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要嫁给这样的男人,我宁愿独身(二) |
送交者: 徐意 2010年05月21日13:09:42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WO,WO,WO。。。 不是吧?只是一时为了‘消消气’而如实记下的小小事件和即时的感受竟然连上“万维”的四榜:‘首片导读’,‘24小时最高点击’,‘一周内最高点击’和‘回复最多贴子’。 “不可思异,真不可思异!”如果半年前有谁告诉我:我的贴子可以达到这样的程度,我会觉得这跟‘大阳从西方升起’一样的“不可能!”因为半年前我连打一整句中文都要花上一个小时,就别提写贴,上什么榜了。不过我现在真的做到了,虽然我是无意的,而且回贴的绝大多数都是些反面的评论,但我还是十分之高兴和自豪的。在此,借这机会向到过我博客的所有朋友们说声‘谢谢!’;也向来访后因为看到太多错字和没有得到想看到的东西的‘长者’道歉;更要向对我在文中所提观点持有不同意见的来访者说声“操劳了!” 半年多前,也不记得是哪个朋友向我提起‘博客’这个对我当时来说的新鲜词(我承认我当时确实太落后了),和向我推荐了万维这网站。我很快就被这里的‘高手’和‘精文’一下给吸引住了,因为当时刚好遇上放假,比较空闲,所以上的时间较多。有一天终于有了一种冲动,觉得自已看了这么多别人的‘心事和经历’,自已不说说自已的总有点少了点‘有来有回’的中国人传统德,于是就。。。这就是我当时开博的最原始的想法。因为我当时的中文打字很慢,中文表达也较差,所以虽然我拜读过很多‘精英的精文’时,都想象其他人一样发表一下自已的想法和称赞,但都因为有自知知明——怕自己有词不达意,或是用词太过平谈而不敢乱发表意见(其实现实我还保留有这种但心,所以看了高手们的‘精文’时也只‘眼看手不动’)。 还记得我所写的第一篇贴子时,花了我整整两天的时间,因为当时很多中文还不能用五笔打,所以还混杂了很多英文和‘粤语文’在内,现在回头看看《圣诞节送礼》(其实应该叫‘素食不仅是一种流行’)里面的错漏字还真有点尴尬之感。与第一篇贴子比,这‘上榜之贴子’就‘省时’多了。一边回忆事发的情形一边用五笔打字,这么长的一篇文,才花了我两个多小时。这能不让我不自豪一下吗?善待自已吗——我的一种乐观的生活方式。 还是言归正转吧,话又说回我在办公室上班时间听歌的事件。老实说,与以前所任教过的两家学校相比,还有与我其他同行的朋友所在的学校相比,(与日本公司比,我可就没经验了)我在这学校确实有点象在‘天堂’的工作的感觉。这一点在我的《做生不如生熟》中也提到过不少:学校名气高,学生才能高纪律好,教学资源丰富。。。除了因为部门里有一两个不太满意的同事外,对我来说可以说是满分的了。 听音乐,是很正常的事,别说是我不用上课的时间,就是上课学生在做‘项目’时,我也可以放音乐给他们听。因为我上的是艺术设计课,只要不是在上实践课而牵涉到安全问题,听音乐反而有助于他们专心于做项目。在我上课或没课在部门办室放音乐时,我的领导甚至校长进来时从没向我提过任何反对意见,反而说:“很优闲啊,不错吗!”不然我怎么还能受到在《因火山灰迟到后所受的‘优待’》提到的重视? 还有。。。算了,不多说了,免得越描越黑! 这也是对看了我的《如要嫁给这样的男人,我宁愿独身》一文,对我上班听音乐持有不满的网友所做的解释。不过,有一点我是会听取的,就是我以后不会在部门办公室里听歌(耳机就免了)。 歌,我还是照样听,工作同时做,不过不是在办公室而是在自已的教室里。再次谢谢你们的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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