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先看了半場歐洲冠軍杯的半決賽。晚上又看了會勇士斗小牛,覺得遠遠比利物浦和切爾西的比賽精彩刺激。我很少看NBA,常規賽從來不看,所以只能就比賽論比賽。
勇士這樣的打法,我從心裡喜歡。隊員既能帶球突破,又能巧妙配合,三分線上能多點開花,逼着對手擴大防區,防區擴大後又為內線突破創造了更多的空間。全場比賽都能保持高速度和高對抗,但感覺上,少了一個既能跟得上全隊的快速,又能在關鍵時候穩住節奏的定海神針。昨天最後關頭如果有這麼一個隊員,小牛就回家了。NBA的季後賽制,決定了勇士這樣打法的球隊不可能走得太遠,如果是歐洲杯那樣淘汰賽制,勇士就足以創造類似丹麥和希臘那樣的奪冠神話了。即便如此,跟勇士這樣的隊打七場比賽簡直就是惡夢。
小牛名不虛傳。昨天比賽的最後關頭,小牛在懸崖邊走了一圈,不僅比分落後,而且對手越打越瘋。這麼不利的局面下,還能穩住陣腳,相當不容易。危機面前,司機還是顯出英雄本色,但我覺得他沒有優秀到MVP的地步。
看了勇士的表演,我更能理解為什麼NBA裁判對大個球員比較苛刻了。勇士的打法人人愛看,看的人越多,廣告收入越高。從商業利益的角度,NBA當然要鼓勵這樣的球隊。
送NBA一句口號的話,叫“we don't make star, we make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