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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的微笑---上
送交者: 冰糖葫芦 2003年08月17日21:28:15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别去捉摸蒙娜丽莎的微笑,”在他的画室里,公孙对我说,“所谓微笑背后的意义,什么拔牙啦,怀孕啦,吃了巧克力啦,都是观者主观臆测;其实,蒙娜丽莎只不过是在微笑而已。”

认识公孙是偶然也是必然。那年我大学二年级,正带着刚入学的新生军训。忽听有人找我,我向着操场边上望去,就看见一个高大的男生,穿着黑色的夹克和牛仔裤,斜倚在一辆破得走形的自行车上,含笑望着我。要到多年以后,我重看老剧《上海滩》的时候,才发现公孙那懒散的仪态,微驼的身形,慧黠的嘴角,专注的眼神,睥睨一切的自信态度,心事重重的沉郁表情,甚至笑起来满脸只剩大白牙的样子,无不象及了许文强,但是他比许文强俊美得多,以至于我在向他走去的时候,满心里都是惊异:天!我们学校里还有这样出色的人物?同时我也在紧张地回忆这两年是否得罪过什么人,因为他那副大马金刀的样子,太象是来找麻烦的。然后他开口了:“你就是林琅?校学生会的宣传部长是吧。我是美术系新一届的宣传部长,来问你书画展的事。”啊,是画家,怪不得气质特别。他要带我去看看美术系参展的作品,于是我跳上他的破自行车,在我们系一百五十名新生好奇的注视下吱吱扭扭绝尘而去。

在美术系的教室里我流连忘返。我自幼酷爱美术,但始终没有机会接受专业训练,自己胡乱画了二十多年,至今也只会临摹,不会创作。如今身处美术系的教室之中,就象触及童年的梦境,我在一幅幅的油画习作前心醉神迷。公孙起先只是坐在讲台上吸烟,渐渐地对我注意起来:“你能看出这是超现实主义风格?啊?你还知道达利?”当他知道我只有十八岁时,更加大惊小怪:“你比我小三岁!居然比我高一年级!还当我领导!这算什么事啊。”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见了我不称名字,称:“七三年的大部长啊,哎呀,七三年的大部长。”我也从不象别人那样称他“孙雨飞”,自从在宣传部开会的签到簿上看到他是复姓后,我一直称他“公孙”,我喜欢复姓的古雅高贵。

我们外语系在北院,美术系在南院,中间相距几里地,见面的机率是很低的,我们基本上只是在宣传部的会议上相遇。但是公孙做为宣传部长实在很不称职,他总是明目张胆地旷会,偶尔来了,也是坐在最偏僻的角落里神情恍惚。有一次在会议开始前他居然打开一包烟抽起来,被我毫不客气地阻止了,他笑笑,不说什么。他在这种场合一个招呼都不对我打,和平时的友好是完全两样的。我知道他是不喜欢学生会的那种身份,但并不介意他的散漫。我尊重并且盲目崇拜美术界人士。

这样过了半年,公孙告诉我美术系学生会调整,他改做学习部长了。我略感惆怅。不久我当选了校学生会主席,也离开了宣传部,却反而更多地听到孙雨飞这个名字,因为校学习部长总是忿忿地抱怨,说美术系的学习部从来不听他的安排。

一天下午我要去南院上课,一出宿舍楼就看到公孙悠闲地走来。我说:“怎么有空到北院遛跶来了?”他笑笑:“很久没见你了,来看看你。”我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那进来坐坐吧?”“看到了还坐什么?”我同他一起走了回去。我从来没有发现那条路是那么长,让我们谈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也从来没有发现那条路是那么短,仿佛什么话都还没来得及说。他对我讲起他学画的历程,高考的无奈,讲起他去西藏写生时断粮捉老鼠吃的惨状,上大学后逃课去画画的风波,还讲起他在S市和平大街银杏树下的幸福之家和他美丽的母亲。那天下午阳光洒满校园,丁香花遍地盛开,空气中充满温馨的味道,他那微眯着眼睛的神态如一副精致图画,令我至今深铭心底。

几天后,校学生会安排检查各系学生会工作,在分派任务时我将音乐、美术系都划在自己的名下。这当然是一种舞弊行为。出自于对艺术家的偏爱,使我虽然明知道这两个系学生会工作一定是倒数,也不愿意让他们落后得太难看。检查美术系的时候全体学生会成员中只有公孙没出席,与他同宿舍的系体育部长尤勇说他受伤去医院了:“调颜料的时候锥子刺进手心里了。流了那么多血啊,把画板都染红了。”我很心惊,临走的时候请尤勇代我问候公孙,尤勇说:“好啊,我告诉他你会带着点心水果来看他!”我笑:“如果没带,那就是已经被你吃了。”

