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杀人的理由 |
| 送交者: 灰狐 2002年09月09日20:18:48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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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歌始终放不下一件事,就是杀了人。 杀人者偿命,自古以来都是如此,即使是在中国古时的人治社会也是如此,这一点我想也不用再说了。 然而中国人想来讲理不讲法,合法的不一定是合理的。前一段日子有一个叫胡文海的杀了贪官,全村百姓人人叫好,杀了贪官,合理吧?但是法不留情,死刑是必然的。 我们现在说这件杀女案不是在讨论法律上杀人的对错问题,而是站在情理中讨论“孝行”问题。 所谓“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只要你能有着一份孝心就行了。每个人如何行孝不尽相同,最重要的就是竭尽所能。特别是我们这些漂流在外的,我们有几时能报答父母之恩的?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我们已经远游在外了。 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想来各位的父母年级也大了吧? 对于“父亲为了女儿女婿没有满足他的金钱欲望, 就杀了自己的女儿”这样的高论不敢苟同。 你可知农民老后失去劳动能力以后是多么可怜,父母的性命可以说就交给了儿女,这不是单纯金钱欲望的问题。 至于我,如果父母生活条件不好,就是我借债也要维持,因为我觉得欠他们太多了。 至于结婚以后,我很明确的说,为了我的家庭,我可以牺牲我的婚姻,所以我的几任女友都是因为这句话分手的,没什么,大丈夫何患无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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