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泡个女友叫刁蛮(ZT) |
| 送交者: 灰狐 2002年10月07日20:39:08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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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脸皮并不厚,遭到刁蛮的这等冷落,要不是因为牵连到金钱的原因,依着我的性子,早就对她嗤之以鼻、不理不睬了。 想想她爱理不理的神情,我好几次将跨出校门的脚又迈进了网吧。 就象一个被判了死刑的家伙改判为死缓,我现在已赢得了喘息的机会和时间。也就不忙着去越狱或者准备后事。 实在不行,到最后拼着一死,将真相大白于父母。当然这是下下之策,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会用的。料想他们一听之下,必定勃然大怒,对我恶语相向、拳脚交加。虽然我是他们唯一的孩子,最后他们一定会替我摆平此事,但皮肉之苦是难免的。 当然还有一条路,那就是从现在开始拼命地攒钱,在泡不到刁蛮的情况下,将八千元拱手奉上。这虽然比较屈辱,但也可以免去皮肉之苦。 要攒钱,靠节衣缩衣肯定不行,饭是要吃的,酒是要喝的,网是要上的,手机是要用的。扣除这四大开支,每月所剩也就寥寥无几了。 做家教?不行,中文系的学生找家教特别困难,外语系的和理科的学生要好得多。 教人家武术?我这三脚猫的功夫没有谁看得上,而且又没弄个什么亚运会或全运会、省运会的武术冠军,或者是什么散打王比赛的擂主。 发表作品?虽然自诩为金庸第二,但至今没人认同。寄出的E-mail大都如石沉大海,看来人家连金庸第一百这样的排名也不愿给我。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古话不是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吗? 后来又想,喝酒的事可以顺利解决。 记得老爸在写工作总结的时候,很喜欢用“请进来,走出去”这句话。我现在身陷困境,解决吃饭和喝酒问题可以采取“走出去”的办法(“请进来”是绝对不行的),军事上叫做“御敌于国门之外”,记得这是红军反围剿时也用过的战略方针,当然用错了,否则也不会搞长征。 用在此处,可称之为“御友于校门之外”,而要做到这一点,今后必须多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群众――一定要在周五下午关掉手机,三四点钟就往外校跑。 其实我这人还是比较地好客的。要是在古代,搞不好能做个孟尝君第二,当然前提是要有大把大把的银子,富可敌国,坐吃也不会山空。但我现在落难了,只好放下架子,做一回白痴(吃)了。
一天吃晚饭时,嚎狼向我们征收银子,说是要去租房子。今年有世界杯,我们已经说好了,到外面租一间房子好好地欣赏,翘课去看的时候免得被人打扰。开学不久我们就讨论过这个问题,现在终于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 我们宿舍所有重大决策一定是全民公决,这一点倒是十分地民主,就算一向苛刻的山姆大叔来进行调研,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我们谁也没有当老大的意思。要是这个世界人人都象我们这样,倒也天下太平了。不过依我不太高明的政治眼光来看,主要还是我们四人没什么生死攸关的利害冲突。 野火写他的诗,泡他的妞;黑风玩他的游戏;我写我的武侠;嚎狼呢,嚎狼最近干吗去了? 我想了一想,没有答案。 于是问野火,没有答案。 于是问黑风,没有答案。 于是问嚎狼,有了答案,但跟没有答案一样――“没干什么,混日子啊。” 我当然不信,但我不是港台的八卦记者,也不象女人那样三八,所以也就不去追究。 不过他自己却坦白了,是在酒桌上坦白的。 那天野火收到了一笔稿费,原来他又有大作问世了。依照惯例,掏钱请客。 酒至半酣,嚎狼说话舌头打卷的时候,他问我:“瘦狐啊,你那5S工程怎么样了?” “什么工程?”我满怀疑惑,切,我又不是生物系、建筑系的,搞什么工程? “5S工程就是――遇到一个Miss,给她一个smile,送她几朵rose,再给她一个kiss,最后一起sleep。” 野火和黑风嘻嘻一笑。 “又到哪家网站搜集的歪理邪说?” 这是嚎狼的一个嗜好,喜欢上网四处寻找一些搞笑的顺口溜,时常地挂在嘴边。而且他还喜欢创新。 “冤枉啊,这是我的发明创造,绝对拥有知识产权的。”嚎狼说,“你的那个MM真是刁得可爱,蛮得有理。瘦狐啊,你何德何能,竟有如此艳遇?” “是啊,象我遇到的那些,和刁蛮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啊。”野火哀叹。 “要怪就怪你自己用情不专,见一个爱一个,宁滥勿缺。”我说,“你看看嚎狼多好,人家是宁缺勿滥。” “嘿嘿。”嚎狼笑笑,“我只不过是想找一个比较有深度、有气质、有思想的一点的罢了。” “哇,现在这种女孩子上哪找去?”野火说。 “你遇不到就不能说没有?”嚎狼说,“你天天在亚热带转,当然见不到南极洲的企鹅。” “那你的意思是你见到了你的企鹅了?”一直沉默的黑风冒了一句。 “是啊,在网上遇到的。”嚎狼说。 我们几个大跌眼镜。 记得当初嚎狼是最瞧不起网恋的,按照他的逻辑推论: 中国有六千万网民,70%以上是男的,剩下的30%是女的。这30%里面年纪大的、年纪小的排除后,剩下的才是年龄刚好合适的。再排除长相丑陋、长相平平的,剩下的才是漂亮的。再排除没思想、没内涵的,剩下的才是值得交往的。而这些值得交往的有内涵的MM,大部分是不经常上网的,因为常常有人邀请她们去吃饭、喝咖啡、跳舞…… “总而言之,在晚上泡到PLMM的可能性低于百万分之一,犹如大海捞针、天上掉钱、我嚎狼中体彩头奖,是不可能的。” 没想到今日他竟然食言而肥。 但当我们进一步打探时,他却做起了政治家,闭起了嘴巴,来了个无可奉告。
