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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ZT(7.8.9)
送交者: liulangke 2003年08月24日20:23:46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杂志社给我1000块钱工资和奖金,二哥给我三千块钱,王小花借给我2000,我将同学们的钱还了。我只有回家了,这个城市我是不能再呆下去了。给同学还钱的时候,我能明显看到一些人嘴角的同情。我不需要同情,我的文字梦也不要同情。
王小花的钱,二哥说不是很急,慢慢还吧,至于他的3000块,就算了,谁让咱们是兄弟呢。我从二哥的话中听出一点异样,但是我能说什么呢? 我还要他给我钱回家呢。
王小花,王小花,细胳膊的王小花将陪伴二哥继续留在这个城市。想起这些,总觉得心中丢失了什么。

我回家那天,天空下着雨。坐在中巴车上,看着石子路两边密密的、青青的高粱,几只惊慌得麻雀掠过路边开阔地上的草垛,远处的村庄笼罩在无边的潇潇的雨中,想起我确实离开城市了。城市在雨天,从青灰的楼群间,只能看见辽阔阴晦的天空中不知疲倦的雨点串串而下,没有点缀天空也没有点缀视野。落雨的天空中不会有鸟飞过,鸟慢慢的迁徙出了城市,到了树木草禾旺盛的乡下。我记起一个细雨潇潇的傍晚,自己撑伞出来到书店买书,看见一个老大爷拎着一个鸟笼,打着伞,鸟笼上还罩了一层青布,对着几个坐在屋檐下的老伙计炫耀鸟的高贵,我于是停下,看看是怎样的一只鸟。老大爷打开鸟罩,那只鸟惊慌的鸣叫起来,不安的跳动着,似乎害怕还在飘散的落雨。我仔细一看,不过是小时候在乡下,雨天用鸟罩捕捉的一种很普通的鸟,于是,我哑然失笑,摇头自顾走了。可是现在仔细的想想:在城市的那段时间不就是雨天的一只鸟么,栖息在雨天的某座青灰的楼中,飞翔的技巧因为长期的蜗居已经消退,飞翔的翅膀萎缩到肋下,害怕冲出存身的房间,坠落在坚硬的水泥地上。我渴望飞翔,却永远躲避天空。
雨越下越大,从远空长驱而来。身后的两个不认识的中年人抽着旱烟,在欢欣的谈论这场及时雨,从他们的话语中我能想象出那些庄稼的激动的颤栗与站在屋檐下浊黄的眼球中蓄满的笑意。豆大的雨点在路边的黄土尘埃上砸出一个个大大的坑,飞溅的雨滴像一朵朵灿放在大地上的花朵,生动而自然。那些飞溅的雨点没有完全的绽开,就迅速的没于另一片雨点的捶砸中。路边的水沟中挤满了水,河床原先干瘪的胸脯终于被遮盖住了。
我想起曾经看过张炜的《雨天》的文字,为那份清廖、自得、超然而羡慕不已,也曾经看过余光中先生的《听听那落雨》,为他的文笔恣洋横贯古今而折服。而今天,在雨天,我不过是一个潦倒的城市的过客,从乡下来,又回到乡下了而已。
下车时候,雨停了,我在泥泞的土路上背着重重的包,摇晃着向家中走去。村上的人陆续出来,站在自己庭院处干爽的地方,诧异的看着我或者和我打着简单的招呼。我知道在这个学期的中后期回家,确实是让人费解的事情。
