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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暮清晨---玉骨 轉貼
送交者: 行歌 2002年02月17日18:59:09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日暮清晨 作者:玉骨
(一)

  我要開始寫一個純情的故事了。

  之所以說它純情,是因為它充滿了純情故事所要求的一切元素,它純潔得如此厲害,以至整個過程沒有索取,只有付出,沒有痛恨,只有熱愛,沒有要求,只有等待,沒有一切肉慾糾纏、不在一切道德邊緣、不涉及任何複雜關係——我遲遲沒有動筆去是因為我知道有一天自己將用比寫所有小說多十倍的力氣去完成它。現在我終於要下決心這麼做了。

(二)

  andy,我的愛人,讓我們一起回到那一年的秋天。

(三)

  在說這個故事前我想先講點別的。

  我今年已經27歲了,而且很不道德的成為了一個愛情混混。
  27歲成為愛情混混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情,很多女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就知道怎麼把男人玩弄於股掌之上,這一點我承認和她們差距得很遠。我度過了相當長時間的純潔時光,然後在某一天突然福至心靈,開始對周圍想打我主意的人痛下殺手。我對着那些男人們嘆氣,嬌笑、裝傻、哭泣,時而單純無知,時而滄桑閱盡,時而脆弱無助,時而萬種風情。眼淚、微笑和曖昧的眼神是祭起的三大法寶,我對什麼時候該乘熱打鐵什麼時候該適當沉默掌握得爐火純青。很多人我真的是不喜歡的,甚至連興趣也談不上,但如果我對最近的生活感到無聊,那他們就倒霉了。我表現出的種種姿態和萬千變化連我自己都覺得是天仙的作為,簡直不由的有正常大腦的男人不上鈎。

  當然我也知道很多男人並不是真的動心,他們願意花時間精力去追逐一個女孩子是因為實在無聊或者有更直接的目的。遇到這樣的人我良心的內疚會少很多,與他們鬥智鬥勇更是其樂無窮,在保證我不吃虧的前提下我覺得這種遊戲最能考驗人的智力和耐心,當你的表現讓他們產生“這個女人終於上鈎了”的竊喜時,我會在心底放聲大笑,然後回戈給他們致命一擊。我就這樣漫不經心地混着,把一切搞到一團糟後再甩手離去--這已經成了一種生活中的樂趣,全憑興致。其實我是很想過一些高尚而有意義的生活的,但這種願望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現實的爛泥不停從各個角度濺滿我全身,讓我感到如果不濺出更多污泥到別人身上,那就是對自己犯罪。對我的生活最確切的比喻就是我在爛泥里來回趟着,弄髒別人,但更多的弄髒自己。

  然而沒有人生來就是惡魔,惡魔也是由潔白的天使墮落而成的。我有過做天使的時光,那是我一生中永不再來的好日子。那時候,我和一個叫andy的男孩子在一起。我們平靜的相守了3年多,平靜得沒有發生任何事情,平靜得我們都沒有意識到那其實是我們青春最美好的歲月,是漫長人生里唯一沒有被污染的一段記憶。

(四)

  那時候我才19歲。簡單的象一張白紙。

(五)

  19歲那年我有個女朋友叫伶俐。“朋友”這個定義如果現在來下我會毫不猶豫的把她排除在外,理由以後我會說到。但那會兒大概是因為平時在一起玩得多一點,就覺得是很好的朋友了。她喜歡了一個男孩子,想約他一起吃飯,所以就要找個藉口;藉口找到了,又不方便一個人去,所以拖上了我和其它一大堆不相干的人。我對這些事情是很懵懂的,只覺得有趣好奇,抱了看熱鬧的心情去赴這個飯局,
  想看看她喜歡的這個年輕記者是什麼樣的人。

  看到他走進來,我的腦子頓時“轟”的一下,象被棒子狠狠敲中了後腦,頭暈目眩。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一見鍾情的經歷,以後跌跌宕宕的感情生涯中,再也沒有過這樣如雷轟頂的感受。我在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愛上了他。

(六)

  andy,年輕的andy,英俊的andy,有着浪漫氣質的andy,有着茫然眼神的andy,穿着長長風衣的andy,半長頭髮的andy,坐在角落的andy,微微昂着頭的andy,不愛說話的andy,才思如涌的andy,中文系畢業的andy,在電台做記者的andy,這樣一個人,符合了我年輕時對愛人的所有要求,現在他就在我對面坐着,沉默不語,穩如磐石,光彩奪目。

(七)

  我先說說這個人對我將來的影響。這是我多年以後才能夠心平氣和地總結出來的。

  在我19歲的年紀里對世界並沒有什麼確定的看法,對愛情也同樣沒有。學校里傳傳小紙條、操場上散散步的事情都幹過,但與和andy見面的意義相比都立刻灰飛湮滅,渺小得在陽光下也找不到一點影子。我傾向於這個結論:是andy讓我真正懂得了什麼叫愛情,他是我人生中的firstlove。
  還不止這些,他的喜好甚至影響了我將來的愛好興趣及人生理念,雖然後來我已經把這一切遠遠放大和發展了,但啟蒙者毫無疑問是他。比如對搖滾樂的愛好--我從他那裡第一次聽到崔健和披頭士的歌,幾年後我自己就去組了樂隊;比如開始寫詩--後來我寫了七、八年的詩,但第一首就是那時候寫給他的,我還記得詩的名字叫《我有些話想說》;比如對哲學和西方文學的愛好,他推薦給我的第一本書是《尼采詩選》,這本書極其精彩以至於我沒有再還給他而是自己留下了,第二本是茨威格的《異端的權利》。這是本驚人枯燥而有趣的書籍,
  在此之前我不從來不相信自己會有耐心去看這些非通俗作家的史記性作品,可事實上我不但看完了,而且還從此發生了濃厚的興趣,還給他這本書的時候上面已經被我細細地寫了很多批註--這個習慣也是第一次出現,以前我從來沒有看書看到激動地要做批語的地步。