那天晚上后来我们一直聊了很久,所以第二天早晨起得比较迟,这一迟的结果就是赶到教室时,是随着铃声把屁股放到座位上的。 一般情况下,我都是坐在后门边。 当然不是为了逃生,在我眼中,这座邵讳逸夫老先生捐款建造的逸夫楼是十分安全地,一是火灾难起,二是地震难闹,三是恐怖不袭。 后门边的那一方圆之地,我谓之“好溜角”,乃我等翘家必争之地。我们这些翘课专家、逃学大师最喜欢的便是这种地方,一旦老师点过名,便收拾书本,低头弯腰,蹑手蹑脚,溜之大吉。 大学的老师有几种,真正有水平有口才,而又肯好好教学的,可谓凤毛麟角。 我等学生喜欢的当然不外乎两种,一种是有水平,讲课讲得生动的。 一种是由于各种原因,讲得不怎么生动的,但非常有自知之名,不管下面是高朋满座,还是门前冷落,一样照讲不顾,还不点名。 最怕的是讲课讲得一塌糊涂,还十分重视上座率的老师。 “好溜角”是相对“好望角”而言的,好望角是在离门最远的死角,只要身子略侧,前后门进出的人物便全在视线之中,一个也逃不掉。 这种地方是在上那些美女比较多的大课之时,我们的最佳选择,上课铃音响起来前后,可以看到美女昂首挺胸地进来。 课堂上,在老师讲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我们可以津津有味地欣赏美女的背影,而我们眼睛中那带着欣赏羡慕的聚精会神的神情,绝对会让老师对我们产生好感的。 我们班上的美女不多,所以在上本系的课时,我一般不会坐在好望角。 老师面前是死角,只有想得奖学金的乖乖仔和乖乖女才会坐那,在那里黑板上的字看得最清,老师讲的课听得最真。 酸菜就是其中之一。 今天我来得迟,所以坐得比较靠前,酸菜就坐在我前面三排的椅子上,她的背影还是挺能吸引人的,我也在听课之余看了两眼,每看一次,就想了刁蛮一下。 突然我看到导师露出一脸讶异的样子,而且前排的同学纷纷回头眺望,也万分好奇地回头望去。 一个美女正慢慢地朝我走过来。 是刁蛮。 她今天的样子很漂亮,不,她一直都很漂亮,不过今天好象更加地好看。 太夸张了吧。就是去和男友约会,也不用这样打扮得这般花枝招展的。 这小妞一定是《我的野蛮女友》看得太多,连这一招也施展出来了。可是没一点创意哎,真是逊到极点。 不过……她这一招还是很见效,虽然她的举动有点东施效颦的意味,可是她不是东施,所以她那一副冷面矜持下摇曳生姿、顾盼生辉的情态,酷似我校的系花、校花们,颇有玉米风范。 这情景,怎一个蔻字可形容。 看样子,导师不把我喊到他家里去训话,我就跟她姓颜。老天,她不会三八到告诉导师她怀了我的骨肉吧? 我急忙站起身,冲着她走过去,把她向教室外拽。经过嚎狼座位时,我做了一个手势,让他下课后帮我拿书包。 把她拖离教室十米远,我气急败坏地问:“你怎么跑到我课堂上来了?” “我昨天下午打你手机,打不通。打你宿舍的电话,你又不在。”她说。 我昨天手机充电后因下午上体育课,就关了机丢到抽屉,没拿;体育课之后又踢了半天的足球,直到暮色苍苍才回宿舍洗澡。洗过澡后刚好碰到一堆朋友去喝酒,于是在“瘦狐,同去,同去”声中,带了换下的衣服入了饭店,一直喝到宿舍快关门才回房睡觉,回到宿舍谁也没提刁蛮来过电话。 “有什么事?”我一边拿手机看时间一边问,脸上一副冷冷的表情,心中却想这小妞莫不是对我有了好感,忍不住来找我? 时间告诉我,离下课还有两分多钟的时间。 “我头疼,鼻子里还有黑血块。” 我的第一个感觉是沉入太平洋底般的深深失望,第二个感觉才是吓了一跳。 但看到她唇红齿白,皮肤白里透红,与众不同的样子,不象是身患绝症,无可救药。看起来比我撞她,不,是比别人撞她之前更加地健康,一定是我那几只鸡和几盒补品的效果。 “看什么看啊?没见过美女啊?” “你能算作美女啊?不过有那么三四分姿色罢了。我是看看你脸色有没有什么异常,是不是行将朽木,不久于人世?”我说,“又刁又蛮的,我怕了你。走吧。” 这时下课的铃声响了,我迈开大步往楼下走。要是她是我的女友呢,我倒希望别人能看到我和她在一起。问题是…… “就你一个没把我当成美女的。”她跟在我后面,高跟鞋扣在地上,清脆地响着。说话的口吻却是有点生气的样子,是不是撅了嘴就不得而见了。 “真正的美女是什么感觉你知道不?”我停下脚步,扭头看着她。 她也停下来:“什么感觉?”她在我身后的两级楼梯上,我要看她还要仰着头。 “真正的美女呢是让人眼发亮,脸发红,口发干,腿发软,心发酸。”我回过头一边往下走,一边说,而且说得很快,快得让她有点听不清。 说得快,当然是想让她问我。女人都有好奇心的,而且越是漂亮的女人好奇心越重。 “什么?”她果然紧紧地跟在后面问我。 “眼发亮是因为美女美貌惊人,一出来就要艳压群芳,让人不由得眼睛一亮;脸发红当然是对美女有感应;口发干是想一亲芳泽;腿发软是想走上前去,但是却两腿无力;心发酸是――呜呜,这个美女这么美,可是我却泡不着。” 这时候我们已出了人文馆。 我继续说:“看到你呢,我是脑袋变胀,眼睛变红,心肠变狠,拳头变硬――真想狠狠地扁你一顿。” 其实呢,五发四变的感觉我都有。