父亲在庭院中石头地上,用细长的柳条编着一个笆斗,手在雪白的柳条间轻巧的飞舞,没有觉察到我已经站到了门上。刚从厨房中出来,手中还拿着水瓢的母亲啊的一声,“昌儿回来了,昌儿回来了”,就赶紧将手中的水瓢扔进水缸,用围在腰间的围裙擦擦手,小跑着到大门口,接下我后背上重重的背包。父亲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噢,回来了,快到房间休息一下,你以后就住你奶奶以前住的房子吧,我已经收拾好了”。
父亲一切都知道了,但是父亲什么都没有说。我知道肯定是二哥已经将一切告诉父亲了。饭后,在昏黄的电灯下,父亲说,“你姑上天托人带话来,说在她们村的小学为你找一份临时的工作,你先过去看看再说吧。先在家休息三、五天,等路干爽了,再过去”。母亲一劲的向我的碗中添加荷包蛋,催促着我快点吃。

父亲以平和的心态接受了我。父亲是一辈子在土地上挑食的农民,从出身到现在,足迹没有超出方圆50里,但是父亲很豁达,性格耿直。文化大革命时候,他是村长,掌管全村的粮食、工勤考核、全村的吃喝拉撒睡等诸色杂乱事务。吃三两的时候,我多病的奶奶饿得着急,要吃米饭,奶奶说吃一顿米饭马上闭眼也心甘了。在奶奶的病榻前,父亲握着奶奶的手,泪如泉涌,硬是没有松口去取一点米为奶奶作一顿米饭。奶奶带着满腹遗憾去世,当天晚上,父亲给一个五保户送去了三斤大米,让他去世前,吃了一顿饱饱的大米饭。这个五保户参加革命20多年,是抗美援朝负伤之后回来的。远嫁的姑姑回来奔丧,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再也不到我们家来了,一直到我考上大学,才回来说咱们家祖坟上冒烟了,出了一个大学生。 我知道姑姑是疼我的,姑姑更疼父亲,就是不能咽下那口气。姑姑说,我的性格和父亲很相似,耿直,认死理。
晚上,我睡不着,躺在硬板床上。虽然在西安我睡得也是硬板床,但是没有喧嚣的吵闹声没有王小花哗哗的洗澡的水声没有远处录像厅的打杀声没有隔壁晃动的床板声,我睡不着。于是,我索性爬起来,在昏黄的电灯下,打开背包,取出小说,眯着眼,强迫自己的心绪在文字中行走。
院子中传来父亲的咳嗽,是父亲给牛加草料。鸡鸭被惊醒了,躲在各自的笼子中唧唧呱呱的叫着,狗于是也跟着叫了,猫从我的窗口飞速的闪了出去。远处,传来沉闷的狗叫声。
我开始自慰,在硬板床上,想着王小花在我的身下不停的呻吟和游动,是一条滑动的蛇,我拼命得想抓住她….我终于抓住她了。我拿出手,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忘了关灯。半夜时候,我觉到有人进了我的房间,我眯着眼,躲闪灯光,是父亲。父亲站在我的窗前,端详着睡在床上的我—他的儿子。我眯着眼,看到的父亲很朦胧,但是能明显的看到父亲的背已经驼的更厉害了。父亲在我的床前站了有三五分钟,关灯出门。听见门被关上,我的泪终于像河水一样磅礴而下。
外边有勤快的鸡的喔喔的鸣叫声。我能听见父亲在他房间中的咳嗽声,母亲低声的问“他姑找的那个小学怎么样?别苦了孩子,昌儿从小到大没有吃过一点苦的”。
“是呀,这小子上不能耕田种地,下不能收谷扬场,是很难办哪。孩他妈,这孩子心里憋就,有火呀,要不给他找个媳妇媳妇,让他安心下来吧”。
“那老二呢?老二怎么办?…”父亲房间的声音小了。我泪眼朦胧的又睡去了。


围着姑姑那个村庄的是一圈芦苇荡。秋天的时候,雪白的芦絮满天飘舞,落在黝黑的土地上。土地则敞开了怀抱,将红薯、花生等结结实实的奉献出来。这个时候,田野上是忙碌的人群,来来往往,披星戴月,收获一秋的金黄和沉实。
