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姑姑旗帜鲜明的反对我与常梅的婚事,并且在第一时间,将我和常梅的事情告诉个父亲。父亲骑着自行车连忙赶了过来。
我和常梅放学后在学校外的田野中散步。村庄中没有人出来散步,倒是有50岁以上的老大爷掴着背篓,拾粪,那是农村老人最惬意的散步方式,因此,常梅挎着我的胳膊,清曼的在乡间土路上与我并肩而行的时候,免不了一种昵捏。从那次之后,我就经常要求常梅一起来陪我散步,在带有腥味的空气中,漫步在乡间土路上,看春天的枝头站满嫩绿的树芽,河水中早已经散去枯冷的冰,取而代之的是粼粼波光,傍晚的阳光调皮的在水面上闪动。农村这个时候,是为麦子施肥的好时辰,因此下午下了课,孩子们就象鸟一样奔向田野,到自家的田地中,帮着父母给麦子施肥了。我们两个人紧密的贴在一起的身影,赢得他们好奇的眼光。村头的小饭店,经常有小青年在说,看看吧,上过大学的,和咱们谈恋爱的形式都不一样呢,以后学着点,不无调侃的意味。
有了常梅,我的写作也好像一下子拓展开思路了,下笔不再晦涩,那些秀美的文字,随意的编排就可以成一份精神饱满的抒情诗。常梅在我写字的时候,坐在我的床上,看我以前的文字,眉梢间有孩子一样的认真和崇拜。多好的故事呀,她经常这样形容我的小说,为什么我就写不出来呢?你为什么要把主人公写的这么悲惨?这个失学的孩子多么可怜,世道真是不公啊…..
大明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和常梅在学校门口的土路上,看天空有一群大雁向北飞。大雁回来了,细长的翅膀,在空中急遽的划动,在奶黄的夕阳中,带有一种悲壮的色彩。
“阿昌,舅来了,在我妈那边,叫你去呢。”
“哦,知道了。大明哥,你们家麦地施肥了么?”
“没有呢。等下雨洒尿素就行了,效果也不错。要不还要担水施肥,效果也不好。”
“科学种植呢,大明哥?”
“嘿嘿,这是去年乡里面新来的技术员推广的,效果确实不错。你快点,我先走了。”
“你也过去么?”
“过去,我们都过去,等你呢。”
“那好,我很快过去。”
果然,父亲来了,这是意料中的事情。常梅紧张的看着我,我捏捏她的脸。
“没有事情的,宝贝,我好好和爸说。他也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一向支持我的选择的,我也不是小孩子,知道怎么说的。”
“你不要生气,实在不行了,也不要勉强”,我看到常梅眼中的泪盈了上来,连忙握住她的手。
“你还不相信我么?”
常梅摇摇头,“我相信,我相信,你去吧,我再走走。”
常梅抽出手,自顾从我的身边走了过去。我站住,看她丰腴的背影在乡间的土路上远离我。我转身向姑姑家走去,半途中,我回头,看见常梅已经转过身,和我同向,掩脸,似乎在哭泣。
我转身,坚定的向姑姑家走去。
父亲一反常态,坚决拒绝我与常梅的婚礼。
