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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轉載】
送交者: caoan 2004年03月09日18:21:37 於 [戀戀風塵] 發送悄悄話

 
小孩
文/趙趙

  每到夏天,我就會計算,與麗媚相識的時間。

  我們是在夏天認識。同居四年,有點老夫老妻的架勢,但她一直叫我“小孩”。

  麗媚不是個好女友,只有她的公司和我愛她,她是工作狂,比男人更像男人一樣地工作,四年裡,我未發過一句牢騷,現在剛剛提一句,希望她與我回北京,她卻馬上翻臉。

  從這一點,我看出她的女強人觀點是站不住腳的,如果真是女強人,哪裡不可以白手起家從頭再來?何況這幾年她賺了不少,早就換作“小金手”,人挪活樹挪死的道理都不知道嗎?最要緊是,在廣州做女強人算什麼勞什子女強人?巴掌大一塊地方。有本事到北京去做,那麼大一片,淹不死才是強人。我媽才是女強人。


  我是要回北京的,我是獨子,父母在不遠遊。

  這個夏天,我就大學畢業,如果再不回去,父母將徹底瘋了。父親母親分別是軍界和商界高官,在北京,官系裡沒有什麼秘密,誰都知道寧家二世祖在廣州以讀大學的名義荒唐淫亂,被一個比他年長五歲的女人長期“包養”。父母覺得一輩子的臉都被我丟光,此次如果我再不回去,說不定他們會找衛兵拿槍逼我走。


  麗媚很厭煩這一點我也知道。父母在這兩年裡,沒少給她施加各種黑手,但我愛的麗媚就是這樣“硬頸”,誓不低頭。

  認識麗媚那年,我十八歲,念高三。那是人生最黑暗的時刻,所有的同學都像有病,滿面菜色,念念有詞,恍若世界末日。

  有晚,我約了小張去跳舞。也只有我們這些子弟,真的不在乎,考不上又怎麼樣?考不上一樣可以上。想上就上。老師都不怎麼搭理我們。

  但年輕,總憋着一口氣,要憑自己的能力考上大學,念得比別人還辛苦。如果再不發泄一下,我熬不過那個夏天。

  那個晚上,我認識了麗媚。當時她是社會新鮮人,第一次來北京出差,看哪裡都好玩,於燈紅酒綠處流連忘返。

  舞池是暗的,麗媚的臉卻美得可以發光,那一年的她正值花樣年華,穿一件蛇紋的緊身t恤,半長的捲髮輕盈地甩,淡黑的皮膚,黑到底的眼睛,永遠微張着的紅唇。那就是“風情”吧。


  我一直跟着她,我不是小白兔,知道怎麼樣令女生注意到自己。而且,我在她面前並不自卑,我是小孩子沒錯,但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好處,相對於曾經滄海的人,我們的愛情幾乎是孤注一擲的。


  她眯起眼笑,說:“小孩,想幹什麼?”

  “跟你回家。”我賴皮賴臉地裝老實,逗得她大笑起來。

  她笑的時候會仰起臉,尖尖的下巴:“小孩,你幾歲?”

  “十八,健康結實,不好用可以退貨”。

  她盯着我,慢慢收起笑容。

  我十八歲,上半身呈倒三角狀,雙腿修長結實,我也有無敵青春。

  拉過她的手,在喜歡的trance里跳兩步,俯在她耳邊說:“你想不想回到十八歲?”

  小男生才真正會對漂亮女人產生以身相許的念頭,那晚我與她回了酒店。

  我不是處男,但畢竟還沒怎麼開發過。

  麗媚是個好開發商。

  就是那一晚,我決定追隨麗媚,到廣州念大學。

  父親老糊塗了,以為我真的想在外地受受磨鍊,竟動用關係令我如願以償到了廣州。

  我告訴麗媚,她半天不說話,我以為線路有問題:“喂?喂?”

  麗媚才遲疑地問:“來真的?”

  我有點生氣了:“你怕的是什麼?”

  麗媚不說話。

  她到機場接我,開一輛小小的車。

  十八歲的我眼裡,她獨立、成熟,她就是天人。

  我把行李扔在機場的垃圾箱旁,誰要住校?