我就是在飘飞的芦花中,来到了姑姑家的那个村庄----刘庄。

我小时候,因为爷爷的原因,姑姑基本上没有回过娘家,但是每年暑假和寒假,都要托人捎话给父亲,让我到她家来玩。父亲也就在小学每年的暑假带着我来姑姑家。其实,我自己也能找到姑姑家,当然我的大姐、二哥也可以送我过来,但是父亲偏要自己送我来。我知道他是为了看看姑姑。开学前,一般则是表哥送我回家的。中学时候,基本上是我自己来回了,初一初二的时候,还是寒暑假都来。初三了,学习紧张,为了考重点高中就没有来,一直到上了大学前。拿了通知书,我第一件事情就是骑车到姑姑家报喜。姑姑当天晚上就坐着我的自行车一起到我家来了,随行的还有姑父。
进了村,姑姑就感叹村庄的变化,不知不觉的,很多当年流着鼻涕的小孩子已经是成年人,怀里还抱着自己的孩子呢。姑姑从村庄中心的路上经过的时候,响亮的和坐在路边、零售店边的老人打着招呼,年轻人,她认识的确实不多了。父亲显然很高兴,当天晚上就将自己当年作村长时候要好的朋友、伙计找到家里来,陪着姑父痛痛快快的喝了一顿,最后人事不知的醉倒了,母亲说,那是姑姑回来他高兴的。姑姑回来对于父亲来说,比我考上大学更让他高兴。姑姑一边亲昵的责怪姑父不该让父亲喝这么多的酒,一面为父亲作醒酒汤。父亲或许在迷迷糊糊中感知是姑姑在他身边为他喂汤呢,不小心一下子打翻了汤,坐起来,抱着姑姑的头,号啕大哭起来,鼻涕和眼泪一起,抹的姑姑满身都是。姑姑抱着父亲的头,也低低的抽泣着。母亲则抹着眼泪,将我推到房外。那天晚上,父亲、母亲、姑父、姑姑在父亲的房间整整坐了一夜,说了一夜。

姑父是刘庄的大队会计,已经干了20多年了,也算是个有头面的人物,小学的那份临时工就是姑父给找的。刘庄小学的老师一半以上没有编制,基本上是高中毕业生,回家后,被乡里面安排来做小学教师的。农村上了大学的孩子,基本上不再回到生他养他的村庄,而是留在日益虚肿的城市。秋天大忙,那些没有编制的老师,就一边上课,一边要回家务农的。务农,在秋天是他们的第一职责。恰巧,学校中一个有编制的老师,因为肝癌去世了,一下子没有找到合适的人来顶替他的课,姑父于是就想到了我。
我在这个村庄的知名度很高,不仅是因为我小时候经常在这里,经常和表兄弟淘气、偷瓜摸狗,认识这个村庄几乎所有的年轻人,主要因为我是方圆百里唯一的一个考上名牌大学的人。我的到来吸引了少年时代的所有的伙伴的探望。刚刚在姑姑家坐下,结了婚的大表哥就过来了,抱着女儿,满脸的疲惫。
“咋了呢,阿昌,怎么回来了?”,表哥单刀直入。
“不说了,不说了,你这是怎么了,大忙把头弄晕乎了?”姑姑从厨房中出来,接过表哥怀中的孙女。
“阿昌是事出有因的,刚来了,不要废话。你们表兄弟,翘翘屁股,我就知道你们想说什么。算了,晚上慢慢说,先吃饭,哦,乖乖,我的小孙女,今晚上在奶奶家吃饭,哦,大明,你回去把你媳妇喊来,把老二家一家也喊来,今晚上都在我们家吃。这大忙,已过去一半了,能歇歇了”。姑姑开始发号施令。
“我和大明哥一起到二明哥家去,几年没来了,他们家也改变样了吧”,我起身。
“去吧,去吧,庄子现在有一点变化,顺便看看,早点回家。”

我在路上将自己在城市的经历告诉了大明哥。大明哥长吁短叹的说,“你为什么呢,阿昌,从小你就是个聪明孩子,就不能让着那个主任一点?为了什么小说,值得么?还有那个杜宏,怎么能这样呢?”
