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往事:同居不要理由-婚姻法也奈我不得 |
送交者: 平凡往事 2010年06月25日10:01:54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几天前朋友给我讲了个故事,说他在国内的一个邻居,此人系当地一名著名大学的退休教授,丧偶后一直精神萎靡,形同枯槁。其儿女们都已在美国定居,也没有回国的打算。几年前请了一个外地人做保姆,两人相处融洽,关系十分密切。如今老人有如枯木逢春,各方面都好过从前,两人在院子里进进出出,一付亲密无间,相依为命的样子,令所有观者无不羡慕,称奇。其实两人并无婚姻关系,也没有法律责任,但却形同夫妻,各得其所,其乐无穷。如此一来,身居海外的子女们也都安心过自己的小生活,而不必寄予太多牵挂。 我前年回国,也看到一个邻居,其人是远征军老兵,整天坐在轮椅上,口齿不清,生活已然不能自理。女儿是附近一个部队医院里的医生,给老人在花园小区中置了一处房产。十多年了,老人的生活一直由一个小他至少二十岁的保姆照料。我经常看到保姆推着轮椅在院子里行走,偶尔还会停下来给老人做脸部和肢体的按摩,谈话唱歌,亲密程度远胜于夫妻。但他们不是夫妻,像是伴,更像一对不离不弃的老鸳鸯。 昨天我在网上随意流览,无意间看到一则新闻,讲的是上海某大学退休教授被同居十多年的保姆杀死,而且还被其将尸体肢解成碎块,真是惨不忍闻。无独有偶的是该大学教授的儿女们也都定居海外,而且老人非常富有,卖了一个房子就净得200多万元人民币。但他的死却和谋财害命无关,只是老人不履行对保姆的承偌,让此女子失望至极,加之精神上有些问题,故在盛怒之下做出此愚蠢之事,令人扼腕。 去年老婆从国内回来,也曾多次和我说起,现在国内丧偶老男人最吃香了,而且都是抢手货。为什么呢?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钱啊!一般国内退离修的老人都很有钱,尤其是老军人,曾经的公务员,他们生活,医疗都有保障,且无经济负担,又无子女需要照顾,唯一拥有的就是大把的钞票和财产。由于子女都各忙各的,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但又都希望老人晚年能过得幸福快乐,所以只要不结婚,而且能让他们的面子过得去,就对老人和保姆之间的苟合之事,也从来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凡此种种都说明了一个问题,在中国社会逐步进入老年化的同时,也出现了一种民不举,官不究的奇怪现象,它又是婚姻法中最模糊的三角地带,而且逐渐被社会广泛默认的婚姻形式。对于这种现象,已经不是少数和个例,它逐渐变成一种趋势,一种新型的社会关系。所以我们呼吁中国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如果我们继续默认这种现象任意发展,势必会造成更深一层的社会问题,要知道,存在并不就是法, 希望中国政府能对此加以重视。 本人以为,必须立法,加以规范,正确引导,普及法律知识,不要太顾及面子,尤其在财产的划分上要有明确的规定,否则会由此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最后演变成为一种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对此,我们将拭目以待! 也许,这在高度文明,法律健全的西方社会这根本就不是问题,因为一切有法可依。但对中国,人情,面子在某些方面还严重践踏法律尊严的过渡时期,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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