我本来是不会带着点心水果去看望一个还不太熟识的男生的,但第二天晚上看电影《警官的诺言》,有一个镜头是凶手开枪射中警官的掌心,令我马上想起公孙来,登时如坐针毡,电影结束后直奔公孙的宿舍。因为是周末,他们宿舍里八个人都在,见到我怪叫起来,公孙带头与我握手:“稀客啊!稀客啊!”我诧异地看看他的手心,他不知所云,一旁的尤勇尴尬了:“你临阵脱逃,我只好骗她说你去医院了。”公孙笑起来:“不算骗啊,我确实受伤啦。”他将手指翘起给我看,我费了好半天才看到在指尖上有一个细细的针眼。我做拂袖而去状,大家都笑起来,搬了一个黑漆漆的黄凳子让我坐。其实这里除了公孙和尤勇之外的人我都不认识,但我们似乎是马上就熟络了,我相信我本应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在他们中间,才能找回我真正的自己。我在那里坐了好久,与他们高谈阔论,听他们讲述我从未接触过的世界,为一些怪现象跌足大笑,为一些新鲜事兴奋不已。体育部长尤勇身高尚不及我,瘦弱不堪,一头长发,还戴着小圆眼镜,与其说他象个体育部长,还不如说身高一米八六的公孙更象。“报到那天我在火车上遇见他,我就认定他是体育棒子,”尤勇指着公孙说,“结果这个冷冰冰的家伙,一路和我坐同一辆接站车,进了同一个宿舍楼,又跟着我进了同一个宿舍,居然还爬到了我的上铺,住在我头顶上!”我问公孙:“你呢?你觉得他呢?”公孙大笑:“我第一眼见到他那模样,就知道他和我一个系的。”公孙看外表真的和美术系其他同学不太一样,他永远将服饰搭配得整洁舒服,头发干净利落,指甲都剪得齐齐整整。但是他和他的同学相当投合,在他们中间他神采飞扬,妙语如珠,完全不象在学生会那样沉郁。我开始觉得我来错了,因为发现自己正在被他所吸引,着迷于他的一言一行,他的眉梢眼角都牵动着我的心,这种温柔的惶恐渐渐地包围了我。

不知是谁递给公孙一把吉它,说:“让林琅见识见识我们美术系的音乐天才。”公孙表情腼腆,但仍接过吉它拨着,唱了起来:“午夜的收音机,轻轻传来一首歌……”一曲弹罢,我正怔怔之间,他的舍友齐声喊道:“《归去来兮》!《归去来兮》!唱出林琅的眼泪来!”公孙笑笑,弹了两个和弦,从容地开了口。

“归去来兮

青春将芜 青春将芜

当年离开家乡她才二十五

挥一挥衣袖是多少寒暑

想要再见一面要走上多少路

……”

那一刻我确定我是来错了。我不应该认识这个人,更不应该与他深交,我将自己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有一种风暴正在袭来,有一种苦痛就要开始了。我没有流泪,我只是不知我的人是在哪里了,我的身体麻木,指尖冰凉,我的心辗转粉碎,我定定地望着公孙,望着他修长的手指在吉它上拨动,忧伤的曲子从琴弦上涌来,从他的唇间悠然地飞出,他的眼睛一直在看我,那样又黑又深的一双眼睛,我明明不敢对视,但是我,无法移开目光。

第二天,为了迎接即将举行的纪念“五四”全校合唱比赛,美术系派了几个学生到礼堂做布景,为首的就是公孙。我带人在下面布置会场,公孙在舞台上站着,两手插在裤袋里,似笑非笑地望着我。我向前来检查的老师汇报情况,眼角瞥见公孙仍在那里看着我,我满脸红涨,语无伦次,以至于老师关切地问我是不是病了,要我回去休息。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这么“病”着,偶尔在路上遇见公孙,他总是邀我再去他的宿舍。终于我问我的同学:“如果有一个人,老是请你去他家玩,你怎么办?”她问:“那你想不想去?”我唯唯:“想去。”她笑嘻嘻地看我一眼:“幸福要靠自己去寻找。”

于是,那个下午我哼歌壮胆,一路走到公孙的宿舍去了。不幸的是,或者说万幸的是公孙不在房间,我正欲离去,不远处的水房里传来深情的歌声:“是谁祸害庄稼呀?蚂蚱。为什么不捉它呀?蹦跶。……”我站定,看见公孙出来了。见到我他满脸绽开笑容:“小林来啦?快进去快进去,炕上坐。”我忍不住笑起来,然而没有话说。他并没注意,忙着给我欣赏他们出去采风的照片,随即跳起来说:“啊,有一个好地方给你看看。”他领着我一直走到学校最南边的一排敝旧民居中,七拐八拐,开了一扇破烂的门让我进去。我起先还以为他养了什么小动物,然而一进门,我竦然心惊!这是一间虽然破旧却收拾得干净整齐的画室,地上摆满了画具,墙上遍挂着已完成和未完成的画。公孙说:“我好不容易才租到的。这回可以画上整天,没人来打搅……”后面的话我都听不见了。我屏着呼吸将那些画一幅一幅看过去,看到了初识他时见到的“超现实主义”飞舞的小提琴,还有许多其他的作品,其中有一幅女郎的肖像,眉目间满是忧郁,我看着她脸上一笔一笔细腻的光影,仿佛又回到了我的梦境之中,泪水渐渐地就涌出来了。

