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秧子走前那天晚上,我们去KTV唱歌,秧子喝得酩酊大醉,冬未则一直把着话筒,把嗓子都唱哑了。
第二天在机场的时候,冬未一直咧嘴乐着,但是那笑容特别不自然,感觉就象崔永元似的。
秧子把我送他的万年青挖了一半,用塑料袋装着说要带走。
“好好混,别给祖国人民丢脸。”我说。
“知道了。我走了,兄弟。你保重。”他突然抱住我,在我背后使劲拍了两下。
我鼻子一酸,险些就要丢人现眼。赶忙忍住了,重重砸了他肩膀一拳。
“一路顺风啊。”
等到秧子的身影从安检口消失,我拉着有些怔忪的冬未坐到一边,掏出秧子昨晚交给我的那封信。
“冬未,秧子说等他走了再给你。”
“给我的?”她接过那封信,手有些颤抖。
约摸三分钟左右,她抬起头,把信塞回给我,呆呆地注视着前方。
我惊疑不定地去看那信,素白的纸上龙飞凤舞着秧子的钢笔字:
冬瓜妹: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你终于走出了俗不可耐的校园,走进了更加俗不可耐的社会。
经过四年的折磨,你终于可以摆脱整天无理取闹经常把你气得半死的我。你可以安息了。
我走了,走之前再罗嗦几句。
虽然你比燕子看上去更能与俗世接轨,其实恰恰相反,你在内心里是个很无私的人(先别忙着否认),但是你总是把它作为"缺点"隐藏起来。抛给人们的是一个入时、精明的你,因此别人与你打交道不会在意是否伤害到你,你远没有燕子的外柔内刚,这点也是我最担心的。
你一定又在嘲笑我,这鸟人忒也婆妈!
你的记性不好,又爱花钱,所以我有必要提醒你,你还欠我许多东西:
上次你借走的A片要记得还我;掰腕子输给我的一顿饭还没请;还有,为了讨好美女出卖我色相的劳务费;还有……太多了,一时也列不完。
我不在你身边,有事多跟燕子商量。
上班了,就不能再满口脏话,腥荤不忌,看不顺眼就挥拳相向;或者,把衬裙穿在裤子外面。
还有,不用故意买34D的胸罩,34A也没什么不好。
我真的担心,你这样的没人会要。
所以,为了天下苍生计,我还是愿意牺牲一下的。
好了,我们最后打一个赌——如果明年这个时候,你的想法还是和今天一样,那么就是我输。反之就是你输。赌注呢?我还没有想好。你来下吧,我奉陪到底。
另外,老规矩,让燕子做见证吧。
——你的地瓜秧子
我心中一片茫然。看看身边这个头发挑染成蓝色的呆鸟,觉得他们俩瞬间陌生起来。
“回去吧。”我拍拍她的手说。
可她象没听见我的话似的,猛地跳起来,发了疯似的拔腿就没命地往外跑。
我吓得一楞,半天才回过神来跟着追了出去。
妈的!这是干什么?!她可是拿过200米金牌的!
眼看着她以100米篮的标准姿势飞越若干障碍物,翩若惊鸿。轻巧地落在停车场中央。
我呼哧呼哧地赶到,训斥的话已到了嘴边,却在看到她的脸那一刹全部溶化。
从来嘻嘻哈哈的冬未此刻正呆呆地仰头望着空中,泪流满面……
我在心底长叹一声,也把头仰了起来——
湛蓝的天空中,波音767划出一道白色的优美弧线,消失在云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