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
拙文“二战中最牛的一封信”,两天前在“万维网”和“文学城”上张贴,承蒙两
个网站各位斑竹看得起:很快就登上了醒目的首页导读和各论坛的置顶,一日之内,
读者如云。
由于笔者本人几乎从不参加自己或别人的文章的讨论,所以,我的文章一向很少跟
贴,但这篇文章则情况不同,两个网站上有好几十人跟贴。原因大多只有一个:那
位写一字信的美军101空降师师长,当时说的是:“NUTS”,怎么可以译成“呸!”
字呢?有的言辞激烈的愤读,(愤怒的读者,套用“愤青”的格式,嘿嘿!),甚至
忍无可忍地要打假,认为我的文章不符实情、是在造假。
我得说,这些评论我都很仔细地拜读了。但我的最终结论是:我是不会因为这些言
词激烈的评论而对我的这篇文章做出一个字的改动的。之所以这样说,并不是因为
我是一个傲慢不羁、不能接受别人意见的人,而是我对自己使用中文进行写作这种
技能有极强的自信心。我清楚地知道:中文与英文都有很多一词多意的单词,怎么
样把英文单词翻成合适的中文意思?所谓翻译中的“信、达、雅”,那是每一个作
者的事情;至于我的译法是不是最佳的中文译法?那是每一个读者见仁见智的事情,
不必强求别人赞同你的观点。作为文章的原作者,一定要有经受得住别人质疑的心
理素质,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又何必在意别人一两句苛刻的评论?谭咏麟的老歌
是怎么唱来着?“笑骂由人,我洒脱地做人。”
但与之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对自己英文写作水平的强烈不自信。尽管我来海外已经
10年,用英文说话、做生意都已经非常流畅,(反正我跟洋人做生意从没亏过本,嘿
嘿!)。但我也清楚地知道:我的英文写作能力是非常糟糕的,尤其是语法错误,那
简直是层出不穷,在自己亲手起草的英文函件中,我只能保证做生意的金额数字和
小数点儿不会写错,对其它的句子的语法正确与否均无把握。正因为如此,在现实
生活中,重要的商业函件往来我一般都通过律师,从不自己拿主张。
还是以文章为例吧!半个月之前,我写一篇:“我得向埃塞俄比亚人民道个歉”的
中文文章,说是中文文章,主要是因为那里面99%的句子都是由中文组成的,只有一、
两句英文点缀一下,没想到,就是这一、两句英文,就出了问题。与前天的文章一
样,这篇文章照例得到各位斑竹们的垂青,也上过很多导读版面,也有很多读者阅
读过。但是,在“文学城”的“大学春秋”论坛里,很快就有一位读者指出:文中
有一句英文出现了语法错误,那句英文是“You looks like Chinese”,(你看上去
很像中国人)。
一看到这个跟贴,我就万分紧张。我知道:人家说的多半是对的。但我自己没办法
知道,这句英文写错在哪儿?想了一会儿,立刻致电老巢,他在一家洋人公司里当
进出口部经理,是我们哥们儿之中英文写作水准最高的一个。我请他赶紧去“万维
网”首页看看我的文章,有没有英文语法错误?结果,老巢去看了,看完之后给我
回了电话:“文章我看了,写得挺好的。很生动,我爱看!”“完了?”“完了。”
“那英文的语法错误呢?”“哦。我没注意看。这要紧吗?你又不是写英文文章!
英文语法错一点儿有什么关系?”
我被老巢整得哭笑不得,只好把“You looks like Chinese”,这句英文给他念了
一遍,请他指出错误,他想了一会儿,说:“好像‘look’后面不应该加‘s’吧。”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反正是语感不对。”老巢这么一说,
我已经99%的确定,这句英文肯定是有语法错误的了。只不过,我有“打破砂锅问到
底”的习惯,觉得老巢的解释还不够彻底。又坐在电话机旁发了一会儿呆,又想起
一个人来,她一定能圆满地解答我的疑问,她就是姗姗的妈妈,以前在国内的时候,
她是大学英文老师,她的英文水准似乎比老巢还要高出一筹。
我又立刻致电姗姗妈,把同样的问题向她请教了一遍。姗姗妈不耐烦地说:“当然
是你错了。英文里只有第三人称单数的动词后面才加‘s’的,换句话说,只有‘He’、
‘She’、‘It’,这几个单词后面的动词才加‘s’。这个语法,中学的时候就教
过的,你怎么连这个都搞不清楚?”我赶紧诚惶诚恐地接受教诲:“您批评的对!
那读中学的时候,我不是还不认识您吗?要是您这么一教诲,我保证一辈子都忘不
了。”
虚心接受教诲,我第一时间就把自己博客里的英文错误改了过来。在此,也特意向
“文学城”那位指出我错误的读者表示真诚的谢意。
2006年12月15日 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