公孙坐在我的身后,良久没有做声。后来他慢慢地说:“小林你怎么了,你一向是个快乐的人啊。”我不语。过了一会儿,他说:“我知道这是你的梦。不过,你也不必遗憾。不是说喜欢的事就一定要去做。美术事业是很寂寞的,梵高这样的天才,勤奋一世,不过是贫寒交迫而死,至于他死后作品卖出天价,对他来说有何意义?你现在拥有的比你梦想的还要好,应该珍惜所能把握的东西,你这样的女孩,会有正常的生活。将来,你能带着孩子去美术馆看一看,我们就知足了。”他点起一支烟来,没有吸,看着袅袅的烟雾:“每当看到在美术馆里看画的孩子,我就觉得,这世界还是有希望的。”

“那你呢?你很愿意寂寞是不是?”“我愿意。”他笑,“我热爱。就象我的生命,永远不能放弃。”

第二天是五月三日,为了筹备大合唱比赛,我一下课就泡在学生会里,直到晚上十点钟才跑回宿舍去。进了门,就被舍友们包围了:“今天下午有个男生来找你!”舍友们激动地喧哗着:“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男孩子!快说快说,怎么认识的?”我摸不着头脑:“什么样的人啊?”“穿着一件暗红色的外套……”我一震,强自镇静地说:“啊,是他呀。来干什么的?”舍友的答话更是重重地撞击了我的心:“他说没什么事,来看看你。”

熄灯铃响了。那一夜我的听力特别灵敏,舍友均匀的呼吸声,水房叮咚的流水声,轻风吹过窗棂的声音,细尘从天花板上落下的声音,声声入耳,一直伴我到天明。清晨的微光里我仍然迷茫地想着那个等待许久却猝不及防遇见的人,回首纷乱的过往,遥望未知的前路,我的心中充满温柔,充满期待,充满没有来由的黯然。

下午,大合唱比赛开始了,第一个出场的就是美术系。这样的安排很不好,但没办法,是抽签决定的,我担任主持人,在台前笑容可掬,在幕后忧心忡忡,看着那支一上场就引起全场哄笑的杂乱队伍。公孙独自站在前方。他是领唱。他仍然穿着那件暗红色的外套和白色的牛仔裤,手里把玩着麦克风,表情一片漠然。前奏开始了,是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队员们七高八低地唱了起来,声音嗡嗡,台下笑成一团。然后公孙拿起了麦克,一把高亢嘹亮的男声破空而出:“我们有多少心里的话要对你讲……”观众们静了一瞬,旋即掌声如雷。然而他只有这一句唱词。歌曲重复第二遍时,他的这一句又引起观众的暴彩,接下来嗡嗡的合唱继续让大家笑倒。

后来我当然弄到了这曲歌的磁带,令我惊讶的是里面那句男声的原唱果真象极公孙,当然合唱并不是那么嗡嗡的。这曲歌我一直听得烂熟,每一次当那一句男声在合唱中嘹亮地响起,我都屏住呼吸,心潮翻涌。

那天比赛结束后,我在空无一人的礼堂里徘徊了很久。我站在公孙站过的地方,回想着许多许多东西。忽然的冲动之下,我跳下了舞台,向公孙的画室走去。

已经是黄昏了,我这个不记路的人转了好几个圈子才找到了他的画室,然而站了很久不敢敲门。附近的居民疑惑地看着我,我不得不举手敲了一下,公孙在里面应道:“进来。”我见旁观者已经走了,就没有动。公孙也不再问。又过了很久,只见邻居的门里探出一个警惕的头,我只好鼓足勇气,又敲了一下画室的门。里面有人回答:“谁呀?”

这回是一个女孩的声音。

我愣了一瞬,拔腿就走,身后吱呀一声,门开了,那女孩在走廊里大声地问道:“是谁呀?谁呀?”

接下来直到深夜,我就站在画室对面的马路上,凝望着那个窗口。那个窗口门户大开,窗帘也没有拉,里面灯光明亮,照着正在作画的两个人。那女孩在窗前坐着做他的模特,公孙则一直在画了又看,看了又画。很久以后,女孩靠在窗边,开始梳理头发,公孙走过来,将她拥在怀里,伸出一只手,从她的长发上,温柔地抚落。

我抬头望向黑暗的天空,用力地眨眨眼睛。在我的头顶是一棵茂盛的梧桐树,我摘下一片树叶,看着它和我一样,在晚风里瑟瑟发抖。

再见,公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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