  我們在學校附近租了房子同居。天涼時,穿上情侶裝在學校的椰樹下讀書,入夏的晚上,去白雲山頂聽蛙鳴蟬聲吃燒烤。人生是場大party,由無數小型party組成,我們不願錯過任何一場,真是神仙眷侶。


  我不愛念書,但喜歡做飯。不上課的時候,我就在超市裡轉,找新奇的菜來燒,粵菜精深複雜,四年的精益求精,我的廚藝突飛猛進——我拴住了麗媚的胃。


  我是多好的男友,又聽話,又年輕,又肯做飯。

  大三的時候,父母終於知道了這件事。他們一齊飛來廣州,直奔麗媚的公司。

  麗媚的美震住了他們,她的鐵齒鋼牙令他們沒得着好臉色。

  他們來攻我。有什麼用呢?誰能比麗媚好?他們也找不出,我二十歲了,懂得自己在做什麼。父母二十歲時已經結婚。惟一的問題不過是麗媚比我大五歲,又怎麼樣?她替他們照顧我,他們是賺的。


  我又沒花麗媚的錢。說出來也喪氣,我花的是父母的錢,但他們自此更樂意給,不願意兒子被旁的女人養,別人說什麼他們也沒辦法了,只求問心無愧。


  之後麗媚被公司開除。

  麗媚不作聲,誰做的手腳光天化日下擺着,我等她質問我,但她不在乎,自己註冊了公司,她什麼都不怕。

  我並不自作多情以為她是為我豁出一切,任何人走的任何一步都是為自己。就像我絕不認為自己犧牲了什麼與麗媚在一起,我得到她與我一起,那就是我想要的。


  所以你看現在,她不肯與我走,我也不會說什麼廢話。我有什麼資格?

  走前的一晚,麗媚沒有特別為我早回家,我一直看hbo到深夜,麗媚和平常一樣,一臉殘妝地回來。這兩年她略顯疲態,你知道嗎?女人但凡不再年輕,臉上都透着凜冽,寒氣襲人。


  她替我倒杯傑克丹尼,說:“小孩,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拍拍我的肩。

  多灑脫,我一直覺得她好。

  她說:“你又不肯坐打折的早班機,我下午有很重要的會議,只能讓司機送你。”

  我是二世祖,我又不花麗媚的錢,為什麼要坐打折的早班機?

  我們連分離都有商有量。

  這些年與麗媚在一起,受益良多。我學會處變不驚,寬以待人,天塌下來只笑笑說“砸得真准。”

  之間麗媚有大把機會與別人在一起,也不是沒猶豫過,但她到哪裡找我這樣單純的人?我只愛她的人,她身外的一切與我無關,那些撲上來的男人不一樣,他們盯着麗媚的荷包,麗媚的公司,麗媚的利潤,麗媚的身體。


  我學會她那樣敞開懷抱微笑地等待,我不是一個那麼小的小孩子。

  麗媚與我一起很快樂,她最大的痛苦是吃得太多總要減肥。

  最後一晚,我煲了一個新湯給她,叫“歸去來兮”,有當歸,切成塊的西瓜皮,清香四溢,吃得她十分惆悵,說:“不是我不想送你,不過確實也是不想送你。我怕我會哭。”


  麗媚終於說了軟話,但有什麼用?她有她已成形的生活,我要開始我的生活,從此花開兩朵,各表一支。

  麗媚把她最好的四年給了我,我十八歲就遇見她,學到最好的東西,她是我良師益友。而我的人生剛剛開始,我替她算算,覺得不值。

  我擁抱她,把臉埋在她篷篷的捲髮里,香香暖暖,這是廣州給我留下的最後味道。

  父親見到我,只哼了一聲。

  母親是內斂的人,我很久沒正視過她,她的臉部線條像刀砍過一樣有鋒芒,這樣鋒芒的人加上惜字如金,讓人不禁膽寒。

  但我不怕,他們是我父母,無條件愛護我。

  北京的夏天很乾,我從廣州帶過來的濕熱藏在心裡,像冷器機滴滴答答地,水時不時落一顆下來。麗媚麗媚,你在幹什麼呢?

  我需要找工作嗎?母親一句不提讓我去她的公司,我們不在一起那麼久,相互都要適應一下。

  家裡房子比廣州大得多,我只呆在自己的一間,從前一起玩的朋友都不再聯繫,他們誰還會記得那個為了愛情奔赴遠地的寧啟生?

  我珍藏着遇見麗媚那晚的迪廳入場券,找小張,他姐姐說他早出國了,那臭女人在電話里掩不住笑地問:“你是啟生?”

  怎麼樣?!

