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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棋客》的恩怨 (zt)
送交者: teamwork 2003年02月13日04:41:18 於 [競技沙龍] 發送悄悄話

《天涯棋客》引出十年恩怨 當事人羅建文再談舊事

http://sports.sina.com.cn 2001年02月26日08:30 體育周報

  編者:今年1月,芮乃偉、江鑄久合著出版《天涯棋客》一書,對1987年“三峽事件”、芮乃偉的離隊、離隊之後的關於參賽問題的爭論、第二屆應氏杯的參賽資格等焦點問題作出了自己的解釋,其中,多次點名提到了當年的中國圍棋隊副總教練羅建文。在沉默良久之後,現任中國圍棋協會副主席羅建文先生,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十年棋壇風波惡

  為了表示慎重起見,羅建文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前,特意以書面形式寫下了一段“開場白”。

  羅建文:芮乃偉應寫《懺悔錄》

  不久前,《天涯棋客》一書出版,作者是當今大紅大紫的芮乃偉、江鑄久。有人告訴我,書中多次點了我的名,所以,不得不借來一讀。

  書中,芮乃偉告訴讀者,她之所以離開國家隊,繼而出國,是由於受到隊領導(尤其是羅建文)的不公正的待遇,以至排擠……不少讀者在閱讀此書後,也得出了同樣的結論。於是,報刊上、網絡上,口誅筆伐接二連三,因此,我不得不說幾句。

  先說說書中所稱的“隊領導”,即指聶衛平、華以剛和我。我們三人並非專職的政工幹部,都是棋手出身、再當教練,後來才負責隊裡的訓練、比賽。

  我於1980-1982年,是隊裡唯一的一名女隊教練,負責為女隊員復盤講解,其中,芮是重點隊員之一。華以剛曾指導過江鑄久的圍棋和日語。聶衛平雖未專門指導芮、江,但毫無疑問,二人從聶那裡學到了不少圍棋知識,就是在中日圍棋擂台賽中,聶也是為他們把場的人物。對於芮、江,我們首先是前輩、老師,其次才是所謂的“隊領導”。我們與芮、江,既無直接的矛盾,又無間接的矛盾,“迫害”一事從何談起?

  我這一輩子,教過許多學生,其中不少人現在還都在國家隊中。對於學生、晚輩,我訓過、罰過,甚至還打過,但都是罰過、打過就完。在所謂的“三峽事件”之後的第二年,我們討論並定下的中日對抗賽的出訪名單中,就有被停賽過的芮乃偉和張璇。十幾年來,我們與張璇一直相處得很好,並不存在所謂的“三峽事件”的陰影。然而,芮乃偉卻耿耿於懷,十幾年過去了,顯然,她認為,現在是該輪到她說話的時候了。

  最後,我想說的是,現在,寫回憶錄之風很盛。但是,要寫回憶錄,就必須有寫《懺悔錄》的勇氣。如果,只是有利於己的才寫,不利的則不寫,甚至還編些小故事,那麼,這樣的回憶錄不寫也罷。

  三峽事件芮屢次“越位”

  記者:《天涯棋客》提及的最引人關注的事是1987年的中日對抗賽,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三峽事件”。據說當時上船前有個規定:女棋手不能到日本男棋手的房間裡去。是這樣嗎?

  羅建文:三峽這個事什麼時候被稱為是一個事件我搞不清,當初這個事處理完了也就算了,沒有誰把它當成一個事件。關於女棋手不能到日本男棋手房間去這個規定,她書裡說是上“江陵號”之前宣布的。據我的回憶,上船之前沒有這條規定。這次中日對抗賽,芮乃偉在重慶有比賽,在武漢也有比賽,但在船上她是沒有比賽任務的。所以本來在上船的名單中沒有芮乃偉。後來芮乃偉找到我,說她準備自費隨船下去,想在船上看看棋什麼的。後來我想了一下,跟別人也商量了一下,就在上船的名單中增加了芮乃偉。如果當時我們宣布了不能到男棋手房間裡去,那肯定是擔心有什麼不好辦的事情。若我有這種擔心的話,就肯定不會同意讓她上“江陵號”,所以在上船之前,是不可能宣布她所謂的紀律的。

  記:當時怎麼會制定出這麼一個規定的?

