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到了大洋彼岸后... |
| 送交者: 青山依旧 2002年12月26日19:56:21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
向华慵懒地蜷缩在沙发里,无聊地看着电视屏幕。录像机正在放着一部中国言情连续剧,这是才从中国店租来的。电视里一个阔太太模样的人从一栋洋楼中匆匆走出来,对正在等候的司机说:“走,去天津。”于是,音乐声起,屏幕上高楼林立。“这是天津吗?”向华想着,眼泪便无法抑制地流了下来。啊,天津!八年前,刚刚大学毕业的向华,便兴冲冲地随着出国潮来到了大洋彼岸,这个被喻为人间天堂的国度。那是个雨意朦朦的秋日,北京机场里人头涌动。就要走了,向华抬眼望望爸爸,妈妈,弟弟,还有她的男朋友任杰,“我走了,保重。”挥一挥手,从此天各一方,不知何时能再相见。多少年后,每想起这一情境,依然会使向华泪流满面。走了。人最所宝贵的往往是在不经意中失去的,当明白过来的时候,一切已物事皆非了。 向华和任杰是大学的同学。向华是校田径队队员,任杰是系文体部长,所以很早便相识了,但真正成为恋人也只是这几个月的事。那天,为筹备即将到来的春季运动会,文体部长召集了各年级的体育尖子开会,群策群力,争取再次夺冠。会结束后,毕业班的几个同学没有马上走,又聊起了即将面临的毕业分配。这么多年朝夕相处,离别在即,不免生出些许依依之情。有人便提议,十年后,大家再聚一次,时间定在十年后的六月一日,地点定在黄山。乱烘烘的,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过也就忘了。向华只记得当时他看了一眼任杰,而他也正若有所思地望着她。临离开的时候,任杰悄悄地对向华说:“晚上七点在宿舍等我好吗?”向华点点头,默默地看了一眼任杰,低着头走了。那是一个漫长的下午,向华坐立不安地等待着七点的到来。“他找我想说什么呢?”向华翻来覆去地想着。同学这几年,她和他的关系一直很好,也想过交朋友的可能,但既然谁也没有捅破,也就这样若即若离的,今天似乎该发生点什么了。天渐渐地黑了下来,向华提前一刻钟就等在看门大娘的房间里了。远远地,她看到任杰匆匆走来,想站起来迎出去,但突然觉得心跳得很厉害,腿也有些发软,那渐渐走近的人似乎又不是任杰,正在徨然中,任杰已站在了她的面前,朝她微微一笑,“走吧。”那晚的星似乎格外地明,一闪闪地关视着众生。他们俩默默地走着,偶尔相视一笑,一切似已尽在不言之中。这时,任杰朝向华伸出了手,向华看了一眼,便把手放了上去,“向华,答应我,十年后,和我一起去黄山。”向华疑惑地望着任杰,任杰紧握了一下她的手笑着说:“我不想这十年中只在山顶见你一面,懂吗?”向华深深地注视着任杰,很郑重地点了点头。 上大学的时候,向华曾为系里接待过一位美国的教授。毕业在即,出国潮汹涌澎湃,向华也给那位教授写了封信,出乎意料地,很快就接到了那所学校研究生院的录取通知书,且还有奖学金。向华一时真不知该怎样高兴了,马上跑去告诉了任杰。任杰听了这个消息心沉了一下,但转而也很替向华高兴,“有机会出去看看,蛮好,祝贺你。不过,黄山还会去吗?”向华看看他,微微一笑,“我会回来的,等我。”离别的日子就这样到来了。 飞机缓缓地降落在底特律机场,到了。随着人流,向华来到了取行李的大厅,满眼金发碧眼的人群,真是到了美国了。行李还没到,向华见大家都去推一个行李车来装行李,于是也走过去准备推一辆,可不知为什么就是拿不出来,左右看看,原来是要放 $1,可她只带了$20一张的钱票,于着头皮去找警察,不知是听不懂她说什么,还是没办法,警察摇了摇头。