  麗媚。有人嘲笑也是好的,因為可以提醒我想起麗媚。

  有時候我到大院裡的服務社買菜,小保姆每天只做些簡單至死的飯。我教她?長得又不好看。

  就常穿着大褲衩騎着自行車頂着太陽在院裡轉悠。

  有一天,一輛小小的車尖叫着剎在我身邊,我回頭看,開車的女孩很眼熟,懶得理她,但想起麗媚當年去機場接我就開這樣的小車。

  她叫我:“寧啟生。”

  我困惑地看她一顆小虎牙在陽光下閃亮,“不是吧?你不是小明吧?”

  “為什麼不是啊,我就是啊。”

  小明是王伯的女兒,小時候黑黑胖胖,像個農村孩子,而且是男孩,我一直管她叫“黑蛋”。上小學時她每次看見我就衝上來打,上中學後知道害羞,當我透明。怎麼會長得這麼好看?


  “你整容了?”

  “神經病,你還是不會說好話。去哪兒?”她笑嘻嘻的。

  我扭身要走,“買菜。忙你的吧。”

  她不走,把車熄在一邊,跑下來說:“你畢業了?什麼時候回來的?幹什麼呢?”

  “管呢?”

  “哎你這人,”她討厭地跟着我:“聽說你在廣州交了女朋友,你女朋友呢?沒回來?”

  “你怎麼還這麼煩呢?”

  小明的熱心腸肯定是隨她媽,她媽就總是眉飛色舞嘀嘀咕咕,相比較而言,我喜歡我媽那種自己悶頭着急卻不肯胡亂發泄的酷勁。

  小明說:“周末晚上我姐辦party,你來好嗎?”

  周末下雨,下雨就該在家睡覺。小明的電話來了,說:“起床吧,還記得我們家嗎?就在三號樓二單元四樓。”

  煩死了。

  我穿了件麻質白t恤,上面印着**** off。誰怕誰?

  小明姐姐來開門,“啟生”,誇張得不得了。

  所有人都笑眯眯地看着我,仔細打量我,好象我頭頂生瘡。

  反而是小明,表現比較正常,遞給我一杯果子酒,他們問十句我答一句,看他們洞悉一切的樣子,好象比我了解自己更多。

  小明穿了件果綠色t恤,臉色清亮,月光下像一個蘋果。北京晚上的風是涼的,小明半長的頭髮在風裡飄,她問:“重新來?有什麼問題可以找我。”


  找她?我問過父親,小明也整天無所事事,不過人和氣,對長輩有禮貌,所以沒被父親說出什麼太難聽的話。

  這些人里,只有小明對我親近,是不是因為好奇?誰都是聽說過沒見過聽軟飯的。

  小明有時候去噹噹旅行社的導遊,掙了小費就請我吃飯,我們在一起蠻高興。

  她沒那麼麻煩。

  父母注意到了,就試探着問有沒有發展的可能性,我怎麼知道呢?

  其實我是有點喜歡小明的。

  她總笑嘻嘻的,雖然沒有正經工作,但架勢卻很像個白領女性,每天上網找很多好玩的東西e給我,看得我哈哈大笑。

  但是我不相信自己會這麼快接受新人。我怎麼可以這麼快忘掉麗媚?

  我甚至沒有拿麗媚的照片回來,我們的合影也留在廣州。

  反正我又忘不了她,拿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有什麼意義呢?

  王伯已是將軍了,父母暗示我應該與小明定下來。

  有一天下雨,我在陽台上聞雨味。我瘦了,大片的衣服被風吹在身上。屋裡飄來小明做的飯香。

  刷碗的時候,小明突然從背後抱住我問:“你為什麼不肯做飯給我?”

  為什麼?

  小明說:“你忘了嗎?你六歲的時候,做的第一頓飯是蒸窩頭,做給我吃的。”

  “你一直喜歡做飯,你還說你將來只給喜歡的人做飯。”

  我不說話,我不知道該說什麼。不記得自己說過那樣討厭的話。一聽就是騙女孩的嘛。

  小明哭完了,隨隨便便擤了下鼻涕,爽快地笑了笑說:“沒關係,我做給你也一樣。”

  我想:兩個人,只要有一個喜歡另一個就行。

  記憶因為麗媚的存在,變得很短小。我以為我一生下來就跟她在一起了。

  有這個雨天,我終於想起再之前的事:小時候常跟小明幾個女孩玩過家家,我喜歡紮上圍裙做飯。

  我抱住小明。一輩子,有幾個人能讓你想起從前呢?

  其實每一頓飯,就是一頓飯,做過了,吃完了,精神就不再了,世界上沒有哪兩頓飯是相同的,真的。

  但誰也不能因為懷念某一頓飯而餓死。

  我重拾飯勺,研究起川菜,那比較適合小明的北方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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