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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女青年们当心了 -- 男作家皆好色(ZT)
送交者: 憔悴潘郎 2002年05月16日19:52:08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基本上来说,男作家都好色。你若不信,分析便知。

我们首先把男作家一拆为二,可以发现,男作家由“男人”和“作家”两个部分组成。

从“男人”先说起:

大家都知道,凡是正常男人,大概没有不喜欢女人的。在性欲上主动而又冲动的生理特点决定了男人们好色的天性。圣人都说“食色性也,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台湾风流学者李敖,竟还绷出一句大众心声“自古英雄皆好色,我唯好色似英雄!”

就算是修行极高的阿难菩萨,在摩迦女上禅床的时候还差点毁掉戒体。若不是佛祖拿砖头在门外狂拍,早就成其好事了。这就是男人的天性,没办法,改不了!

或许你会说,古来正人君子多不胜数,柳下惠之坐怀不乱,妲己美色当前,周武王亦斩之等不近女色的事情。但柳下惠后来妻妾甚多,尝尽齐人之福。周武王更不用说,娥皇女英,左拥右抱,岂不快哉快哉?其实这里面只不过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同样美色当前,有些男人能够权衡利弊,善于控制自己;而有些男人一见美人,则奋不顾身,就算肝脑涂地也要一亲芳泽而后快。

好,男人谈完了,我们再来说说作家。

作家是一种感情丰富浓烈,个性恣意狂放的特殊人类。他们敏感细腻,能够敏锐地察觉一切美好的事物。而且他们更热爱这一切美好,所以才能把自己或激情洋溢或婉转细腻的感受和这些美好的事物一同宣泄在笔下,挥洒于纸上。

作家是如此热爱美好,那在人的世界里,什么最美?当然是世间溜溜的女子。花鸟鱼虫山水幽境再美,也不如一个鲜活动人的女子美得更实实在在。梅妻鹤子,竹菊为妾只不过是嘴上说说而已。想那水绣帐里,小怜横陈,试问君子岂能不动心乎?更遑论爱德华八世爱美人弃江山此等真情难掩,惟美至上的大手笔。

女子如此美好,那天生对美敏感,又热爱美好的作家岂能放过?不过身为作家,多是性情中人。惟至情至性,才能写出情性兼备的锦绣文字。可惜所谓性情中人,多半是感情超越理智,不能自如地控制自己的情和性。

只要发现漂亮女子,他们便要讴歌,赞美,咏颂,激情四射。全然不顾后果如何。女子多有爱才者,怎能不被他们吸引?于是乎往往才子佳人,比翼双飞。但他们天性爱美,见一个美女便要赞一个,长此以往,必定徒惹风流。

歌德终身沉浮恋爱的浪花;王尔德纵情声色,女友如云;西方如此,咱中国也不落后,诗人徐志摩,顾城年少才俊,自不待言,就连号称“工人作家”的胡万春,也是一身还不清的风流债。至于“革命旗手”鲁迅,也..........(算了,对革命前辈还是点到为止)

因此,男人的天性和作家的特点,两下结合,无异于火上浇油。在古代,作家亦被称为“骚人”,看来果然有一定道理。

说了那么多,还不如举两个实例来证明这一点更有意思。看看这些风流才子们是怎样把作家的特点和男人的天性完美而有机的结合。

“曼,我已经决定了,跳入油锅,上火焰山,我也得把我爱你洁净的灵魂与洁净的身子拉出来。我不敢说,我有力量救你,救你就是救我自己,力量在爱里;再不容迟疑,爱,动手吧!”

这段甜得发腻,热得滚烫,哄得女人脸热心慌腿发软,又极具煽动力的情话正是大才子徐志摩勾引有夫之妇陆小曼时说的话。久经沙场的现代女性看来,这些话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毫无杀伤力。可要知道,在三十年代,这些话对于那些缠着小脚,一步不跨闺门,只知道三从四德的淑女们来说,有多么大的震撼力!

可恶那富商之子徐志摩,本一纨绔子弟。父母出大钱送他去欧洲,本是让他去学经济。但他对凯恩斯,亚当.斯密等人不屑一顾。反而对欧洲风流文人的浪漫情诗,生平事迹着了迷。为大小仲马,歌德雪莱,卢梭雨果伏尔泰神魂颠倒,不能自拔。天生情种,又学习了西方色中先贤的手段,中西合壁,其威力可想而知。看来,剑桥造就的不是一个经济学家,而是一个横扫中国三十年代妇女界的风流情圣。