  還有,還有。

  還有他愛吃辣。我們家是沒有人偏好這種口味的,但現在的我已經到了每餐無辣不歡的程度,這種飲食方式完全是那時候被他帶出來的;還有他的行路習慣,他喜歡隨身攜着WALKMAN,上班的一路上邊騎車聽磁帶,對周圍一切車水馬龍充耳不聞。這種經典形象對我的影響就是我在攢夠錢的第一天就去買了個和他品牌一樣的隨身聽帶在身邊,一直帶了6年換了3個。還有他的姿勢。他坐在椅子上時喜歡懶散的蹺起腿--不是把這條腿的腿彎放在另一條腿的膝蓋處,而是把腳脖子部位搭在另一條腿上,蹺起的那條腿與地平線是是水平着的。我對這個andy式的姿勢迷戀到無以復加,乃至暗地裡也開始學習模仿。很顯然女孩子這樣坐是很不優雅的,在公眾面前我非常注意不出現這副尊容,可只要是自己在家,我就會不由自主用這種方式翹起腿,同樣懶散地靠在椅子裡看書或電視。這個坐姿居然一直被我沿襲至今,而且現在我正用這種姿勢坐在電腦前噼噼啪啪敲打鍵盤。

  說實話在寫這段文字之前我還沒有意識到andy是給了我這樣多影響的。而看看上面被我列舉出的種種數條,不由得對自己再次目瞪口呆。

(八)

  年輕時候我一直認為自己是個醜小鴨,漂亮是談不上的,也許稍微有點特別,但這種特別是要長期相處後才能體會到,總之不可能在第一時間引起別人的特別關注。
  但我覺得伶俐很漂亮,瘦高的身材,長發過肩,有一張狐狸般嫵媚的臉龐,最難得是她能歌善舞,多才多藝,還在電台兼一份時髦的差使:點歌節目的主持人。這也是她得以認識andy的原因。

  我知道有很多人喜歡伶俐,她在我們還沒有覺醒的時候就已經是顆燦爛的明珠熠熠生輝。這麼風光的女孩子會去喜歡andy這樣的人,順理成章而且也非常般配,所以在那個初見的飯局上我除了第一時間裡暈了一陣後就很快冷靜下來,靜觀事態發展。

(九)

  --忘記說了,我有個優點是冷靜:哪怕心裡已經驚濤駭浪、沸反盈天,可表面上絕對是冷靜和不動聲色的,這種冷靜幫了我不少忙,但最終也害了我,那是後話。

(十)

  伶俐請客,點了很多好吃的菜,我開始埋頭吃菜,不理會周圍的鶯歌燕舞。桌子上莫名其妙有好多人,到底是那些我都記不清了,一個女孩子為了追求喜愛的人要花這麼大本錢、找這麼多人陪斬,我感覺似乎有點不值,可該怎麼辦我又沒有其它主意。我的心思全在那個男孩子身上,雖然沒有抬頭,卻豎起耳朵捕捉來自於他的任何一點響動。andy似乎不是個很愛說話的人,按說他這麼年輕意氣,又有份風光的職業,應該很容易滔滔不絕的成為一群人矚目的焦點,可他不。這點驕傲或者說矜持加深了我對他的好感,同時我沮喪地想,和我又有什麼關係呢?我的任務就是陪吃飯,成為這齣喜劇的背景之一。   結果那天晚上我吃了很多。

(十一)

  可我們不得不承認人生有很多謎,無法解釋,難以預料,不合情理,突如其來。

  以前我很愛做一種遊戲,就是抓住身邊隨便任何一樣東西自己和自己打賭的那種,說白了也就是和自己過不去。比如我會在等車時盯着馬路對面一個小腳老太太在心裡嘀咕:如果她在綠燈變紅燈之前還過不完那個路口,那就預示我以後的婚姻不會幸福。結果她在等最後一輛車開過去的時候信號燈由綠轉紅,我惱怒地掉過臉去,仿佛我以後一生的不快樂都是因為這個沒及時過完馬路的老太太。又比如我會在乘電梯的時候默數,要是其間電梯直升至我要去的樓層而沒有中途停下來,那就預示我將會活到80歲,要是單層停了,我只能就活到50歲,要是雙層停了,我大概哪一天就得暴死--揭示的結果全憑我心血來潮隨意定奪。

  這種遊戲風險很大,按這種預測我好幾次差點出不了電梯門就該死在裡面。可有段時間我對這種遊戲着了謎,就喜歡用雞毛蒜皮的小事情來決定我一生所有的大事,結果是可以預料的:它簡直隨心所欲、不準確之極,我的生活要是按它的推理就簡直沒法過了,可我居然着了魔一般樂此不疲。

  這從另一個角度解釋了其實年輕的我早就睿智的預感到將來生活的動盪不安和不講道理,並為承擔這一切痛苦的後果早早做好了心理準備。

  現在接着說那天晚上發生的事情。
  我們一大堆人吃完了飯,鬧哄哄從飯店裡湧出來,大家就扎堆兒討論下一步該去什麼地方。我和這些人不大熟悉,也懶得湊熱鬧,於是躲到稍遠的一棵樹下呼吸呼吸新鮮空氣。走過去之前我瞟了一眼andy,他遠遠站在另一頭,與我隔山隔海,正仰着頭看天,那幅剪影非常有視覺衝擊力。我心裡莫名其妙地難受了一下,轉開目光,掉頭靠在樹上。秋天的夜晚非常涼爽,樹葉沙沙響着,我垂着頭,用腳撥弄地上漸漸枯黃的小草。我又忍不住做遊戲了,我總拿不着邊的事情來做遊戲,這樣它就不會太快兌現出一個可能會自相矛盾的結局。   我用腳撥拉着碎草開始幻想,這個andy,一個晚上幾乎都沒有向我看一眼。如果他這時候走過來和我說句話,那就說明我們之間會有故事發生,或者說,會一個無比美好的將來。遊戲正由於它的不現實而變得讓人可以接受,我也因為這個想法的不現實而覺得這個賭打得對我沒有一點壓力。我愉快地漫無目的的幻想着,沒有抱任何一點點指望。

  可是這時候我的耳邊忽然響起了一個聲音,那是我窮盡一個晚上奮力捕捉的天籟般的聲音,那是我以後漫長歲月里魂牽夢縈的聲音,那是我最最最心愛的愛人的聲音。

  他長長的影子走過來蓋住了我的影子。
  他的呼吸在我的耳邊。
  他說:“你一個人靠在這裡,幹嗎呢?”

