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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球時有一個感覺:裁判的哨子老在火箭隊身上,特別是關鍵的第四節,終場前8分半,火箭隊的犯規次數就滿了,接下來每次犯規都意味着對方罰球,火箭隊無法進行有攻擊性的防守,而開拓者使勁往內線打造成犯規,第四節的0-15失利潮的很大一個原因就是對方得到了大量的罰球。
今天查看數據,驚訝地發現整場比賽,火箭隊犯規達24次,開拓者只有12次,火箭罰球僅10次,開拓者被慷慨地賦予了23次。可憐的姚明,內線拼搏,受二至三人的圍攻,卻只有一次罰球。他的主要對手,普爾奇比拉功力大漲,整場只有2次犯規。
從現場顯示出的其它數據,火箭隊的禁區內得分是開拓者2倍,後者是公認的一支跳投隊。而在這種對比下,開拓者居然能得到比火箭高一倍的罰球和少一倍的犯規,本人不得不佩服“主場效應”或裁判的眷戀。
老毛的名言“人定勝天”在NBA行不通!NBA聯盟或本場的裁判們不想讓開拓者在主場出局,你火箭隊再努力也沒用。還是想想如何向聯盟或裁判們做工作,在自己的主場也得到這樣的眷戀,或起碼公平的對待,否則突破首輪的理想仍然是一場夢想。
下面是前四場比賽的對比數據,從中可以發現本場的判罰是多麼的不尋常。是不是前四場的裁判們判錯了,而本場的裁判們特別英明?
2009-04-19:火箭隊犯規21次,開拓者23次,火箭罰球28次,開拓者16次,姚明6罰球,普爾奇比拉4次犯規。
2009-04-22:火箭隊犯規28次,開拓者26次,火箭罰球32次,開拓者36次,姚明6罰球,普爾奇比拉5次犯規。
2009-04-25:火箭隊犯規16次,開拓者25次,火箭罰球24次,開拓者10次,姚明3罰球,普爾奇比拉4次犯規。
2009-04-27:火箭隊犯規1次,開拓者27次,火箭罰球22次,開拓者17次,姚明8罰球,普爾奇比拉4次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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