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之恋 5-8 (ZT) |
| 送交者: 采蝶轩 2003年05月07日22:33:06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
青岛之恋 风吹佩兰 那天晚上,我们六个人,喝了三十几瓶的酒。 千树风情万种地倚在江风身边。她对所有的男人说:老公。我们都知道她单身。 她拿了酒杯与大家喝酒,没有一个不干下去。 千树说:有烟么。 千寻冲出去。我跟了出去。只见她一出门,就摔了响亮的一个大跟头。店里的服务员一声惊呼。我赶紧扶起她。她笑了。毕竟从吧台拿了一盒泰山,扭身拉了我回来。 她的手劲很大,我随着她跌跌撞撞地回来。再看她分了烟给千树,还给我。 这事实证明,我们六个果真是不吸烟了。平时连装都不装一装。连火柴火机等什么设施也没有。我们姿势笨拙地用酒店里廉价的打火机把香烟点着。拼命吸。 江风他们莫名其妙地看。他们好似也在讲着什么话。 朦胧中,记得他一次次地表白,不知是对我,还是对谁。他说:唉,我是个沉重的人。 胖子的手向我伸过来,我毫不犹豫地打落。 至少我还要在双刃面前装装忠贞吧。我想。 胖子的手就又伸向了千寻。 千寻说:死胖子,孙子! 我惦记着千寻,毕竟大她几岁。总怕她没有数。千树一直是冰雪聪明的女子,想必不用我惦念吧。 千寻去洗手间,我也赶紧跟了出去,怕她再跌跤。 她果真都站不稳。也不肯让我走。 我敞着厕间的小门,为了更稳地扶她。她亦不介意,坦然地更衣。 我扶她出去的时候,她突然关了女厕的门。 她要我抱着她。我于是很乐意地抱着她。 听到她牙齿几乎是要咬碎的声音。我心里很紧张。想起小说中的银牙咬碎,又怕她真的咬碎了疼。我还想了很多。 我在想,她醉了,我对她好。恐怕她醒了,是根本记不得的。她醒了的时候,又不知在谁的怀抱呢。你看,她是如此地人见人爱。 或者恐怕,在她忧伤的时候我挺身而出。也是满足了我那一点点的保护欲。 保护欲的内容很简单,其实。那就是:我觉得,我有用了。 我的心于是,寒到冰点以下。 是的。那天吸烟的晚上,估计是后半夜,我们才挣扎着离开。在离开的这个过程,我不忘记再数了数酒瓶。 我一直有数酒瓶的习惯。并且希望每一次都可以惊叹一声,哦,这么多。用酒完成的数量,来权衡我们的友情。 他们不数,但我数。那一天晚上,是三十五瓶。 千寻又摔了个跟头,又是我稳稳地扶起了她。 我还错把千树的风衣温柔地披在千寻身上。 大概我稍微明了千寻爱江风的心。而江风,确确心思都在千树身上。 千树一出门就吐了。吐得一塌糊涂。如果是我吐了,可能看上去会狼狈透顶。可是吐的是千树。她是那样的娇弱迷人。我反而觉得能喝醉的女人,能失态的女人是多么地美好啊。心里暗暗羡慕起来。只有醉得这么优美,才象个女人的样子吧。感性、脆弱、忧伤。 千寻的家最远,在这个城市最东面的海边。他们其他人的家都在西面。 我对他们说:江风送千树。胖子和双刃也点头应着。江风看千树的眼神分明也已经痴了。 我说:我送千寻。 千寻突然挣扎出来,大声说:不,我要双刃送。 双刃也喝得差不多了,脚步摇摇晃晃。他嘴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 这次他很坚决地站在了千寻的身旁。他说:好。 夜风里,我心初凉透。 我虚伪地送他们各自上路。双刃和千寻。江风送千树,胖子也搭了江风的车。 就剩我一个人。还好不算远,我慢慢地踟躇回家。 路上的风,温暖湿润,夜象洗过一样。 我叹了口气。想着自己的青春,与幸福。 还有心上人的这种对别的女孩的义无返顾。 我想了很久。曲终人散,有一种被全世界都抛弃了的感觉。我存在的意义就仅此而已了,做了配角。在人们需要我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我还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 我知道他们快乐的时候,是不需要我的时候。 但我需要。我需要我的被需要。 大家都在繁华。 为什么我与幸福的距离,却总是遥遥无期。 他说:从前千寻都是要我送的。