桌上剩下最後一瓶酒的時候,坐在對面,陪我出來喝酒的阿南問我,還要不要?
我飄了。但是我說,要。
阿南看着我。別要了。回家去。一寧還等着你。
我把指中燃着的煙放到赤裸的手腕上,皮肉發出茲茲的響聲和燒焦的氣味。我說,叫他去死。我還要。
阿南抓過我的手,搶過煙滅掉,對服務生說,還要一打。
我看着阿南,得意的看着她,然後笑。
我說阿南我要分手,我一定要和一寧分手。
酒抬上來了,我澆了一點點在煙燙過的皮膚上。很疼。
阿南說這種每天晚上為你洗腳的男人不可能再有。
我抬起酒瓶一口喝乾。我說糾正,是我用腳幫他洗手。我覺得他像一條狗,叫他搖頭他絕不擺尾,沒意思。
阿南說什麼有意思?那種叫你擺尾你絕不搖頭的男人比較有意思?
我說不,只有木風有意思。
我小時候是個陰暗的小孩,我有混亂的父母和家庭。我的父母把我像皮球一樣踢來踢去,我常常不知所措。
我坐在樓梯口的時候遇到木風。他牽着我的手,用酒瓶砸我父親的頭。
我看見我的父親滿臉是血,聽見他尖叫。看着木風被警察帶走。我想我長大了一定要嫁給這個男人。
那個時候我十歲。我十歲的時候就為自己定了終身。
木風留着長長的頭髮,高大卻冰冷。他脾氣暴躁,血腥暴力甚至殘忍。
可是他對我好,他會用長長的手指幫我梳小辮扎蝴蝶結,會把巧克力蘋果香蕉炒進飯里給我吃。
他等着我長大。
我十五歲的時候在好孩子的面具後面非常隱密地做他女朋友。他穿着西裝打着領帶在娛樂場所做事。他不告訴我在做什麼,我知道他在做什麼,我裝做什麼也不知道。
我們如此默契,而且...瘋狂。
我一瓶接一瓶的喝酒,我的腦子泡在酒精中搖晃。
一寧不是我的。只有木風是我的。我也不是一寧的。我只是木風的。
你仍然跟一寧一起。
因為我寂寞。我不想沒有人愛。但是現在我厭倦了。除了木風,誰愛我都是多餘的。誰也不會像木風一樣愛我。
這對一寧不公平。
認識一寧的時候我便告訴過他,我不會愛他,至少不會最愛他,大概永遠也無法愛上他。我遲早都要離開他。因為我有最愛的人,叫做木風。
一寧說他不介意,他愛我就夠了。
所以我和一寧之間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沒有。
我十八歲的時候木風第一次離開我去南方。我沒有留他,也沒有去機場送他。我一個人躲在家裡,對着鏡子一遍又一遍的告訴自己,小十不准哭,小十不要哭。
最後我還是哭了。我不知道我的木風還會不會回來。我知道他去做什麼,他仍然不肯告訴我,我仍然裝作不知道。
可是我確實知道。他只要一離開我的身邊,就有可能永遠不能回到我的身邊。
他是我唯一的親人。我那麼依賴他。
他還是離開了。
於是我也離開了,去了更遠的地方。
在無數個惡夢中我夢見木風死了。各種各樣殘忍的死法。這些夢一度讓我相信他真的已經死在南方某一條冰冷的街道上。而我,就隔着時空看這他被警察帶走,如同十歲時那樣。
可是小十,你有沒有想過,你二十四歲了。你等了六年,你什麼都沒有等到。你把青春都賠在這種根本沒有幾成結果的等待中,你的後半生怎麼辦?
阿南,自從跟木風一起,我從來沒有想過我自己還有後半生。我的一生註定和木風牽絆在一起。我從木風牽起我的手那一刻就知道,這個男人把我的一輩子都牽起來了。
阿南你知道嗎?其實等待是很快樂的。愛着他,等着他,感受着他不知從什麼地方傳出的氣息,就像緊緊的抱着他,吻着他,和他做愛。
小十你醉了。
我沒醉。
我送你回家。
我沒有家。
可是我還是醉了。阿南把我送回我和一寧的家。
一寧站在家門口等我。
我說一寧你滾!
我說一寧我從來沒有喜歡過你!
我說一寧你不要對我那麼好你對我那麼好我會討厭你!
我說一寧我一直討厭你你像狗一樣!
阿南說一寧她喝醉了。
一寧說她說的都是真話。
我不知道什麼原因讓他那麼長時間不離開我。我卻知道,沒有永遠。
我想木風讓我變成一個沒有要求的女人。因為很多時候,天長地久是自己給的。
所以我還是快樂的。想起從前我大學時逃課和木風在一起,在他工作的酒吧里。他看我的樣子就像我十歲的時候他為我扎小辮時的樣子。溫柔,寧靜,但是充滿這欲望。
我很容易滿足。我從來就不知道還要要求他什麼。
把一個人刻在心臟上的時候,便沒有其他東西的存在,包括欲望,或者要求。
我愛他,他在我身邊,於是就在我的生命中。
他離開我的身邊,他卻無法離開我的生命。因為他在我的心臟上。
一寧坐在床邊,聽着我不停叫木風的名字。
小十,我愛你。或許這就是我的劫難。我一直以為我可以打動你,可是這麼長時間我都沒有。而且我終於知道,沒有誰能夠代替誰。如果心裡已經有了頂峰,便不可能有其他人可以逾越。既然無法逾越,便一切都是多餘。
我醒來的時候發現一寧不在身邊。我跑出去,我覺得有必要叫喊某個人的名字,於是我叫起了木風。我從這裡跑到那裡,酒精徹底毀掉了我的腦子,我以為我不會如此失控我仍然失控得一塌糊塗。
可是他還是沒有出現。
我絕望了。我以為我要死了。我成天躺在床上一動不動。
木風他離開了我的身邊。他抽走了我的一切。毫不客氣。
很久。
我想我的快樂是木風給我的。我想我是需要快樂的。我想他也許會回來。我想我應該去找他。
我叫小十,女,24歲,未婚。
我在等待着我十歲時的情人,他叫木風,男,28歲,長發。如果看到他請告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