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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绣(23)作者:韦敏
送交者: 韦敏 2003年06月12日22:59:33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23

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以后,我想先由我自己把最难听的话骂出来,这样你们对我的责难会少一些。不是我害怕责难,只是我觉得太多来自外界的责难是于事无补的,自己的反省更能叫我洗心革面。比如我上大学时,我寝室里的那些同胞们从各种角度、各种意义上骂了我那么多,最后有什么实际意义吗?只是让他们的口水破费了不少,而我的脸皮更厚了一点。现在,我心疼你们的宝贵口水,我对自己开骂。
我毕竟还是一个文人,太脏的粗口我骂不出来,我还是从理性的角度来教训自己吧。
我知道我把事情搞到那种地步,最后害了两个女孩子。我还知道因为我造孽而导致了一个婴儿还没有看见阳光就夭折掉了。
我知道这世上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婴儿因为各种理由而永远见不了天日,但那不是我开脱自己的借口。那个孩子是应该来到世上的,因为我的混账而剥夺了他(她)生存的权利。
我知道我无耻。有一个女文人在她的作品里发出感慨说,一个人自私是人之常情,但是无耻就会天诛地灭。我会象她诅咒的那样遭到报应的,要是有一天我被天诛、被地灭,别难过,那是我罪有应得。
我知道我触犯了太多的规矩,我放纵自己,我无视别人。我的良心被狗给吃掉了。我爸爸妈妈生了我是他们的耻辱。
我玷污了B大学一代名校的声誉,我还继续在B大学里作为教职员工来误人子弟,我真的是隐藏得很深的敌人,我应该被赶出校园,发配到一个蛮荒之地。
我……

我还是有一点点间接的、积极的贡献的。
古如风和我分手以后,很快联系了一个美国大学,拿着对方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她成为了生命科学领域里的又一个留美学者。她后来一直都在国外从事科研工作。据说境遇不见得很好,但比她在国内的时候,还是强多了。我不相信她不热爱我们的祖国,我知道,只是在这片故土上,她有太多的不堪回首的曾经。她选择了做一个逃兵,为了未来的尊严。
她后来嫁了一个老外。具体细节我不清楚。对于这个结果我觉得还比较让我满意。人大约都是这样:自己所爱的人,如果一定要失去,宁愿让给上帝或者魔鬼,也不愿意给其他的人。如果一定要给人,那给那些被称作是洋鬼子的洋人也比给国人要好一些。
人就是这样混账。何况我一直行为做事都比较混账。