五发是因为她的确是美女,四变是因为她对我没意思,还掏空了我的腰包。 “你打啊,不打是小狗。”她有点生气地说。 要是现在是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和她地处寂静无人的阴暗之处,我想我说不定一拳会打在她的俏脸上,出出心中这口鸟气。 但现在是光天化日之下,堂堂武大学府之中。 她不怕死,我还怕丢人呢。 我松开了拳头,小娘皮,等着瞧,总有一天我要揍得你屁股开花。 而现在呢,我的脸上很大度地笑:“我有自己的信条。第一是好男不与女斗,第二是君子动口不动手。” “都是俗气巴拉、俗不可耐的。还有吗?” “当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她嘴巴动了动,大概觉得我这句话是在讽刺她。 “己所不欲,勿施与人。”我继续发泄对她的不满,她好象更气了,嘴巴撅了又鼓。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一句出口,才发现有点不对,看到她脸上讥嘲的笑容即将漾起,我急忙补充,“这是我的爱情准则。” 她蹦出一句话,差点没让我气死:“一个大男人,那么多臭规矩,婆婆妈妈的。” 真正是家门不幸,竟然让我遇到了这么个刁蛮的女人。 我见了她,虽然不至象老鼠见了猫,怕得要死,却也象常昊见昌镐,头疼不已。
到了医院,正如我所预料的,又如我所希冀的,医生检查了一下,说没什么大问题,只是鼻窦有点发炎,开了一点药给她。 我看看时间,也到了吃中饭的时候了。 “上次我请你喝咖啡,这次是不是该你请我吃饭了?” “想得美。” “别这么小气,你有几千块的进帐啊!” “我受了多少苦啊!” “也才在医院躺了几天而已嘛。” “还受了多少气你知道不?”她说,突然声音就不对了,掉过身去。 “好啦好啦,别哭啦,我下午陪你玩行不行?”我说。 因为多了几句嘴,竹杠没敲成,还被迫买单。不过这顿中饭吃得很简单,吃的是快餐。 5月的下午,阳光明媚,我和刁蛮乘车来到东湖。 游人如织,绿草茵茵,东湖碧波荡漾,磨山绿意葱茏。眼前美景如画,身边玉米如花。 我的心情也好了不少。于是我再也没再惹她生气,倒是说了几句笑话,逗得她笑语晏晏,面若桃花。看我时也是一脸柔情,满眼笑意。不少游人看到我们,都是一脸欣赏之色,大约都将我和她当成了一对情侣。 如果我是局外之人,倒也会将我们两个看做是一对情侣。可是……算了,不开心的事就不想了。 这样也好,总比在网上无聊地找一个网名是MM的家伙闲聊要强百倍。 “我们去划船,好不好?”她说,虽然用的是征询的口气,但已不容置疑――她已经走向船边了。 我于是去买了票――为什么总要我掏钱啊,她难道就不能花点钞票?毕竟她也在享受啊。 我先上到船上,然后伸过手去扶她,她看了我一眼,终于把手放到我的手上。我的心颤了一下。因为她的小手好细好嫩好滑,柔若无骨。 她上到船上,抽出了手去,坐了下来,我坐到她对面,看了她的手一眼,白皙而修长,诗经里是这么形容美女的手的:“手如柔荑。”我没见过柔荑,但如果柔荑象她的手的话,一定是一种很漂亮的植物。 “怎么啦?”她看了我一眼,“发什么呆啊?” “没什么,”我说,“我想起了一首歌――《让我们荡起来双桨》。” 是的,我真希望和她一起荡起双桨,就这样摇啊摇啊,摇向幸福的远方。 我们也真的荡起了双桨,摇啊摇啊,不过却是在那里打着转――我们都不太会划。 划了一个小时,我们下了船,在她的建议下,坐上汽艇,向磨山进发。 汽艇上人挺多的,我紧挨着她坐下来。她的手放在她的膝盖上,汽艇转向时震动了一下,她的手滑到我的大腿上,我急忙轻轻抓住,正想握在手中,却又被她轻轻地滑了出去。 我扭头气愤地看她,风吹起她的秀发,一丝丝地飘在我的脸上,痒痒的,带着一种好闻的淡淡的香气。 汽艇转过来,向着磨山的方向疾驰,风将她的秀发吹向脑后,我又是遗憾又是气恼地瞟了她一眼,见她正微笑着看着远处的风景。
舍不得香饵,钩不着大鱼。晚上我带她来到一家比较正规的饭店。 “不用到这里来啊,”刁蛮说,“我们随便吃点就行。” “今天我是特地向你道歉,所以要到这里来啊。”我说。 “道歉?你不是已经道过歉了吗?”她笑,“嘻嘻,夫妻两个睡懒觉。” “那次我有点言不由衷,今天我是郑重其事地道歉。” 她于是就接受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又浅又小的盘子中点缀着点点菜肴。在上面踢足球虽然嫌小,打打篮球只怕还嫌场地略大。 我举起杯子:“虽然不是我撞的,但我做得有点过分。” “你为什么一再否认呢?”她问,这一次却没再生气。 “事实就是如此,其实我已经签下了卖身契,也不会赖帐不给,但我还是想把真实的情况告诉你。”我只是想澄清自己绝非做了错事而不肯承认的人。 “看来你今天的目的不是道歉啊?!”她说。 “好啦,好啦。”我怕她再翻脸,“不说这些了。” 我于是殷勤相劝,又跟她打赌,比赛谁喝得多,当然我是要吃点亏的――我喝四杯她喝一杯。 我倒不是想灌醉了她,于她烂醉于泥、人事不知之时带至某处胡天胡地。我虽然有点混帐,但还没混帐到这个地步。 再说现在已进化到了这个时代,一个少女绝不会因为你占了她的便宜后,就此寻死觅活地缠定你,非你莫嫁。那种把女人的肚子弄大就此一劳永逸(最典型的莫过于韦小宝与阿珂)的泡妞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真不幸啊,为什么我不早生两百年?否则我*&^%¥#@)。 受害的少女软弱一点的会忍气吞声,凶一点的会就此报警,狠一点的说不定会拿起刀子跟你拼命,而阴毒一点的就会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在你熟睡之后再拿起剪刀咔嚓一下让你变做东方不败、岳不群、林平之。