我没有回答。我也不知道,城市为什么这样对待我,这样的强奸一个懵事少年的梦想。
大明、二明、我最后没有去姑姑家吃饭,在村头的小饭店吃了,还有小时候很多的伙伴。二明请客,二明永远是豪爽的。我知道如果我没有上大学,或许和他们一样,已经娶了老婆,生了孩子,整天在二亩地上劳碌,在炕头、村庄的道路、村人的生老病死中穿梭,牙齿焦黄、眼角经常带着眼屎、口里满是脏话和黄色的乡间小段;我考上了大学,他们看我的眼光是异样的,姑父的父亲说我是文曲星转世,因此他们对我是敬而远之的,但是今天,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一个被学校开除的学生,一个在乡间早到了结婚年龄的少年时代的伙伴而已。
我们说起少年时候和邻村的少年打架、到河里捉鱼、给女孩子起外号、偷村头的瓜地中的西瓜、夏天的夜里出去捉刚爬出洞穴的还没有蜕化的蝉被杨树上的毛毛虫辣的浑身是疙瘩…我们没有说到我为什么来这个村庄,虽然他们开玩笑说为我介绍一个媳妇,我们少年时到都很喜欢的一个本村的漂亮姑娘。我喝醉了,在淳厚的话语中。我回到我应该回到的地方,这是我躺下之前的感受。
常梅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这个饭店是常梅的父亲开的。常梅下车的时候,我看到她一脸的惊愕,我躺下了,从板凳上蛇一样弯曲着滑了下去。所有的一切在旋转中消失。去????城市、去????文学、去????王小花。

常梅是三年级的语文老师,我则是数学老师。
初中时候,我们在一个乡下的中学。我的高中是市重点,而常梅则在乡下的那个中学里面一直到毕业。那个乡村中学的学生很少考到外省的高校,也许与他们的教学能力有关,也许与学生的素质与关。他们很多人的升学目标就是市里面的职业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乡镇的土地办、公路局、粮管所、经管站什么的,可以为乡间的父老乡亲帮个忙,说句话什么的,也算得是为自己的人生有一点交待。不幸的是,常梅没有考上市里的职业大学,只有回到村里。他的父亲请村长、小学的校长和乡里面分管教育的副乡长吃了一顿饭,就让常梅到刘庄小学教书了。
说句实话,我觉得常梅的授课方式不是很好。板着脸,在讲台上用教鞭指着学生,让他们背诵一些无聊的课文。我想起我的小学就是这样过来的,现在的孩子还在10年前的教育方式下学习,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学生背不出来,就被她罚到墙角,站着听课。成绩好的学生与成绩差的学生,待遇也截然不同。成绩好的可以不打扫卫生,不参加班级组织的集体劳动。我经常看到孩子被她叫到办公室,当着办公室内很多老师的面,给孩子巴掌,罚孩子抄作业。那些老师嬉笑着,看着这一切,他们已经习惯了,我知道。这种不平等地待遇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将投下怎样的阴影,我不知道。我只能在我在我的课堂上给孩子们足够的自由,用他们能够听的懂得语言,给他们讲解加减乘除,讲解数字的种种奥妙和趣事,我将自己一些作品中涉及到数字的故事拿出来,讲给这群天真的孩子听,我讲王安铜从几头羊发展到上万头羊的数字变化的过程和秘密,鼓舞孩子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任何事情都不要期望别人的同情与施舍。我给他们念自己的诗歌,讲解自己创作诗歌的本意,我知道他们听不懂,但是他们天真、真挚、渴盼、羡慕没有功利的眼睛,让我情不自禁。

