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暮清晨---玉骨 转贴 |
| 送交者: 行歌 2002年02月17日18:59:09 于 [恋恋风尘] 发送悄悄话 |
|
日暮清晨 作者:玉骨 我要开始写一个纯情的故事了。 之所以说它纯情,是因为它充满了纯情故事所要求的一切元素,它纯洁得如此厉害,以至整个过程没有索取,只有付出,没有痛恨,只有热爱,没有要求,只有等待,没有一切肉欲纠缠、不在一切道德边缘、不涉及任何复杂关系——我迟迟没有动笔去是因为我知道有一天自己将用比写所有小说多十倍的力气去完成它。现在我终于要下决心这么做了。 (二) andy,我的爱人,让我们一起回到那一年的秋天。 (三) 在说这个故事前我想先讲点别的。 我今年已经27岁了,而且很不道德的成为了一个爱情混混。 当然我也知道很多男人并不是真的动心,他们愿意花时间精力去追逐一个女孩子是因为实在无聊或者有更直接的目的。遇到这样的人我良心的内疚会少很多,与他们斗智斗勇更是其乐无穷,在保证我不吃亏的前提下我觉得这种游戏最能考验人的智力和耐心,当你的表现让他们产生“这个女人终于上钩了”的窃喜时,我会在心底放声大笑,然后回戈给他们致命一击。我就这样漫不经心地混着,把一切搞到一团糟后再甩手离去--这已经成了一种生活中的乐趣,全凭兴致。其实我是很想过一些高尚而有意义的生活的,但这种愿望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实的烂泥不停从各个角度溅满我全身,让我感到如果不溅出更多污泥到别人身上,那就是对自己犯罪。对我的生活最确切的比喻就是我在烂泥里来回趟着,弄脏别人,但更多的弄脏自己。 然而没有人生来就是恶魔,恶魔也是由洁白的天使堕落而成的。我有过做天使的时光,那是我一生中永不再来的好日子。那时候,我和一个叫andy的男孩子在一起。我们平静的相守了3年多,平静得没有发生任何事情,平静得我们都没有意识到那其实是我们青春最美好的岁月,是漫长人生里唯一没有被污染的一段记忆。 (四) 那时候我才19岁。简单的象一张白纸。 (五) 19岁那年我有个女朋友叫伶俐。“朋友”这个定义如果现在来下我会毫不犹豫的把她排除在外,理由以后我会说到。但那会儿大概是因为平时在一起玩得多一点,就觉得是很好的朋友了。她喜欢了一个男孩子,想约他一起吃饭,所以就要找个借口;借口找到了,又不方便一个人去,所以拖上了我和其它一大堆不相干的人。我对这些事情是很懵懂的,只觉得有趣好奇,抱了看热闹的心情去赴这个饭局, 看到他走进来,我的脑子顿时“轰”的一下,象被棒子狠狠敲中了后脑,头晕目眩。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一见钟情的经历,以后跌跌宕宕的感情生涯中,再也没有过这样如雷轰顶的感受。我在看到他的第一眼起爱上了他。 (六) andy,年轻的andy,英俊的andy,有着浪漫气质的andy,有着茫然眼神的andy,穿着长长风衣的andy,半长头发的andy,坐在角落的andy,微微昂着头的andy,不爱说话的andy,才思如涌的andy,中文系毕业的andy,在电台做记者的andy,这样一个人,符合了我年轻时对爱人的所有要求,现在他就在我对面坐着,沉默不语,稳如磐石,光彩夺目。 (七) 我先说说这个人对我将来的影响。这是我多年以后才能够心平气和地总结出来的。 在我19岁的年纪里对世界并没有什么确定的看法,对爱情也同样没有。学校里传传小纸条、操场上散散步的事情都干过,但与和andy见面的意义相比都立刻灰飞湮灭,渺小得在阳光下也找不到一点影子。我倾向于这个结论:是andy让我真正懂得了什么叫爱情,他是我人生中的firstlove。 还有,还有。 还有他爱吃辣。我们家是没有人偏好这种口味的,但现在的我已经到了每餐无辣不欢的程度,这种饮食方式完全是那时候被他带出来的;还有他的行路习惯,他喜欢随身携着WALKMAN,上班的一路上边骑车听磁带,对周围一切车水马龙充耳不闻。