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对阵史上最受照顾的湖人,火箭还得承受来自裁判的压力。首场比赛,科比膝盖有意识击打巴蒂尔头部,裁判没有任何表示;巴蒂尔抢篮板时被武贾西奇恶狠狠地打得左眉骨破裂,裁判却将球权判给了湖人;姚明在背后防守加索尔时轻微顶住,稍一发力便吃到第二次犯规;而下半场,科比突破,沃弗直接打在科比臂上,但裁判等科比杀至篮下上篮得分后才吹斯科拉的犯规,让科比得到“2+1”的机会;布朗抢断后快攻,斯科拉直接犯规阻止快攻,但哨子未响,等布朗扣篮不中,裁判吹追防封盖的小布犯规。这种只出现在足球场上的利于攻方的判罚竟然不可思议得出现在了篮球场上,而受益的对象都是湖人队。
在湖人先折一场后,这场比赛裁判的判罚更有变本加厉的趋势。在抢球时,本是可判不可判的情况下,球权却总是给了湖人,斯科拉和加索尔抢篮板,球即将到手,被裁判吹了个犯规;阿泰在后场抢下篮板,奥多姆抢球明显犯规,但裁判愣是不吹,致使球出界,球权归湖人,科比跳投命中拿下2分;多少次,每当场上有冲突的苗头,武贾西奇必出来抢镜,口中喋喋不休,但裁判一次又一次睁只眼闭只眼;对姚明不停推挤的加索尔前三节竟然没有犯规;已经进的球被吹出来……
而以上不过是裁判伺候火箭的小菜而已,真正致命的是对阿泰和姚明的杀伤力。姚明上场比赛大开杀戒爆砍28分,但这场比赛裁判立马就给了姚明好看,首节2犯规,半场3犯规,三节4犯规,每一次都是被动下场。不说这有多少次值得商榷的犯规,单就第三次犯规,明明加索尔动作过大在先,姚明稍用力,马上就给了第三次犯规,不得不再次下场休息。结果半场上了10分钟,得到2分,全场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在关键的第四节,裁判再次左右了比赛。火箭追风正猛,洛瑞的上篮是一个明显的“2+1”,但克劳福德愣是吹了一个进攻犯规,慢动作显示防守球员明显站在合理冲撞区里面;而接下来抢篮板,科比一肘打在阿泰脖子上,但裁判却吹了阿泰,忍无可忍的阿泰先是找裁判未果,之后又去找科比,直接被吹罚出场。比赛主动权彻底握在了湖人手里。
http://sports.sohu.com/20090507/n263828395.shtml
今天的比赛,裁判要负一定的责任。科比对阿泰锁喉,裁判并没有看到。阿泰是先找裁判,在裁判没有理睬后,他才冲到科比身边与之理论。如果这球裁判先吹了科比犯规,阿泰也就会平静下来,不至于遭驱逐离场。阿泰被罚下,等于火箭自断右臂,也就没有了翻盘的机会。
另外,裁判对双方的尺度也值得商榷。末节中段,奥多姆上篮撞倒姚明,由于姚明脚后跟踩在了合理冲撞区的线上,姚明被判了阻挡。但之前洛瑞上篮,一个相同的情况,本应是2+1的机会,却吹了洛瑞的进攻犯规。另外,加索尔在抢篮板时,多次都有推人嫌疑,而当火箭球员突破时,湖人队员就用力下手拍球。很难相信他们没有打到手,这也就是为什么火箭最后一节有8次失误。而所有的这些,裁判全都坐视不理!
http://sports.sohu.com/20090507/n263831545.shtml 这场裁判的主裁判是克劳福德,所谓NBA的三大“铁哨”之一。常规赛湖人和火箭第三战,阿泰与科比发生口角和推搡的那场比赛,裁判也是克劳福德。但本场比赛依然出现了多次偏向湖人的判罚,比如姚明早早背上4次犯规,而最后一节在比赛大势已定下,姚明最后6分钟没有1次犯规,加索尔全场只吃到2次犯规,终场前6分27秒没有1次犯规,他领到第一次犯规时,湖人97-84基本大局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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