(十二)

  andy,其實我很久以來就想寫寫我們之間發生過的故事。可我寫完了我其它所有的東西卻還沒有寫到你,因為我不知道該如何描述你,如何描述我們在一起的日子,這些讓我想起來就無比痛苦的日子。   我不再是你認識的那個單純可愛的小姑娘了,她的這段好日子從離開你那天宣告徹底結束。其後的生活黑暗、混亂、漫無目的和步履蹣跚,充滿了少量窮極無聊的歡樂和大量不可告人的痛苦。我不再喜歡我的生活,我感覺自己象個奴隸,想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來解放自己,但結果卻適得其反,我被命運的黑洞迅速拉扯、絞碎,而這種結局不可逆轉,無能為力,上天註定。

  andy,我最初的愛人,我寫着這些東西的時候,是我漫漫長夜裡短暫的白晝,是我嚴寒冬季里的微弱火苗,我只能在文字裡抓緊你,撫摩你,我將再也不可能得到你,用我19歲最純潔傷感的心。

(十三)

  我並不着急把這篇文章寫完,哪怕寫上20年。這種夾雜着喜悅和酸楚的感受讓我象在桑拿房和冷水浴中間來回奔波,忽冷忽熱,暈頭轉向。記憶的片段在腦海里噼噼啪啪閃着火花,卻在我想伸手去捕捉時迅速消失。

  我甚至回想不起我們之間的任何一場對話,不管是有意義的還是沒有意義的。全都想不起來。對於這場愛情我只有一個模糊的概念,那就是歡樂。在歡樂的巨大焰火下一切陰影都消失殆盡,包括他有女朋友這個事實。

  對了,我忘了說,我很快就知道他是有女朋友的人了。

  可是這回事我們從來不提,他有女朋友這個事實倒還不如伶俐拼命追求這個事實來得更叫人操心。伶俐是太喜歡他了,以至於最後終於發現她其實做了一件讓她後悔不迭的、最最愚蠢的事情--讓我與andy相識。

  但她已經無力回天。

  剔除了周圍一大堆陪綁的人以後,活動圈子開始縮小和固定下來--我,伶俐、andy和瘋子。

  瘋子是電台的另一位主持人,負責海外樂壇欄目。他是典型靠自學成材的青年,在鋼鐵廠里的廣播室混了兩年,終於憑一副天生渾厚的好嗓子殺進電台,為自己博得一份比較好的未來。每天中午的電波上他用同樣自學成才的英語踉踉蹌蹌地介紹海外樂壇最新動態和上榜好歌,乾巴巴帶鋼廠口音的英語散布在城市上空,讓人不忍卒聽。可瘋子有一幅誠懇的面容和一顆熱情的心,他那麼主動承擔了每次出去玩騎車帶我的任務,無比愉快,健步如飛。

  伶俐理所當然地坐在andy的車後面,心滿意足。
  於是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們四個呈現出某種奇怪的局面--夜晚的林蔭道上樹影幢幢,四個人分坐兩輛自行車上,沉默不語,各懷心事。更奇怪的是誰也沒想到開口去打破它,所有人就都這麼耗着,耗着,耗着。

(十四)

  andy,其實我想知道的,是我今天這種生活狀態的起因,究竟是不是因為你?如同我前面所說你對我的那麼多影響,是不是其實更深的是妨礙了我後來去過正常的愛情生活、讓我對感情這種東西永遠抱了懷疑和膽怯的態度?

  如果是,andy,那麼你欠了我。你用四年的時間打破我對愛情的憧憬,而一個女孩子的黃金時期里,能有幾個四年?

  你性格里有種最致命的弱點--優柔寡斷。因為優柔寡斷你失去了我,墜落到你從一開始就不想過的那種生活中去,而且從此無法擺脫。你是活該,andy,我不同情你,我只同情我自己。我為自己後來那些灰暗的日子深深哭泣。我曾在整整一年的時間裡失去了笑容。我不再知道什麼是歡樂,我人生的字典越來越薄、越來越薄,薄到只剩下一頁。最後連這一頁也失去了,殘破的書頁上只模糊看見一個詞:“憂鬱”。

  我在22歲那年深刻理解了憂鬱的含義,並且從此後它再也沒有離開過我。

(十五)

  我不知道寫到這裡讀者們是否已經開始不耐煩或感到不知所云。我的本意是要描述一個純潔的愛情故事,它純潔得如此厲害,以至於整個過程沒有索取,只有付出,沒有痛恨,只有熱愛,沒有要求,只有等待,沒有一切肉慾糾纏、不在一切道德邊緣、不涉及任何複雜關係--可是現在我寫下的只是一堆荒唐雜亂沒頭沒腦的囈語,完全看不出情節,也沒有把任何一件事情和關係交代清楚。
  我沒有說清楚我和andy相互愛慕卻始終不肯開口……
  我沒有說清楚伶俐對andy的表白最終落了空……
  我沒有說清楚andy其實一直在我和他女朋友之間做着漫長而搖擺的選擇……
  我沒有說清楚我在這個選擇中最終得到的是一片虛空……
  我其實什麼也沒有說。我對自己這種東扯西拉的寫作方式感到極度不滿卻無可奈何,因為這個大腦至此已經不再屬於我,而是完全陷入了不可救藥的一片混亂之中。

(十六)

  暫時撇開這些,我想先談談我對等待的看法。

  我這一生中最痛恨的事情就是等待,偏偏我面臨最多的恰恰也是等待。等待這種東西叫人不堪忍受,它冷酷、枯燥、沒有盡頭,讓人心神不定,寢食難安。而這還不是最最糟糕的,最最糟糕的是它的副產品--希望。