这种经典形象对我的影响就是我在攒够钱的第一天就去买了个和他品牌一样的随身听带在身边,一直带了6年换了3个。还有他的姿势。他坐在椅子上时喜欢懒散的跷起腿--不是把这条腿的腿弯放在另一条腿的膝盖处,而是把脚脖子部位搭在另一条腿上,跷起的那条腿与地平线是是水平着的。我对这个andy式的姿势迷恋到无以复加,乃至暗地里也开始学习模仿。很显然女孩子这样坐是很不优雅的,在公众面前我非常注意不出现这副尊容,可只要是自己在家,我就会不由自主用这种方式翘起腿,同样懒散地靠在椅子里看书或电视。这个坐姿居然一直被我沿袭至今,而且现在我正用这种姿势坐在电脑前噼噼啪啪敲打键盘。 说实话在写这段文字之前我还没有意识到andy是给了我这样多影响的。而看看上面被我列举出的种种数条,不由得对自己再次目瞪口呆。 (八) 年轻时候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丑小鸭,漂亮是谈不上的,也许稍微有点特别,但这种特别是要长期相处后才能体会到,总之不可能在第一时间引起别人的特别关注。 我知道有很多人喜欢伶俐,她在我们还没有觉醒的时候就已经是颗灿烂的明珠熠熠生辉。这么风光的女孩子会去喜欢andy这样的人,顺理成章而且也非常般配,所以在那个初见的饭局上我除了第一时间里晕了一阵后就很快冷静下来,静观事态发展。 (九) --忘记说了,我有个优点是冷静:哪怕心里已经惊涛骇浪、沸反盈天,可表面上绝对是冷静和不动声色的,这种冷静帮了我不少忙,但最终也害了我,那是后话。 (十) 伶俐请客,点了很多好吃的菜,我开始埋头吃菜,不理会周围的莺歌燕舞。桌子上莫名其妙有好多人,到底是那些我都记不清了,一个女孩子为了追求喜爱的人要花这么大本钱、找这么多人陪斩,我感觉似乎有点不值,可该怎么办我又没有其它主意。我的心思全在那个男孩子身上,虽然没有抬头,却竖起耳朵捕捉来自于他的任何一点响动。andy似乎不是个很爱说话的人,按说他这么年轻意气,又有份风光的职业,应该很容易滔滔不绝的成为一群人瞩目的焦点,可他不。这点骄傲或者说矜持加深了我对他的好感,同时我沮丧地想,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的任务就是陪吃饭,成为这出喜剧的背景之一。 结果那天晚上我吃了很多。 (十一) 可我们不得不承认人生有很多谜,无法解释,难以预料,不合情理,突如其来。 以前我很爱做一种游戏,就是抓住身边随便任何一样东西自己和自己打赌的那种,说白了也就是和自己过不去。比如我会在等车时盯着马路对面一个小脚老太太在心里嘀咕:如果她在绿灯变红灯之前还过不完那个路口,那就预示我以后的婚姻不会幸福。结果她在等最后一辆车开过去的时候信号灯由绿转红,我恼怒地掉过脸去,仿佛我以后一生的不快乐都是因为这个没及时过完马路的老太太。又比如我会在乘电梯的时候默数,要是其间电梯直升至我要去的楼层而没有中途停下来,那就预示我将会活到80岁,要是单层停了,我只能就活到50岁,要是双层停了,我大概哪一天就得暴死--揭示的结果全凭我心血来潮随意定夺。 这种游戏风险很大,按这种预测我好几次差点出不了电梯门就该死在里面。可有段时间我对这种游戏着了谜,就喜欢用鸡毛蒜皮的小事情来决定我一生所有的大事,结果是可以预料的:它简直随心所欲、不准确之极,我的生活要是按它的推理就简直没法过了,可我居然着了魔一般乐此不疲。 这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其实年轻的我早就睿智的预感到将来生活的动荡不安和不讲道理,并为承担这一切痛苦的后果早早做好了心理准备。 现在接着说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可是这时候我的耳边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那是我穷尽一个晚上奋力捕捉的天籁般的声音,那是我以后漫长岁月里魂牵梦萦的声音,那是我最最最心爱的爱人的声音。 