正不知所措,一个胖胖的中年白女人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张$1的钞票,“你是需要这个吗?”向华点点头,“第一次来美国?欢迎!”“谢谢。”向华递过手里的钱,那人摇了摇手,把钱放在向华手上便走了。到了,这里就是美国,一个传说中神话了的国度,新的生活真的就要开始了。 电视机里已响起了电视剧结束的歌曲,这一集演完了,向华收回了胡思乱想,慢慢站了起来,该做晚饭了。这是一所很宽敞,且很幽静的住宅,透过落地的玻璃门,可以看到院子里花红柳绿。到过美国的人都知道,这房也是美国梦的标志之一。饭菜的香味渐渐从厨房弥漫出来,天也黑了下来,向华又坐回沙发,望着窗口呆呆地发愣。 时间过得真快呀,二十几岁的日子就这么过去了。八年了,学位,工作,家,房,车,该有的全都有了,可不知为什么总快活不起来。向华看了看墙上的表,离老公回家还有几分钟。于是,她又走回厨房,看看还该做些什么。这时,车库里传来停车声,随着门响,方中提着他上班带的小皮箱,西装革履地走了进来。“回来了?”“饭好了吗?”“马上就开饭。”五分钟后,向华和方中已坐在饭厅里开始吃晚饭了。这是个可以容纳十个人就餐的饭桌,他们俩各据一角,方中面朝电视,看一眼电视,扒一口饭,向华背对着电视,正边吃边看着一本翻得很旧了的书。“今天还好吗?” 方中抽空问了一句。“还好。”“白天干什么了?”“什么也没干,有点不舒服,请了半天假,早回来了。”“没事吧?”“没事儿。”饭吃好了,方中说:“我来刷,你不舒服,歇着吧。”于是,向华又坐回到沙发里。“等会儿一起看带子好吗?我刚从中国店借的。”向华对正在刷碗的方中说,“噢,不行,一会儿有篮球赛,你自己看吧。”“好吧,真够讨厌的。”向华低声嘟哝着,随手打开了录像机,客厅里又响起了连续剧那首开篇歌。 向华似看非看地盯着屏幕,真有些百无聊赖,这时一个演员开始抒情:“等我死了,在我的墓碑上刻上:这里埋着一个好演员,一个一辈子没演过一部好戏的好演员。”一个好演员,没演过一出好戏的好演员,那我们都该算些什么呢?一个好工程师?一辈子为他人做嫁衣裳的旅美华裔工程师?向华自嘲地想着,千万里迢迢地,真不甘心就这样守着所房子,老死在这异国他乡。离乡背井,一想起这词,鼻子又有些发酸。好多年了,家,亲人,朋友,连带那些熟悉的氛围,感觉,都仿佛飘散在云雾中,时时莹绕着你,不肯离去,但当你真要去抓时,却总是得到一片空茫。“哭了,至于吗,演什么呢?”方中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进来,向华不好意思地擦擦眼,“赛完了?”“没有,中场休息。好看吗?”“不错。”方中挤着坐进了沙发,伸手揽住向华,“陪老婆看会儿电视。”“哟,什么时候变得这贤慧?”向华依在方中的怀里,笑着说。“老婆,话要凭良心讲,你老公从来不都对老婆全心全意的?雷锋是没老婆,要有老婆,也不过如此。”“我真的有这么好命?”“那是,你这叫生在福中不知福。别成天胡思乱想的,好好想想咱们这个家,给我多生几个孩子。女人就该守女人的本份,你说是吧。”“我知道你对我好,只是我真的特别想家,方中,答应我,不死在这里好吗?”眼泪不自禁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又哭,”方中厌倦地说:“你老想回国,回去做什么?你告我,我就跟你回去。”“我也不知道。我知道这样不好,可我就是想家。”“你的家在这儿。”“我知道。你也是命不好,娶了我这么个没边儿没沿儿的老婆。只是今天看电视,演了一分钟天津的镜头,有点支撑不住了。