  希望、希望。每當我想起這個詞就要深深嘆息。它給人帶來的折磨和侮辱叫人一提起它就不寒而慄。它讓我們因為有夢想而在這個世界上受苦和忍耐。最殘酷的是,你受苦與忍耐得來的往往並非是你想要的結局,它完全走向你願望的反面,我們給它一個名稱叫做“破滅”。這種漫長等待後得到的破滅是如此完美,令人渾身顫抖,痛不欲生。詩上說,一條河流因為發現雲和樹的倒影其實並不是真正的雲和樹而備受打擊,故而那種破滅是黑暗裡永遠消失的風,是去了就不再回來的風。無論結果如何,人們的激情就這樣在等待中消耗殆盡。

(十七)

  現在我要開始說“純潔”的含義。

  我與andy之間有一個奇蹟--我們相處3年多,耳鬢廝磨,朝夕不離,但居然連手也沒有拉過。

  不騙你,真的。我們做完了戀人們該做的其它一切事情--上街、看電影、吃飯、逛公園、寫詩送給對方,在小屋裡談心歌唱……這些事情我們都做,惟獨沒有任何形式的肉體接觸。有時候我都能感覺到彼此渴望親近的欲望在空氣中膨脹,我們呼出的熱氣在親吻對方,我們隱藏的意識在相互擁抱,我們說出的每一句話在看不見的地方糾纏,我們忍受着來自對方的折磨,與道貌岸然的面具苦苦抗衡,辛苦萬分。

  而矜持的他,冷靜的我,最終什麼也沒有做。

  我不知道你們是否同意一句話:一個人最大的優點,往往也是他最致命的弱點。沒有人會說“矜持”、“冷靜”、“理智”、“能控制自己”這些表現是缺點,而事實證明在我們之間正是這些優點殘酷扼殺了本該萌芽的愛情,讓它在猜測與懷疑的黑海中永無出頭之日。

(十八)

  不,不對,我們有過接觸,2次,我記得很清楚。
  一次是一天晚上,我們在他的小屋裡聊着天,談起舞台化裝之類的話題,我笑說不知道他這麼漂亮的人要是在舞台上化起妝來會是什麼樣子,他立刻提議:“你不是帶了化妝品?不如試試好了,我還從來不知道自己那樣會是個什麼樣子呢。”
  我詫異,隨即就覺得興奮好玩,於是翻出隨身攜帶的一些日常妝奩,小心翼翼地給他上妝。--先是粉底:柔滑的粉撲在他清秀的面龐上遊蕩過去,細膩而潔白;接着是唇膏,我的唇膏顏色清淡,然而作用於他蒼白的嘴唇上也顯得分外觸目驚心;最後是眼影,我用手指點了一點褐色,輕輕按上他的眼帘……

  這一刻我指腹0.1平方厘米的地方與他的皮膚有了第一次真實的接觸,他熱烘烘的呼吸在我手腕處沉沉環繞着,讓我在這雙微微閉起的眼睛上不免逗留了過多的時間,心醉神迷。

  簡單的程序很快結束,當他抬起頭看我,我驚異自己創造出的這份作品,andy在燈光的照耀下一張臉唇紅齒白,輪廓分明,男性的帥氣與女性的柔媚完美融合,一剎那間讓我想到尊龍飾演過的妖異美麗的《蝴蝶君》。

  這是一次。

  還有一次是我們到公園划船,靠近渡口上岸的時候他先跳上去,然後回身對我伸出了手,我想也沒想順理成章地把手交給他,他一用力把我拉了上來。這是我們兩人首度全面、大幅的肌膚接觸,這個細節讓我在隨後的一天裡都興高采烈、歡喜莫明。

  兩次。再也沒有了。我們相處過程中得以親近的時光,就這麼兩次。
  我懷疑,這也是我們能找出讓彼此接觸的唯一兩次冠冕堂皇、能說得過去的機會。

(十九)

  我再一次停下筆,andy。短短的這點文字我停下了三次。我真的不知道還應該寫些什麼--在無法和你相見的日子裡寫下這篇文字做為禮物,你是否感到歡喜?

  我從歲月海底勉強伸出頭來大聲呼救,奮力掙扎,卻發現記憶的藻類早已纏遍全身,讓我難以呼吸。

(二十)

  寫作這種娛樂方式在我身上的歷史已經很久了。

  我從四年紀開始寫第一個連載日記,記敘我如何通過偵察找到隔壁家養了一條小狗這個事實。初中時期正式開始寫小說,第一部是續《紅樓夢》的後四十回。我得承認《紅樓夢》這部小說對我的影響非常大,在讀了原著無數遍情況下我又找來了許多《紅樓補夢》、《紅樓遺夢》、《紅樓後夢》之類的的評論、重寫等版本的書來看,越看越生氣,這些人都寫的叫什麼啊?簡直是活活糟蹋曹雪芹。於是我在憤怒之中開始自己撰寫紅樓夢的的續集,近一年的時間裡寫了快二十個章節,後來不知道為什麼不了了之。那一年我12歲,第一次寫長篇。應該這樣說,是《紅樓夢》培養了我寫長篇文字的耐心。

  這樣分析起來,我寫作方面受到的影響還有很多。比如我從張恨水那裡學到了用平實的語言去說話,從金庸那裡學到了故事要有情節性,從張愛玲那裡學到了觀察事物要仔細,從唐詩宋詞裡學到了對感情表達的曲折,從莎士比亞那裡學到寫作要有詩歌般的韻律,從毛姆那裡學到作品應帶有人性的光輝,從歐亨利那裡學到要有幽默和戲劇性的結尾,從海明威那裡學到故事要展現的高潮與力度,從米蘭昆德拉那裡學到要把個人放到社會的大環境中去解析……最關鍵的是,我認為要成為一個好作家絕對應該多讀哲學方面的書籍,它會讓把你世界的規律看得更為透徹,同時教給你最簡練和明確的語言表達方式--如果你想說“我困了,我要睡覺”,那你就說“我困了,我要睡覺。”其它任何多餘的修飾都是廢話。我覺得在語言簡潔幹練這件事上我在各類哲學家身上受益最多,我習慣了這種明確肯定的表達方式,以至於以後一看到有無數修飾性名詞的、定語無限長的句子就會渾身雞皮疙瘩亂起,同時眼睛感到噎住般的難以下咽。