当然还有其它的种种态度,就不再一一例举。 我虽然不是算命先生和巫师之类的人物,但想刁蛮多半属于二三类。 所以我只是想让她多喝一点后能够对我增加一点好感,有句很俗的俗话说,花是情信物,酒是色媒人。如果酒后刁蛮雾里看花般地将我错看成白马王子,由此而萌生爱意,我也就满足了。 不知是我一个笑话触动了她的哪一根神经,她突然眼角湿润了,慢慢地流下了两行清泪。 我看着她,突然想起了《我的野蛮女友》里的镜头。 难道她也有悲伤的往事,或者她也想起了死去的男友?不会吧? 我难道象她死去的男友? 我倒是有一个姑妈,不过她只有一个女儿,而且已经嫁人了。 “不要喝了。”我说,真不应该让一个女孩子喝这么多的酒。 “不,我还要喝。”她往里倒。我夺过她的杯子。 我扶着她出了酒店,她说想歇一下,于是我扶着她来到一块草坪上。 才坐下来,“哇――”她开始吐起来。幸亏我有几十次看到人家醉酒的经验,在她“哇”字刚出口时我就已让开了身子。吐出来的东东味道十分难闻,就算是漂亮玉米吐出来的也一样。 我拿出餐巾纸给她擦了擦嘴角。她又吐了两次,看来醉得不轻。 吐过之后,她倒清醒了一些:“你太坏了,让我喝这么多的酒。” “对不起,你不是说你很能喝的吗?” “我以前是能喝的,好象这次醉得特别快,也许喝得太快了。” “谁输了?” “好吧,我们算一人赢了一次。” “???” “刚才在店里我还要喝,你不让我喝,算是我赢了。但是现在我吐了,算是你赢了。”看来她真的很清醒。 “下次别喝这么多酒了,”我心疼地说,“喝酒伤身体的啊。再说幸好我是好人,要是我是坏人刚才把你灌醉了,乘机占你便宜怎么办?” “要不是你我怎么会醉――我还是第一次喝醉呢。” “好啦,都怪我。”我说,“不过,唐伯虎点秋香,三笑定终身。楚天舒点刁蛮,三吐能不能定姻缘?” “呸,你胡说。”她笑着骂我,挣扎着要离开我,“放开我。” 我没放开她,让她离开我的怀抱,“你醉了,我一放开你就会倒下去的。” “但你不能再狐说八道。”这个狐字她说得特别重,所以我知道她说的一定是狐,而不是胡。 “好吧。”我答应她,能够抱着她也是一种幸福。这是我第三次抱她了,也是我和她的第三次亲密接触了。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望着远处遥远的、幽蓝的天空。 “对了,你是什么星座?”我问她。 “不知道。”她回答。 “不知道?”我很奇怪,“不会吧,哪有女孩子不知道自己的星座的?” “其实我知道,不过我不相信星座。” 一颗流星划过天际。 “啊,是流星。”她惊喜地叫了一声。 “你有没有许什么愿啊?” “来不及了。”她摇了摇头,“不过,我也不信什么流星。我从不把自己的愿望交给流星,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掌握的流星能帮你实现梦想?” “是啊,我也不相信这玩艺儿。”我顺着她说,我已经说过无数惹她不高兴的话了,此时此刻再跟她唱反调,真是大逆不道,“不知是哪个脑袋天生秀逗的呆瓜想出的,想出这个东东的家伙固然很蠢,千百年来竟然这么多人也信之不疑,真是愚昧到了极点。” “其实啊,有多少人相信呢?只不过是一个梦罢了。”她突然叹了口气说。 这个女孩子不信星座,不信流星,看来不寻常。 “对了,你今天赢了我一次,准备怎么对付我?”她问,声音却有点倦了。 刚才我们打赌时就说好了,赢的人可以提一个不算太高的要求,输的人不能赖皮。 叫她把我的债务一笔勾消?不行,这个要求太高。她是绝对不会答应的,反而会过早暴露我的目的,让她有所防范。 实现我多日的愿望,把她的屁股打得开花?不行,现在还没有吃定她,痛扁她一顿固然能发泄我的不满,只怕我俩就此形同陌路,虽然近在咫尺,却如远隔重洋。 “我还没想好。等我想好后告诉你。” “我想睡了。”她头低下,伏在我的腿上,长发倾泄而下。 “喂,你起来啊,这里可不是睡觉的地方。” “你让我趴一下,好不好?”她说,那种娇慵的口气让我不忍拒绝。 我于是就这样坐着,让她趴在我的大腿上,等到我大腿发麻喊她的时候,她竟然睡熟了。 我看着她熟睡的脸,实在不忍心把她叫醒;看着她薄薄的嘴唇,却有点想吻上去。 但我还是克制住了。 幸好我练过武术,所以我抱着她跑了一里多路才感到双臂有点累。 如果三四五六七年后,我能这么抱着她(清醒而甜蜜的她)走进我们的新房,我一定会是世界最幸福的人。 旅馆明亮的灯光下,我看到她眼睛紧闭,一张脸微有些苍白,却又微微透出一些红润,更增无限惹人动情的意态。 我告诉服务员,我要住店,“这是我的女朋友,从外地来看我,今天喝酒杯喝多了一点。”我把路上想好的言语告诉她。 “身份证呢?”那个三十多岁的服务员一边登记一边问我。 “没带。” “这可不好办。”她皱起了眉头。 “需要吗?一定需要吗?”我用上了网聊时的话,“这样吧,号码我记得,如果万一有人查,我就说我刚才出去逛街时弄丢了。” 登记后来到房间,我把她放到床上。关上门,然后和衣躺在她身边,虽然床单洁白如新,但我还是和衣而卧。 但我却一直睡不着。 看看她的眉,看看她的嘴,看看她的胸脯,看看她的腿。虽然有点动心,但我还是发乎情,止乎礼。 我有时前卫得过了头,有时却象一个迂腐的老夫子,固守着最后的道德防线。我相信如果不是我的坚持,我早已失了身。 我虽然标新立异,但骨子里头还是很传统的,不知这叫做可爱可敬,还是该叫做愚蠢白痴。 第二天上午我被刁蛮弄醒时,她一脸的羞恼。 “我们怎么会在这里?”她问我,脸色不太友善。 “昨晚你喝醉了,我不敢把你送回去,那个倪雅君只怕不会跟我善罢甘休。”我急忙解释。 “我还是第一次逃课。”她说。 “你不是第一次了。”我说,“上次已经逃过好几天了。” “那次是特殊情况。” “这次也是特殊情况啊。”我笑,“好啦,快点赶回去,还来得及赶上第二堂课。” “不和你说了。”她生气地走出门去。 晚上,我打电话给她,却被她训斥了一顿,弄得我灰头灰脸,好不难看。 唉,真是男追女,隔座山。这座山好高好高,对于我来说,恐怕就象珠穆朗玛了。 珠穆朗玛我是绝对爬不上去的,那么刁蛮是不是也无法追到手呢?这是不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呢? 有个成语叫做高山仰止,大概描述的就是我的这种情形:这么高的山啊,抬头望都望不到顶,还是止步吧。