满世界的高楼,我都不认识了。有时,一想起自己爱的人,爱的地方,和自己永远无关了,心里就受不了。”向华的眼圈又开始发红,“好了,好了,我得去看球赛了。”方中敷衍着走了。 空荡荡的客厅,又只剩下向华一个人。电视机里的人还在自描自话地说着什么,向华就是打不起精神来。家,天津,似乎越来越遥不可及了。八年了,抗战都结束了,无论如何今年该回一次家了。这么多年,想家,真的是魂莹梦绕,多少次从梦中哭醒。上学的时候,有时间,但没有钱;好不容易工作了,又嫁了人,买了房,但钱,时间全卖掉了。现在经济上宽余了一些,真该回去看看了。虽然只有十天的假。人常常真的是这样地无可奈何。 归国的行期一天天缩短着,向华心里隐隐地生出一丝莫名的惧怕,大概应了那句近乡情怯的话吧。这一天终于来到了。阳光明媚的美国西海岸的一个国际机场里,熙熙攘攘地聚集着来自五湖四海的旅客。放下向华,方中便匆匆赶回去上班了。向华独自推着行李来到了检票口,长长的队伍,大包小包的,啊,回家。向华看看周围的人,想找出一些喜悦来,但大家的表情却都是那样的平淡。办好了登机手序,向华朝着出境的关口走去,又是人头涌动,许多送别的人在挥动着手臂,竟依然是淡淡的表情。中国人真是善于把喜怒哀乐写在心里。向华默默地走过了那条通道。这样的民族是可以承受子孙的背井离乡,但应该总是承受吗? 飞机突然一阵抖动,“行行好,”向华暗自祈祷着:“别掉在这儿,让我回趟家吧。”飞机果真停止了抖动。他乡鬼。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会出现湘西赶尸人的传说了。死了,能够被赶着跳回家,也是千年修来的福份。想想,一个花枝招展的死尸,脸上蒙了一张符,一蹦一蹦地跳上了波音七六七,又一蹦一蹦地进了电梯,最后坐进家里温软的沙发。要真这样,死一次也值了。飞机上暗了下来,睡一会儿吧,真希望睁开眼就到家了。 还有二十分钟就到北京了,向华再也收不住忍了一路的泪。舷窗外点点灯火,爸爸,妈妈,我回来了。泪水打湿了面颊,向华一认它尽情地流淌着,流吧,多少年的苦辣酸甜,哭也只该在家哭。空中小姐默默地走了过来,递上了一条面巾。谢谢。 终于跨出了海关的通道,“姐,我们在这儿呢。”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飘了过来,向华眯起略带近视的眼,在那群殷殷等候着的人群中寻找着,“这儿!”不远处一个英俊的小伙子朝她挥着手,弟弟,都这么大了,长高了,童稚的脸也刻上了几缕成熟。真的是走了太久了。“爸,妈,毅子,”向华朝站在一旁的父母喊了一句:“等很久了吗?”“没有。”妈抹了一下红红的眼,“刚来一会儿。”爸爸和弟弟赶忙抢过向华手里的包。“直接回天津了,”爸爸说:“租了一辆车。”上了一辆面包车,便朝天津驶去。“这几年,变化可是大呀,”妈妈又开始说:“我总对你爸讲,其时回来也不错,人家再好,也是人家,还是自己家好啊。”汽车在高速公路上飞奔着,向华的心也随着跳荡着,这就是家的感觉,每一毛孔都张开了,去迎接那,随时随刻的,相同的,不同的,新的,旧的,熟悉的,陌生的,扑面而来的,一种真实的,复活了的感觉。向华觉得,她就要醉了。 一个星期一晃就过去了,这几天,转了不少商店,吃了不少馆子。妈妈已退休在家,几乎寸步不离地守着向华,向华不得不取消了一些约会。毕竟回家一次不容易,且时间太短。印象里,妈妈一直是个革命同志,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儿女情长了。八年,的确太久了。弟弟也有了女朋友,一个快快乐乐的女孩,真心祝他们能够幸福。