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每一個勸我的人說,你們不懂愛情,真的,你也一樣,真正的愛情,是什麼都不看,感覺好就可以了。我就是這樣一個女人,雖然我現在兜里空空,誰給我存點話費,我就能跟他睡一夜,當然這一夜就完事,我還得跟我的同居男友生活,他也沒錢,離婚的,還得給他兒子生活費,但是吃飯穿衣還得主要靠她。
這是我的第三個男人了,我是說同居的,丈夫我就不說了。我不覺得自己是小姐,是不正經。如果我不好,那麼為什麼這三個男人都寧願拋開妻子跟我過,寧可養活我呢?我跟第一任丈夫那是結了婚的,我嫁人就是為了享福,我是獨生女,我什麼都不會做。我承認那個男人對我不錯,可是你們真的不懂愛情,我跟他在床上除了厭倦,除了想躲開,就什麼都沒有。很多人勸我對付過,可他們不了解我的痛苦,你覺得,這樣過一輩子好嗎?他對我父母也好,我父母當然不想讓我離婚,可是那種痛苦與日俱增。
第二個男人是個知名牙科醫生,我看牙的時候認識的,彼此喜歡,我就跟他發生了關係,那種感覺當然跟我和丈夫在一起不同,他也比我丈夫長得帥,我喜歡。可是他老婆知道後,當街罵我,我很驚訝,不管自己男人,罵我。她還說我一副窮酸樣,還竟想攀高枝。那時候,我突然恨起天下所有的老婆,立志不嫁。後來,他自己說離婚娶我,儘管離婚後會一無所有。可我說那好吧,我懂愛情,沒錢沒關係,有錢也不一定享福,不一定快樂。然後他就離婚了,我用愛情打敗了他的囂張老婆。我們瞞着我父母,私奔了。在一起生活了三年,享受了萬般寵愛。有一天我突然對他沒有了感覺,甚是奇怪,為什麼我愛一個人,只有最多三年?可是不愛就是不愛了,儘管他為我離婚了,可是我並沒有逼迫他。
他說要殺我,可是最終沒有,我走後,他很快有了新的女人。我的第三個男人,領我去了南方,他依然有老婆孩子,有家,我跟他去了那麼遠,有點害怕,不過我的愛情觀就是愛的時候就愛着,不愛的時候再說吧。後來,他老婆知道了我們的事情,他就離婚了。我們依然沒錢,甚至在幾個城市之間遊蕩,有一天我得知信息,說我爸爸去世了,我返回老家,兜里只揣了幾百元。然後我就跟一個男的借了錢,當然沒錢還,只好還身體。我覺得男人愛女人,會捨得錢,女人喜歡男人,也會有激情。為了躲開同居男友,他帶着我第三次私奔,過一陣子我就忘了前男友,我也搞不懂自己。
我不是人盡可夫,這三個男人不是個個有錢,但是都肯養我,都長得乾淨順眼,跟我第一任老公比,都好很多,並且肯為我離婚,這叫不叫愛情?我今年32歲了,我還年輕,依然期待着那種被寵愛的感覺。只是現在有些許的迷惑,我的每一段感情都很快樂,直到結束。我想問的是,長久的婚姻是不是就是不愛了也得忍耐?總有人提醒別人說,那個女的跟你過不長,我也是這樣被人說,但是如果不愛了,過長有意思嗎?
我出過車禍,沒死成。我覺得活着就應該享受,不是嗎?我現在感覺有些麻木,但是如果有第四個我喜歡我男人出現,我不知道我還能不能再次私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