  那麼這樣說起來,是不是我廣汲百家之長、文學水平已經達到一個常人不能企及的高度了?錯!!事實上我的文字一塌糊塗,結構混亂不堪,語言羅里羅嗦,情緒難以把握--以上正常的推理得出一個完全相反的結論,再次證實了哲學給人們設下了無數充滿悖論的陷阱,不能傻乎乎地去相信。我的大腦在被哲學思想清洗乾淨的同時也深受其害。

  --最主要就是,我不再認為生活是件有意思的事情,或者說寫作是件有意思的事情。

  道理很簡單。人類的情感已經被大而化之的概括為四種形式:喜、怒、哀、樂。這種分類我認為很有道理,象繪畫中的三原色,相互怎麼調和也跑不出這個圈子。文學作品做為為生活服務的一種工具,表現的也就是這些東西。大家用各種語言、各種形式、各種體裁說了那麼多年,說來說去還不就是這些?假如你已經理解了這幾種感情,那就不需要別人再嘮嘮叨叨和你煩了--也許你們的程度有不同,也許他們的角度有不同,那又有什麼關係呢?人窮其一生,反覆體會和詠嘆的也就這幾種體驗而已,對這些東西的證明在生活中俯拾皆是,你隨便想想就會明白。這樣看起來,寫作不免完全是一種不斷重複的、沒有意義的工作,是老奶奶的裹腳布……不,是裹屍布,充滿了救世濟人的矯情的臭氣,完全無法完成對人類靈魂的救贖。

  救贖,是的,救贖。人在墮落的一生中並不是完全沒有爬起來的機會的,每一次純潔感情的出現都是對你人生的一次淨化和救贖,就看你能不能抓住它。而這種機會在枯燥漫長的人生中將會越來越少、越來越少,以後的歲月就是對過去生活的不斷加深和重複,甚至連受苦的樂趣也完全喪失,生命完全變成一種有氣無力的煎熬,一種無可奈何的等死--這時候,你或許可以說你已經從泥潭裡爬出來了。

  你從泥潭跳進了油鍋。

(二十一)

  以上這些言論18歲以前的孩子們不要看,世界很美好,我完全是在胡說。

(二十二)

  你們看,這本來應該是一篇愛情小說的,可現在變成了一個不倫不類的東西,要是高考作文一準不及格,因為明顯已經離題萬里了。
  可我相信andy會明白,他會知道我這些話里沒有一句在瞎扯,我對他的感情永遠包含着那麼多、那麼複雜的東西,因為他對我的影響,實在也是有那麼多、那麼複雜的東西在裡面的。

(二十三)

  伶俐在andy拒絕她的3個月以後突然結婚了,未婚夫是她高中時候的同學,讀完研究生後回來娶了她。
  伶俐對這件事情表現出極其的幸福的狀態,本來後期我和她已經沒有什麼話說,可她一再主動對我提起她這位“青梅竹馬”的愛人,說他們的愛情是經過時間考驗的、相互忠貞的、浪漫無比的,這種婚姻實乃天作之和,順理成章。我完全明白她需要在我面前做出的挽回面子的這種努力,於是非常好地配合了她,對他們的結合一再給予祝福,仿佛我們從來不認識andy這個人,也沒有發生過她偷偷往andy獨居的小屋門口送雞蛋的事實。我慶幸自己可以不用再面對伶俐這個插曲,這使我和andy之間的關係得以更加親密無間。

  告訴andy伶俐結婚的事情後,他吃驚地笑,那神情既得意又失落--得意是他的拒絕居然使一個女孩子那麼快決定了自己的終身幸福,失落的是伶俐居然沒有再堅持,而是這麼幹脆利落地放棄了他,andy好象多少感到有點不過癮。可我的心情太好了,好到沒心情去諷刺他這點花花腸子,我只覺得我們的前途坦坦蕩蕩,一片光明,值得人們縱情高歌。

  要特別提到的是,在andy給我巨大悲傷以前,也曾經帶給我過一次巨大地歡樂,那種歡樂是我以後再也沒有體會過的,如果沒有這次歡樂的對比我後來的痛苦也不會如此劇烈--他在不久後告訴我,他和他的女朋友分手了。

  他們分手了!終於分手了!!他們終於分手了!……

  一時間我的腦海里出現了各種各樣希奇古怪的詞語,它們不受控制地湧進我的心裡爭先恐後、亂做一團,我想起了“翻身農奴把歌唱”……我想起了“終於等到這一天”……我想起了“十年媳婦熬成婆”……我想起“堅決推翻三座大山”……我想起“解放區的天是明朗的天”……

  ……

  是啊,你們可曾見過那一刻的藍天嗎?藍得如此澄淨、透明,它的顏色是亙古不變的那種美麗--多麼美麗啊,雲朵在這樣的天幕下上演着宏大歌劇,《歡樂頌》的旋律響徹雲霄,所有的自然界的物質都在為這幕歌劇做背景。風是無可比擬的溫柔,咯咯笑着撫過我的臉頰,在上面留下祝福地吻,灰喜鵲在晴空中飛過,長長的尾巴象一隻小孔雀向我開放;樹木是歡迎的衛兵,街道上人們都在微笑,汽車喇叭是鳴響的禮炮,微笑着看我被巨大的喜悅弄得呆頭呆腦,不知所措。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感覺到什麼叫揚眉吐氣。我認為我的人生從此後就是一片錦繡、燦爛光明。

(二十四)