我曾试图想和古如风再做成朋友。很荒唐,是不是?完全是在考验和折磨我们两个人的毅力和羞耻心。可我当时就是这么想的。我觉得古如风的生活里应该还是需要我的,我也应该用另一种方式善待她。后来我才知道这种念头是多么的不现实,就象当时我泡着古如风的时候还试图兼顾叶紫一般的不切实际。我是一个容易在一个地方数次摔跤的人,哲学家说的“一个人不可能两次掉入同一条河流”的理论在我身上屡屡被冲击得溃不成军。
后来我看了一个电影叫《午后之爱》,原来就是讲我这种想理论上掩耳盗铃、实际上脚踏两支船的人的生活。把我挖苦得可以。
影片里,男主人公和我现在一样,喜欢不停地说话,(他是用嘴说给大家听,我是用电脑写给你们看,我很想也用嘴来把它们念出来;事实上,我的写作就一直是一边打字、一边在默读的状态。我又不会用“五笔”,我的每一个字都来源于拼音,组合它们的过程本身就很有朗读的韵味在里面。可惜你们听不到),我们冠冕堂皇地、优雅斯文地、诚恳哀怨地、左辩右解上气不接下气地诉说自己不停歇的心动、犹豫、不安和回归。因为,我们在爱情中迷了路。
男主角结婚了,妻子美丽贤惠,孩子可爱调皮,一个美好的家庭——难道就这样了吗?一辈子?当然不会。
这时,男主角以前的女友流浪归来,请他帮忙推荐工作,被他拒绝了,他向妻子解释是“怕她打蛇随棍上”——老兄啊,心里有鬼,鬼才来敲门嘛。这名女友属于野生动物,从一个男人流浪到另一个男人,是以看起来总是生气勃勃,神采飞扬。循规蹈矩如他,怎能抵抗如此野刺玫瑰,节节撤退之余,只剩下最自欺欺人的一句话:“我很爱我太太”——只要他动情的把手伸到女友身上,一张口准是说:“你知道,我很爱我太太。”笑死人了。我们的笑里是不痛不痒的春风,是帮男主人公和他老婆都看透了一切之后,才会有的一种洞悉后的宽容。
影片名叫《午后之爱》,是说男主角把下午茶的时间给了女友,女友问,这样和肉体上的背叛有什么区别,是的,没有本质区别;但至少,这样可以让他欺骗自己,瞒住自己那干净卫生的中产阶级弱小的心灵。怎么会是一样的呢,现在是下午茶时间。我们只是调情,无伤大雅呀。
  但是,电影里的男主角快步跑上女友家,环形楼梯象他心里团团转的欲望,他冲进屋,抱住淋浴的女友,拥吻,深情的凝视她说:“你知道我很爱我太太。”然后,他说:“可是现在我不能自持。”
  女友躺在床上,他本能而恍惚地脱着上衣。面对镜子,忽然他想到了自己平淡无味却不无美满的生活,他不能毁了它,可他阻止不了自己的疲倦。他刷地拉回衣服,逃掉了。还是团团转的楼梯,是他心里的纠缠,一弯又一弯,气急败坏的,悲哀自怜的。
  他逃回妻子身边,两个人都很异样,妻子哭了。我忽然想到萨特小说里的一句话:“要完蛋就彻底完蛋,等你成了三个孩子的父亲,到这份上,你就彻底冷静下来了。”
  可是,到了这个份上以后,难道真的能够冷静下来了吗?

古如风走了以后,我们有相当长时间没有联系。至于再后来又联系上了,纯属天意。那是后话。

和古如风的分手,是很无奈的。她说她理解我,但不能原谅我。她还说,今后再也不想见到我了。我曾经恶毒地诅咒过我自己说如果我负心可以让古如风把我杀了,砍了,剁了,包饺子吃了,这些我都没有再去提起。因为我还要活着,我要为另外一个女人去负责。古如风也曾经说要施我以宫刑,我知道那也只是一个说法。和平年代,生活中需要很多假设和调笑,要是不幸真的有假设兑现的可能,也没有谁会真的再把调笑兑现去。生活已经够残忍的了,我们怎么可以帮助它更加来摧残和摧毁我们自己呢?那岂不是助纣为虐吗?
古如风说,最让她难过的是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希望他再投胎的时候,能找一对功德圆满的夫妻。她说,一个孩子,只要曾经在一个女人的子宫里住下,哪怕只有一个月,女人也会以母亲的爱来宽容他、收留他、纪念他。许多年以后,古如风重新又在我身边说起这话,让我感觉,她这许多年的沧桑,也许就该归咎到这件事情上;而这许多年的沧桑,她唯一还保留的可爱,也就仅仅在这句话里了。难得的母性。
然后,她又自嘲说,是呀,人家漂亮,人家年轻,人家又有悲剧情结,我哪能和人家比呢?我要是你卓越,我也会这么选择的。
她一直没有说过一句难听的骂人的话。这一点上,她做得比叶紫有风度,有教养。
古如风后来去医院做流产,也没有告诉我具体时间,连陪陪她的资格都不给我了。

那阵子,只要一想到古如风,我就会想到那个很难听的词——破鞋。在现代中国,要是舆论知道古如风的这些情况肯定会送她这个词的。而在我这里,把她和“破鞋”连起来,没有一点对她的贬义。我是在自责。她这鞋,是被我穿破的,而后,又弃之如敝履——敝履是什么?就是破鞋呀。

