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后感-----晨和贺在不同的路上已经走得太远 |
| 送交者: 南泥湾 2006年11月07日15:52:22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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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泥湾 读罢小说“男人不坏, 女人不爱(57)”,有些感触,顺便说说。 社会上第三者插足的事比较普遍,古今中外一直演绎着这样的故事,但一般的情形是社会地位相当或第三者的地位更高,象巩这样地位卑微的第三者较为少见,作者描写细腻,情节曲折,所以故事格外引人注目。 由于晨的不理智,一时移情,毁了好端端的一个家庭,事情败露后的言行也反映出晨的天真和不明事理。另一方面,如娟所说,女人和男人出轨的代价不一样,女人往往谅解或接受了男性的出轨但男人往往不会。关于这个感情出轨事件中的晨和贺的对错,大家完全可以见仁见智,无疑,所有这些都在道德的范畴以内。 然而,贺将巩私自拘留并毒打的做法,就已经走得太远,触犯了法律。从文中地描述来看,处心积虑勾引晨的巩是个恩将仇报的小人,对于小人怎么处理有一个度的问题。如果贺出于气愤个人与巩打一架也算人之常情,象贺对巩长时间秘密关押并殴打的作为,已经超过了合法的底线。一旦公安部门介入并公正执法的话,贺会被判刑入狱。 现实社会中,占理犯法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贺的做法一定的代表性,有钱有势的人群更为突出。巩和贺的差异主要在社会地位,贺是公司老板,而巩没有什么钱,是个民工或者说打工仔,两人实质上的差异在于拥有钱的多少,从个人权利的角度而言,两个人是平等的。 也许是失去理智,贺实际上已经走到了目无法律这一步,而且相信自己可以不受惩罚。理论上贺应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行自己的报复,例如,取消巩的职位等。文中的贺所做的远远超过了这些,对待巩得做法可以说是仗势(钱)欺人,与黑社会的黑道做法已经没什么差别。 为什么贺会这么做呢,贺在作者的笔下看起来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从后来的做法上看,晨指责贺的狂妄还是有一定道理的。钱多的人能不能为所欲为呢?答案是否定的。国内有权有势的人仗势欺人的现象较为普遍,既有个人原因也有政府执法不严的原因,和谐社会实行起来还需要相当的时间。 从旁观者的角度,贺怎么对待巩也反映出贺为人的一个侧面,现在的贺与早年的贺已经不同了,晨对贺这方面也有某种程度的失望和恐怖,一个人的为人最容易从对待敌对者的态度中反映出来。 晨和贺在不同的路上已经走得太远,令人遗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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