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这个故事的前半段,曾经贴过。现在,我把刚刚发生的加上,也算是补上它的结局。如你所见,其实,是分三次所写成,大概隔了一年。
初二的时候,有了第一个放在心上的男孩。
九月的阳光,下午。偷懒坐在操场边,眯着眼,手边躺着扫帚簸箕,头上的枫树被风吹的哗哗响,阳光斑驳的洒在脸上,昏昏欲睡的日子。
狭狭的视线中滚来一个篮球,后面跟来一个人。蓝色的球鞋,黑短裤,中等个子,结实阳光的脸。球到我的脚边,他俯身拾起,转身而去。一路上都带着笑容,露出白净的牙。没有看我。
从此注意到每天早操的时候,隔壁班上的他。于是伸胳膊伸腿,都有了些不自然。
高中,第一堂课,看到他坐在最后一排靠墙。心里没来由一股酸,涌上心口,闷闷的,有点透不过气。
之后,从天南海北的胡侃,到三年高中的朋友,他,我,胖子,狐狸。非常四人党,三男一女,奇怪的组合,很多一起担当的日子。
没有接吻,甚至很少拖手。但是每次见面时心跳的感觉,仍然记忆犹新。“那种心跳的感觉”,高明骏唱到我心里去了。生命中唯一一次的“天旋地转”,只是因为中午放学的时候,和他隔着长长的停放的单车,无意识地站在那里对彼此微笑着。就那么对视着笑着,傻傻的,并没有言语,但感觉对方近在咫尺,心意相通。也许只是几分钟,也许只是几十秒,世界在旋转,阳光在舞蹈,周围的嘈杂人等统统消失忽略,我的心在飞翔,飞翔,心跳是那么有力,生命是那么美好。爱一个人的滋味,原来就是这样的,管他高矮胖瘦,男女老幼,荷尔蒙作怪还是上帝保佑,眼前这个人,就是我爱的。我是多么喜欢他,爱原来是那么的好。
这么说来,或许我们是有缘的。但是,如果,我们不是那么年轻。
如果我们不是那么年轻,我们就不会那么好强。如果我们不好强,就不会做那么多傻事。好强地等着他表白,他好强地等着我说话。固执的等,然后,开始失望,开始埋怨,开始赌气。
其实回忆高中,我本有很多次的想表白,也有很多次误以为他会表白。但是所有结局....像回忆中的天空,澄静的蓝,微微的风,永远的不徐不及,而没有期待中的狂风暴雨。
曾有的那么一次吧,他唯一的一次似是非是的“表白”,是那年暑假的一个夜里。忘记了为了什么,忘记了怎么开的头,只记得是回家的路上,和他推着单车,故意很慢地走在坑坑凹凹的石板路上,转来转去的下坡的小巷里。他用一个和他年龄不符的表情,对我说道:“有些东西,其实不能靠太近,有点距离,反而是最好的”。这句话,让我在日后的岁月里,时常的想起。然而当时,对于一个急于只想用拥抱和接吻求证爱情的女孩而言,是太过费力和伤害了。
之后彼此升入大学,仍然同一个城市,仍然时常见面。仍然只是朋友,渐渐越多的郁闷。他到底喜不喜欢我,到底有多喜欢,我们到底算个什么,我们到底什么时候有个交待?问题乱入麻,烦不胜烦。正如杜德伟唱的:“拼命找答案,人的心就不自由”。我不开心。
也许烦恼的一开始,我只是装的。后来,我成功的骗了我自己,烦恼,成了真的。
终于有一天,写了一封信给他。用词考究,造句繁琐。很是费了一番功夫。大概意思无非是,我喜欢你,我喜欢你了四年,不对,算上初中,我喜欢了你六年了。你到底明白不明白?我那么喜欢你,你却老也不对我表明立场,你到底想些什么?我宣布,从今天起,我不喜欢你,我要离开你。所以,这封信,你看清楚了,是告别信,看清楚了,我要离开你。
我当面把信给他,扬长而去。然后,我们失去了联络。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他没有来找我,没有我期待的阻拦,恳求,和着急的告白和拥抱。
半个月后碰到,他带着我退回给他的他曾经送我的一条手链。他不好意思的傻笑,我没有表情的回应。我对自己说,这不是我要的,这远远不够!