几年以后,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我怀疑那是古如风的杰作。因为,里面的那些哀怨和自讽,要是和古如风的经历联系起来,就有一种必然的因果关系。
那文章叫《中国丑女的最后出路》——

在我居住的旧金山湾区,经常可以看到一个中国女人和一个美国男人在一起,而这个中国女人往往是其貌不扬,属于被中国男人贬为“黄脸婆”的那一类,于是中国男人就得出结论:只有丑女人才会去嫁美国男人。
  这个结论不无道理:一个中国女人在中国长大,首先受到中国男人的挑选,中国男人挑剩下的,才会落到美国男人的手中。而中国男人的择偶标准不外乎一条:长相。他们挑剩下的,自然都是丑女。
使我感动的是,那些被中国男人忽略的“丑女”,在美国男人那里找到了爱。并不是美国男人看不到那女人脸上的皱纹和斑点,好莱坞和百老汇对女人的审美观,与中国男人并无二致,但很多美国男人能够超越长相,去发现一个人的特点和内心,这使我身为女人十分感动。
  西方人能到非洲去拯救难民,到亚洲的贫困地区去教英语。旧金山湾区据说有十万以上的华人,但在圣何西美国红十字会的志愿献血者照片榜上,我只找到了两个华人(根据姓和照片),与湾区的华人人口不成比例。在中国人眼里,非洲人不值得拯救,因为他们智商低;丑女人不值得去爱,因为她们是劣等公民。中国男人在生存竞争的路上跑得太远,已经完全丧失了对弱者的同情,更谈不上去爱丑女了。中国女人也不例外——有几个女人能够出于爱心去嫁一个穷人?从女人的角度看,则是按照成功的程度排序,而对成功的衡量,不外乎名和利。难怪《The Bell Curve》一出笼,网上一片叫好之声,就因为那本书里把中国人列为智商最高的民族之一,而黑人平均智商最低。中国人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热衷于这种排序活动。择偶的过程对于中国男人来说,无异于远古时代的打猎,谁打到了最难打的猎物,谁就是英雄。
  对于那些握着中国丑女的手的美国男人,中国男人爱批评他们没有眼光。
美国男人真的没有眼光吗?——这个结论就如同前段时间一篇文章里说西方人“傻”,中国人“精明”的论点一样简单草率。
前面已经提到了好莱坞,美国中小学里崇尚的青春偶像与中国男人崇尚的女人外表的标准几乎相同。美国男人在青少年时期受生物本能的驱使,同样会去追求漂亮的外表。等他们长大以后,尤其是受过良好的教育以后,就不再仅仅追求漂亮的外表,而更看重心灵的撞击,思想的交流,这是他们在生物本能之上的一个超越。
中国男人不能接受丑女,因为他们还停留在基于生物本能的生存竞争阶段——一个人在最基本的生物需求得到满足之前,是不会考虑到更高层次的满足的。美女能激发中国男人的性欲,而丑女则不能,这反过来也说明了中国男人还停留在满足性欲的阶段。福塞尔在《格调》中提到新贵们开着闪闪发亮的奔驰招摇过市,而“老钱”们反而低调地坐在一辆落满灰尘的普利茅斯中。你让一位成功的中国男人去娶一位丑女,那简直是要他的命。这两者之间是相通的。
  中国男人也不是不需要交流思想,只是他们更愿意和男性朋友去交流,而女人只有听他们“侃”的份儿。中国男人不能容忍一个女人跟他平起平坐。一个女人稍有能力,便被大家讥为“女强人”。女强人是什么人?那是大家都敬而远之的一种人。女强人使女人感到不如,使男人受到威胁。只听说过为朋友两肋插刀,除了传说里的梁山伯,你什么时候听说过一个中国男人为他所爱的女人献身?当一个中国男人因为被女人拒绝而悲伤时,他的朋友会劝他,为一个女人,不值得呀。
  ——对了,为一个女人,不值得。