话不投机,我也没有力争。父亲、姑父、姑姑、大明、二明和我的舅舅,团团围坐成一团,象是审问犯人一样,详细的追问我和常梅认识、生活的每个细节。他们最后的结论是:常梅命硬,克夫,在乡间是个大忌讳,即便克不了夫,也会给家中带来不吉祥,为此,几乎每个人都给我举了一个身边的例子,表明这样的事例确凿存在;常梅家与我们家不般配,尤其是常梅纯粹是想攀上文化人,凭我们家这样的背景,找什么样的女子还困难?为什么要找一个二婚?这样,整个家庭一辈子都不好抬头的。大学不上就算了,这样丢人的事情,不能再在我的身上发生了。
父亲最后发出通牒,如果要和常梅结婚,以后就不要回家,回他的家门。
我依然给姑姑家每个月120元钱,给家中的100元暂有姑姑保存,我不回家了。
我给校长说:下学期,我就走的,还有常梅,让他赶紧物色老师。
我和常梅决定了:在这个村庄和我的那个村庄,都没有我们存身的地方,我们必须离开这里,到城市去。
城市,????城市,我要回去了,这次是两个人。
十一
我要找到二哥。回到西安,我还能找谁?我是没有勇气去学校见同学的,况且学校暑假的假期还没有结束;当然,更没有勇气去见丁老师。
幸好,常梅积攒了一些钱,我虽然积攒的不多,但是解决两个人一两个月的吃饭问题还是绰绰有余。下了车,出了火车站,常梅就不知道东西南北了,虽然在这个城市待了一段时间,我也只是用上下左右来定位方位的,同样不知道东西南北。但是,我知道到二哥那里可以坐7路车,六毛钱一个人。
我们上午10:00左右下了公交车,轻车熟路,我到了二哥的住处。敲了好长时间的门,也没有人来开门。一般情况下,二哥晚上出摊子,白天是一大早出去买新鲜的羊肉、猪肉和孜然、芝麻等烧烤物品,然后在家中加工出来,比如切肉、洗钎子、穿肉等,然后吃中午饭,下午休息到天擦黑,开始出来拜烧烤摊。
房东恰巧从外面卖菜回来了,看见我,迟疑着看了半天说,“你不是那个阿昌么,怎么回来了?”
“是,大爷,我是阿昌”,我为这个只知道收房租、此外漠然置之的古怪的老头的发问感到有点难受。我曾经在这里住了好长一段时间,而且帮助他在雨天喂过鸽子,打扫过庭院,甚至帮助他买过粮食、煤气和家具,他居然这么快就忘了我。“二哥,没在?”
“噢,你二哥啊,发财了,早就搬走了,我也不知道住在那里”,老头自顾关上大门,“这个房子已经空了好长时间了。你回来是…”他看着我,然后狐疑的打量着我身边挎着蓝色牛仔包的常梅。
“我回来不走了,大爷,这是我媳妇,常梅,叫大爷。”
“大爷”,常梅怯怯的用家乡的土话叫了一句。
老头不耐烦的挥挥手,准备转头进自己的房子。
“大爷,你这房子还租么?”我问,我还不能因为他对常梅的轻蔑而生气。
“租啊,你想要啊?”,老头转身站住,放下手中的菜篮子。
“是,我想租”。
“一个月200元,按季度付钱”,老头斩钉截铁的说,“你们两个把身份证复印件给我,现在扫黄查的紧呢”。
“大爷,她真的是我的媳妇。”我几乎要喊起来。
“不管是谁,都要复印件”,老头不容置疑的说。
“我走的时候,房租还是120块钱的,怎么一下子涨了这么多呢?”。
“现在全部调整了,这一块全部都调整了。你要是觉得太贵了,就到别处去”,老头低身拎起篮子,准备转身。
“好、好,就200,包括水电么?”
“水钱每个月5快,电费每个月6块,不允许烧电炉、电褥子、电饭煲、洗衣机、用电烧水,只能日常的照明、电视和电脑用”。老头明显看出我没有电脑、电视,而且也不象能买得起电脑和电视的人。
“这还不包在房租内?就是每个月给你210块钱?”