  有一件事情我始終覺得惱火而納悶--為什麼那麼多人說我的小說寫得比詩要好?小說是什麼東西?是我胡編亂造出來解悶用的,裡面充滿了大量臆造和想象的情節與情緒,有很多是純粹地東扯西拉和胡說八道,可這樣的玩意也有人說好--說比我的詩寫得好!簡直是狗屁不通。詩歌在我心中的地位很高,我寫出來的詩歌都是很嚴肅的,沒有一點開玩笑的意思--你可以說我寫得不好,這個我絕對承認,但你總不能說我的小說比詩歌還要好吧?那簡直是在拿我的心血打水漂。

  我寫的詩不多,但有些詞句自己非常喜歡,比如:
  “我的感情都是虛偽的,卻被你們牢牢抓住”
  “心總要最後掙扎一下,才會變成石”
  “花的顏色改變了,因為它受了傷,也傷了別人”
  “黑夜是好的,我是安全的,說謊是好的,我是自由的”
  “我剪去長發,給你黑色;我哭乾眼淚,給你血紅”
  “你的名字像窗戶上的月亮,走過來,走回去,挺亮的亮”……

  多漂亮!!我敝帚自珍,百看不厭。

  當然,對詩歌的喜愛也僅屬相對。總而言之我對語言或文字這兩種表達方式都抱不信任態度:它們是十足的兩面派,完全受你操縱,沒有一點點主見。舉個很簡單的例子:你現在可以說明一個觀點--愛就是一切。只要你會說話,這個論點就很容易被證實,你完全可以闡述“愛”在你生活中的巨大作用和非凡意義,告訴人們沒有愛的動力你什麼做不成。

  但是你也可以在下一秒鐘完全推翻這個觀點--人可以相信一切,就是不要相信愛。這玩意在生活中毫無用處,最不可靠,其它任何一樣實實在在的東西都比所謂的“愛”要來的實際和穩當些。

  這就是文字遊戲。一件可以被做為“遊戲”的東西,你怎麼能把它當真。

  所以在某種程度上,我覺得音樂或繪畫這些藝術形式在境界上要比文學高一個檔次,它們是不可被具體觸摸與感知的,你對他們的任何共鳴在你將它說出口的一剎那間立刻煙消雲散,你所能講出口的不會是你所能感知到的那種東西。

  “它們永是過去”。

(二十五)

  我在和andy分開後寫了一輩子裡最多的詩。現在看來完全蹩腳和直白,但我的那點傷心事全在裡面了。有一天我趴在桌上對着剛寫好的一首詩發愣,伶俐湊過來看了一眼。我沒有告訴過她我和andy的任何進展,但她立刻就從詩句里看出發生了什麼事情。她淡淡說了一句:“我就知道,你在andy那裡總歸會有這麼一天。”
  我本能掩飾:“你說什麼呢?這是寫着玩的……”
  她看了我一眼,臉上浮出一個表情複雜地微笑,轉身出去了。

  我殘存的一點自尊和堅強轟然倒塌,無地自容。

(二十六)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其實多麼脆弱,他們彼此需要,卻在看不見的地方隱藏着深深斷層。如果沒有機會去觸碰它,那麼人們將長期保持着相親相愛的表象,可一旦某天刺中你以前沒有意識到的痛處,這種關係立刻就會發生脆性斷裂,在一瞬間被摧毀,無可挽回。
  我們四個就是這樣,混在一起打發了了相當長的時間後,終於一個個不可避免地離開了。

  首先是瘋子,一天晚上活動結束後,他執意要我在回家前到他住的地方去看看。我無可不可的去了。瘋子住在鋼廠的破敗的宿舍里,小窩裡堆滿各種盜版CD、磁帶和英語自學叢書。整個晚上他手忙腳亂地向我推薦各種海外最新音樂,給我看他翻譯的英文小說和寓言故事,雖然整個談話過程始終穿插着大量這一類的題外話,可我還是聽明白了他拐彎抹角的意思--當這種意思越來越明顯的時候,我果斷起身宣布:“我要回去了!”
  瘋子楞了一下,失望的表情油然而升。他悶悶不樂地站起來送我回家。我有點不忍心,又主動提出把他翻譯的一個寓言“螞蟻與大象”帶回去拜讀。他把抄寫得工工整整的手稿交給我,臉色好看了一點。在走過黑暗的樓道時,瘋子不由分說握住我的手:“小心,這裡黑得很……”

  這隻手掌有我希望的那種力度,施與者卻不是我希望的那個人,黑暗裡我惆悵了一秒鐘,抬頭卻發現andy的面容在樓道前方閃閃發光,腳下一階階樓梯奇蹟般看得清清楚楚,我毫不猶豫掙脫瘋子的關心,客客氣氣地說:“我能看見,謝謝你。”
  我健步如飛奔下樓梯,把瘋子丟在黑暗中發愣。他並不是個愚鈍的人,在遭受這種打擊後就悄悄地從我們的圈子裡隱退了,從此疏於聯繫。直到現在我還能從電波中聽見他用渾厚嗓音主持的節目,還是海外樂壇的欄目,還是結結巴巴的風格,但他生命中與我們的一段關係從此算劃上句號了。

  接着是伶俐,到後來她已經不在我面前提到任何關於andy的話題。我始終不清楚她對我究竟抱了一種什麼樣的感情,後悔?冷淡?憎惡?還是等着看笑話的心情?--不幸地是我居然真讓她等到了,她眼睜睜看我被丟進冰窟,渾身濕透,欲哭無淚。此時她連維持表面的若無其事都做不到,她懷着自己想要的結果心滿意足地從andy和我身邊永遠離去。

(二十七)