爸爸依然还是那样爱玩儿,爱热闹,快六十岁的人了,竟买了辆摩托车来骑,还带着妈出去兜风。前天又跟着妈妈去了趟股票市场,这可是新生事物,妈很热切地讲着这其中的一二三四,“这股票市场啊,好比是个小世界,”妈有声有色地讲着,看来妈又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天津变化很大,一座座新起的高楼,满街的出租车。一个不同了的世界。向华很感慨的看着这一切,一种淡淡的失落便也油然而生。家还是那么亲切,可爱,但八年的岁月的流逝,已无法避免地把她排除在外了。这种欢乐还能有几个八年,自己还能有几个十天的假,可以回到家里共享这生的快乐。向华突然明白了,这些年来,为什么的不快乐。曾经那样轻易的,那样激动地踏出了国门,那与生俱来的,亘古不息的血脉,就这样被割断了。那是一种绵延的痛苦,潺潺地诉说着每一缕思恋,虽然心一直拒绝着承认这残酷的断裂,但这断裂,时时淌着鲜血,把这痛写到了血中。 晚上,爸爸妈妈又伴随着电视精彩的节目睡着了,弟弟带着他的小女孩儿出去了。家在这静静而又柔和的灯光下,显得那样宁静、温馨。向华静静地坐着,“还是自己家好。”妈妈的声音又响在耳边,是呀,在别人的家里感到幸福,真的很难。“铃,”电话铃响了,向华赶紧拿起了听筒,“喂,”“向华吗?我是任杰。”向华有些不知所措地盯着话筒,“对,是我,你好。”爸爸睁了睁眼就又继续睡了。“你等一下,我换个电话。” “喂,”“你好吗?”“挺好。你呢?”“就那样吧。”“怎么知道我回来了?”“有人知道我自然会知道。喂,我说,明天我就去天津,能见一面吗?”“那,”向华稍稍犹豫了一下:“那好吧。”“那好,明天晚上七点,百乐餐厅见。挂了。”电话那边响起了一串盲音,向华依然拿着听筒。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喜欢听那声挂断的声音和之后的盲音。明天,向华想着,“这么多年了,会说些什么呢?” 七点钟的时候,向华便来到了百乐餐厅。这是一家很豪华的餐厅,透着一种灯红酒绿的陌生气氛。向华略感拘紧地被小姐带到一个比较僻静的角落。要了一壶茶,慢慢地喝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着。刚出国的头两年,任杰还打算着出国,考了托福之类该考的试,但也是运气不好,始终未能成行。再后来,任杰去了南方沿海经济特区的一个通讯贸易公司,工作很忙,又自己开了公司,联系也就逐渐淡了下来,这时,向华遇到了方中,也就结了婚。向华给他写过几封信,都没有回音,那短暂的恋情,也就慢慢消散了。向华看了看表已经七点半了,再等一会儿吧。“对不起啊,飞机晚点了。”任杰站在了眼前,向华的心里略过一丝慌乱。“还好吗?看你这样,就知道不错。”向华这才抬起了眼睛,“胖了吗。”“是,是,民脂民膏吃多了。”任杰很随意地在向华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微笑地注视着向华,向华笑笑,“还是那样。怎么着,这几年发财吗?”“不谈这个。回国有什么感受?祖国是不是日新月异?”“是啊,真不想回去了。还是自己的家好啊,自在,也舒服。”“别呀,牺牲了这么多年,别又这么不清不白地丢掉了,想清楚了再做。”“随便说说而已,离做还远呢。结婚了吗?”“没有。知道为什么不给你回信吗?”任杰笑一下继续说:“生气呀。你走的时候就稀里胡涂,我看你热情这么高,也没敢拦着。那时年轻,想不到啊。怎么就嫁人了呢?”向华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么多年了。