他长长的影子走过来盖住了我的影子。 (十二) andy,其实我很久以来就想写写我们之间发生过的故事。可我写完了我其它所有的东西却还没有写到你,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描述你,如何描述我们在一起的日子,这些让我想起来就无比痛苦的日子。 我不再是你认识的那个单纯可爱的小姑娘了,她的这段好日子从离开你那天宣告彻底结束。其后的生活黑暗、混乱、漫无目的和步履蹒跚,充满了少量穷极无聊的欢乐和大量不可告人的痛苦。我不再喜欢我的生活,我感觉自己象个奴隶,想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来解放自己,但结果却适得其反,我被命运的黑洞迅速拉扯、绞碎,而这种结局不可逆转,无能为力,上天注定。 andy,我最初的爱人,我写着这些东西的时候,是我漫漫长夜里短暂的白昼,是我严寒冬季里的微弱火苗,我只能在文字里抓紧你,抚摩你,我将再也不可能得到你,用我19岁最纯洁伤感的心。 (十三) 我并不着急把这篇文章写完,哪怕写上20年。这种夹杂着喜悦和酸楚的感受让我象在桑拿房和冷水浴中间来回奔波,忽冷忽热,晕头转向。记忆的片段在脑海里噼噼啪啪闪着火花,却在我想伸手去捕捉时迅速消失。 我甚至回想不起我们之间的任何一场对话,不管是有意义的还是没有意义的。全都想不起来。对于这场爱情我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那就是欢乐。在欢乐的巨大焰火下一切阴影都消失殆尽,包括他有女朋友这个事实。 对了,我忘了说,我很快就知道他是有女朋友的人了。 可是这回事我们从来不提,他有女朋友这个事实倒还不如伶俐拼命追求这个事实来得更叫人操心。伶俐是太喜欢他了,以至于最后终于发现她其实做了一件让她后悔不迭的、最最愚蠢的事情--让我与andy相识。 但她已经无力回天。 剔除了周围一大堆陪绑的人以后,活动圈子开始缩小和固定下来--我,伶俐、andy和疯子。 疯子是电台的另一位主持人,负责海外乐坛栏目。他是典型靠自学成材的青年,在钢铁厂里的广播室混了两年,终于凭一副天生浑厚的好嗓子杀进电台,为自己博得一份比较好的未来。每天中午的电波上他用同样自学成才的英语踉踉跄跄地介绍海外乐坛最新动态和上榜好歌,干巴巴带钢厂口音的英语散布在城市上空,让人不忍卒听。可疯子有一幅诚恳的面容和一颗热情的心,他那么主动承担了每次出去玩骑车带我的任务,无比愉快,健步如飞。 伶俐理所当然地坐在andy的车后面,心满意足。 (十四) andy,其实我想知道的,是我今天这种生活状态的起因,究竟是不是因为你?如同我前面所说你对我的那么多影响,是不是其实更深的是妨碍了我后来去过正常的爱情生活、让我对感情这种东西永远抱了怀疑和胆怯的态度? 如果是,andy,那么你欠了我。你用四年的时间打破我对爱情的憧憬,而一个女孩子的黄金时期里,能有几个四年? 你性格里有种最致命的弱点--优柔寡断。因为优柔寡断你失去了我,坠落到你从一开始就不想过的那种生活中去,而且从此无法摆脱。你是活该,andy,我不同情你,我只同情我自己。我为自己后来那些灰暗的日子深深哭泣。我曾在整整一年的时间里失去了笑容。我不再知道什么是欢乐,我人生的字典越来越薄、越来越薄,薄到只剩下一页。最后连这一页也失去了,残破的书页上只模糊看见一个词:“忧郁”。 我在22岁那年深刻理解了忧郁的含义,并且从此后它再也没有离开过我。 (十五) 我不知道写到这里读者们是否已经开始不耐烦或感到不知所云。我的本意是要描述一个纯洁的爱情故事,它纯洁得如此厉害,以至于整个过程没有索取,只有付出,没有痛恨,只有热爱,没有要求,只有等待,没有一切肉欲纠缠、不在一切道德边缘、不涉及任何复杂关系--可是现在我写下的只是一堆荒唐杂乱没头没脑的呓语,完全看不出情节,也没有把任何一件事情和关系交代清楚。 (十六) 暂时撇开这些,我想先谈谈我对等待的看法。 我这一生中最痛恨的事情就是等待,偏偏我面临最多的恰恰也是等待。