课间休息时,酸菜走到我身边,说:“导师叫你下午到他家去一下。” “什么事?”我问她。 她淡淡地说:“大概是为前天上课的事吧。” 高中的时候,老师的办公室我是经常去的。上了大学,倒是和老师们的关系疏远了,难得与他们谈心。 下午下了课,我便借了野火的破车,往导师家骑去。 在小说或电影里,常常可以看到教授有个漂亮的女儿,而且刚好和主人公有缘。我们的导师倒是有一个漂亮的女儿,不过却和我无缘,听说已和一个研究生打得热火朝天。 一路骑着车子,想着如何应付导师的问题。按道理我也不怕,可以告以实情,我是陪刁蛮去看医生,他若不信,还可去医院调查。 刁蛮昨天在教室里这么一亮相,一下子给我的爱情故事注入了无数浪漫的色彩,就算我们以后什么事也不会发生,这一幕也让我可以名垂校史了――当然是名垂校园恋爱史。 为此我倒有点感谢她,用《还珠格格》里的歌来唱就是:“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刁蛮,来到我的教室。大家见了你,以为是我的马子,让我虚荣的心中,充满了醉人的甜蜜……” 人都是有点虚荣心的。除了圣人和傻子,我两者都不是,所以我也是有虚荣心的。 就象我抽烟一样,明明知道对身体有害,明明抽起来觉得毫无舒服和快感可言,可还是装模作样地抽,还装出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就象我泡女友一样,也不是没有女孩子在身边这日子就过不下去,就毫无情趣、了无生机,但人家都在泡,自己走来跑去地总是孤家寡人、形只影单,总有点感觉不爽。 到了导师家里,他正在写字,不,是在练书法。他的书法很不错,据说已被人作为珍品收藏。要是我的书法能到他这个境界,该有多好啊。 导师不愧是导师,先上来并没单刀直入,直奔主题,而是问寒问暖。然后又聊到学习,再从学习讲到恋爱,说是他也是从年轻人过来的,对大学生谈恋爱也是可以理解的云云。我只好恭恭敬敬地听着,他问我时,便有一句没一句地答着;他谈得兴起时,我便唯唯喏喏地应着。 最后他终于转入正题,说谈恋爱不能影响学习,也不能影响课堂秩序。 “我知道,”我急忙辩白,“她不是我的女朋友,她是那个受伤的学生。” “我知道。”导师点点头,“我在医院见过的。” “???”我真不敢相信,刁蛮那时候那副模样和昨天有天壤之别,导师怎么可能认得出来? 一定是酸菜告诉他的。 “谈恋爱嘛,星期六、星期天可以到外面去逛逛,但到课堂上来嘛,总会影响老师教学和同学们听讲的。” “是,是。她头疼,鼻子里还有黑血块,所以就打电话给我,我刚好不在宿舍。而我的手机又没电,也打不通。她才到教室里来找我。以后不会了。” “是这样啊。那有没有问题?留不留下后遗症之类?”导师关心地问。 “没什么大问题,医生说这是正常现象,是以前的瘀血。也没留下后遗症。 “那就好。” 接下来他仍然讲了一大通道理,直到我心服口服――不是对他的道理,而是对他的罗嗦。
“瘦狐啊?你好。!” “是你啊。你比我更好。” “呵呵,现在有空吗?” “没空,又要去剪彩,又要去见外宾,还要忙着去开会。” “这么忙啊,那一定有时间到我这里来玩玩哦。” “好啊,可是我不知道姑娘仙居何处。” “呵呵……只在此城中,房多不知处――要不要我来接你?” “岂敢劳动姑娘芳驾,你告诉我怎么走就行。” 于是我就坐车来到接头地点,远远看见萧迎在等我。一如上次的美丽。 我最近好象运气不错,接连地遇上美女,又是郭雨田,又是刁蛮,又是萧迎。 只可惜一个个都不属于我,让我枉自长叹。 她带我来到她的住处,“这是我租的房子,简陋了一点。” 我四处打量:“挺好的啊。我可是没钱租这么好的房子。” “随便坐。”她招呼我,“你喜欢喝什么?” “白开水就行。”我看到饮水机,顺手从旁边的一大堆一次性杯子中取出一个,按下了开关,“就喝这个吧。” 水咕嘟咕嘟地掉进杯子,“你男朋友呢。”我想起那个头染成小鸡似的男孩。 “他有事去了。” 我看到房中有一架钢琴,走过去按了两下。 “你会弹琴?”萧迎问我。 “我是牛,只会听人弹。” 萧迎笑,坐到凳上:“就是想听我弹琴,也不用这么骂自己啊。你想听什么?” “随便,就弹你最喜欢的吧。” 她于是就弹起来,手指在琴键上飞舞。真的弹得不错。我的音乐鉴赏水平远远低于我的文学鉴赏水平,也不知道她弹的是什么。所以我只能说很好,而不能指出好在哪里。 结束后她说:“这是我弹得最好的一次。” “真的吗?那我非常荣幸。” “呵,也许是没有任何压力吧。” “是啊,没有任何压力是最容易发挥出水平的。” 就象我和她之间,我对她没有任何奢望,所以能够坦率相对。但对刁蛮就不同,所以常常会做出一些惹她不高兴的事,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 “瘦狐,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啊?