  ……慢着!我剛才回頭把前面的文字看了一下,忽然跳出個念頭:你們該不是以為我在指責andy吧?
  不,不,完全沒有這個意思。如果以上章節讓你們有了這種完全不對的想法,那麼我會馬上刪掉全部重寫。
  我從來沒有過要指責他的企圖。性格決定命運,我們之間的這種結局可以說完全是命運指使的結果,令人壓根沒有反抗能力,完全是被迫着各自落入不同的深淵。當時的他也許與天使是一個含義,但並不是完美無暇--比如他很會花言巧語但從來不甜言蜜語;比如他想法諸多但幾乎不付諸實施,比如他長得不錯卻連續一周穿同一雙鞋……
  當然這些全沒關係,我後來遇見過很多更會說話、更有理想、更加英俊而且每天換鞋的男人,但他們都是生命中的匆匆過客,那些忽大忽小的戀愛並沒有影響andy在我腦海中眷刻下的影子,並且歷久彌新。大家知道成年人的愛情越到後來就越功利,小心翼翼,互相比較,仔細計算,患得患失,直到最終徹底失去激情,領張證書胡亂湊合在一起完事。

  可是不管婚姻如何,人一生一定要有一場純粹的戀愛,就是那種完全不計後果、沒有功利目的的愛情:不看過去,不想將來,只為這一刻相愛,只與這個人相愛--“拼將一生休,盡君一日歡”,惟獨如此,才能體會愛情那種瀕死的巨大歡樂,才不會在老之將至的時候感到空虛後悔,才會在走入將來婚姻後保持平靜淡然,心如止水。

  這些,我們做到了嗎?

(二十八)

  我磨磨蹭蹭,拖拖拉拉一直到現在,忽然發現我必須寫到那個關鍵的的地方了,那個我拖延至今總也不想描述的場景。
  也許我一直在期待這一刻來臨,帶我重溫那讓人難以面對的一天。

(二十九)

  我們相識在一個秋天,離別在另一個秋天。

(三十)

  一個深秋的下午,我在andy居住的大學校園裡聽一堂建築學方面的講座。聽到一半,忽然收到他的傳呼。那時候的我們是每天要通話的,看見他的召喚,我悄悄溜出來找公用電話。可惜那個會場附近都沒有,我順着路走了很遠,以至於再走一半就可以到他租住的小屋了,這時候一個念頭忽然跳入我腦海,我想,為什麼不乾脆直接去找他,給他個驚喜呢?

  我這樣做了,並且為這個念頭付出慘重代價。

  andy的小屋在校園深處,旁邊是一個大大的人工湖,常有狀似白鷺的鳥兒在湖心島上遊戲棲息,非常美麗。我愉快地走近他的居所,心無城府地一把拉開大門沖了進去,一聲呼喚幾乎脫口而出……

  屋裡不止他一個人。
  他那位“已經分手”的女朋友正裹着被子躺在床上,而andy,我的救贖者,蜷坐在傍邊的一張椅子上抽煙,屋內煙霧繚繞,錄音機里放着吵鬧的音樂,整個氣氛沉重而壓抑。

  三個人都完全沒有心理準備,呆在那裡。

  他騙我。我太相信他了,他騙我。我想。

  我回過神來,把拉開的大門小心關好,然後掉頭往回走。走了沒幾步,andy從後面追了上來。

  “我不知道怎麼和你解釋……”
  “不,是我來得不是時候。”我笑。

  他騙我,他說他們分手了。他騙我。

  “事情不是你看到的樣子,我們……在吵架……”
  “是嗎?”我笑。

  他騙我,他從來沒有和她分開過,他騙我。

  “……”
  我笑。

  我的不動聲色讓andy很糊塗,也把他所有的話都堵了回去,他只能默默在身邊陪我往外走。此時的我心裡只有反覆一句:他騙我,這個我寄託了全部愛情的人,他騙我,他騙了我。

  andy,我做錯什麼?你為什麼這樣做?

  然而更加戲劇的場面發生了,一個女人的的尖叫猝然在身後響起:
  “andy!……”
  聲音如此悽厲,我們倆驚嚇地同時停下腳步回頭,看見他的女朋友站在遠處發抖。深秋了,天氣那麼涼,她披散着頭髮,緊緊裹着一件棉大衣,兩手抓住院子的鐵門--離那麼遠我還是能清楚看見她在發抖,渾身顫抖。她用非人的嗓音大聲狂呼:“andy!你回來!你回來!!……”
  怎麼會這樣。我閉上眼睛,怎麼會這樣?

  andy下意識向她那個方向走了兩步,又停下來,回過頭望着我。兩個女人在命運的兩端,一個瘋狂,一個安靜,而他在中間站着,如此孤苦無助。他看看這邊,又看看那邊,一瞬間我在他眼睛裡讀到了絕望。
  我必須做出決定,我不能讓愛的人為難。

  我對他說:“你回去吧,那邊更需要你。”
  他猶豫:“你呢?”
  我非常體貼地笑:“我沒事的,回去了。”
  “我呆會電話給你。”

  瘋狂還在繼續,我看看那個捍衛愛情的女人,搖頭說:“不用。”我的微笑自然而美好,我把自己從天平的一端撤下來,讓它勢不可擋地做出原本該有的選擇。
  我轉身走開,他沒有阻攔。

  這一段林蔭道並不長,拐彎前我回頭看了一眼,只見andy沉重的背影在一步步往回挨着,一步一步,低着頭,那樣緩慢,那樣艱澀。
  我知道,這就是故事的結局了。

(三十一)

  秋天的校園很美麗,沿着長長的湖堤有許多柳樹,一到春天它們就會垂下萬縷絲絛,千姿百態,迎風搖弋;湖邊的石凳上落有厚厚地黃葉了,天氣這麼涼,戀人們也不再坐在湖邊竊竊私語,他們也許會把宿舍里的窗簾放下,鑽進同一件大外套,然後沏一壺茶娓娓談心。
  andy的傳呼來了,我低頭看一眼,沒有理它。

  走過湖邊就是操場,左邊是跑道,右邊是草地。跑道上還有長跑的學生,穿着背心短褲在一圈圈兜着,頭頂上冒着熱氣,口中呼出的白霧已經比較明顯了。旁邊的小樹林裡兩個女生捧着書在低聲背誦,衣裙樸素潔白。再旁邊是宣傳欄,櫥窗里的海報用大大的墨筆寫着--土木工程系周末舞會,歡迎參加!
  傳呼又響了,我按掉它,接着往前走。