我们真的“分手”了。
半年后我参加市里某次运动会开幕式的演出。彩排了三次。第三次开场前,出去买汽水,见到他和一个男孩在进场观众的人群中。
非常生硬的打了招呼。然后他的同伴说,每次彩排他都来看。第一次他和胖子来,第二次他和瘦子来,第三次他和他来。我的路线,“在右边第一排第八个,先走竖排再走斜排”,“最后位置,在中国地图的海南岛上”。那小子一脸狡诘的样子。我有些不安的看他,他面无表情。
骄傲的说“是吧”?然后说再见,然后挺直肩膀走开。
如果我知道,那一别,竟是我们的最后一别,如果我知道,那一别,七年时间过去,直止今日,我们再无重逢。如果我知道。我要抓住他的手,我要粘死他,抱紧他,对他说一万次“我爱你”,把我那劳什子的自尊心,抛到九霄云外去。
骄傲的我们从此再也没有见面。
也许,有巧合,也有必然。最初,同学聚会,都巧妙的躲开对方。
慢慢的,不避了,但是还是见不到。偶尔想念,总觉得会有机会再见,没有必要为了追寻初恋,去打电话,去再丢面子。
然后,毕业了。他工作,我忙着出国,闻听,他教书了。闻听,和我“分手”后不久,他有了一个女友。再很久很久以后,听朋友说,初相见伊人,以为是我的亲戚,言谈举止,尽十分神似。闻听,他们关系十分稳定,一直维系至今。
今年是2003年,掐指一算,距离我爱上他的那年,十四年过去了。啜!有那么长了吗?自己想想都吓怕。竟像是前生今世。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样一个夜里,我不能入眠,起来,喝着冰水,飞快的打这字。用一页的篇幅,写完了我曾经用了的三本日记才写完的故事。
不禁会想,如果在那封信的第二天,他来找我了,现在我们会是什么样子?当然会相爱一段时间,但那会有多长呢?会有多好呢?我还会出国吗?他还会教书吗?我们现在,是仍然相爱的情人?还是已经分手了但是还是朋友的知己?或者,看透了对方的不良习惯继而讨厌或憎恶对方?再或者,结婚了且幸福着?结婚了但不幸着?结婚了又离婚了的一对怨偶?
也许遗憾,但不是最糟吧。就让他成为我青春的一部分,想他,也就等于想自己,多好。回忆永远地停留在我的学生时代,那泛着黄的黑白照片的感觉,做假都做不来。怀念的滋味,有点苦,有点回甜。没有吻过他的遗憾,是酸的,但又奇怪的回甜。也许遐想伴随我渡过的美好时光,已经远远超过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接吻或者恋爱所能带来的愉悦。最重要的是,这段爱情,在我心里,永远澄静,永远透明。
偶尔,还是会假设再相逢的场面,但我知道,那只是我自己的游戏。我曾经的爱人,如果可以选择,也许,我宁愿不要再见你。不要让我看到你中年发福庸庸碌碌,我会失望;不要让你看到我脸上的岁月和狼狈,我宁愿在你心里我永远是初夏阳光下傻傻的为你拾球的那个女孩;不要让我看到你意气风发,情场得意,我那小小的嫉妒心会让我烦恼;最最不要让我看到你不幸福的样子,因为我会心痛,我不要同情你,不要同情亵渎了对你的爱和眷恋。所以,你呀,记住了吗?你的责任,是要好好的珍重,好好的幸福,好好的享受生命的美好。让我们在偶尔的思念中回忆起对方,让我们留在彼此对方青春的回忆中,默默地,静静地绽放。
-------------------2003年,二月,雪仍然很大,春天应该不远了
附: 写完这篇东西九个月之后的一天,距离我们第一次见面后的十四年。一个星期前在网上遇到狐狸,告知我他将于这个星期天结婚。
星期六,是我二十七岁的生日。
不得不信缘。但我愿意这个日期的选择,不过是一个巧合。也许,我们真是有缘的。只是,不过是相识一场“错巧”的缘分。
奇怪,此刻想的最多的,不是我,不是他,而是新娘。一个陪一个男人走过近七年的女孩,我敬重她。她有得到她应当的幸福的权利。
让我为他和他的另一半祝福。
愿你和她永远幸福,XX。
---------------------2003年,10月,秋天的xx,天空非常澄静
就这样,我的初恋,真真正正的结束了。我不能说我用了十四年去爱他,因为“分手”后,我一直在自己的路上疲于奔命,来不及再去回忆和缅怀。我爱上了其他的人然后又发现不再爱他们,我义无返顾地谈了一次“真正的”的情节精彩的就像是电视连续剧的恋爱,然后我发现我被伤害,然后,再成长。生活就这样继续着,这些年,公平的说,是为自己在努力的活着。把标题写成“十四年”,也许,只是个嚎头。
我对他后来所做的,也许只是怀念吧。也许,还有很多的想不通,想不通他年少轻轻的“距离就是美”论调,想不通他的和我相似的她(又不是拍电影!我还没有死啊,还曾在一个城市啊!),想不通他的婚礼日期的含意。我想不通。
然而岁月是如此的短暂,想不通,不能成为继续想下去的理由。我明白从此以后,这个拖拖拉拉的故事,已经没有任何立场,再继续下去。他有做他的选择的权利,这是他的生活。而我,合上这篇日记,还得向前走。一定会再爱人,然后再失望,然后再爱。不怕面对伤害,经验告诉我,我这颗今时今日的心,正是因为了伤害,才变的如此坚强,更重要的,正是因为伤害,才变的那么柔软。
说了那么多,不在意我再最后一句吧,还是那句老话:爱是多么好。
----------------------2003年,11月,冬天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