这么客气。” “是这样的,我参加了外地一家电视台举行的流行歌手大赛,想用你的那首歌词谱了曲去参赛。” 我愣了一愣,没想到她真的会看中那首歌词。 “那歌词很烂的,只怕……”我斟酌着措词,“不适合吧。” “我们都觉得写得很好的,你……好象对自己缺乏信心。”她说。 “是吗?也许遭遇的挫折多了一点吧。” “你才多大啊?比我还低两届呢。”她笑。 “挫折和年龄不成正比,有些人一路平安活到老,有些人年纪轻轻就命运多舛。” “好啦,这些人生的哲学我们就不谈了,你看给你多少钱比较合适。” “呃……还谈什么钱啊。”既然已经装潇洒,就装到底好了,“等你哪一天大红大紫的时候,别忘了我就行了。” “嘻嘻,好吧。” 她说,“对了,你想不想听我男友给歌词谱的曲?” “已经谱好了?”我说,“你弹给我听听。” 她再次坐到钢琴前,弹了起来。 她弹得不错,但曲子离我想象的有一定的差距。 “怎么样?”弹完后,她回过头来问。 “还好。”我说,露出笑容,“不错。” “我要你说真心话,说出你真正的感觉。” 我看着她认真的眼神,叹了口气:“我喜欢下围棋,自以为水平还不错,但有一次碰到一个业余五段,连续败了三场,输得惨不忍睹;后来听说这个业余五段曾遇到过一个专业三段,一样地输得很惨。这就是差距。” 她听得皱起了眉头。 “就象我在网上发的小说,从网友的评论来看,叫好之声不绝于屏,甚至有人叫好,认为可以出版。于是自以为真是文曲星下凡,李白再世。结果投到出版社,结局不外乎有三个,一是无法交货,二是对方没人理睬,三是收到公式化的退稿信。” “真的有这么差吗?”她的脸色很难看。 “对不起,我可能说得太夸张了一点。不过,这首曲子真的只能算二流曲子,最多只能放能一些专业歌手的专辑里用来充数。” “那我让他重写。” “其实他能写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错的了。也许我的标准太高了――我是用一流歌手的主打歌的标准来要求的。” “我是要去参加比赛,要求当然要高――其实我对这首曲子也不是很满意,等他回来我对他说。” 接下来我们又聊了一阵,她邀我到她唱歌的酒吧去玩。于是又一起来到酒吧。 “你喜欢喝什么酒?”在吧台前她问我。 “五粮液、茅台、酒鬼酒,都行,我不太讲究的。”我胡扯。 “这还不叫讲究?” “随便喝点就行。”到酒吧,我还是第一次,虽然前几年刘德华《忘情水》流行时,我改过他的歌:“给我一杯矿泉水,再来一杯威士忌。”但我从没喝过威士忌、白兰地,更别说什么XO、人头马。 在我看来,喝酒是一种乐趣,如果一定要讲排场的话,用它来装点面子,抬高身份的话,就少了几分乐趣了。 我们坐到一张桌前,萧迎呷了一口酒,问我:“你是不是总喜欢把话反着说?比如明明你的歌词写得很很,却说很烂。” “是啊,所以如果哪一天我说我爱你,你千万不能相信。” “哼哼。”她笑,笑起来也很好听,象是欢快的钢琴声。 “该我唱了,你慢慢喝。” 上到台上,歌声响起来,是《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她唱得很不错,挺有韵味的。 然后她又唱了一首摇滚歌曲和几首其它的歌。 回到桌前,“你没听我唱歌?”她好象有点泄气。 “听啦,唱得挺好的。”我抬头看到她看着桌上的纸,“对不起,我有个毛病,一到舞厅听到好听的歌,就忍不住写点歌词。” “又在写歌啦,给我看看。” “没什么,”我说,她已抢了过去,我只得说,“你别笑话我。” 纸上是这么写的: 都市生活 高高高跟鞋,红红薄嘴唇。日日巧妆扮,夜夜逛舞厅。西装革履新,抖搂有精神。日夜砌长城,都市文明人。 高高垃圾堆,长长污水流。迎接大检查,全民齐动手。废物堆死角,街道焕然新。大众齐庆贺,模范卫生城。 上班悠一悠,下班匆匆走。你我皆朋友,一起蹓一蹓。袋里没钱兜,花钱如水流。空空如斯也,还须赶潮流。 时时须在意,人心隔肚皮。偷骗拐谋瞒,此中有真谛。亲朋共好友,大难旁观也。落井下石人,锦上添花者。 停电又断水,都市好生活。半天等班车,都市快节奏。凡事循规矩,皮囊藏锐气。事事不出格,方是好同志。 “你真是一个天才啊。”她的眼睛中发着光,那是反射着跳动的灯光的颜色。 “你别取笑我啦,这叫文字垃圾,又叫文学牢骚,没有谁会发表的。” “别这么看不起自己啊,我叫花猫给你谱上曲,唱出来一定会有人叫好的。”花猫是她的男友。 我笑笑。 “凭你的才能,你可以做一个音乐人。”她说。 “别开玩笑了。” “我是说真的。” “也许吧,不过我没时间。”我还有自己的武侠梦呢。 她看了看歌词,“你真的可以写一些摇滚方面的歌词的。” “我不喜欢摇滚,不,我是说我不喜欢疯狂的,歇斯底里式的摇滚。我喜欢那种轻摇滚――我个人的看法,不知道对不对,那种淡淡的,抒情式的,带有一点叛逆,但又不出格的。象罗大佑、黄舒骏之类的,那才叫经典。” “是吗?” “如果我要搞摇滚,一定是很开心,很快乐的那一种,”我突然想起了那一晚与刁蛮蹦的的情形,灵光一闪,“比如写一首关于青春和爱情的摇滚,一定会取名《爱情摇滚在青春里》。” “你……这个题目真的很有意思,”萧迎说,“你真是这方面的天才,如果你不做音乐,真的是浪费了。” 告别的时候,她告诉我她过几天就得去参赛了。 “祝你好运。” 在这关键的时候,我当然不好意思再向她泼冷水,只有祝她好运连连了。
