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那種兜兜轉轉、非他不可的感情,我不太相信這是刻骨銘心的愛,它為什麼就不能是一次無奈的守候呢?
兩人情投意合,比翼齊飛,又怎麼會變得勞燕分飛、各自到外面去覓食?那個他,難道不是最適合她的?結果打着燈籠找了一圈,發現返回了原路,最可貴的是,原路上那個他,還在固執的耍單。於是,痴情挽回了愛情,有情人終成眷屬。痴情就變得偉大起來。
可事實確實如此嗎?我倒認為,痴情並沒那麼偉大,它甚至還頗為可疑。
不知痴情的人承不承認,忘不掉的不一定是情感,還有付出的光陰和辛勞。痴情者對情感不能釋然,所以他們講價錢,圖回報,不肯輕易放手。
且,痴情更大的原因是感情沒有好的接手者,所以只能以緬懷上段感情的方式,來豐富情感生活。
這樣看,痴情不但不是一種偉大的情感,還是及其功利的情感。
一個痴情的人的愛人未必是個完美的戀人,但正是由於失去,給這場戀情增加了傷感和遺憾,也增加了某種記憶性,人總是記得自己沒得到的東西,而對擁有的全不在乎,痴情者容易犯這種病。
這時的記憶極不現實,有些場面被美化了,連吵架鬧分手都變成甘之如飴的回味,於是,這盤菜就從一道家常菜變成了海鮮大餐,都吃過魚翅鮑魚的人了,誰還會對家常菜感興趣?
所以,再來什麼都不美味了。這時除了一頓天上有、地下無的珍饈美味,哪有人會動了痴情者的心?
於是,多少負心漢成為最偉大的男人,多少拜金女成了最難忘的女人,我們都說,情感這東西,是說不清的。它為何說不清,其實有一個內在原因,就是,我們希望管一段感情要結果。當它註定沒有結果時,我們會慣性地傾注情感,直到變成剎不住車的痴情人。
痴情的人都忘記了,在自認為最“偉大”的愛情之初,也許只是一段不完美的偶遇,而這段愛情之中,也有着千千萬萬的瑕疵和不美滿。說到底,如果不是分手,它只是一段平常的男女之戀,既不偉大也不傳奇,沒準兒還是一段倒霉事。
痴情者的偏執在於,他們總對自己說,得到他就是我的成功,為什麼不說,離開他就是我的勝利呢?
事實偏偏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