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花瓶,无论它们多么晶莹透亮,五光十色。在我眼里再好的花瓶也都只是鲜花的慢性杀手。清香的百合,多情的玫瑰,五彩的兰花在花瓶里待不到两个星期就被遗弃到垃圾桶里了,不是杀手又是什么?
除了情人节的玫瑰,我尽量不买花去插瓶。买花的人只看到鲜花开放时的娇艳和芬芳,一旦凋零只会厌恶地把谢了的花丢在垃圾桶里不再问津。花有何罪?他们凋零后本应花落归根,那里想到会与垃圾为伍?可怜一世的芳魂,落得个身陷泥沼,无可寻觅。若是林黛玉在时,不知会哭多少回呢。
按捺不住爱花的心,于是养些花花草草在院子里让它们生生灭灭都有家回。想到他们明年的今天又会绽放枝头,像老朋友那样回来看我就不觉得落花可怜,流水无情了。有时路过花摊,看着那娇艳欲滴的朵朵鲜花,忍不住买回来。结果不得不小心侍候。一发现有蔫头耷脑的,马上另外放到一个花瓶特别照顾。大多数早谢的花是由于花茎的吸水能力差,花冠不能得到充分的水分过早地凋谢。掌握了这个原则,我把花茎剪短,并剪个豁口在花茎的末端利用细毛孔隙向上水的原理,利于花冠有足够的水分。有的花茎天生吸水里差,不能有效地把水分疏导上来就干脆只留下花冠放在碗壮的容器中让他们漂在水面上。这样一来,每一朵花都可以充分开放。一旦花谢了,我会把他们晾干做成干花放在客厅里仿佛他们开着似的。这样心里就不觉得愧疚。真是好花不常开呀。
其实我也是多情善感些。岂知花儿有哪有什么智慧,哪懂得“无根可依,终不持久”的说法。他们只是吸取水分完成光合作用罢了。偏偏我来多事,自寻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