“没错,我还没有收你们的治安联防费呢。怎样,带钱没有,要是住了,就先交了吧。”
我转身,看见常梅从贴身的衣服中拿出一个手帕,解开,里面是我们所有的钱。常梅拿出650元,给我。我转身给了老头。老头拿着钱,4张100和5张50的,每张都拿起来,对着太阳光,看了半天,然后在手中搓了搓,确定是真的之后,给我们找了20元钱。
“注意一下,这里都是学生住得,不要吵的太厉害,不要在这里做非法的事情。我的房间内有一个租房条约,居委会统一制定的,你等会过来一下,我们签一下”。
晚上,我到那条熟悉的街道上找二哥。
街道依然喧哗。窄窄的街道两边是林立的商铺,店主的吆喝声、晚上闲散的人流、门小肚子大的书店、永远唱不停的音像店、穿梭的自行车的铃铛声、出租车的喇叭声、光着上身的小混混、浓妆艳抹的理发店、一堆堆的西瓜摊、在街道上推着三轮车游动的水果小贩,当然还有一排排的大排档、烤肉摊等等。俯视街道的是书店上空的那棵槐树。我第一天来这个小街,就注意到这颗槐树了,高高的,伸出的枝桠遮住下面的书店,夏天的时候,书店的女老板就会端一个凳子,坐在门口,摇着蒲扇,用西安的土话和送书的批发商砍价。槐树上长满了皱褶,细碎的,象是一层被搓起的褐色的粘土,附在树皮表面。树的后面是录像厅,昼夜营业,在学校上课的时候。我曾经去看过球赛,世界杯十强赛,中国最后被卡塔尔很随意的关在第一道门外。更多的是每周节省一点钱,在NBA决赛的时候,旷课去看球,那是一个很刺激的事情。看球的时候,满腔热情,喊着、闹着,出了录像厅,就得想方设法编排没有上课的理由。有一次,在槐树下,我被前来查课的辅导员抓住,足足的训斥了半个小时,我的身边是穿梭的人流。我抬头,看槐树四散的苍虬,顶着一伞桂冠,遮住通往录像厅的小道。斑驳的光影中,其实什么都没有听见。
我和常梅找遍了整条街道,没有发现二哥,更没有看到王小花。我现在已经不是很想见到王小花了,她的细瘦的胳膊似乎还残存在我的脑中。我想起他们,是因为我还欠他们5000块钱。二哥虽然说不用还了,但是我是那种人么,尤其还有王小花?
我整整的找了一个晚上,搜遍了整条街道,没有找到。我去问他以前摆摊附近的小商店老板,老板说他已经有2个多月没有来了,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一周前,到是看到他骑着一辆自行车从这里过去了,他向右虚指了一下。那边是我居所得小区所在,以前一共有三个村子,现在混杂在一起,有4-5万人,而且住的错综复杂,要想找到他,真的是大海捞针。
我和常梅在一个烤肉摊上,吃了一些烤肉,喝了一点啤酒,然后要了一个烤饼,一起吃了后,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回到房间,躺下之后,我想起了王小花,想起她光着胳膊在外边的水龙头等水故意的看着我的窗想起我在这个床上怀想的万种风情,于是不自觉的冲动起来,我转身向已经睡得模模糊糊的常梅,将手伸向她的敏感部位,揉搓起来,常梅哼哼着,呼应我的动作。
这个城市,我们举目无亲。坐吃山空,肯定是不行的,要想办法赚钱。常梅甚至憧憬着在这个城市买一套房子,前提是捡到100万元,我捏着她的鼻子笑了。女人,总是天真的,为了未来。
我们最后拿了1000块钱,在小街的菜市场上摆了一个小菜摊子。我负责进货,常梅白天来卖。我已经恢复在夜晚写字的习惯,每天晚上,吃完饭后,我就登上屋顶,看喧嚣的城市,看远处流光溢彩的靡红,看脚下忙碌的人,听城市嘈杂的声音,想自己故事情节的编排和人物命运的安排。常梅则在房间中用凉水擦拭身子,西安的夏天很热的,经常是一边擦拭着,一边流汗。