  再過去是學生宿舍。幾棟紅磚小樓整齊排列着,外面晾滿了五顏六色的衣服,門口的小賣部有新做出的麵包擺在櫃檯上,在寒冷的秋天的下午顯得分外親切與溫暖。某個窗口裡飄出羅大佑的歌,《追夢人》,幾個男聲在大聲地跟着唱,掩蓋了羅氏本來磁性的嗓音。照相館的玻璃窗里擺着蹩腳的藝術照片,上面的女孩用完全不適合她的姿態與表情微笑着被定格。
  傳呼再次響起,這回我連看也不看。

  轉過一個彎是氣勢恢弘的教學樓,有着幾十年的風雨歷程,端莊大氣,巍峨美麗。它是完全對稱的帶點維多利亞式風格的建築,窗口很大,可以看見上課的學生們在抬着頭聽老師說話。教學樓兩邊有高大地行道樹,一看就知道知道長了幾十年。腳下的黃葉被踩的喀嚓作響,這樣的季節里是掃不乾淨的。
  傳呼仍然堅持不懈地響,我看到一架磁卡電話,走過去撥通了它。

  “你在哪兒?”
  “我在回去的路上。”
  “你……沒事吧?”
  “你那邊有沒有事了?”
  “沒事了。”
  “那就好。”
  我們倆沉默了一會,聽筒那邊說:“那麼,我再打電話給你。”
  “好的。”

  我掛了電話,往學校大門走去。門口有許多賣書報和小吃的攤位,人聲鼎沸,熱鬧非常。我在一個報攤面前停下,買了份《青年參考》,繼續往前走。

  我從andy的生活里走了出去。
  我完全崩潰了。

(三十二)

  秋天真美麗。

(三十三)

  誰能告訴我,什麼東西可以拯救人生的頹敗?
  音樂?繪畫?宗教?文學?……告訴你,全沒用。我都試過,沒有一樣可以把你從深淵裡拉起來,它們只會在關鍵時刻更深地推你一把,讓你看到更多比你更加絕望的人,讓你對自己的處境徹底喪失信心。

  我組樂隊,沉迷在暴烈的搖滾樂和瘋狂的PUNK中,聽迷幻電子、根源BLUES和雷鬼,搖頭擺尾,醉生夢死;
  我畫油畫,釘好碩大的畫框,用刮刀把調好的顏料狠狠塗抹在畫布上,畫空曠狹長的街道,畫烏雲密布的夜晚,畫寂靜冷清的房間,畫浪花翻湧的海灘,我的畫上,永遠沒有一個人;
  我讀佛經,着迷一樣鑽研每個字,盤坐在床上,五心向天,捏個手訣,體會澄淨空明的感覺,有段時間甚至油葷免進,過午不食。
  我發瘋一樣找來各種書看,把所有我以前看不下去的東西象灌水一樣灌進腦子,讓讀書成為每天必修的功課,不管看的是什麼。

  有用嗎?沒用。
  真的,一點沒用。

  沒有什麼是可以讓你逃避現實的。任何興趣愛好和藝術形式註定只是生活的附庸,它也許能夠讓你在短時間內躲進去清淨一會,但這個脆弱的殼不是你的避風所,你遲早要爬出來面對躲不掉的殘酷現實。可能以後我也遇見一些得救的機會,但必將無一例外的錯過,我在岔路上越走越遠,回頭已經是不可能。其實每個人都一樣,我們所做的不過是一場荒唐可笑的行為藝術,我們為自己的存在尋找一個又一個理由,妄圖用情感去解釋一切,不幸的是,這世界不因為人的情感而改變,你所有的努力和它毫無關係,它對你的一廂情願完全視而不見。

  想必大家也看出來了,這篇小說了涉及了太多和故事本身沒有關係的內容,這一部分內容並不是完全沒有目的,它是給那些不光對風花雪月的愛情感興趣的的人看的。他們可能願意和我一起思考。現在我對世界最後一點好奇心就是“我為什麼要存在這世上”的問題--為什麼?我一點弄不清,如果上帝讓我在這裡走一遭就是為了使我體會痛苦,那麼他現在目的達到,完全可以把我收回去了。

  可我還活着,我寫作,我思想,我爭取,我放棄。我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沒有意義,但卻無法停下來--停下來又能做什麼?象一堆臭肉一樣爛掉?惡毒地躺在街角,自由自在地散發臭氣,露出腐爛猙獰的微笑,讓所有人從身邊掩鼻而過?如果真能這樣豁出去,那也就解脫了。我可以對天空仰起我的臉,用我此刻最最痴呆和無所畏懼的神情。

  讓我忘了這世界,讓這世界忘了我。

  這一段敘述看起來有些混亂,但中心思想並不模糊:我要說的是當痛苦襲來時別做努力,什麼也別做,全身心去感受吧!--你的努力註定沒有用,一個採取別的方式就可以沖淡磨滅的痛苦,不是真的痛苦。不是。

(三十四)

  andy,你是否知道我在這裡敘述着我與你的往事?你在城市的某個角落生活着,打開CD聽音樂,桌上放着《射鵰英雄傳》和《新聞史》,你從冰箱裡拿出瓶裝的礦泉水痛飲;你穿好套頭T恤,叼着煙,去洗手間對鏡子梳頭,哼你最喜歡的民謠;你背上記者們都愛背的那種包,懷裡揣着隨身聽,套好大頭鞋出門,在7月的驕陽下趕赴下一個要採訪的目的地。你不會想到,有人在這裡悠然懷念,把你從箱底翻出來,洗淨風乾,晾在記憶的濃蔭里;你不會知道在那些漫長歲月中,我是怎樣被生活催促着踉蹌前行,每次於岔路口面臨選擇時都會不自覺回頭去找尋你的蹤跡--你在19歲的回憶中站着看我,潔白無暇,默默無語。

(三十五)

  我們有幸生活在同樣漫長的一天裡,不幸的是我在日暮、你在清晨,我們之間,是黑夜無法跨越的永恆的距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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