学校有一个空房,是以前邻村的一个老师的。他结婚后,这房子就空了,我于是申请,作了自己的住房。我住在学校,拒绝了姑姑的百般劝诱。我喜欢自由自在,喜欢有自己的空间,写点东西。那些美妙的词汇,经常在我给学生改作业的时候袭击我。我经常欣喜如狂的停下,拿出孩子们练习汉字的写字本,写出文意大概或者精华所在,然后在晚上仔细的整理出来。
每次,从姑姑家吃完饭,我也经常出去走走。在乡间的土路上,两边是高耸的杨树。枯黄的叶子在蔚蓝的天空漫舞,旋转着、挣扎着,不想落下。这些缤纷的叶子,在枯黄的叶脉间依丝还有一条条的青绿。远处的田野上,一片空旷。一些闲不住的农人,在挖田,用细长的铁锹,一锹一锹的,将操场那么大的田地翻了一遍。也有耕牛,在吆喝中,曲前腿,前拱、伸后退,使劲的拉动沉重的犁扒。黝黑的土地,起伏的田垄,是一首多么美好的诗歌?芦苇荡中的芦苇已经被割光了,露出尖尖的芦苇杆,在清凉的水中,肃穆的沉默着,是守卫河水的兵马俑吧。天空偶尔会有归雁,划动修长的翅膀,掠过河流、田野和村庄,向着自己既定的方向飞翔。秋天的村庄是美丽的,安坐在道路的中心、树木的深处,处处呈现出一种沉稳之美。炊烟和狗吠声和睦的交融起来,动静相宜。
学校没有通电,因此,晚上,我要写字,需要点油灯。这些不妨碍我写作时候的愉悦,整个世界都很安静,只能听见窗外哗哗的枝叶亲吻声或者隔壁的看门的大爷的咳嗽声。我自由的在自己的世界内倘洋。因为没有物质利益的驱使,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思维表达,我能明显的感觉到文字的质朴和锋利。我没有想到文字的出路。我只是在写,将世事在内心的投影忠实或者隐讳、夸张的展现出来。我时常和笔下的人物对话,自言自语的讨论他们的命运和性格,并经常为他们悲惨的遭遇流泪。
昏黄的灯光下,我偶尔会想起王小花。但是更多的是想到常梅,想到她棉布裹紧的衣服下丰腴的肉体。我开始讨厌自己,每次自慰后,都情不自禁的责骂自己。我觉自己的有时间带着精神的枷锁,在孤独的行走。窗外是乌黑的天空,远处有零星的狗吠。

三年级下学期开始的时候,我终于觉得在村庄是苦闷的。每天闷在狭窄的泥墙内,对着一帮孩子,虽然给我自己足够的思考空间,但是生活给于我的写作素材已经挖掘差不多了。我的浅浅的年轮中,其实没有装什么,除了自以为是的清高、迂腐和卖弄以外。最主要的是没有人交流。没有人在文字上交流,我觉得自己在迅速的枯萎。经常,对着灰色的墙壁,我长时间的恍惚,无从下笔。于是,就到床上自慰, 每次,脑中的对象都很迷糊,一会是王小花一会是常梅,我尽力的摒弃是王小花的那种念头,因为王小花是二哥的女人。
我带的班级的学生参加了全乡组织的数学竞赛,我们的团体总分排第三名,校长知道这个消息后,就将我请到了家中,喝了一顿,说给乡里分管教育的秦副乡长申请,为我弄一个指标,转为正式的教师。我不置可否的笑了。那天陪着喝酒的有学校的会计和主任,校长当场指示会计每个月给我增加100块钱工资。为了100块钱,我喝醉了,先前我的工资仅仅是270元。我要给姑姑家120元,这是我自己执意要求的,给家中100元,因为我上班了。
我醉酒后是怎样摇晃着回去,我不知道。天空下着雨,我在路上肯定摔跤了,而且摔得晕头转向。因为我开门的时候,竟然没有觉得常梅就站在我的门边。

常梅有点胖,我宁愿说那是丰腴。我喜欢女人丰腴。中学时候,我没有注意到她的胖瘦,因为那个时候她根本不起眼,扎着两个小辫子,黄头发,扁扁的胸脯。那是一个典型的乡村中学,设有初、高中部,乡里所有村庄的学生集中在一方狭窄的院墙内,为了不可知的命运,做无奈的奋争。我对她有印象是因为她在初二时候春季运动会上的表现。那一次,全校的师生都知道有个学生叫常梅,是刘庄的。