女人低男人一等。这种局面事出有因。一个中国女人,往往因为她的性别,首先就得不到父亲的爱。这就造成了她对男性的敬畏感,用弗洛伊德的话来说,阴茎崇拜。后来她长大了,嫁了一个丈夫,同样也得不到丈夫的尊敬。这更加深了她对男性的敬畏感,因此,当她有了一个儿子,她不可避免地把她对男性的崇拜敬畏之感移到儿子身上。她给儿子以最大的注意力,把最好的食物留给他,而不是女孩子们。她的儿子长大了,带着她赋予的在女性面前的优越感。这个儿子又生了一个女儿,同样,这女人也带着对男性的敬畏感长大。中国男人对女人的歧视,正是中国女人自己一手造成的。一个不尊重自己的人,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
  所以,打破这种得不到中国男人尊敬的恶性循环的工具,实际上是在中国女人手里。一个中国女人首先要树立起对自己的尊重。就连《The Bell Curve》这样带有歧视性观点的书,也提到女性的平均智商并不比男性低。上帝也同样赋予了女人使自己生命放出光彩的能力。女人精心喂大一个男人,这男人反而看不起她。即便是从回报的角度看,母亲也应该对女儿更好一点儿,事实证明,父母老了以后,往往更多地得到女儿的照顾。
  我曾听到很多中国女人说,她们喜欢和美国男人在一起,因为“感觉好”。美国男人从不吝啬夸奖别人。他们还给了中国女人应有的尊重。
我也曾听到不止一个中国男人说,如果你想追到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首先要打掉她的骄傲。中国男人对自己的妻子,往往是“批判,批判,再批评”,还美其名曰“为你好”。中国男人还拒绝给女人送花,理由是“我给你更实际的东西”。现在有了美国男人做比较,中国女人怎能不弃暗投明?!
  在美国的中国男人都在抱怨,现在“有爱心”,“贤惠”的妻子越来越难找了。“有爱心”就是无私奉献。“贤惠”者,逆来顺受也。的确,无私奉献者是少了,中国男人只好回大陆去找新娘,用绿卡来换取暂时的顺从和一点居高临下带来的快感。
可怜的中国男人,为什么不能以自己的爱,去赢得别人的爱呢?
  除了长相,中国男人的另一条求偶标准是年龄。浏览报纸上和网上的征婚启事,你会发现,所有中国男人都要求女方年龄比他小。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的男人往往要求对方比他小一到五岁。三十到四十的男人则要求对方比他小五到十五岁。过了四十岁的中国男人,就必须在他女儿甚至孙女年龄的女人中找对象了。
而美国男人给出的年龄段通常是他自己的年龄加上和减去五岁。我曾遇到一位大陆来的女留学生,嫁了一个比她小九岁的美国男人。她说当这位二十五岁的美国同学向三十四岁的她求爱时,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娶一个比自己大九岁的女人,在中国男人是不可想象的,几乎等同于失败。
中美征婚启事的另一不同是,中国男人罗列的是他们的成就:学位,职业,经济状况,等等。美国男人罗列的是他们的个人爱好和特点。使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受朋友之托,帮她的姐姐在网上浏览征婚启事。我把适合她年龄的征婚启事一条一条的翻译给这位女士听。听了四五条后,这位女士不耐烦了。怎么他们都不提提他们的经济情况,有什么学位这些重要的,都是罗里罗索讲他爱看什么电视节目,爱玩什么球这些废话,这些于我有何相干?
  这个问题问出了中国人和美国人在求偶标准上的根本不同:中国人是在进行一种排序活动,正如考大学,什么分数,就决定了你上什么大学。一个萝卜一个坑,劣质萝卜休想混到高等坑里去。而美国人是在找一个伴侣,一个能兴趣相投,心心相映的人。也许正是这样严格的求偶过程,才造就了一批高智商的中国人,我们才有幸被《The Bell Curve》的作者们列为优等民族。
  而上帝也给了那些出生于中国的不幸的丑女们一条出路:嫁美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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