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棄世登仙 (四) |
| 送交者: wagamama 2003年08月21日20:23:16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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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一天下午下課,我打電話回家說要去找杜晴玩兒,就不回家吃飯了。我走在去她們家的路上,後面來了一個騎自行車的人,“喂!”他喊我。抬頭一看,哪裡見過的? “我被一家電腦公司錄取了。”他很高興的樣子。 這個人還挺喜歡侃,跟不認識的也侃。我正準備走開,他笑着問我:“陳小溪你認識吧?” 我就說吧,他叫陳小海,什麼小溪小海小河的,都是水麼! “哎!你脾氣還挺大的,跟小溪說的一樣。” 我是葉麥,我怕誰?高中王老師曾經都評價過我啦,破罐子破摔麼!學計算機算什麼?當年我家裡還沒有電腦的時候,我還不知道上網是什麼的時候,根本沒把這些人看在眼裡;而現在要是讓我知道誰是搞計算機的,就一個字‘俗’! 說奇怪也不奇怪的是,出了國的中國人怎麼那麼多俗的?包括我。我一直不好意思告訴別人自己也是學電腦的。 咳,都是俗人呀,每個人都俗不可耐。這才是生活。 “她其實對你印象挺好的。”陳小海說。 我給補課班張老師寫了一封情書。 別笑話我,我想很多人小的時候都幹過這類傻事吧。不過當我將信放到郵箱裡時,甭提多興奮了,並有一種莫名的驕傲感油然而生,好象我做了件多麼大的事情。 我不記得都寫了什麼,不外是‘很喜歡你上課’之類的吧。不過在最後一段,我記得自己問他:張老師,你知道什麼是生命麼?沒有署名。 隔了兩天,我已經從那種激動的情緒中擺脫出來。下午下課,我收拾東西並等着大家都收拾好,然後鎖門。當教室里只有我跟張老師兩個人後,我的第六感告訴我,他收到了我的信,並知道那個人是我了。 “葉麥同學。” 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力,這就是生命。 既然怎麼都是活,既然不情願都要出生,既然早晚要死;那,為什麼不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我坐公共汽車回家。路上,聽見前座一個好象大學生的男孩子跟身邊朋友說自己喜歡上一個外系的女生。他說自己喜歡她已經有一年半了,時常去圖書館,食堂,自習室看那個女孩子,可是他沒有勇氣告訴對方。 這是個很普通的故事,發生在我們周圍的機率為78.99%(我猜想)。但是那個男生最後一句話讓我一下子清醒:唉,其實能不能在一起倒沒什麼。我就是覺得最遺憾的是,她竟然不知道這個世界上竟然還有個傻子這麼喜歡她! 真是傻子!我覺得這個人可以當一個詩人。我認為,詩人就是客觀上得不到,主觀上拼命想的人們。呵,他們是多麼可愛。 我決定要當面告訴張老師,我喜歡他。 ----人:你認為吃什麼不重要,活着才是根本問題麼? “張老師,我挺喜歡你的。”如果我現在告訴一個人我喜歡他,我不會直接說。在我們比較小的時候,說話都很簡單直接,這反映了我們淳樸的本性。 王爾德說過:藝術即是說謊。 可能因為我活到現在也不大喜歡說慌,所以我永遠接觸不到藝術吧。 “我知道,我也挺喜歡你的。”他這麼說,倒讓我不知道該怎麼接下去了。我很想告訴他我的心情,可是我從來沒想過之後要接着說什麼。 “你不是問我生命是什麼麼?我告訴你了,你應該選擇自己喜歡的東西。” “真的?您有孩子?”我並不難過,反而覺得很開心,我喜歡的人有個孩子,多麼美好! 我永遠不能忘記18歲那年,一位我很喜歡並尊重的老師用手輕輕的很溫柔的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是種鼓勵,讓我在以後即便更崎嶇的道路上,也能勇敢無畏的走下去。 至少,世界上有個人說我是可愛的。 在我臨走的時候,老師給我一本梁實秋的小品‘雅致人生’。第一頁上,他寫着:一九九一年九月一日,購於全國第四屆書市,廣州。張平華。 這本書我一直珍藏着。雖然它並無華麗的包裝,還是以前那種軟裝本,可是我認為它貴重的勝過一切。 我覺得自己是幸運的,雖然我也喜歡過自己的老師,但最後那飄渺的感情轉變成一種很純潔的崇拜。不知道為什麼,每當想到張老師還有個10歲的小女兒(如今也跟我當年差不多了呢),就有種希望在心底生成,依稀中,那個可愛的小女孩兒不就是自己? 如果,她身體裡流着我的血,有多好! 臨上機的前一天,我給石中打了個電話。我說我要走了,他說保重。我有點難過,因為我以為他至少會要求見我一面的。他最後只說了一句:葉麥,其實你挺好的。 杜晴來看我,送給我一支很好寫字的鋼筆,然後她帶來了陳小溪的字條:葉麥,不成功就別回來。 多麼真誠的語言。其實,人與人之間能有多大仇? 我收到最昂貴的禮物是已結婚的表姐送的白金鑲鑽項鍊,她說:“選了很久,只有這條才配得上我們家葉麥的脖子。” 我聞到一股味道,銅臭味兒。 我們是浮華的一代。 6月20號,我坐上BA航空公司的飛機。那次坐飛機跟往常不同,我有種永遠不再回來的感覺。是的,之後無論我每年回家幾次,都沒有什麼歸屬感。 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屬於哪裡的。 我媽媽朋友顧叔叔有一座很漂亮的HOUSE在倫敦,我95年剛到這裡的時候就住在那裡,度過了最初的3個月。 “你媽媽也應該跟你一起來。”顧叔叔跟我說,並打量着我。 我知道,媽媽曾經一定跟這個老同學有什麼隱情。 他對我不遠不近,尺度掌握的很好。我喜歡跟別人保持冷淡的關係,這樣我會覺得很有安全感。 顧常誠是顧叔叔唯一的兒子,比我小一歲。他跟他媽媽(一個奇怪的廣東蠟黃小女人)一樣,整天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我媽媽叫方誠,跟顧叔叔是小學同學,聽說住在一條街上。他兒子叫顧常誠,我將那名字理解成‘一個姓顧的(老男人),時常思念(我媽媽)方誠。’ 看着顧阿姨,我有點不忍在心中。女人呀,你被自己丈夫欺騙了,現在這個長的高高的健健康康的女孩子就是他日夜思念的女人的孩子。看着顧常誠,我也不忍,你的名字竟然是因為你爸爸要思念我媽媽才取的! 9月份,我很開心的離開那個奇怪的顧教授家,搬走了所有行李到倫敦外面一所女子寄宿學院裡讀A-LEVEL(相當於我們國內的高三)。 我告訴自己,再也不要回到他們家了。我埋怨媽媽將我送到這個有她影子的地方,那個不遠不近的顧叔叔每次看見我便出現的仿如隔世般的眼神,讓人覺得可怕。 有一天,長大了,我明白了那種深深純純的感情。 如果將來也能有個人,以子女的名字來紀念我,我一定會感動的想哭。 ----人:我為什麼不開心
只有你終於遭受了所有的痛苦,才算走到生命的盡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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