等待这种东西叫人不堪忍受,它冷酷、枯燥、没有尽头,让人心神不定,寝食难安。而这还不是最最糟糕的,最最糟糕的是它的副产品--希望。 希望、希望。每当我想起这个词就要深深叹息。它给人带来的折磨和侮辱叫人一提起它就不寒而栗。它让我们因为有梦想而在这个世界上受苦和忍耐。最残酷的是,你受苦与忍耐得来的往往并非是你想要的结局,它完全走向你愿望的反面,我们给它一个名称叫做“破灭”。这种漫长等待后得到的破灭是如此完美,令人浑身颤抖,痛不欲生。诗上说,一条河流因为发现云和树的倒影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云和树而备受打击,故而那种破灭是黑暗里永远消失的风,是去了就不再回来的风。无论结果如何,人们的激情就这样在等待中消耗殆尽。 (十七) 现在我要开始说“纯洁”的含义。 我与andy之间有一个奇迹--我们相处3年多,耳鬓厮磨,朝夕不离,但居然连手也没有拉过。 不骗你,真的。我们做完了恋人们该做的其它一切事情--上街、看电影、吃饭、逛公园、写诗送给对方,在小屋里谈心歌唱……这些事情我们都做,惟独没有任何形式的肉体接触。有时候我都能感觉到彼此渴望亲近的欲望在空气中膨胀,我们呼出的热气在亲吻对方,我们隐藏的意识在相互拥抱,我们说出的每一句话在看不见的地方纠缠,我们忍受着来自对方的折磨,与道貌岸然的面具苦苦抗衡,辛苦万分。 而矜持的他,冷静的我,最终什么也没有做。 我不知道你们是否同意一句话:一个人最大的优点,往往也是他最致命的弱点。没有人会说“矜持”、“冷静”、“理智”、“能控制自己”这些表现是缺点,而事实证明在我们之间正是这些优点残酷扼杀了本该萌芽的爱情,让它在猜测与怀疑的黑海中永无出头之日。 (十八) 不,不对,我们有过接触,2次,我记得很清楚。 这一刻我指腹0.1平方厘米的地方与他的皮肤有了第一次真实的接触,他热烘烘的呼吸在我手腕处沉沉环绕着,让我在这双微微闭起的眼睛上不免逗留了过多的时间,心醉神迷。 简单的程序很快结束,当他抬起头看我,我惊异自己创造出的这份作品,andy在灯光的照耀下一张脸唇红齿白,轮廓分明,男性的帅气与女性的柔媚完美融合,一刹那间让我想到尊龙饰演过的妖异美丽的《蝴蝶君》。 这是一次。 还有一次是我们到公园划船,靠近渡口上岸的时候他先跳上去,然后回身对我伸出了手,我想也没想顺理成章地把手交给他,他一用力把我拉了上来。这是我们两人首度全面、大幅的肌肤接触,这个细节让我在随后的一天里都兴高采烈、欢喜莫明。 两次。再也没有了。我们相处过程中得以亲近的时光,就这么两次。 (十九) 我再一次停下笔,andy。短短的这点文字我停下了三次。我真的不知道还应该写些什么--在无法和你相见的日子里写下这篇文字做为礼物,你是否感到欢喜? 我从岁月海底勉强伸出头来大声呼救,奋力挣扎,却发现记忆的藻类早已缠遍全身,让我难以呼吸。 (二十) 写作这种娱乐方式在我身上的历史已经很久了。 我从四年纪开始写第一个连载日记,记叙我如何通过侦察找到隔壁家养了一条小狗这个事实。初中时期正式开始写小说,第一部是续《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我得承认《红楼梦》这部小说对我的影响非常大,在读了原著无数遍情况下我又找来了许多《红楼补梦》、《红楼遗梦》、《红楼后梦》之类的的评论、重写等版本的书来看,越看越生气,这些人都写的叫什么啊?简直是活活糟蹋曹雪芹。于是我在愤怒之中开始自己撰写红楼梦的的续集,近一年的时间里写了快二十个章节,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不了了之。那一年我12岁,第一次写长篇。应该这样说,是《红楼梦》培养了我写长篇文字的耐心。 这样分析起来,我写作方面受到的影响还有很多。