我正在聊天的时候,一个名叫“我在水下面”的陌生人给我发来消息。 我在水下面?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没点性格。头像虽然是个女的,但想来也不会是什么聪颖的女子。 我可以容忍女孩不漂亮,但不能容忍她不聪明。 但她一直在闪。我点击了一下。 “喂,你怎么不睬我?你不睬我我就不理你了?” 下一条: “臭瘦狐,死瘦狐。” 我发出信息: “别烦我。” “你不后悔。” “绝不。” “那当初你为什么要把QQ死皮赖脸地给我?” 靠,我什么时候把QQ给她了。“我没有啊。” “不是你说的你的QQ很好记的嘛,奥林巴斯你死吃肉。” “你是颜心瑶?” “不是。” “好啦,别生气了,我没想到会是你。” “为什么?” “参照你对网恋比较特别的看法,网聊网聊,就是往往无聊啊 : )” “是啊,我正是无聊。” “难道你不知――无聊+无聊=更加无聊 ?” 我也不再顾忌,根据我多年以来的网聊心得。女孩子是用特殊材料做成的,她不想跟你聊,你就是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也没有用。她想跟你聊,你就是拿拳头敲她的脑袋、用脚尖踢她的屁股也别想把她撵走。 果然她没有生气。于是我们就聊起来。 我问她为什么取这个昵称。 “那次在网上登记,要我写昵称。想起那句‘所谓佳人,在水一方。’于是就取了个‘在水一方’,谁知道有人用了,于是又取了个‘在水中央’,还是有人用了,一气之下,我就跑到水下面去了,而且在水下面可以游泳。” “哈哈。”我忍不住想起来,没想到淑女也会搞笑。 我打开她的资料,看到她的个人说明: 高高的长城是我的围墙 长长的黄河和长江是我的濠沟 深深的太平洋是我的陷阱 暗暗的百慕大是我的漩涡
就算你爬过我的高高的围墙 越过我的宽宽的濠沟 躲过我的深深的陷阱 游过我的暗暗的漩涡
当你站到我的面前 你还是无法将我得到 因为那时候的你啊 已经老了 我敢说,这首和我的诗一样臭屁的诗,一定赶走了成百上千的情心蠢动者,当然也会有不少家伙会跃跃欲试。 “你呢,除了这个裁纸的瘦狐,还用过什么昵称?”她问我。 “我高中的网名叫我爱故我酷,那时候一心扮酷,后来一是酷字不流行,流行什么蔻,再加上年纪已大,也就不再故作潇洒,玩深沉,自觉与浪漫无缘,就取了网名叫我爱故我苦 : ( ” “看起来好象满面沧桑,满目疮荑,是不是被女孩子甩了好几十回啊?” “没有,我这爱是泛指,乃是爱国爱民、忧国忧民之意,甚至阿富汗流离的难民、中东不息的战火,都常常萦绕我心,让我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扪心自问,人类的灾难何时是个尽头?” “看不出你还有一颗慈爱之心。” “人在江湖,胸怀天下。” “你应该却学政治的。” “中文也不错哦,可以唤起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和斗志。” “你的征婚启事不错啊 : ) ” 征婚启事? 哦,她一定说的是我的个人说明。 我的个人说明又长又臭: “传说的主人公就是你和我,传说的内容就是我们的缠绵和反复。 告诉世界我们的誓言海枯石烂情不渝,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我们不在乎。 我们邂逅相思分手又聚首,我们说遍了可能也许但是或者如果。 我们一直在努力寻找爱情的最佳结构,我们一直不相信别人说的因果。 我们自己写自己的传说,尽管情侣们都在谈泰坦尼克。我们自己写自己的传说,拥抱所有的白天和黑夜。 我们的传说不一定精彩纷呈,我们只珍惜爱情过程的每一步骤。这是我们自己的传说,用爱塑造着最真实最完整的你我。” 虽然这首歌词被嚎狼斥之为臭屁,但还是诱惑了不少有情有义的美眉,纷纷向我抛出绣球,想和我一起写传说。 不过发展到最后不是她嫌我,就是我嫌她,所以后来都呼呼啦啦和人家写传说去了。 “原因呢?” “那次吃饭时已经告诉你了哦,你说很俗的那几种。” “好象你的眼界还挺高的。” “不敢,人人都有自己的爱情准则。” “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 我想起前两天出糗的事。 “淑女不揭人之短――姑娘何必老提旧事?”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呵呵。” “刚才在网上看了几篇文章,都是关于一夜情的,你怎么看?” “不赞成、不喜欢。” “你还是挺保守的啊。” “我其实是一个矛盾综合体,有时前卫得过了头,有时是迂腐得过了头。往往逆潮流而动,如果我早生二十年,我一定会高唱性解放的,但现在我不会了,要唱也只会唱性保障了。” “胡扯什么呀?”她回答。 她一定脸红了。望着屏幕,想想她脸红的样子,定如五月的草莓,六月的桃子,七月的西瓜,八月的柿子。 “对不起,我打字的速度太快了。” “打字速度快跟你回答的内容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一点啊,就象我和你一样,总有些关系的。” “切,去死吧你。” “生气了?” 她没回答。 “真的生气了吗?” “我心情不好,刚才在榕树下看了几篇文章,都是说什么堕落,颓废,死亡,放纵的,心里难受死了。” “所以拿我来出气?” “没有啊。”又一条,“只是想找个人聊了一下,发泄发泄,如果你不想聊,那我去找别人就是。” “别别,你有什么火尽管发出来就是,我一定舍命陪淑女,直到你快乐为止。” 经过我一番诲人不倦的教导,她终于露出了笑容,当然是在网上。 “与姑娘手谈了半天,头晕肘酸,能不能出来放纵一下?”我向她发出邀请。 “@!#¥%&* 你想死?” “对不起,按错健了,应该是……放松。”我笑。 “时间太晚了。” “那是不是如果早一点你就会出来呢?”我挑出她的语病。 “呵呵。” “那明天吃过晚饭我就来找你――不会太晚吧 : )”我继续我的邀请。 “还是晚。”她拒绝。 “那我只好吃过早饭来找你了。”我发现我可以参加世界杯厚脸皮比赛了。 “还是晚。”她仍然拒绝。 我靠。没见过这么回答问题的。 “!@#¥%%^&* 5555555,我只好明天凌晨到你梦里面来找你了。” “呵呵……行啊,只要你能进到本姑娘的梦中世界。” 果然不愧是刁蛮。 “没问题――如果你能想我想到梦里头的话。”打完这句话,我自己都陶醉了,和玉米聊天真是爽歪了,尤其能够摊上这个七分刁三分蛮的玉米。 真的是一种享受呃,虽然有时难免受点折磨。 “不跟你狐说八道了,我要下了。” 真是大煞风景,我正在兴头上呢。 “等等。” “还有什么事?” “送你一首诗。” “诗?” 我敲下了以下的诗句: 娇俏