我从晚上11点之后开始写字,这个城市这个时候开始安睡,小巷中有零星的足音,远处的音像店关门了,但是可以听见公交车到了站台的声音,电子声音不知疲倦的客套着一成不变的语言和内容。常梅睡下了,我听见灯光嘶嘶的声响。手在粗糙的稿纸上自由的滑动,自由的在别人的故事中剖析自己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到了凌晨4点多,我和常梅就到菜市场外边,等候进城送菜的农民,从他们那里批发新鲜的蔬菜。然后用房东的三轮载回家中,在房子中,用水清洗一下,就显得更水灵和干净。这个是常梅坚持的,因为她喜欢干净,喜欢的过了头,我怀疑她有洁癖。但是,正是因为干净,恰恰满足了附近小区中很多家庭主妇的爱好,因此菜也卖得很好。每天除了了交房租和支付吃饭钱之外,还能落余10多块钱。
买回菜,帮忙洗完之后,帮她送到菜市场,然后在回去的路上买点早点,吃完后,我就开始睡觉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坚持到我见到王小花。
十二
常梅例假来了的时候,需要经常回家换洗衣服,因为她喜欢干净,我就匆忙的从家中赶到菜市场,顶她的班。
暑假要结束了,学校很快就开学,已经有早到的学生溜达出来买黄瓜、西红柿什么的,他们看我的眼光让我觉得很窘迫。因此,我是拿着《分成两半的子爵》,端坐在菜摊后低着头,仔细的在卡尔维诺这个意大利人的小说中消遣,不敢随便抬头的,更不敢高声吆喝。
直到听见王小花问西红柿多少钱一斤,我才抬起头。
我们面面相觑。半年多不见,王小花显然发胖了,挎着菜蓝的胳膊明显的粗了一圈。她甚至抹了猩红的口唇膏,还在脸颊上稍稍的上了一点粉,遮住散乱的雀斑。
“哎,这不是阿昌么?你啥时回来的,怎没有找我们?”,王小花很激动,几乎是冲着我喊,声音很大,一边放下胳膊上的菜篮。
“回来快一个月,下了车就找你们”,我放下书,从板凳上站起来,脑中有点发晕,我现在贫血了。“附近找遍了,没找到。就在这开了一个菜摊子,赚钱吃饭”。
“就你一个人?”
“还有我对象,她今天不舒服。我二哥呢?”,我声音很低,避开四周卖菜人探询的眼光。
“噢,有媳妇了”,王小花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失望,“你二哥在家睡觉呢,我们也好久没有和家中联系了,上次听说你到刘庄教书了?”。
“是,去了一段时间,还是回来了。”
“离不开西安?你说这城市有啥好的,全是水泥,喝口水都要钱。”
“那你咋还不回去?”
“还不是因为你二哥。”
午后的阳光从菜市场菜摊边的槐树枝间倾泄下来,在王小花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她的眼神游移不定。我又发现王小花的头发都作了,圈起来,和城市中的哈巴狗圈起的毛一样,蓬乱的遮住耳朵。可能起床比较晚,眼圈边上还有一圈青黑色。
那天下午,我早早的收了摊,回去找到正在洗内裤的常梅,跟着王小花去她们的住处。二哥还在睡觉,见到我们,没有吃惊也没有惊喜,随意的寒暄几句,问问家中情况,就示意王小花做饭。看他们的姿态,我明白他们住在一起好久了。
二哥对我们的姿态,让我很伤心。我想起我还欠他和王小花5000块钱呢,晚上对常梅说了这件事情。常梅长长的沉默一段时间,说等等再说,等我们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再说,行么?