比如我从张恨水那里学到了用平实的语言去说话,从金庸那里学到了故事要有情节性,从张爱玲那里学到了观察事物要仔细,从唐诗宋词里学到了对感情表达的曲折,从莎士比亚那里学到写作要有诗歌般的韵律,从毛姆那里学到作品应带有人性的光辉,从欧亨利那里学到要有幽默和戏剧性的结尾,从海明威那里学到故事要展现的高潮与力度,从米兰昆德拉那里学到要把个人放到社会的大环境中去解析……最关键的是,我认为要成为一个好作家绝对应该多读哲学方面的书籍,它会让把你世界的规律看得更为透彻,同时教给你最简练和明确的语言表达方式--如果你想说“我困了,我要睡觉”,那你就说“我困了,我要睡觉。”其它任何多余的修饰都是废话。我觉得在语言简洁干练这件事上我在各类哲学家身上受益最多,我习惯了这种明确肯定的表达方式,以至于以后一看到有无数修饰性名词的、定语无限长的句子就会浑身鸡皮疙瘩乱起,同时眼睛感到噎住般的难以下咽。 那么这样说起来,是不是我广汲百家之长、文学水平已经达到一个常人不能企及的高度了?错!!事实上我的文字一塌糊涂,结构混乱不堪,语言罗里罗嗦,情绪难以把握--以上正常的推理得出一个完全相反的结论,再次证实了哲学给人们设下了无数充满悖论的陷阱,不能傻乎乎地去相信。我的大脑在被哲学思想清洗干净的同时也深受其害。 --最主要就是,我不再认为生活是件有意思的事情,或者说写作是件有意思的事情。 道理很简单。人类的情感已经被大而化之的概括为四种形式:喜、怒、哀、乐。这种分类我认为很有道理,象绘画中的三原色,相互怎么调和也跑不出这个圈子。文学作品做为为生活服务的一种工具,表现的也就是这些东西。大家用各种语言、各种形式、各种体裁说了那么多年,说来说去还不就是这些?假如你已经理解了这几种感情,那就不需要别人再唠唠叨叨和你烦了--也许你们的程度有不同,也许他们的角度有不同,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穷其一生,反复体会和咏叹的也就这几种体验而已,对这些东西的证明在生活中俯拾皆是,你随便想想就会明白。这样看起来,写作不免完全是一种不断重复的、没有意义的工作,是老奶奶的裹脚布……不,是裹尸布,充满了救世济人的矫情的臭气,完全无法完成对人类灵魂的救赎。 救赎,是的,救赎。人在堕落的一生中并不是完全没有爬起来的机会的,每一次纯洁感情的出现都是对你人生的一次净化和救赎,就看你能不能抓住它。而这种机会在枯燥漫长的人生中将会越来越少、越来越少,以后的岁月就是对过去生活的不断加深和重复,甚至连受苦的乐趣也完全丧失,生命完全变成一种有气无力的煎熬,一种无可奈何的等死--这时候,你或许可以说你已经从泥潭里爬出来了。 你从泥潭跳进了油锅。 (二十一) 以上这些言论18岁以前的孩子们不要看,世界很美好,我完全是在胡说。 (二十二) 你们看,这本来应该是一篇爱情小说的,可现在变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东西,要是高考作文一准不及格,因为明显已经离题万里了。 (二十三) 伶俐在andy拒绝她的3个月以后突然结婚了,未婚夫是她高中时候的同学,读完研究生后回来娶了她。 告诉andy伶俐结婚的事情后,他吃惊地笑,那神情既得意又失落--得意是他的拒绝居然使一个女孩子那么快决定了自己的终身幸福,失落的是伶俐居然没有再坚持,而是这么干脆利落地放弃了他,andy好象多少感到有点不过瘾。可我的心情太好了,好到没心情去讽刺他这点花花肠子,我只觉得我们的前途坦坦荡荡,一片光明,值得人们纵情高歌。 要特别提到的是,在andy给我巨大悲伤以前,也曾经带给我过一次巨大地欢乐,那种欢乐是我以后再也没有体会过的,如果没有这次欢乐的对比我后来的痛苦也不会如此剧烈--他在不久后告诉我,他和他的女朋友分手了。 他们分手了!终于分手了!!他们终于分手了!…… 一时间我的脑海里出现了各种各样希奇古怪的词语,它们不受控制地涌进我的心里争先恐后、乱做一团,我想起了“翻身农奴把歌唱”……我想起了“终于等到这一天”……我想起了“十年媳妇熬成婆”……我想起“坚决推翻三座大山”……我想起“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 …… 是啊,你们可曾见过那一刻的蓝天吗?