中学每年都要举行一次春季运动会,为参加县里的中学生运动会选拔一些运动员,经济相对落后的地方,人们对精神、文化、体育运动等活动的重视、热爱是无可比拟的,因此,这个活动不仅得到全校的重视,还得到乡里面的重视。乡里面每年也要选择一些运动员参加县里的农民运动会的。校长在全校的动员大会上很明确的指出,每个班级必须有5个以上的女生参加比赛,项目不限,而且到时候,书记、乡长、乡里的五套班子等都要来现场观摩,因此为了体现我校风采,每个班级必须至少有一个女生参加3000米长跑的项目。常梅的班主任是一个刚从专科师范学校毕业不久的茅头小伙子,什么工作都是冲在前面的,希望能做得出色,调到县里的中学。当天晚自习后,他就组织班干部开会,确定参加运动会的人员名单。其他项目基本被确定之后,只有3000米仍然是个难题,班中一共7个女生,一个是副乡长的女儿一个是学校教导主任的女儿两个是从县里来的精明的要死,这四个人整天娇滴滴的,不要说长跑,如果不是校长有令在先,她们是什么项目都不参加的,更不用说什么3000米了。余下的三个中,一个学习成绩在年级是最好的,但是瘦的风都能吹到,是班级的学习委员,在一起开会,班主任连提都没提她;还有一个叫吴艳玲,虽然在农村土生土长,却是喝水都长肉的那种,意外的胖,走路3分钟就要停下来休息半天,肯定不行。最后只有常梅了,常梅的成绩在班级一直是中下游,整天蔫蔫的,像是霜打的萝卜。如果让她跑得话,也不能为班级添什么光彩。年轻的班主任和一群班干部一下子陷入沉默,考虑了半天,班主任说,还是他和常梅谈谈,从班级大局出发,让她参加吧。有了结果,会议一下子活跃起来。
虽然不愿意,但是在班主任的威逼利诱、长篇大论面前,常梅最后还是点头,同意参加了。班主任说:我不要成绩,你只要跑完3000米就行了。
运动会那天,旌旗飘扬,喇叭声贴着地皮四处蹿动,整个草场人声鼎沸。各个班级的学生坐在划定的区域内,窃窃私语,四周的围墙上爬满了附近的乡邻和闲人,甚至有一些卖小吃的都端着筐子,到学校里面来看热闹。乡长、书记和乡里的主要领导人、学校的领导在主席台上满满的坐了两排。冗长的发言和讲话后,是运动会的正式开始,老实已久的学生开始在人群中窜动,操场附近的篮球场、水泥台的乒乓球台上挤满了学生。其间,常梅找到正在为最先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作动员的班主任,说3000米的比赛就算了,她害怕自己坚持不下来,因为她从小到现在还没有在这样的大场合作过任何事情,担心自己跑不完,影响班级形象和最后得分。班主任用煽情的口吻告诉她,参加这样的大场面,展现自己,不过是她实现自己的开始,很多同学想这样的机会还没有呢,二班9个女生,4个女生都争着、抢着要参加3000米,最后却只有两个名额;而且,你将来要做出一番事业,必定要有一个起步的过程,今天,对她是个考验,对班主任、对整个班级都是个考验。再说,名单早已经报上去了,没有办法去掉了,如果不参加,肯定影响班级的得分和形象。他相信她,相信她一定能行的。最后,班主任保证,如果常梅跑完3000米,将从班费中抽出5元钱,给她买些补品,并且将她从现在的后三排,调到前三排,和学习好的学生坐在一起。常梅一下子无语,忐忑不安的绞着手指回去做准备工作,因为上午最后一个项目就是女子3000米跑。
发令枪响了之后,常梅急忙的冲了出去。因为紧张,她脚下踉跄了一下,摔了一跤,但是她很迅速的爬起来,迈开脚步。第一圈结束时候,常梅跑到了第一的位置,班主任在主席台上用麦克风喊着“常梅加油常梅加油…”,路过班级区域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冲到跑道边喊着常梅加油常梅加油,我本来是拿着刚刚借到的《鲁宾逊漂流记》,坐在常梅班级隔壁的区域中看的津津有味的,他们疯狂的喊声惊动了,我也站起来伸着脖子看:常梅抿着嘴,使劲的划动手臂,额头上的汗将不短不长的头发紧紧的贴住,整个人显得很倔强和沉勇。
