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特使碰壁上海灘 五條合約內容阻礙姚明赴美 |
送交者: 人權天賦 2002年07月26日09:31:32 於 [競技沙龍] 發送悄悄話 |
火箭特使碰壁上海灘 五條合約內容阻礙姚明赴美 -------------------------------------------------------------------------------- 經過在浦東金茂君悅大酒店的短暫休息,下午2點,會談在東方俱樂部的會議室里正式 據悉,東方俱樂部要求的“五條回報”為:一、火箭隊為東方隊提供兩名NBA球員;二、東方男籃近期赴休斯敦進行一兩個月的集訓,在火箭隊教練的幫助下,提高整體攻防能力,創造出失去姚明之後的新打法;三、火箭隊的球星每年到上海參加跟籃球有關的活動;四、作為第一支出訪亞洲的真正意義上的完整的NBA球隊進入中國,到上海進行比賽、表演;五、參與東方男籃鞍山訓練基地的建設,幫助培養新生力量,結成“姊妹球隊”。 對於東方俱樂部的以上五項要求,戈德堡均避而不談,他解釋說:“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都可以作為朋友來幫助你們,但NBA不允許任何球隊跟其他球隊簽類似的合約,兩年前,騎士隊就曾因此被罰5年不能獲得首輪選秀權,我們可不能這麼幹。” 但李耀民對戈德堡的解釋表示非常不理解,他委屈地說:“他們是規範,可我們也不過分。明天他們要再不答應,這次談話就很難有結果。從我的角度來說,我要維護俱樂部的利益,我們已經失去了姚明,很大一塊市場也肯定要失去,前些天贊助商來談冠名權的事,人家只肯出我們報價的三分之一,可見我們俱樂部要因姚明蒙受多大的經濟損失。可是,火箭隊有了姚明,他們要在兩年內奪冠軍,他們又有了成績,又有了市場,我們向他們要一點補償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嘛,再說我們這幾條又不是什麼不可理喻的要求。” 李耀民透露,他已經知會戈德堡,“如果你現在沒辦法決定,就回去向你的老闆匯報。NBA里誰不同意,我們就來跟誰談,大衛-斯特恩不同意,我就跟他談,如果他真心想要姚明,一定會理解我們的。” 在與上海東方隊談判結束後,戈德堡將馬上趕赴北京,與籃管中心就有關協議進一步談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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