原配张幼仪知书达理,又懂西方学识,虽然是父母包办,但徐志摩能配上她,也算福气不浅。但徐才子学成归来,满身猎艳的手段,总要牛刀小试一番才肯甘心。

狠心把发妻亲子抛弃柏林后,他首先盯上了才女林徵因。可人家林徵因只欣赏他的文字,对他那种风流心性实在不敢领教。徐志摩初战失利,自信心难免受到打击。幸亏他深谙“忘记一个人最快的办法就是爱上另一个人”的情场妙招,转而爱上了另一才女陆小曼。但人家陆小曼早已出嫁,你徐才子本不该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做那为人不屑的第三者插足。梁启超曾劝他不要带头败坏了整个学术界的形象,可性情中人一旦燃烧,必然是一发而不可收拾。他不但情书狂轰烂炸,还用重金贿赂陆小曼的家人(经济学倒被他派上用场了)陆小曼一颗芳心被他搞到一团糟,最后糊里糊涂的和老公离婚,终于落到了徐志摩手上。

美人到手,徐志摩也该满意了吧,他才没有。一方面是“吃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他对林徵因永不死心,还在继续寻找机会;一方面是“吃到了,就没味了”和陆小曼一场暴雨激情,来得猛,去得也快。

才子才女常常就这样,爱起来猛烈无比。他是烟儿她是火,一旦遇上了吞云吐雾的连番爱情游戏。彼此点着了,燃着了,发出吓人的光和热,可一支烟工夫,便吸干抽完,烟消云散了。

既然和陆小曼只剩下拍桌子,摔东西了,他就加紧了对林徵因的攻势。假借着去谈一桩地皮中介生意,瞒着陆小曼搭上了“济南号”。天不遂人愿,轰隆一声,这位多少情未了,多少愁未消,多少爱未诉,多少恨未泯的大才子就这样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去了。

撇开他的诗歌不谈,他确是一个好色而不能自控的文人。抛妻弃子,喜新厌旧。就算让他追到林徵因,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因为他根本不能长时间待在一个女人身边。

“欲觅沉鱼落雁人,全凭偷香窃玉手。”

桃花庵主唐伯虎勘称好色文人的一个典范。桃花林下,坐拥九美,人面桃花,竟相争妍,直赛活神仙也。唐伯虎虽然自称是“大才隐于色”。好色只不过是为躲避宁王魔爪,但在这高洁的口号下,他也趁机中饱私囊,大肆搜美。他运气好,手段高,直可让后辈徐志摩自叹不如。不信请看:

他看中陆翰林的女儿昭容,便乔装青衣,混入闺楼。为了不让陆昭容发现他是西贝货,不惜先和美婢春桃勾勾搭搭,也算是他色运亨通,春桃竟色迷心窍,先做上了红娘,而陆昭容则变成了莺莺小姐,被唐伯虎一箭双雕,一个做了大夫人,一个做了八夫人。

元宵之日,他又扮成村姑看灯,走到罗家门口假装迷路,哭哭啼啼好不可怜。罗老太太心软,便把他留在家中。哪里知道“金鱼缸里爬出了黑鱼精”!只为罗太太的女儿罗秀英和外甥女谢天香同在闺中,和这假货村姑谈得入港,唐伯虎仗着吟诗作对,巧解音律的本领又把此二位千金小姐迷上,一个成了他的二夫人,一个做了四夫人。

扮女人扮出滋味了,他又扮村姑混入尼庵,看上俏美尼姑九空。遂施展手段,上演一场潘必正偷情陈妙常。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九空怎抵挡得了这位情场圣手的攻势?于是就做了他的三夫人。

夜路走多终遇鬼,他扮女人扮出报应来了。一个浪子马文彬看中了他,骗他回家欲成美事。好个唐伯虎,真不简单。他先是扭扭捏捏,口称“奴家奴家”。后来机关破露,他便板起面孔,大声训斥马文彬将男作女,戏弄一榜解元,吓得马文彬无法可施,只好把妹子马凤鸣嫁给他,又成了他的五夫人。

徐志摩追女千难万苦,唐伯虎偷老婆却如探囊取物。他去访老友蒋子龙不遇,蒋太太好心留客,还唤女儿蒋月琴出来奉茶。这不是送羊入狼口吗?四首吟月诗,一曲百尺楼,才华横溢,直迷得蒋月琴乖乖得做了他的六夫人。

和其他三个才子一起去嫖院,酒酣耳热,醉眼看美人。清倌人李传红娇艳柔弱迷倒了唐伯虎。一句话,妙贼不空手。回到家的时候,李传红已经成了他的七夫人。至于三笑留情,卖身做奴追秋香,周星驰已经演绎得明明白白,就不用多说了。

以上两位,只能算是沧海一粟。关于好色文人、作家、才子的故事,恐怕三天两夜也说不完。
不过男作家们,或者是准男作家们看了也别生气,作家好色,直如商人好财,女子好颜,肥人好吃,懒人好睡一样,实天性也。而且男作家的“好色”还能够造福人类。他们把自己那些生死恋,风暴恋,水深火热恋,核电站狂恋都写成一篇篇传世的好文章,充实了我们这些俗人的脑袋,陶冶了我们的审美情操,简直“功远大于过也。” 幸甚,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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