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冬天,子韻就任由jimmy牽着她滿多倫多地跑,他每次總是拉上她,從來不問她喜歡吃什麼。每次總是:"我帶你去一個地方,你肯定會喜歡的。"Yonge和Eglinton上的North 44,Queen 街上的Oyster Boy,Avenue和bloor的The Roof Lounge,Richmond St.上的quinn’s Steakhouse,King 街上的Rodney’s Oyster House,還有Avenue和lawrence的The Lobster Trap。還有danforth路上的希臘美食。每個星期四晚上,肯定去bathurst路上的地下酒吧,聽The Jeff Healey樂隊的爵士樂演奏。
在jimmy看來,他覺得好的,就是最好的。沒有必要徵求子韻的意思。一向自立的子韻,被這種新鮮的霸道感征服着,並享受着。
交往了兩個多月,jimmy不但對子韻體貼,對子韻的朋友也無比地周到,大家一起吃飯,喝酒,聊天,jimmy總是爽朗地說着,笑着,時不時的幽默,總是把晚餐時的愉悅氣氛推向高潮。這一點,令子韻無比欣慰。對子韻來說,朋友是她生活中絕不能少的一部分,而且還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一天,jimmy約了一個朋友一起吃飯,買單的時候,jimmy的朋友買的自己的單,而jimmy買了自己和子韻的單。子韻在驚訝之餘,心裡似乎有一種異樣的情緒在流動着。
一天午夜,睡得迷迷糊糊的子韻聽到電話鈴響:“寶貝,陪我喝一杯,好嗎?”“半夜了,我都睡了啊,你怎麼了?”“我睡不着,我已經在你樓下了,下來吧。”子韻,又一次被“綁架”了,在雪花紛飛的午夜。“都兩點多了,哪裡還有酒吧開門啊?”jimmy詭異的一笑“我知道,有個地方有酒喝。”jimmy把子韻帶到了一個朋友的家:“這個是danny,我幾十年的朋友了。現在我借住在這裡。”趁着jimmy帶子韻參觀房屋的當兒,子韻問到:“女主人呢?”“住在醫院呢,癌症,很多年了。狀況好的時候,就回來,前幾天,我剛幫他一起把她送去醫院的。”子韻不是個懂得安慰他人的人,但是danny似乎並不介意“很多年了,沒什麼。”三個人喝着酒,吃着jimmy剛剛烤出來的牛排,大蝦,jimmy的廚藝相當不錯啊,不愧是愛吃的人。大家有一句,沒一句地聊着,danny對兩人相識的過程很感興趣,追問個不停,子韻很是尷尬,畢竟是酒吧里的一面之緣,說起來,好像輕浮了點。但是jimmy卻無比驕傲:“哈哈,她是我從酒吧里用一杯酒換回來的。”
窗外的雪下得越來越大,三個人都喝得醉眼朦朧,子韻都有點搞不清楚,這些是jimmy要她留下來的理由呢,還是子韻說服自己留下來的藉口。
天亮了,窗外還在下着雪,這場雪下了整整一夜,窩在jimmy厚實的臂彎里的子韻,即使有一百個不願意,但是,一想到老闆那副陰沉的嘴臉,看了一下表,還是一骨碌爬起身,推了推熟睡中的jimmy。"寶貝,再睡一會吧。""不行,我上班要遲到了,起來送我過去吧。""再睡10分鐘吧。"子韻,不忍心,趕緊簡單梳洗之後,打算自己去樓下打的過去。開門的動靜還是驚醒了jimmy。他披上外套,臉都沒洗,就跟着子韻下到了停車場。
等子韻走進店鋪後門時,老闆正在後門遛狗,見子韻走過來,正斜着眼睛,陰陽怪氣地看着遲到了20分鐘的子韻,他才不理那地上的15厘米積雪呢。子韻心裡暗暗想到,真倒霉,今天可別犯錯,省得人家借題發飆。這個美容按摩院的老闆,覺得所有的員工,都是他養活的,沒他,你們都得餓死街頭。整一個小人得志,不知天高地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