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叛逆年代 11. |
| 送交者: 晨雪 2004年10月13日16:14:11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
作者:劉軒 最近我跟高中的死黨馬克吃飯,他說:“你知道嗎?你是我在史岱文森遇到的第一個人。 我還記得那天你穿着牛仔褲、球鞋和你老爸的皮夾克,看起來蠻孩子氣的,跟今天的你差 了好多。”我也記得遇見馬克那天,他還比我矮,更比我孩子氣。居然一晃眼,已經是個 高高大大、兩百多磅的“巨人”。 實在很難相信,一個人在四年中會改變那麼多。大家進入高中,也正式進入青春期。突 然,“酷(Cool)”成為了生活中最重要的東西。 我開始早晨“拜”鏡子,花幾十分鐘梳頭,也不再吃營養午餐,因為在學校餐廳吃飯“不 酷”。有一天,我也發現老爸的皮夾克太遜了。 女生也一樣,忙着找高年級的男朋友。“眼袋”是她們最大的敵人。可是大家也知道,這 些都不夠。“酷”的真正定義,是“做自己想做的”!而自己想做的,常是家長、老師不 要我們做的。愈不要我們做,我們愈要做。我們進入了叛逆年代! 問題是,史岱文森的家長偏偏都很嚴,使我們在叛逆中加上了矛盾。在家裡死命K書,到 學校則說:“我才不念那討厭的課本!”女生們白天指責別人化妝好濃:“簡直像盪 婦!”晚上參加舞會卻都穿着再緊不過的衣服。看到她們踩着高跟鞋,站着都快跌倒時, 我真不曉得,大家如此叛逆,是為了表現自己,還是討好別人? 有一次馬克指着遠處一個抽着煙、叉着腰、頭髮做成Mohawk 的龐克:“你知道他嗎?我 跟他一起上過小學。去年,他還是每個扣子都扣、褲子拉得高高的乖孩子。想不到吧!一 年間,竟換了個人!” 這就是尋找“酷”。你要想盡辦法,找最叛逆的朋友、穿最叛逆的衣服、做最叛逆的事。 只是,當我們把自信穿在衣襟上,心裡卻是個大問號。 剛進高中時,別人的認同,就是自己的酷。偏偏有些人因此失去了自己。那群整天坐在公 園喝酒的同學,彼此總是在說:“哈哈!我們太酷了!”但是當哪個人不及格的時候,卻 被那群很酷的人,認為還不過酷。連這麼一點簡單的功課都弄不好,在史岱文森,你還有 什麼資格談“酷”? 跟“酷”相反的,當然是“不酷”--有些家長在門後掛上家法,不準兒女出去一步。有 些 甚至連流行歌曲都不讓聽,夜裡還偷偷到孩子房間,看他們在讀書或真睡着了,才能 安心,生怕自己的小龍、小鳳,有一天也會叛逆,被“酷”的魔力吸走,不當醫生、律師 了。在史岱文森,小龍小鳳第一節背着書報到,第八節背着書包離開,沒有課外活動,也 不敢交異性朋友。問:'你的熱愛是什麼?“他們只會茫然地看着你。我就認識這麼一個 人。在畢業冊上,他在自己的照片下寫:“我雖然離開學校,但離開的太安靜、太安靜了!” 叛逆的年代,是無法找到替身的。它甚至令你難以理性來分析。有一次,我被很“酷”的 同學邀請去他的Party. 我們在餐館用食物打鬧,坐在大樓屋頂上死命灌酒,深夜時大家 脫了衣服在馬路上裸奔。 又髒又累地到家,發現家人在門口點了一盞燈。上樓倒在床上,叛逆是夠了,可是為什麼 覺得一點都不酷? 美國的名心裡學家艾瑞克森(Erik Erikson)把人生分為八個階段。他說,每個人在青年 期都會面臨“尋找自己角色”的問題。換句話說,就是自問:“我到底是誰?” 在高中四年,我常躺在床上,問自己這個問題。我痛恨自己老是跟着人家走,聽着流行使 喚。奇怪的是,當我懷疑永遠找不到“酷”時,答案已在眼前。 有一天,那位曾經頭髮豎起來的龐克,竟改回老實的髮型、背着書包走進教室。大家差點 不認得他。我們問他,為什麼一下子“變了”?他說:“老子酷!但老子不苯!” 叛逆,只是尋找“酷”的過程。真正的“酷”,就是找到自己。 ※ 不曉得從什麼年齡開始,男生和女生好像成了仇敵,小學的舞會總是一樣--“我們”男 生站在一邊,“她們”女生坐在一邊,中間空着一個大舞池,每次都必須由老師扮小丑, 把我們一一拖下水。 那時候如果有女生喜歡某人,只要放出一句話,便立刻有一群朋友連蹦帶跳地到那男生面 前一齊叫:“某某人覺得你可愛!”然後嘻嘻哈哈地跑掉。 只見那男生臉一紅,踢着地上的沙子說:“真無聊!”第二天卻聽說有人在電影院看到他 們兩個。 我常跟同學說自己很幸運,從來沒被“媒婆們”纏住,但每次笑朋友被女妖精抓走時,心 中卻有點怪怪的。 八年級時有一天,肯尼告訴我:“你的機會來了!”原來班上新轉來一位韓國女生。她的 名字叫Sunny --小太陽。 “你不是想要個女朋友嗎?太陽出來了,快去啊!”同學們笑着說。我氣死了!只因為兩 個人都是東方人,大家都認為我們一定會墜入愛河?難道我不能喜歡別人? 大家愈想把我和小太陽湊在一塊兒,我愈火大。有一次在舞會上,不曉得哪個混蛋給我們 點了一首情歌,害得我躲進廁所里。到最後,我和小太陽非但沒成情侶,反而彼此恨之入 骨。 有個女生問我:“你為什麼不喜歡Sunny?” “因為她丑!” “我覺得她很漂亮啊!她哪裡丑?” “她是小眼睛、塌鼻子!”我回答。 “可是”,那女生笑着說,“你也一樣啊!” 我楞住了。 到了九年級,才交第一個女友。她名字叫麗艾,比我大一年,竟會看上我這個”新鮮人 “,真是新鮮事。 我沒告訴她,她是我的第一個女友,怕她看不起我。第一次約會的前一天晚上,我緊張得 睡不着覺,爬起來查百科全書,”接吻“到底應該怎麼做? 外行人想裝內行,是件痛苦的事。她跟我談天時,我猛點頭,腦子裡卻死命想下一個動作 是什麼;她拍我一下,我也拍她一下。她大笑,我也大笑。到最後,她還是把我甩了-- 她找到了“上路”的男生。 電話里,她問我:“你不生氣嗎?” “沒什麼!”我說,“這種事發生多了! 但我想知道的是,你碰到別人,為什麼要告訴我?” “你是我的朋友,當然要告訴你!” 她說,“跟你說真話,是對你的尊重!” 我的第二個女朋友叫拉娜。她有修長的腿,可愛的笑容和活潑開朗的個性,是全校公認最 美的黑人。 同學們恭喜我,能夠追到那麼漂亮的女朋友。我高興地把拉娜帶回家,老爸、老媽客氣地 和她寒暄,但拉娜一走,他們的臉便拉了下來。 從此,我常為了拉娜和奶奶、老爸、老媽吵架。有時我氣得衝出去,在高速公路旁邊哭着 打電話給她。 老爸說,人生而平等,他們絕不歧視拉娜,但必須考慮的是:亞州人的社會能不能接受、 認同她? 我記得在馬克·所茲門(Mark Salzman)的小說《鐵與絲》(Iron and Silk)里,一位到中 國的非洲留學生說:“身為非洲人,卻住在中國噢!實在難受!中國人看不起我們,好像 我們不是人,是野獸!” 我實在不懂。打開中文雜誌,模特兒都是白人,我們能夠欣賞白人的美,卻為什麼那麼排 斥黑人!日本人的紐約觀光手冊上寫:“小心被黑人搶!”難道白人不會當搶匪?當年白 人的八國聯軍到中國燒殺搶劫,黑人可曾對我們不好嗎?我們曾被白人歧視,而今卻又彼 此歧視。 黑人確實也不能認同我。和拉娜坐地鐵時,常聽到黑人少年說:“你看她和李小龍在一 起!”有一次,拉娜在臨下車時親了我一下,後來居然有一個黑人,在他下車前走向我, 一拳揮到我臉上。 他們想告訴我什麼? 說拉娜是“他們的”? 抑或“你瞧不起我們,我們也瞧不起你”? 現在紐約街頭,常看到白男生和東方女孩,或黑男生和白女孩的情侶,也常見他們穿的T 恤上寫“愛情看不到顏色!”使我很高興。 但回想洛杉磯暴動時,韓國人拿着長槍坐在商店前的畫面和我咬着嘴唇跟拉娜分手的那一 刻,我實在懷疑這句話的真實性。 |
|
![]() |
![]() |
| 實用資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