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一个偷渡女和大学教授的爱情故事21 |
送交者: 白林usa 2009年05月12日14:21:22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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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的聪明之处就在于她没有拿她的血汗钱来为自己的婚姻铺路。也是因为这个缘故,第二天,由于没有拿到剩菜,她就没法见着朱向才。为此,整个晚上她都坐立不安。 他会觉得我说话不算数的,她想,我得去跟他说一下,免得他等着。 搭大孙的车回到公寓不到两分钟,她又跑出去,到了朱向才那栋公寓前。她想看看他吃过饭没有,要是还没吃,她就准备亲手替他做。但是,她犹豫了一下。 “要是我把送点剩菜的事搞得那么认真,”她对自己说,“反而会让他觉得我是在求着他呢。不如装作路过的样子更自然些。” 那天晚上,她在朱向才的公寓前差不多一直走到天亮才回去。以后,又在万般焦虑中过了两天。到了第五天,吴胖仍然没有剩菜可以给她。她再也忍不住了,对着那张不大健康的脸又是叫大哥,又是亲吻,说了不少好话,吴胖方才把自己的那盒菜让给了她。不过这天比上一次晚了半个钟头。 朱向才早把她忘了。他最初以为她是为钱才送他一盒菜,就像做广告一样。所以,当他打开门,再次看见她拿着一盒菜时,连忙说: “真对不起,今天我恰好没有零钱,一百块的你找得开吗?” “我不要钱,”她明白他的意思,连忙辩解,“我看你爱吃,正好又有多的就顺便给你送来了。” 朱向才忽然觉得这女孩似乎有那么一点可爱,为此他起了个念头。 “你叫唐什么来着?”在他邀请她进屋前他先问她。 “菜都吃过了,”她故意装做不高兴的样子说,“你还不知道我叫唐桂花?” “我叫你糖糖,行吧?”他对她淡淡地笑着说。 “一个昵称!”她心里说。 男人给自己取个昵称,在她的家乡就意味着他喜欢她!她心头擂起了大鼓,与此同时,她想起了那天景凯的话,他说他吃过桂花糖。桂花糖就是糖糖!天下还有比这更甜的名字吗? 女孩看见英俊的男人总要生出爱,就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献身啊,送命啊,山盟海誓啊。可是,我们的桂花,我们的糖糖是一个再聪明不过的女孩了,她把爱储存在云端,而她的风情则可以跟着这些剩菜一块儿,在一个男人的肠胃里摇动起来。 “叫什么都可以,”她笑着,不无撒娇似的说,“就是不可以把我叫成棒棒糖,那是给小孩吃的玩意。” 她看出了朱向才心里的喜悦,这位英俊的男人彬彬有礼地把她让进了客厅。 “天啊!”她在心里惊呼,“原来他住的也是客厅!只怕比我那间还脏、还乱、还小呢!” 忽然她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可她想不起在哪见过了。 “这是我的女朋友,糖糖。”朱向才用一种提醒式的语调对着他那位正在吃炒鸡蛋的室友介绍着,转而又对她说,“这是于平,艺术系的高材生。” 如今在伯克莱这个智者云集的地方,已经没有人拿浮夸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了。比如说,没有人会说哈佛大学某某院长是他的中学同学,因为那儿的每一位教授都可以在网上查到。在一个稍微有点头脑的人看来,不会有比吹牛不打草稿的家伙更愚蠢的人了。因此,无论是于平也好,吴胖也好,或者是其他人,谁也没有怀疑过朱向才有个大款父亲这件事,也不怀疑他是个研究生。实际上,这个普通会计师的儿子,完全没有继承他父亲那种一丝不苟的好习性,只在一所叫布蔻的学校里念了不到一年的时间,而且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况。碍着他那野草般生长的虚荣心,加之天生的懒惰,他倒是宁愿饿着肚子,也不肯去做半天的工。 她和于平寒暄了几句,方才想起他就是那天替李先生夫妇摄像的人。屋里开始飘起了肉的香味。她见朱向才把一条腿架在瘸了脚的椅子上,慢慢挑着盒里的芥蓝,把那些鸡肉啊,猪肉块啊全晾在一边。好像当着于平这个搞艺术的人,他要是不吃出个上等人的派头,不把这派头摆足了,再好的饭菜也会让他给瞎吃了。 屋里灰蒙蒙的,于平吃着他的炒鸡蛋,眼睛果然不住地往他那盒菜里瞟。 “哎呀,”这时朱向才忽然吊着嗓门说,“毕竟都是鸡鸭鱼肉,何况还是餐馆里厨子炒的呢?哪怕是凉了,总比一般的炒鸡蛋好吃多了呀。” 她顿时皱起了眉头。心想,他这话太得罪人了。 但是于平似乎并不在意,只是在他走进卧室前,不知为什么,怪得像个滑稽戏演员那样,恭恭敬敬的,但又无比轻视地对着朱向才以及他的“女朋友糖糖”鞠了一躬,拖着意味深长的声调对他们说:“祝两位晚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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