今天为什么要让双刃送。 任是傻子也能看出他眼中的醋意,我不免有些平衡起来。 当我平衡的时候,就又有精力去用同情来表达体恤了。 我好言安慰他。说她是为了给你省钱呗。 而千寻为什么这么做,也许只有我最清楚。 她绝望于江风之于千树。所以破坏掉我对双刃。 这种杀伤的感觉,能平衡她对江风破碎的心。 而我,本没什么需要的。我说过:能被需要,于我已经足够了。 她对双刃呢,我想了好几想。 也许优秀的女孩子,总是贪心,恨不得全世界的男人都爱她,尽在她控制之下。而天下的男子,永远也不拒绝优秀的女孩子,毕竟和这样的女生在一起,长足面子。 任性的孩子。只要是认为好的玩具,就一定要。要了再说。总得方便其他玩具坏掉或丢掉的时候,给自己留个下家。 其实也无所谓。这就是命运。天定的。 我也早就习惯了,当我的爱情,一次又一次地被伤害,我对爱情的免疫力,也会越来越强。 我安慰自己,也许那本就不该属于我的。 不这样安慰又能怎样呢。 以后的聚会,我还是要继续的。对双刃,我能见到他就心满意足了。因为我知道,他永远也不可能单独约我。我偷偷知道千寻根本不可能爱他的这个事实,这有点另我有些幸灾乐祸地兴奋。而或许,这种因素或许会有某些转机罢。这或多或少激励着我。况我也说过,在这个城市里,我实在是无所事事。没有礼物,没有约会。 所以下一次聚会,我兴冲冲地又奔赴前去了。 这次聚会,是千树做东。在小绍兴。我喜欢啊。第一、我喜欢上海菜。平时贵,吃不起。第二,离我的公司好近,步行二分钟就到。连搭公车的一块钱也不必花。 唉,人家还毕竟是邀请了我,心里可见还是有我的。 胡吃海喝中。江风好似是有不能分身的饭局。最后他匆匆地赶来,已是一身酒气。他连干了几大杯又说必须要离开应酬一下,过一会去海乐迪唱歌他请。 江风无疑是英俊挺拔玉树临风的,英俊且多金。千树千寻想必阅人无数。她们喜欢上这样一个男子,实在是太太太太有道理了。 我继续猛吃猛喝中:我的醉鸡,我的麦黼,我的黑头鱼啊,我的竹节醉虾。 猛一抬头,看到千树的目光迷离。千寻也是心事重重。双刃爱怜地望着千寻。胖子若有所思地瞟了一眼双刃。胖子随手敲着我的碟子:你很能吃啊,哥们。 我有点尴尬地笑笑。觉得那么多东西,不吃掉,真是可惜。 后来我的手机响了。我楞了一下。竟然是江风。 真是天大的新闻。我和江风从来没有通过一次电话的。 点YES键。江风神秘地说:你不要讲话,只听我说,好吗。 我应着。走出房间。他说:我这陪个客人,过一会,你们一块来海乐迪,好吗?不要和他们说。 我不了解不要和他们说,是个什么意思。也不了解这么点破事,为什么搞这么神秘。 那天千树千寻胖子双刃我们毕竟是一起去了海乐迪找江风。 江风已然和一个官居高位的女孩在房间里了。进入房间的那一瞬,我深沉地看了他一眼。诶,这个男人是很英俊。即使是他喝醉了。 当然,他不属于我。永远也不会。 连双刃这样的男子,见了千寻,亦会决然甩我而去,何况是江风。别做春秋大梦了。 老老实实地扮演你的角色就好。并且扮得最称职些。我努力地唱歌。越唱越走调。于是他们大笑。他们唱歌,我努力大声叫好,和鼓掌。 胖子坐到高官女孩的旁边,殷勤地说这说那。江风起初坐在千树身边。不知为何。又辗转回了胖子和高官女的身边。 不多时。千寻走了。面无表情。双刃即刻跟了出去。 我面无表情地细心地望着双刃的眼睛。有点悲伤。 双刃毕竟此次没送千寻回家。我的心反而泰然了一下。 我懵懂地说:这没什么吧。 胖子说:你想想,千树若不是冲着江风,她能来吗。 我赶紧点头:说是这样的。以千树之风姿,一万个双刃一千个胖子也不会放在眼里,更不用说是我或千寻两个姑娘了。 送走高官女的时候,我们三个还约着到酒吧喝了几瓶。 我忍不住不断赞叹着千树与千寻的姿色。没错的。这两个姑娘实在是太美了。在这个城市中,也是罕见的。 江风不以为然的样子。突然他说:我觉得你也不错啊。 我望着他吃惊地张大了嘴巴。赶紧借机溜到洗手间。进了洗手间外间,我痴痴地望着镜子,看到面上一派潮红。我努力地回味着江风轻轻的说话。 突然,内厕的门开了,一个男人走出来,我吓了一大跳,登时尖叫起来!他指着那面的小便器说:小姐,是你走错门了! 我忍不住甚至回头,对她赞美了一句。她大吃一惊,表情错乱。 其实我没有。我就是心情很好,哈哈哈。 