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有一同系的女孩,据说是一个著名神童的妹妹。那时候的神童不像现在这样多,所以大多全国知名,且被集中在科大,弄得那时科大比北大还牛。神童的妹妹呢,恰好映证了智力传子不传女的至理名言,就落在我们系。这女孩别看才气一般,却天生一副沉鱼落雁之容。这个成语我未加考证。意思是说有人长得让鱼都羞死了?可要是这人不长得比鱼好看,那还值得我们尊敬吗?但不管怎样,咱们系这个女孩不但比所有的鱼都好看,而且绝对是校花级人物。别的不说,光看那双眼睛,乌黑乌黑的,波光粼粼,秋水荡漾。她要是正眼看你一眼,你立马觉得自己比重下降。可惜的是大学四年,我从来也没被她正眼瞧过。
日子没滋没味地过着,忽然有一天,传来爆炸性新闻:校花被她男朋友休了。原来校花有一爱好,就是嗜吃零食。具体吃什么不得而知,估计价格不菲。光阴似箭,久而久之竟让哥哥江郎财尽,只好忍痛割爱。听到这一消息,我们第一感觉是振奋,第二感觉是无奈。自己尚且营养不良看露天电影,哪里还敢去忧国忧民啊。大家聚在宿舍里一番长嘘短叹,那感觉,就像多年以后炒股票,明知是原始股肯定超值,就是无力买入。只有一个小子偷偷地坏笑,大家眼睛贼亮,以为这家伙想趁虚而入。不过以他的身家来看,当属天鹅肉爱好者一列。过了几天,真相终於大白。那小子被我们看见在学校发廊与洗头小妹眉来眼去,一行人捂紧嘴巴狂奔而出。而那小子呢,竟以为丑媳妇已见过家婆了,三天两头把她往宿舍带,弄得宿舍里常年一股劣质洗发水的味道。我这久经考验的过敏性鼻炎,恐怕就是那时落下的。
而校花呢,渐渐的就失去了消息。
不知今日之潘氏,竟是谁家之媳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