晚了。想过来的时候,一切都晚了。吃饭吧。”向华默默地吃着饭,突然特别想哭。“我也快结婚了,”任杰突然停住,问:“怎么不讲话?”向华依旧低着头往嘴里扒着饭。任杰看了看向华,也不再作声,低头吃了起来,。似乎过了很久,饭吃完了,任杰抬起头问:“吃好了吗?”“好了。”“那,走吧。”向华点点头,顺从地站了起来。“到街上遛遛,好吗?”“好吧。” 天已经很晚了,星星还是一闪闪地站在那里,时间过得真快呀。街上的商店已大都上了门板,行人也很稀少了,偶尔一辆汽车驶过,留下长长地一道光影。这是北方初春的一个夜晚,虽然,盎然的春意,已被风吹到了各个角落,但冬天,微余的寒意,仍时不时地洒落在那些夜晚匆匆走过的行人身上。向华和任杰默默地走着,说什么呢?多少年后,向华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个清冷的,无言的夜。临别的时候,任杰伸出了手,“再见了,向华。还记得那黄山之约吗?我会去的,大概会带着老婆。”向华紧紧地握住了任杰的手,“再见。很高兴见到你,真的。”任杰没有再回头地走了,向华远远站在路灯下,看着那渐渐消失在夜色中的身影。“别了,任杰。”向华仰头看着路灯,喃喃自语道:“灯啊,你看到了什么?这不是什么悲欢离合,这是生活。我用我的爱,对亲人,爱人,朋友,还有这块土地的爱,去追寻了一个飘渺的传说。灯啊,看得到我身上流动的血吗?看得到我心上滴血的伤口吗?这就是代价。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失去了许多?”灯默默地站在那里,用它柔和的目光注视着向华,仿佛在说:孩子,没什么,一切都会过去的。明天太阳还会生起,我依然会站在这里,迎来送往。 两个星期的假结束了。又是北京机场,又是一步步地走过离境的关口,不敢回眼望一下那边送别的亲人,再没有了那挥挥手的潇洒。“哭什么,这是去美国。”站岗的战士不满地说道。是啊,爸爸,妈妈,弟弟,我走了,海那边有个天堂,我带着人间的血,走了,回来,又走了。从来没想到,通往天堂的路竟是这样血泪斑斑。 旧金山机场仍旧是那么阳光灿烂,方中已等候在那里。两个人相视一笑,都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坐进车里,方中说:“我给你买了花。”“真的?在哪呢?”“后面呢。”方中指指后车座,一束红玫瑰静静地躺在车座上,向华伸手拿了过来,“怎么不拿到机场去?”“多傻呀。你回来就好了,一个人真是没意思。”向华看着老公诚恳地面庞,不禁慨然,“真够可怜的。到了美国,成了家,才真切体会到了相依为命。” 日子就这样日复一日地重复着,回家的路仍然没有头绪,而家依然会常常出现在向华的梦里。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向华和老公一起去一个从东北来的朋友家玩儿,朋友讲起她的妈妈,湖南人,一辈子都在念叨着要调回老家去,一辈子也没能如愿。现在老了,退休了,爸爸也过世了,无牵无挂的,反倒不回去了,问为什么,答,不习惯了。向华听着,心里涌起了一种无可奈何地悲哀,家或许就真的这么远去了,心甘也罢,不甘也罢,又能怎样呢?海外华人这词,多少带着点无奈的沦落感,和漂流感。人,一辈子的路,有的是可以摔倒了爬起来再走的,有的却是不可以的。静下来的时候,向华常常想,未来的时间还多,路也还长,总不至于真的就这样了吧?! |
|
![]() |
![]() |
| 实用资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