复印机关得文雅,打字速度也很快,正本提单不必打第二次。生活真是好极了。 天也晴朗,明媚。每天经过那果实累累的短墙。 没错的,那么美的果实,一定是因为蔷薇。 夏天的时候,我记得墙上开了很多雪白的蔷薇的。风一吹过,就会散发出蔷薇所特有的香气,也许,夏天就快来了。 父母在远方也很好。最近打电话也没追问我有无找男友的事。大概他们听出我生活得很好。 我在巨大的陶醉感中沾沾自喜。甚至也慢慢忘记了曾被双刃伤害过的那些破事。女人总是用从令一个男人身上得到的满足感,来掩饰上一个伤口。欺骗与被欺骗,不过是为了遗忘那些心头的疤痕吧。这样也好。只要快乐。 我简直已经觉得江风对我算是几近宠爱。他送我回过两次家!我在莫须有的幸福中陶醉得晕晕忽忽。我愈发飘飘然起来给双刃看。或者也是给千寻看。哎,双刃,你不是看不好我吗,自然有比你更好的人说我好!千寻,你不是抢走我的心上人吗,你以为我永远就不如你,所有的好东西都该被你握在手里吗,虽然你也送过我很多东西,可是,夺夫之恨不是别的!我倒要问你,我和江风在一起的时候,你会不会还流泪呢?可是双刃你该知道,千寻怎么可能爱你,你又为什么就不爱我呢? 人的快意,可能来自恶毒。而人的伤感,可能来自真情。我可能过于平凡得伤痕累累了。我被一些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激动得冲昏了头脑。喝多了之后,我竟然要求,记得了,是要求,我要求江风送我回家。他也竟然吃错了药一样地答应了!我甩开膀子离开双刃胖子千树千寻,骄傲地和江风离开楞在一处的他们,驱车离去。 估计。生活中计了。 天没那么晴朗,或者蔷薇本没那么美。小张也一样。 江风的吻,也是。 那天显然我喝醉了。他也醉得不轻。 我们没在我租的房子下就停车。而是隔了一条街的时候。我们跌跌撞撞地下车,他说:我的女朋友非得提前下车,走一走。 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手中的手,不是江风。而是双刃。 我曾多么期待那样的一个时刻啊。你知道,我本没有太多的要求。在这个简单的城市,有一份简单的爱情。有一个简单的家庭。就好。 我可以早起为心爱的他做早点,晚上逛遍菜市场,给他炖鱼头汤、炒点香菇,炸个鸡翅什么的。他半夜会写稿子。我为他泡一些龙井,或碧螺春,学学红袖添香。 或者,我也可以为他挑一挑稿子里的错别字,细细地改了,再替他EMAIL出去,讨些稿费过生活。 我要求的不多。我最大的幻想,仅限于此了。 可是双刃不肯给。“不肯”两字明明白白地写在他脸上。 我的故事里,字字是他。而他的故事里,是千寻。 你知道,我是喝多了。人在喝多了,还没醉到底的时候。总有很多不能自制的惆怅的东西。 我该明白,象我这样平凡,江风能看上我,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当然。我说过,我也是寂寞了很久。 也许我的被子里,在虚幻中平躺着双刃。 我在聊天室,亦或是论坛上默默地注视着他。心里充满绝望。 江风要我订了生日蛋糕给千寻。因为他没时间。 我怯怯地一面拿蛋糕,一面等他,一面担心他给不给我垫付的钱。 至于那个“吻”。 再叹说这房子没暖气,跟冰窖似的,也没个炉子,把闺女都冻个好歹的。冷眼望去,见她泪水欲垂的样子。心中一寒。 人家都觉得,把孩子供出个大学来,就此生无忧了,可是我大学都毕业一年了,还有些入不敷出,难免让母亲担忧。 她又问起男友的事,旁敲侧击地说我中学同学的孩子都多大了。我笑说不急不急。能急得起来么。 她突然指点着我的脸,说:要有好习惯,不要笑得那么厉害,都有眼纹了。 最后一句是小声愤愤然小声嘀咕的。还好她没听见。 这话让我忍不住扭头凝视她。她和我长得如此相似。 圆圆的脸,平凡的面孔。我不由得想起她的生活。早年她爱上我爸爸。为了我爸爸不惜什么也不要,甚至那个年代所谓的手电筒。我想我爸爸并不怎么爱她。结婚后,她常常挨打。我爸郁郁不得志的时候,火气就特别大。她成了他嘴巴里的丧门星。 你看什么呢?妈说。 (待续) |
|
![]() |
![]() |
| 实用资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