第二圈一半的时候,常梅的速度明显的降了下来。其他的女生肯定受到班主任或者体育老师的教诲,对于不常参加长跑运动的人来说,3000米开始跑的时候,要先调整呼吸,不要太着急,等着身体极限到了之后,状态出来了,再加速,这样对身体的损害比较少一点。而且,易于掌握节奏,出成绩。可惜,常梅没有问体育老师,她的班主任也没有告诉她这些,因此,到了第三圈一半的时候,常梅终于落到最后一位,班主任放弃在喇叭中声嘶力竭的呼喊,自顾坐回到班级中去,安排下午的比赛项目了。第五圈的时候,常梅终于被人远远的拉开,几乎被最快的女生拉了一圈,广播中播音员开始喊着322号坚持322号坚持,322号就是常梅的号码,她们班的学生已经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在暖洋洋的太阳下,无聊的调侃,只有体育委员在她经过的时候,拉着嗓子喊了几声常梅坚持常梅坚持常梅好样的。第六圈开始的时候,常梅终于开始走了,先前她还保持一种跑步的姿势,虽然比走还慢。她走的摇摇晃晃的,像是操场上的一枚叶子,在风中没有重心的飘动,体育委员跑过去给她一杯糖水,她咕嘟咕嘟的喝了,好像有点精神,走的沉实一些,但是速度还是上不来。全场的注意力已经放到谁能挣的第一那块了。三个女生此时拿出吃奶的力气,纠缠在一起,做最后的冲刺,她们跑过的每个区域,都爆发出轰天一样的加油声,两个拿着相机的学生也倒退着给她们拍照。终于,一个短头发的女生最先冲过终点,远处一个班级区域的学生占到板凳上欢呼起来,那边,关于3000米结果的稿子已经开始在广播中播报了。常梅这个时候,才开始自己的第七圈,她已经明显的走不动了,随时都有可能倒下。班主任经过请示现场指挥的教导主任后,急忙安排吴艳玲上去给常梅领跑。常梅于是依着吴艳玲,慢慢的向终点走去。
跑道上已经没有人了,只剩下常梅和吴艳玲。主席台上的人,在3000米第一名产生之后,已经急着找地方吃饭去了。常梅她们走过终点后,操场上的人已经散了一多半,常梅突然推开吴艳玲,迈开大步向宿舍去跑去,像一只逃命的兔子。操场上剩下的人,对常梅异样的举动百思不得其解,包括我。
女生在宿舍去厕所中找到已经晕倒的常梅。常梅后来透露,她的月经本来在两天后才能到的,没有想到,3000米让月经提前了两天。全校的师生因此记住了常梅,包括我。

进了门,我就歪身躺在硬板床上,脑子中一片混沌。
常梅跟着我进了门,我还没有觉察。我听见脚步声时候,努力的想睁开眼睛,却觉得眼皮不受自己的控制,怎么努力也张不开。我感到自己的衣服被褪去,我也努力的配合,因为残存的意识中还知道我的衣服很脏,上面沾满了泥浆、脏水,潮乎乎的,必须要脱去,否则明天我的床就成狗窝了。
翻过身,我终于睁开眼,迷迷糊糊的我看到常梅的脸,在鼻翼附近零星的爬了一些调皮的雀斑,眼睛不是很大,但是很柔和。我的脑袋抬起来,配合她脱去我身上的园领衬衣。眼前一片黑暗,我闭上眼睛,昏昏欲睡。我的裤子被褪去了,我觉得腿有点发凉,然后被放入有点冷的棉被。我躺在棉被中,很温暖。一会,头上放了一块潮湿的毛巾,遮住蹦跳的太阳穴。我的身体开始发热。门吱呀一声,象是被关上了,又象被打开。我终于睡着了,我知道我的小屋中没有值钱的东西。
睡到迷迷糊糊的时候,我被喘息声惊醒,我感觉到有人在的被窝里面,很温润,贴着我。我半睁开眼,天似乎黑了,房间中的光线很暗,我摸索着想找到火柴,点灯,但是一条倔强的胳膊阻止了我。一个温热的唇从我的胸部向下移动,我觉得身体的某些部位在崛起,还有两只手,是两条游动的蛇,在我的身上滑行,经过的每寸地方,都会带起一种异样的快感。唇,终于找到她应该找到的地方,然后,那个人坐起来,骑在我的腰上,顶着被子晃动起来。我觉得天一下子亮了,我闭上眼睛,看见无数的蜜蜂在空中飞翔,我看见凡、高奕奕开放的向日葵,在小学的墙脚,对着满天的太阳….终于,我大喊一声,一下子身体被抽空了。
酒意,已经被纠缠的汗水稀释的干干净净。我清醒下来,拉开被头,常梅如落水一样,从我的胸口探出头来。
“没想到你还是童子鸡呢?在中学时候,大家都说,大学生没有几个处男的。”
“你怎么进来的?”