最是那一扭头的娇俏 牢牢锁定我 搜寻了一个世纪的目光 而那一丝带着无邪的野性 一瞬间就让我为你而痴狂
和你共享那一季的骄阳 就算我的世界从此毁灭 我也不会觉得冤枉 诗外之意是,这个夏天过去,如能泡上她,让她把我那几千元的沉重债务一笔勾消,就算万事大吉了。之后再找个借口――当然这个借口是很容易找的,比如说性格不合,这个借口就很不错,冠冕堂皇,百试百灵,人家夫妻离婚还靠它呢,我甩个小妞用它做挡箭牌不也行吗? 就算推之不脱,甩之不掉(这种可能应该微乎其微),到毕业分配时,我盛夏七月回潇湘,她酷暑三伏下南京,两个东飞伯劳南飞燕,还是得886。 “多谢,这么臭屁的诗,也只能骗骗我这样不懂文学的女生。” 不过后来她还是接受了我的邀请,不知道这首臭屁的诗有没有起到一点作用。
“大哥哥,买玫瑰花送给女朋友吧。”一个小男孩跑到我跟前。 “多少钱一斤啊?”我笑着问。 那个小男孩白了我一眼,跑开了。 “你不肯送就算了,何必拿人家小孩子开心?”刁蛮说。 “谁说我不肯送?我是怕你不肯收啊。” “你敢送,我怎么不敢收?” “我这就去买。” “算了,我现在不想要了。”她突然沉下脸来。 我买了票,两个一前一后往公园里走,刚才的事弄得我和她之间有点尴尬。 “好啦,别生气了。”我说,天如此蓝,景如此美,如果一直两个一直不吭声到天黑,会把人憋死的。 “我没生气。”她仍然冷冷地。 “不就是送花给你嘛,我把这一大片全送给你。”我手在面前划了一个大圈,圈里是面前公园里争奇斗艳的成千上万的花。 “你有这本事?”她睁大双眼。 “是啊,你看仔细了。” 她的眼睛看着我。 “不是叫你看我,我不会变魔术。”我指指花,“你好好地看花。” 于是她双眼去看花。过了三秒钟,我问她:“看清楚了?”她点点头。 “都记住了?”“是啊。” “行了。”我说,在她耳边(其实隔着足足40厘米的距离)读出了一首诗: 我把漫山遍野的花送给你 请你看仔细 牢牢地记在脑海里 不要轻易忘记
当夜晚来临的时候 闭上眼慢慢地来回忆 你是否闻到了花的气息 心中一阵阵地甜蜜 她边听边憋住嘴,到我读完时,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 “怎么啦?难道写得不好?” “你别逗我笑了,天啊,世界上还有你这样送花的。”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叫做勇敢,第一个这么送花的人叫做聪明。” “自己小气还找这么烂的借口。你知不知道,你真的不是普通的吝啬哎。” “我没有钱,只好想办法节约了。” “象你这样地送花,全世界的花店都关门了。”她仍然笑容可掬。 “如果我送你几朵玫瑰花,过几天它们就全部枯萎了,可是我送你的这些花,你一定会牢牢地记在心中。” “你把花送到我的心里,就不怕我花心?”她又笑,笑得有些暧昧。 “花心好啊,那你就不会只爱上海的那一个,而会爱上我。” 她的脸又红了,红得象什么呢,嗯,有点象猴子的屁股。哇,想死啊,竟敢这样形容玉米的俏脸。 幸好我没把这个说出来,不过我却忍不住坏坏地笑了。 笑的结果是我被迫买了一大堆好吃的去安慰她因嘲讽而受伤的心,唉,在玉米面前连笑都要受到惩罚,天理何在啊?
晚上临睡前,我发了一个短信给她: 与你相爱我不管错或对,与你相飞我不怕苦与累。我的心已被你牢牢地占据,一生精彩要有你点缀。 为你相思再不管是与非,为你相守更不问喜和悲。你的心是一座沉睡的堡垒,一切辉煌要由爱描绘。 我的心永远向你飞,一分一秒不停歇。不管你怎样地拒绝,它一样真切地围困你周围。 痴情永远OK,甘愿为你打开心扉。哪怕一生追不到你,空把真情耗费。 痴情永远OK,不愿在寂寞中憔悴。尽力抛洒汗与泪水,期待爱的依归。 “不错啊,谁唱的,刘德华还是陈奕讯、王力宏?我好象没听过耶?”她回答我。 这小妞,还真会装蒜。 “我这有名的裁纸还会用人家写的东西?这是我专门为你写的。” “那真不好意思,小女子真是却之不恭、受之有愧。” 靠,这个小娘皮真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到了这种地步,还能如此清醒,一点感动的意思也没有。 小龙女能够做到轻易不会情动心,那是练了《玉女心经》的原因,而且后来她也在杨过的痴情感动之下,爱得一塌糊涂。 难道刁蛮竟然比小龙女还要high,她莫非在情天恨海中几进几出,百炼成精? “我想知道你内心真正的意思――让我们都脱下伪装好不好?”我终于鼓起勇气,向她表白心迹。 “既已爱了,何必后悔。你这首歌里面,不是说――哪怕一生追不到我,空把真情耗费?” 当我还要再发时,她却已将手机关掉了。弄得我孤枕难眠,辗转反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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