一个晚上,对着洁白的稿纸,我无从下笔。常梅在床上睡熟了,很香甜。我绕到她的侧面,注视她平静的脸,口唇在翳合中微微的吞吐气息,很安详。我想起自己是个男人,是已经走上社会、身边有女人的男人,我有责任对她好,我必须对她好,我再也不能随心所欲的做事情了。
开学了,我基本不在菜摊上露面,即便常梅来了例假,也是请王小花过来帮忙。我在家中写字,然后按照以前在报社时候记下的一些媒体的联系方式,给他们寄去我的作品。在作者介绍中,我很隆重的说自己曾经为某位农民企业家做过专门的深度报道,得到各级领导的赞赏,并且将曾经发过自己豆腐块的媒体的名字附在后面。我挖空心思的证明自己的确实有写作能力。所幸的是,我将每篇稿子都复印了一份或者几份,即便这个媒体不回信,我还可以投寄另一家,省得重新抄稿子。
零零星星的,我的一些豆腐块开始在一些非主流的媒体上发了,我的感谢那些编辑,在苍白的文字中,给我一个站立的信心和理由。但是,稿酬仅仅够我邮寄文稿、复印文稿的。一些编辑给我回信说,我给你的约稿信,看了没有,为什么一个月没有回复呢?我是发给你邮箱的。我才想起自己曾经在互联网上申请了一个邮箱,想起网络文学和社区。我于是开始寻找最近的网吧,将自己的文字敲成铅字,贴到不同的文学社区,等候编辑先生的垂青。我重新回到网络上,回到不同的文学社区中,贴自己的作品。网络的好处是可以存放我的草稿,不需要辛苦的手抄,繁琐的邮寄。主要的是我在网络文学中找到自己的乐趣:因为我不需要刻意的、忸怩作态的写那些媚俗的文字,或者利用肢体、自己无聊情感为载体的文字,我可以在虚无的网络中尽情的疏散自己似乎已经发霉的理想和追求。网络文学,同样可以载道的,我坚信。而且,网络文学上不乏写作的好手或者作家,从他们的作品中我看到自己的不足,看到真正的文字和文字的真旨所在。何况,网络文学在传播上具有平面媒体没有的优势呢。每次,在不同的文学社区,看到鲜红的荐字,我就更加坚定自己写字的信心。
我完全的投入到自己的文字中,没有觉察到常梅的变化。
常梅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卖菜了,她说她和王小花一起为人家作保姆了。我一般在晚上上网,上通宵比较便宜,十块钱一个晚上。早上回来,我筋疲力尽,潦草的吃了早餐,就睡下了。下午醒来,常梅就已经做好饭了,温在锅中。我吃了饭,就坐在桌子前构思自己的文字,晚饭的时候,常梅会从外边拿着菜回来做饭。晚饭后,我们就到屋顶上,挽手看城市四处亮起的灯火和脚下喧嚣的人群。开学了,附近的空房子都被学生租了,台球厅、录像厅、歌舞厅、发廊、洗衣店、出租光盘、小书摊、小饭店、小卖铺、小吃摊、地摊等如雨后春笋遍布各个小巷,叫卖声、吆喝声此起彼伏,学生、民工、居家的人络绎不绝的穿行其中,匆匆忙忙的,不停住脚步想想自己为什么这么匆忙,究竟为了什么。我也一样,我们站在屋顶的时候,我经常想回到城市为了什么,为了文字么,还是为了逃避那个干寂、沉静的村庄,躲避哪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单调和枯严?但是,我确乎喜欢城市,喜欢呆在城市,只有在城市,我才觉得自己活得详实。而这个,就是我在乡下梦魂牵绕的城市么?
常梅一般一言不发,有时间莫名其妙的说,“那个杜宏真的能帮助你?你保证这次他不会骗你?”
我说,“我也不敢保证,我争取能和他见上一面,我要要回我的钱。”
“算了,那种人心狠手辣,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咱们就算了,不跟他一般计较了。”
“那怎么行?不是因为他,我能落到今天的地步?”
“不是他,我也没有机会碰到你啊。”
“这么说,我还应该感谢他了?”
“反正,不值得也没有必要和他翻脸,他在西安根深蒂固,咱们能撼动他?”
“起码,他要把钱还给我一部分吧?”
“他就是不给你,你能怎么办?”
我无语。
常梅该休息了,我该出去到网吧干活了。我们就是这样在时间中犬牙交错,我似乎为了自己的未来,常梅为了现在。
我相信,常梅是支持我在文字中行走的。而我的今天,是为了明天投资,为了我们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