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我站起来,将行李一点点扛在肩膀上,把水果袋抱在胸前,大踏步的往车厢里走,没有回头。
我就那么抱着行李坐在卧铺车厢里,像个傻瓜一样目光呆滞。
火车开的前一分钟,我跳下去了。我的行李全丢在车上了,我就挎着一个斜斜的背包,在人群里找李小均,到最后,我绝望的靠在广州站的过街天桥上,天已经黑透了。我一步一步蹒跚的走,走到我曾经等过他的那个出站口,就那么理所当然的看见了他,他在那个石墩边蹲着,拼命的抽烟。
我站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等他抬头,等到我的脚都站麻了,他也没抬头,我分明看见烟头烫了他的手。
在我快到昏倒的时候,他终于站起来,拍身上的烟灰,然后看见了我,他走到我旁边,伸过手来牵我,我由他拖着,闭了眼睛的走。
他拖我到马路边搭车,我问他:你要带我去哪里。
他不出声,我说:小均,我明天还要走的,我要回武汉的,我就是想和你度过最后一个晚上。我不要你的怜悯。不要。
说着说着我就歇斯底里了,我挥舞着手臂,大声的说:我不会赖着你,我跳下火车也不是为了赖着你。
然后我没出息的哭了,我低低的说:我只是忘了你抱着我睡觉的滋味。
他一把搂过我,喘着粗气带着哭腔:瑶瑶,瑶瑶,我爱你。我是爱你的。
他几乎是将我夹在胳膊里回了我们的小屋子,房间里空荡荡的。
床上只剩了床垫了,他将我按在床上,要命一样亲吻我,我感觉自己都要被吻吐了。
我的眼泪已经没有那么多了,一个人的眼泪真的是有一定容量的,总有一天会流干。
他搂着我,一寸一寸的亲吻我,他就像个孩子一样边哭边要我。眼泪啪嗒啪嗒掉在我的胸口,事隔多年,我仿佛还能感觉到那泪珠的滚烫。
我们熟悉彼此的身体,像是天生配合默契。我看见有妖娆的花开在房顶,绽放得铿锵有声,我的指甲将小均的后背抓得血痕斑斑。
我们绝望的要对方,在光秃秃的床垫上,留下我这辈子最后的激情。
第二天,我一个人平静的去了机场,坐了最早的班机回武汉,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决定一辈子也不再去广州火车站。彼时,李小均香甜的睡在出租房的床垫上,手臂习惯性的摊着,仿佛我还在他怀抱。
八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忽略掉很多人。他们在我生命中一掠而过。
比如在深圳酒店里,有个男孩偷偷给我塞过纸条,将玫瑰插在我的宿舍窗棂上,我不是没看见过没感动过,可我狠狠的伤害他,我站在路灯下问他:你一个服务生,拿什么来爱我?
黑夜里他面色赤红,大口吐气,然后转身离去。
后来我们曾无数次在酒店里擦肩而过,他的眼神里都是愤怒和不屑。
后来,他离开了酒店。
再后来,听说他开了公司。
再再后来,听说他已经在深圳小有名气。
我常常想起他,他是个好男孩,应该找一个洁白无暇的女子。
另外一个男孩是江门人,他的家与香港一水之隔,遥遥相望。
我们在飞武汉的飞机上认识,是的,就是我从广州回武汉的那次,他将在武汉公干一月,他坐在我的旁边,我红着眼眶坐在座位上发呆,他不时跟我搭话。
第一次坐飞机的我剧烈呕吐,他一直为我忙着忙那,比空姐还周到。
我们一起搭车从机场到武汉市区。他给我电话号码。我知道他对我一见钟情。
他来我的学校找我,请我吃饭,我都懒懒的拒绝。
他有显赫的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他拉着我去逛街,只要我在某件物品前伫足三分钟以上,我绝对会在某天收到这件礼物,他浪漫到极致,绅士到极致。
他回广州时我去送机,在机场他羞涩的问我:沈小姐,如果你愿意,你考虑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笑。我说我给你发了一封e-mail,回广州后你就知道我的答案了。
我在邮件里告诉他一切。
他飞回武汉找我时,我已经去了深圳。
他辗转找到我深圳的地址时,我已经离开深圳。
我为了眺望天上明月,错过人间飞鸿。
2003年我们居然在北京相逢,彼时他身边已经有巧笑倩兮的女子。我们寒暄,他背过身落寞的笑。
让我喘一口气,再来说沈瑶。
我将自己从情节里提出来,假装沈瑶只是一个碰巧与我同名,又与我有相似经历的女子。
新的世纪开始了。
千禧年的除夕夜,漫天的烟火绽放如花,分外妖娆。我和馒头坐在阳台栏杆上,她问我还恨不恨李小均,我沉默,我想起我的夭折的孩子,我想起我看过的白眼,我咬着牙齿说:恨。
馒头不再言语,正是我这一个恨字,又一次让我和李小均擦肩。
馒头问我这句话之前,小均在电话里对馒头说:小曼,我决定要瑶瑶亲口告诉我她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怎么可以那么作践自己。
馒头冲着电话大吼:李小均,我还想问你对瑶瑶做了什么呢!
馒头搂过我,轻轻拍打我的肩膀说:瑶瑶,忘了小均,重新开始。青春本来就苦。
我在馒头的怀里睡去,梦里看见小均站在一条大河的对岸,我在这边声嘶力竭的叫他,他没有回应。这个梦,我整整做了三年,做到厌倦。
馒头在那晚给小均打过一个电话,她平静的告诉小均:沈瑶恨你,请不要再来打搅她平静的生活。
而这些,我不知道。
我们擦身而过,这是第几次了?