蓝得如此澄净、透明,它的颜色是亘古不变的那种美丽--多么美丽啊,云朵在这样的天幕下上演着宏大歌剧,《欢乐颂》的旋律响彻云霄,所有的自然界的物质都在为这幕歌剧做背景。风是无可比拟的温柔,咯咯笑着抚过我的脸颊,在上面留下祝福地吻,灰喜鹊在晴空中飞过,长长的尾巴象一只小孔雀向我开放;树木是欢迎的卫兵,街道上人们都在微笑,汽车喇叭是鸣响的礼炮,微笑着看我被巨大的喜悦弄得呆头呆脑,不知所措。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扬眉吐气。我认为我的人生从此后就是一片锦绣、灿烂光明。 (二十四) 有一件事情我始终觉得恼火而纳闷--为什么那么多人说我的小说写得比诗要好?小说是什么东西?是我胡编乱造出来解闷用的,里面充满了大量臆造和想象的情节与情绪,有很多是纯粹地东扯西拉和胡说八道,可这样的玩意也有人说好--说比我的诗写得好!简直是狗屁不通。诗歌在我心中的地位很高,我写出来的诗歌都是很严肃的,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你可以说我写得不好,这个我绝对承认,但你总不能说我的小说比诗歌还要好吧?那简直是在拿我的心血打水漂。 我写的诗不多,但有些词句自己非常喜欢,比如: 多漂亮!!我敝帚自珍,百看不厌。 当然,对诗歌的喜爱也仅属相对。总而言之我对语言或文字这两种表达方式都抱不信任态度:它们是十足的两面派,完全受你操纵,没有一点点主见。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你现在可以说明一个观点--爱就是一切。只要你会说话,这个论点就很容易被证实,你完全可以阐述“爱”在你生活中的巨大作用和非凡意义,告诉人们没有爱的动力你什么做不成。 但是你也可以在下一秒钟完全推翻这个观点--人可以相信一切,就是不要相信爱。这玩意在生活中毫无用处,最不可靠,其它任何一样实实在在的东西都比所谓的“爱”要来的实际和稳当些。 这就是文字游戏。一件可以被做为“游戏”的东西,你怎么能把它当真。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觉得音乐或绘画这些艺术形式在境界上要比文学高一个档次,它们是不可被具体触摸与感知的,你对他们的任何共鸣在你将它说出口的一刹那间立刻烟消云散,你所能讲出口的不会是你所能感知到的那种东西。 “它们永是过去”。 (二十五) 我在和andy分开后写了一辈子里最多的诗。现在看来完全蹩脚和直白,但我的那点伤心事全在里面了。有一天我趴在桌上对着刚写好的一首诗发愣,伶俐凑过来看了一眼。我没有告诉过她我和andy的任何进展,但她立刻就从诗句里看出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淡淡说了一句:“我就知道,你在andy那里总归会有这么一天。” 我残存的一点自尊和坚强轰然倒塌,无地自容。 (二十六)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多么脆弱,他们彼此需要,却在看不见的地方隐藏着深深断层。如果没有机会去触碰它,那么人们将长期保持着相亲相爱的表象,可一旦某天刺中你以前没有意识到的痛处,这种关系立刻就会发生脆性断裂,在一瞬间被摧毁,无可挽回。 首先是疯子,一天晚上活动结束后,他执意要我在回家前到他住的地方去看看。我无可不可的去了。疯子住在钢厂的破败的宿舍里,小窝里堆满各种盗版CD、磁带和英语自学丛书。整个晚上他手忙脚乱地向我推荐各种海外最新音乐,给我看他翻译的英文小说和寓言故事,虽然整个谈话过程始终穿插着大量这一类的题外话,可我还是听明白了他拐弯抹角的意思--当这种意思越来越明显的时候,我果断起身宣布:“我要回去了!” 这只手掌有我希望的那种力度,施与者却不是我希望的那个人,黑暗里我惆怅了一秒钟,抬头却发现andy的面容在楼道前方闪闪发光,脚下一阶阶楼梯奇迹般看得清清楚楚,我毫不犹豫挣脱疯子的关心,客客气气地说:“我能看见,谢谢你。” 