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的爱情,是女孩子们的织锦缎旗袍。因为青春本身的花样繁出让爱情也格外多姿多彩起来。或哭或笑,或疯或痴,或唯美浪漫,或风里来雨里去。这旗袍本身没大毛病,但穿着是否好看跟穿的人有很大关系。不就好比一个身材妙曼的女子却穿着不合身的旗袍,让你怎么看怎么别扭,这旗袍没有增加她的美好反尔削弱了原有的风姿。好的爱情是合身的旗袍。然而女孩子都知道,遇到一个好裁缝很不容易,哪儿都合身的旗袍更是可遇不可求了。衣服买多了眼光自然就精了,漂亮合身的衣服是钱堆出来的,这就是所谓的见多识广。爱情也一样。谁衣柜里没有两件做得不太可心的旗袍呢?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再漂亮的旗袍如果不适合你也只能是废物一件。就算如此,还是舍不得扔,就当是一场旖旎的回忆收藏在记忆的衣橱里吧。
三十岁的爱情,象莱卡棉衬衫。这种衬衫可以不花梢也可以色彩艳丽。它很舒服地贴身穿着,不紧绷,会随着你的身形变化,甚至帮你隐藏悄悄滋生出来的赘肉。它套在西装里面,不显山不露水,却又是一种必不可少的选择。因为工作需要穿过很长一段时间涤棉、卡其布衬衫,它们虽然很挺实却总不能跟肌肤和外面的衣服柔顺成一体。偶然换了莱卡棉的衬衫就再也不会有其它选择了,颇有几分润物细无声的感觉。很安然地把它们贴身穿着,它也很温柔地轻轻地包围着我,绝不死板与僵硬。就象三十岁的爱情,开始懂得如何相处,不再约束,变得服服帖帖,知道选择一种彼此都会舒服的接触方式,更加亲密无间。
四十岁的爱情,应该是件皮大衣。这个时候的人生,不再是风花雪月、春江秋月。当种种年青时的浪漫从生活中悄悄隐退,方方面面的压力、责任开始让生活变得刀光剑影、寒风凛冽起来。你不在需要旗袍的艳丽,莱卡棉衬衫也无法帮你抵御袭人的寒气!你需要如皮大衣一般的爱情,那是一个蜗牛的壳子,把你安全地、温暖地包裹起来。式样、颜色变得不再重要,你开始相当实际起来,更关心皮子本身的质量。当然皮革细腻的触感、沉隐的色彩,演绎出另一种风情让你依恋,挡风遮雨是种很现实的需求。
五十岁的爱情,是件老头衫。那些夏日傍晚摇着扑扇脚下放着一大糖瓷缸凉茶在路灯下穿着老头衫的人总会引去我的视线,我企图从他们脸上找出岁月沧桑的痕迹,却总会额外地发现一种知天命已无惑的神情。罩在外面的老头衫虽然洗得有点褪了颜色,领口也许还有点泄,上面偶尔还会有两个洞,但总会让人在炎炎的夏日感到舒适、凉快,那种宽松的姿态,透着实在平和。到了这个时候什么样的情与爱都抵不过时间的侵蚀,再挚热的情爱到了这个时候也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风风雨雨。就如这夏日里的老头衫,表面上可有可无,但你脱一个试试,仍然脊背上感到凉。
六、七十岁的爱情我总是想不好用什么来形容。那个时候的爱情也许早已变成浓浓的亲情、友情,会更关注自己的健康,心思更多用在儿女生活得是否如意、自己的饮食结构是否合理。那个时候拉着手在公园里或者是在街上散步是别人眼里的景致与爱情,而对于自己更多的是一种生活习惯,一种依赖与信仰。
八十岁的爱情我知道,又幻化成衣橱里的旗袍。不然,为什么每每跟爷爷或者其它老人跟我聊天的时候他们总爱给我讲起以前的故事?在回忆里很平常的一件事却因为失去而变得无限美好,或喜或悲都演化成生命里永远风景!就象那些花团锦簇的旗袍摆在那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却还是装点着逐渐灰色的人生。
原来真的是“从终点又回到起点到现在才发现”。也由此可见,爱情于人,有时候是必需品,有时候也是奢侈品。爱情有时候的确象衣衫。那么,就在什么样的人生季节选择什么样的衣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