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棉花糖 |
| 送交者: [作者]玩子 2001年12月23日18:05:09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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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情是一个游戏,所以我们有理由沉沦。—— 今晚听说又要刮台风。 我拨了号,连接到平时去的聊天室。我脱了鞋子,把赤裸着的脚伸进宽大的裤管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就离不开网络了,前几天刮过台风的,全市都断了 不记得是谁说过的,没有男人的女人过得更精彩。 我每天就靠写一些不着边际的爱情故事和颓废小说赚稿费来维持着自己的生活。 我不抽烟,那东西让我觉得难受,我只喜欢在写作和上网的时候吃一些在优之良 我把聊天室的窗口恢复,只见那个熟悉的名字出现在在线名单里了,是洛克,他 我对洛克并没有什么戒心的,第一次我就把电话给了他,他经常在电话里对我说: 我把一颗棉花糖塞进了嘴里。 很多的时候是我打电话给洛克的,因为寂寞。 我养了好多的植物,但就惟独不养动物。我曾经养过很多的,但都死了,而且是饿 洛克总会在深夜2,3点的时候被我吵醒,用极其慵懒的声音和我说话,洛克总会听 洛克在上海,而我在深圳。洛克总是很心痛的说,长途话费贵,你怎么就不让我打 我喜欢在吃完了一大包的棉花糖以后,往洛克的邮箱里SEND很多我的文章,关于昆 洛克在一个无风的夜晚打电话给我。我听见他在电话那边胡乱翻着书页发出的刷刷 洛克,你喝酒了? 恩……你在干什么呢? 我刚洗完头发。然后我听见发尖上的水滴落在地板上。 你没事吧?我问,他开始沉默。 了菲,我想抱一下你,真的。 我听见洛克很微弱的心跳,还有他忧伤的指尖滑过电话的声响。我们用同样的方式 洛克说公司有个会议要来一趟深圳,他问我是否想见他。我冷冷的答了一个字:恩。 洛克有我的地址的,他来找我。我在几天后和他真的见面了。在我家的楼下,我去 很多时候我们记得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他的样子,而是他身上独特的味道。 他喝完了一罐又一罐啤酒,我一直在吃我的棉花糖。他喝啤酒的姿势很好看。一如 我和洛克在空空的街道上来回的踢着空的啤酒罐。洛克说我明天要回去了。我抬头 我们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逛着,他拉着我的手。然后在日出的时候,我们又回到了沙 洛克走了。 我从此再也没有在聊天室里出现。我清楚的知道,在洛克离开的那一天,我的心是 我的新书出了。 在签名售书的那一天,我收到了一个包裹。 是优之良品的棉花糖。 上面有洛克身上淡淡的古隆水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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