“我跟着你进来的?”
“你来干什么?”
“你说呢。”
“我们刚才干什么了?”
“你不知道么?”
。。。。。。。。。。。。。。。。。
常梅在我的身边躺下,和我并排。我没有勇气推开她,我甚至侧身将手放到她的胸脯,这就是我大学以来梦经常停留的地方。
“你为什么要这样?”
“不为什么。我以为你不是第一次呢。”
“这和第一次有关系么?”
“有啊。我结婚那天晚上,我的丈夫就象我这样子把我睡了,我就是因为婚礼上敬酒喝的多了。我有一种被强奸的感觉,一直也试图着想把他灌醉一次,也来强奸他一次。我一直这样想。”
“你做了么?”,我的手在她的胸口婆娑起来。
“没有,我们婚后三个月,他出去作瓦工,从高楼的13层落下来,在医院住了13天就去世了。婆婆家说是我克死他的,就把我赶回家了。”
“你就回来作了小学教师,没有再婚?”
“谁敢要我?方圆40里的人都知道我命硬,克夫,村上的男人见我连头都不敢抬。女人见了我,也躲着走,还教育自己的孩子,少来招惹我,上我的课就行了。我自己变得越来越孤独,行为也很怪异,我知道,有时间我的想法很偏激,我自己都很紧张,但是我不知道向那个方向走。”
“你没有想过再婚的念头?”
“怎么没有?我都3-4年没有碰过男人了。今天下午,我本来是来办公室拿我星期五给学生布置的作文回家改的,没有想到看到你摇摇晃晃的从村中出来,一身泥水。我跟你进了屋,你都不知道。我看你满身泥水、泥浆,躺在床上,担心你感冒,就将你把衣服换了。看到你白净的大腿,我想起死去的丈夫,他的腿很一样白,白的耀眼。”
“你什么都看到了?”
“有什么紧张的,你一个大男人?”常梅很惬意的享受我的手在她胸婆娑的快感。
“我听见你好像出去了。”
“没错,把你放到床上,我就拿上作文本回家了。改了几本作文,怎么也没有心思,老觉得有什么事情没有做。就到咱家的小饭店喝了一点白酒,到你这里来了。”
“你就把我当作是你丈夫了?”
“是的,我要强奸他一次,我终于做到了。”
常梅的手,也开始回应我的婆娑,在我的腹部婆娑起来,我的下体在迅速的坚硬。
我放下在她胸口的手,我的心很恍惚。常梅真的是心里有问题了,真的。但是,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常梅的手向下摸到我坚硬的下体,于是翻身又到了我的身上。
我听见看门大爷咳嗽的声音,远远的传来,在潇潇的雨声中,有点嘶哑有点潮湿。
床,不堪负荷的吱呀起来。
我是被常梅强奸后,从一个男生变成一个男人的,这个想法在我的脑中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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