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的英文真的很差,摸底考试后被分到起步班,从字母认起,平常出门和上课EX也基本听不懂,用他的话说他在美国是聋哑人。好在ESL的课都在晚上,为了帮他学,我索性陪他去上课。整个暑假里,我和EX一起骑自行车去上课(那时还没买车),一路陪下来,EX顺利通过考试,进入初级班。
开学了,我也格外忙起来。由於我的专业属於科研性质,非常不好找工作。那几年正是IT业最红火的时候,有多少中国学生改行,奋斗一到两年,拿个计算机硕士,不愁找个5,6万的工作。我也没能免俗,但在EX的不要放弃专业的建议下,我思前想后决定脚踩两条船,抽空去读个计算机的硕士,这样一来,白天在干本专业的事,晚上就奉献给编程,日子过得紧紧张张,忙忙碌碌。EX也没闲着,除了拼命学英文外,还承包了所有的家务活。EX的做饭手艺非常棒,而且是无师自通的那种,每天晚上不是我从实验室回家前给他打电话,就是他打电话催我回家吃饭,花样很多。EX还总在吃饭前把我的第二天午饭准备好,每次都把饭盒塞得满满的,生怕我吃不饱。饭后,我们就一起出去散步,由於EX白天都呆在家中,这大约一小时左右的散步被他戏称为放风。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把学校里,实验室里的趣事说给他听,让他分享我的校园生活。就这样我们的物质生活虽然清贫,但精神生活还是满充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