接着是伶俐,到后来她已经不在我面前提到任何关于andy的话题。我始终不清楚她对我究竟抱了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后悔?冷淡?憎恶?还是等着看笑话的心情?--不幸地是我居然真让她等到了,她眼睁睁看我被丢进冰窟,浑身湿透,欲哭无泪。此时她连维持表面的若无其事都做不到,她怀着自己想要的结果心满意足地从andy和我身边永远离去。 (二十七) ……慢着!我刚才回头把前面的文字看了一下,忽然跳出个念头:你们该不是以为我在指责andy吧? 可是不管婚姻如何,人一生一定要有一场纯粹的恋爱,就是那种完全不计后果、没有功利目的的爱情:不看过去,不想将来,只为这一刻相爱,只与这个人相爱--“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惟独如此,才能体会爱情那种濒死的巨大欢乐,才不会在老之将至的时候感到空虚后悔,才会在走入将来婚姻后保持平静淡然,心如止水。 这些,我们做到了吗? (二十八) 我磨磨蹭蹭,拖拖拉拉一直到现在,忽然发现我必须写到那个关键的的地方了,那个我拖延至今总也不想描述的场景。 (二十九) 我们相识在一个秋天,离别在另一个秋天。 (三十) 一个深秋的下午,我在andy居住的大学校园里听一堂建筑学方面的讲座。听到一半,忽然收到他的传呼。那时候的我们是每天要通话的,看见他的召唤,我悄悄溜出来找公用电话。可惜那个会场附近都没有,我顺着路走了很远,以至于再走一半就可以到他租住的小屋了,这时候一个念头忽然跳入我脑海,我想,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去找他,给他个惊喜呢? 我这样做了,并且为这个念头付出惨重代价。 andy的小屋在校园深处,旁边是一个大大的人工湖,常有状似白鹭的鸟儿在湖心岛上游戏栖息,非常美丽。我愉快地走近他的居所,心无城府地一把拉开大门冲了进去,一声呼唤几乎脱口而出…… 屋里不止他一个人。 三个人都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呆在那里。 他骗我。我太相信他了,他骗我。我想。 我回过神来,把拉开的大门小心关好,然后掉头往回走。走了没几步,andy从后面追了上来。 “我不知道怎么和你解释……” 他骗我,他说他们分手了。他骗我。 “事情不是你看到的样子,我们……在吵架……” 他骗我,他从来没有和她分开过,他骗我。 “……” 我的不动声色让andy很糊涂,也把他所有的话都堵了回去,他只能默默在身边陪我往外走。此时的我心里只有反复一句:他骗我,这个我寄托了全部爱情的人,他骗我,他骗了我。 andy,我做错什么?你为什么这样做? 然而更加戏剧的场面发生了,一个女人的的尖叫猝然在身后响起: andy下意识向她那个方向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过头望着我。两个女人在命运的两端,一个疯狂,一个安静,而他在中间站着,如此孤苦无助。他看看这边,又看看那边,一瞬间我在他眼睛里读到了绝望。 我对他说:“你回去吧,那边更需要你。” 疯狂还在继续,我看看那个捍卫爱情的女人,摇头说:“不用。”我的微笑自然而美好,我把自己从天平的一端撤下来,让它势不可挡地做出原本该有的选择。 这一段林荫道并不长,拐弯前我回头看了一眼,只见andy沉重的背影在一步步往回挨着,一步一步,低着头,那样缓慢,那样艰涩。 (三十一) 秋天的校园很美丽,沿着长长的湖堤有许多柳树,一到春天它们就会垂下万缕丝绦,千姿百态,迎风摇弋;湖边的石凳上落有厚厚地黄叶了,天气这么凉,恋人们也不再坐在湖边窃窃私语,他们也许会把宿舍里的窗帘放下,钻进同一件大外套,然后沏一壶茶娓娓谈心。 走过湖边就是操场,左边是跑道,右边是草地。跑道上还有长跑的学生,穿着背心短裤在一圈圈兜着,头顶上冒着热气,口中呼出的白雾已经比较明显了。旁边的小树林里两个女生捧着书在低声背诵,衣裙朴素洁白。