那是蜗牛一样爬过的岁月,我几乎没有笑过。
我常常在公交车上坐过站,把洗衣粉撒在马桶里,切菜切到手,煮饭忘放水,我的生活一团糟糕。我像一个丧失了生活能力的废人。
我住在汉正街附近的一个小阁楼上,我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周末我坐在露台上看报纸,从天刚亮看到天黑,始终没翻过去一页,我一整天一整天的不说话,到最后一说话就觉得是别人的声音。
我找到一份工作,往往干不到一个星期就会被辞掉,因为我太木讷,常犯弱智的错误。
我在六月流火的天气里找工作,皮肤晒的黝黑,我站在武汉的街头看着巨大的广告牌眩晕。我几乎没有一点点傲人的资本,我荒废了四年,我的专业学的并不好。
终于有公司要我,他们看上我年轻纯净的面孔,我每天站在公司大堂,穿板正的西装,化恰到好处的妆,就像一块活招牌一样,偶有猥亵的客户开过分的玩笑,我只要不愠不火的微笑,一切ok。
生活似乎渐渐露出笑脸。
九
两千年,我过的稀里糊涂,没有小均的任何消息传来。
两千年,我的轨迹是单位到宿舍,从不越雷池。
两千年,很重要。因为在我仿佛要走出阴霾的时候,小均,李小均出现了。
一个看似血液凝固的伤口,又被扎了一刀。
2000年11月12日,我下班后接到高中同学的电话,说是一帮武汉同学聚会,在某酒店等着我。
我去的时候大家都到齐了,一帮人呼三吆四的开玩笑,我在角落里静静的笑,席间,有人接了个电话,捂着电话问大家:哎,同志们,你们猜猜谁来了?
同学们你一嘴我一嘴的猜,接电话的那同学神秘的说:现任摩托罗拉优秀员工,李小均,杀回武汉啦。
话音未落,包间门已经被推开了,我朝思暮想的爱人,就那么不由分说的站在我的眼前,我的头轰一下就炸开了。
人声鼎沸里,小均也看见了我,我们穿越四周的声音,彼此凝视。
我的爱人,他依然高大挺拔,我怀念的胸膛依然宽厚,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冰凉的手指尖,他微卷的浓密的发,他耳后朱红色的痣,依然如故。
我多么想上前去,伏在那个胸膛,痛快哭一场。
小均只是那么看了我一眼,就被按住罚酒,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辛辣的白酒。喝到脖子通红。
我就那么僵僵的看着他,隔着一个圆桌的距离,我看着他,给我生命刻下不可磨灭痕迹的小均,他没有再看我,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饭后,我们换到另外一个同学家里活动,我被强行拉过去。小均在另外一辆车里。
我的同学们刻意不让我们在一个车里,他们知道我和李小均尴尬的往事。他们以为我和李小均已经云开雾散,有谁知道我肝肠寸断?
八个人,两桌牌。一桌扑克一桌麻将。
李小均和我一桌,他在我对面坐下。
一夜无话,我输掉三百,他输掉四百。
居然无话,直到天白,他走的时候终于说了一句话:沈瑶,请把我外套递过来。
这一句话说的轻轻巧巧,我们在一起时,他常指挥我:沈瑶,把我外套给我拿来,沈瑶,把我皮鞋拿进来,沈瑶把我领带给我拿过来……
一瞬间我仍有幻觉,仿佛我们还是相亲相爱,仿佛我还可以随时到他怀里撒娇,仿佛我还可以吊在他脖子上荡秋千,仿佛……
只是仿佛。他今天说的话前面多了个“请”字,这一个字,将我们所有的轰轰烈烈的过去撇的干干净净。
我的小均,已经彻底将我这一页翻过去。他不再是在原地等我的那个人。
虽然,我为他蹉跎整个青葱岁月。
我回到我的住处,将所有珍藏的带有小均痕迹的东西,一点点翻检出来,对着冬日微弱的阳光细细抚摩。
他送我的发卡,胸针,所有武汉——广州的车票,广州到武汉的机票,他写给我的留言条,有他字迹的电话本,他的领带夹,他的感冒药,他买呼机的发票,我们的房租收据,还有,我们第一次亲密的那条床单。
我用整整一天的时间,看着这些细小的物品,看着看着,开始抹泪,开始抽泣,开始号啕。
事隔一年,我终于哭出声来。
我想念小均。
我以为他也想念我。
我因为思念而痛苦。
我以为他痛苦更甚。
我以为我们还会在一起,他还会像往常一样,过来搂着我,亲吻我的眼睫毛,他的嘴唇薄凉,眼睛明亮,我以为他会说:瑶瑶,我爱你,我还爱你。
我以为我可以再扑进他的怀抱,任性的在他肩膀咬出牙印,我想在他怀里睡去,做个梦有春暖花开,有四季交替,有海浪拍湿的岸。
一切都过去了,他可以客气的对我说请了,他不看我为他憔悴的脸,我在一年之间瘦了十斤,我的手腕细得可以看见毕现的青色血管,他都不看,他离开我的视线时甚至没有回头,我在他的身后差点昏厥,他都不知道,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细节,他都不知道。
我红着眼眶去公司辞职,然后买了去北京的机票。
我想找个角落,舔拭伤口,不是武汉不是广州不是深圳。
我选择北京,那里四季分明,冬天冷到彻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