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在server旁边支了张桌子,领了个Dell的notebook,开始干活。整天戴着耳机,倒也不觉得太吵。因为所用技术跟前一个公司一样,前五个月学到的东西这时就起作用了,莫氏兄弟实际上也是看重我一来就能上手,不需要花时间培训,才要的我。
头一个月还真不能适应,懒散惯了的。特别是第一个星期,发现正常的朝九晚五根本无法完成份内的工作。所谓份内工作,那是没谱的,软件硬件,client side,server side,DBA,甚至system administrator,客户服务,都要干一点。不过,这好处也显而易见,一来经验积累得飞快,有融会贯通的机会;二来每天早晚披星戴月,避开了上班高峰期,路上可节省一个多小时。
那时候,经济已颓色初露,为了打市场,工作出其地多,每个人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地干,还嫌时间不够。莫氏兄弟都有遗传性的糖尿病,一边注射胰岛素一边苦干,我也是经常通宵达旦。我们这“拼命三郎”终于赶在我三个月的试用期满前一天,拿出了一套漂亮的demo,大家才长舒一口气 --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啊!销售部门的那三个哥们又立马忙得昏天黑地起来。
这时候,莫老大突然变得鬼鬼祟祟,首先是掐了电话和手机,其次是早晨出现在公司时跟个阿拉伯妇女似的只露一双眼睛,还戴一副大墨镜。要不是莫老二告诉我,我做梦也想不到这居然跟好莱坞一场沸沸扬扬的明星离婚官司有莫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