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起碼俺不同意,不過俺不是什麼專家。
你要是認為大本和姚明的防守差別,只是“籃板不過比姚明多一個而已”,說句難聽一點的,你還沒有看懂球。活塞的進攻可以說始於大本的,當然是從另一端開始的,不是通常意義上,在這個半場落位時的發起點。但是其實這個發起點的高低,很多時候才是決定一支球隊水平的關鍵。
我覺得大家還是“歧視”所謂僅僅防守好的球員,然後“歧視”只有進攻好的,捧得自然是兩個都全面的。問題籃球不是羽毛球,網球,那些項目你一個人搞,你是Hewitt或者Roddick,就是搞不贏Federer。而籃球是5個人玩的,不是看你所謂的各項綜合能力,最後打個分的結果。這些,在選秀的時候,可以作為參考(自然,大Ben沒有被選中),但是對於比較這些明星們的實際價值,就是可笑的。
我們需要分析的是一個球員對於球隊贏球的作用,這不是看球員綜合能力就能找出來的。現在是Nash打出來了,可是他的特點不是一貫那樣嘛,他今天比起在小牛時的防守有提高了嗎?沒有,但是他的進攻發揮到了極致(當然,這個本身就可以長篇大論,反正大家也都知道,Nash可不僅僅是個人發揮),而防守對手沒有利用到(不管是系統的功勞,還是對手“蠢”什麼的),這就是他對球隊成功的價值。而按你的標準統一一下,他頂多進最佳進攻陣容,而不能進最佳陣容?(我知道你實際上是捧他的,這裡只是按你的原則延伸一下)
對於大Ben,他進攻的缺陷毋庸置疑,但是除了罰球之外,我沒有看到多少他的進攻能力的欠缺,對球隊的成功造成什麼負面影響,反而Billups和Hamilton這些人才有了進攻的機會,你看現在聯盟中的PG和SG,但論能力比他們強的多的是(不要說他們比KB、James強),但是為什麼只有他們在活塞活得那麼滋潤?
為什麼大Ben一直被稱為活塞的heart & soul(和TD在馬刺一樣)?因為自從超級球星Hill換來大本後,大家才發現,原來有Hill,還是永遠第一輪被淘汰,或者乾脆就進不了季後賽,現在大Ben來了,居然能進第二輪。當然,他畢竟不是Shaq或者TD,要等Billups和Hamilton這些人慢慢來了之後,球隊才慢慢到達冠軍球隊檔次。
當然,對於一個已經存在的球員本人而言,當然進攻好的加強防守練習,防守好的提高進攻能力——Dirk防守好了,大Ben進攻牛了——自然個人能力更強,對球隊幫助更大,但是不能簡單因為他們有所瘸腿,就斷言其他所謂進攻好的,或者全面型的,就一定是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