再旁边是宣传栏,橱窗里的海报用大大的墨笔写着--土木工程系周末舞会,欢迎参加! 再过去是学生宿舍。几栋红砖小楼整齐排列着,外面晾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门口的小卖部有新做出的面包摆在柜台上,在寒冷的秋天的下午显得分外亲切与温暖。某个窗口里飘出罗大佑的歌,《追梦人》,几个男声在大声地跟着唱,掩盖了罗氏本来磁性的嗓音。照相馆的玻璃窗里摆着蹩脚的艺术照片,上面的女孩用完全不适合她的姿态与表情微笑着被定格。 转过一个弯是气势恢弘的教学楼,有着几十年的风雨历程,端庄大气,巍峨美丽。它是完全对称的带点维多利亚式风格的建筑,窗口很大,可以看见上课的学生们在抬着头听老师说话。教学楼两边有高大地行道树,一看就知道知道长了几十年。脚下的黄叶被踩的喀嚓作响,这样的季节里是扫不干净的。 “你在哪儿?” 我挂了电话,往学校大门走去。门口有许多卖书报和小吃的摊位,人声鼎沸,热闹非常。我在一个报摊面前停下,买了份《青年参考》,继续往前走。 我从andy的生活里走了出去。 (三十二) 秋天真美丽。 (三十三) 谁能告诉我,什么东西可以拯救人生的颓败? 我组乐队,沉迷在暴烈的摇滚乐和疯狂的PUNK中,听迷幻电子、根源BLUES和雷鬼,摇头摆尾,醉生梦死; 有用吗?没用。 没有什么是可以让你逃避现实的。任何兴趣爱好和艺术形式注定只是生活的附庸,它也许能够让你在短时间内躲进去清净一会,但这个脆弱的壳不是你的避风所,你迟早要爬出来面对躲不掉的残酷现实。可能以后我也遇见一些得救的机会,但必将无一例外的错过,我在岔路上越走越远,回头已经是不可能。其实每个人都一样,我们所做的不过是一场荒唐可笑的行为艺术,我们为自己的存在寻找一个又一个理由,妄图用情感去解释一切,不幸的是,这世界不因为人的情感而改变,你所有的努力和它毫无关系,它对你的一厢情愿完全视而不见。 想必大家也看出来了,这篇小说了涉及了太多和故事本身没有关系的内容,这一部分内容并不是完全没有目的,它是给那些不光对风花雪月的爱情感兴趣的的人看的。他们可能愿意和我一起思考。现在我对世界最后一点好奇心就是“我为什么要存在这世上”的问题--为什么?我一点弄不清,如果上帝让我在这里走一遭就是为了使我体会痛苦,那么他现在目的达到,完全可以把我收回去了。 可我还活着,我写作,我思想,我争取,我放弃。我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没有意义,但却无法停下来--停下来又能做什么?象一堆臭肉一样烂掉?恶毒地躺在街角,自由自在地散发臭气,露出腐烂狰狞的微笑,让所有人从身边掩鼻而过?如果真能这样豁出去,那也就解脱了。我可以对天空仰起我的脸,用我此刻最最痴呆和无所畏惧的神情。 让我忘了这世界,让这世界忘了我。 这一段叙述看起来有些混乱,但中心思想并不模糊:我要说的是当痛苦袭来时别做努力,什么也别做,全身心去感受吧!--你的努力注定没有用,一个采取别的方式就可以冲淡磨灭的痛苦,不是真的痛苦。不是。 (三十四) andy,你是否知道我在这里叙述着我与你的往事?你在城市的某个角落生活着,打开CD听音乐,桌上放着《射雕英雄传》和《新闻史》,你从冰箱里拿出瓶装的矿泉水痛饮;你穿好套头T恤,叼着烟,去洗手间对镜子梳头,哼你最喜欢的民谣;你背上记者们都爱背的那种包,怀里揣着随身听,套好大头鞋出门,在7月的骄阳下赶赴下一个要采访的目的地。你不会想到,有人在这里悠然怀念,把你从箱底翻出来,洗净风干,晾在记忆的浓荫里;你不会知道在那些漫长岁月中,我是怎样被生活催促着踉跄前行,每次于岔路口面临选择时都会不自觉回头去找寻你的踪迹--你在19岁的回忆中站着看我,洁白无暇,默默无语。 (三十五) 我们有幸生活在同样漫长的一天里,不幸的是我在日暮、你在清晨,我们之间,是黑夜无法跨越的永恒的距离。 (完) |
|
![]() |
![]() |
| 实用资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