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分清愛情和友情(轉) |
| 送交者: Kim 2001年12月19日20:30:27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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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一對男女絕對可以成為好朋友,但不一定就能發展出愛情。當然亦有人懷疑異性間能否有純友情的存在。
我們無論對愛人或友人常會渴望與之親近,談天說地,寂寞時希望他會在旁讓你依賴。雖然有研究報告指出,女性較男性容易分辨友情和愛情。但無論男女,都會產生混亂迷惑。為了不讓自己攪亂了“情人知己”,必要弄清“愛”和“喜歡”的兩項標準。要知道,喜歡並不等同愛。 一、愛的標準 我願意為她/他赴湯蹈火。 我想永遠獨占她/他,我妒忌她/他與別人相處愉快。 無論幹甚麼總是想着她/他。 我最關心她/他的幸福。 和她/他在一起時,禁不住常常凝望對方。 若失去她/他,我會很痛苦。 我覺得使她/他幸福是我的責任。 她/他獲別人讚賞時,我會很高興。 若她/他感到沮喪,我也會變得失落,並希望第一時間去鼓勵她/他。 無論她/他做錯任何事,也不忍心怪責她/他。 我常有保護她/他的衝動,總之不想看她/他被人欺負。 二、喜歡(欣賞)準則: 我欣賞她/他做事能幹。 孤獨時,和她/他傾談是件高興事。 我從不嫉妒她/他和別人在一起。 我信賴她/他的判斷力。 當我覺得她/他可憐或遇挫折時,希望能幫助及開解她/他。 她/他對我好,所以我也待她/他好。 她/他是個受歡迎人物,我很欣賞,也希望像她/他一樣受大眾欣賞。 她/他性格外向,易討人喜歡,適應能力強,還有很多強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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