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梦
最近怎么忽然写起婚姻来了?但上次提到一个朋友在打离婚,一直没有交代,今天想写,就写吧,不写长了,不写太详细了,毕竟是别人的故事。
女的是我的朋友,俩人12年前结婚,男的也是留学生,理科博士,同乡,比女的来美国早7,8年。女的在美国上研究生的时候俩人就结婚了。见过男的,长相一般,但是知识面很广,不过我一直感觉夫妻俩好像没有什么激情,俩人的工资也各打个人的账户,你交房贷,我买衣买菜,井水不犯河水。这个我一直不很理解,现在终于明白原因了。
女的毕业安定后,俩人有个一个孩子。后来女的逐渐提起婚姻不幸福,跟他很无聊,但是俩人都没有第三者,真的没有。同居屋檐下,俩人形同陌路,有时我去他们家玩儿,俩人根本不说话,有时通过孩子传话,我们去哪里哪里吃饭啦。。
后来孩子7,8岁了,女的本来打算等孩子10岁离婚,终于忍不住,去年开始找律师办手续了。一开始办才知道是这么的麻烦!但是在美国离婚牵涉孩子的,有太多法律法规,比如规定孩子的赡养费,探访时间,出行许可,等等,一定要找律师把具体事情商议好,签字。
女的已经做好速战速决的决心,当然律师都不是吃素的,头一次见面谈完后,让每人交押金5000美元,才接这个案子。律师是按小时收钱,所以希望俩人越打成仇人越好,拖得时间越久越好。女的比较明智,自己在城里一个能源公司做,收入颇丰,所以只要求男方支付德州法律要求的最低赡养费,好像每月只有270多块钱。律师多次挑动她多要些,她未上钩。两人现住的房子已经付清,市值不高,女方想要留下房子,希望男的搬走。看起来满清爽的一件离婚啊。
新年后再联系,我还以为她已经全都办好了手续了,然而她说,峰回路转,男的改了主意,不知道是受了他的律师挑唆还是怎么的,拒绝签字搬走,拖着,然后找女方另外要美元 XX 万,俩人现住虽然在一个房子里住着,但是完全是对方为空气,所有交流都是通过律师来完成。TNND,这叫什么事儿啊。女的跟我说她准备给他 XX/2 万,力争他尽快签字搬出去,不然对双方和孩子都不好,得益的只有律师。
所以这离婚,虽然只是平民百姓,没有万贯家财的,也能搞成这么复杂,也能这么让人头疼!
更不要提老虎伍兹那个级别的离婚了,有这么多仇恨要泄,这么多钱要分,这么多人在旁边跳脚看热闹,想不成肥皂剧的素材都难。
所以,祝已婚的都婚姻美满,幸福永远,未婚的,一定要小心谨慎,选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