  羅:這個事情是這樣的,一天晚上,大家比賽完了一起喝酒聊天,結果有一個日本棋手有些過分的舉動。當時我們的一個女棋手站在吧檯那地方,他(日本棋手)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興奮還是怎麼的,突然從後頭一下子撲到女棋手身上。當時聶衛平就站在旁邊,一把就把那個日本棋手拉開了。因為船上出過這麼一件事,到了武漢以後,有人向我們反映,說(芮乃偉)她們到日本棋手房間去,而且很晚才出來。我們怕女棋手吃虧,就約了芮乃偉,找她談。說你要到他們房間裡,最好不要自己單獨去。當時只是打個招呼,並沒有宣布紀律。而在我們跟她談完之後,她居然還是單獨去了。這樣我們才在隊裡宣布紀律。當時船上有陳祖德,有聶衛平,有我,萬一有點事情你講也不好,因為畢竟還有涉外的事情,你跟人家提抗議還是怎麼着?都是麻煩事。宣布紀律後後,她又繼續去,等於拿我們的話當耳旁風。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經過研究,才決定停她一次比賽,意思就是懲戒一下吧。

  記:當時隊裡對“停賽”的處罰是怎麼考慮的?

  羅:我們跟她談完了,她根本不理你,當耳旁風,這是第一條;第二,即便我和聶衛平要做出對她停賽的處罰,可這個事情不是我們能定的,我們那時候歸訓練局管,據我所知這個事情我們是報到訓練局裡的,經過主管副局長、局長批的,前幾天我還查了一下這個文件,批示是:同意停賽,要對隊員加強思想教育。當時比較大的一些比賽,有新體育杯、名人賽、天元戰這些都沒停,因為國手戰在這幾個裡面可以說是最小的一個比賽,所以就選擇了國手戰,後來過了不久國手戰就停辦了。

  記:這件事處理過後,隊裡對芮乃偉和其他當事者是否有什麼看法?有沒有不公平待遇?

  羅:我對這些隊員,包括芮乃偉、江鑄久,一直拿他們當孩子,看着他們長大的。所以這件事情,實際上就是:你不聽話,罰你一下,罰完就完了。沒有說罰完以後我還給你記着。這是87年發生的事情,88年出訪日本的中日對抗賽,芮乃偉也去了。如果我們要是對她有什麼看法,當時完全可以不讓她去。可以說你違反外事紀律不宜出國。

  記:《天涯棋客》中提到“多年以後”您發表的一篇文章中還曾經提到過這件事,認為您“趕盡殺絕”,這是怎麼回事?

  羅:這篇文章是這樣的。當時有個體育報的記者在東京採訪了芮乃偉她們,採訪回來以後寫了一個《三位女國手在東京》,是芮乃偉她自己把這個“三峽事件”跟人家說了,說完人家把它寫出來。如果說他們是無辜的,那我們就有問題了,不是我們在排擠她、迫害她嗎?所以她既然提到這個事,我們就必須把這個事情講清楚。於是我也在體育報上寫了一篇東西叫《引出的話題》,中間我提到了這個事情。如果她不提這個事,我是永遠不會提的。因為當時三峽這個事情外邊沒有人知道,是她自己把它捅到社會上去的,才出來所謂什麼“三峽事件”,我這篇文章是針對那篇文章的。

  關於芮乃偉離隊

  芮乃偉九段在《天涯棋客》中說,離開國家隊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女棋手參加世界比賽的機會少。

  當時只有一個富士通杯,還有一個應氏杯,應氏杯是四年一屆,每年一屆的只有一個富士通杯,我們中國一共只有五個名額。當時的女子水平有限,像芮乃偉雖然她打得好一點,有時候能進入前六名,但她在隊裡還不是公認的前幾名,所以當時不能單給女棋手一個名額,這樣的話其他男棋手會有意見。後來這個事芮乃偉提過,她想參加男子個人賽,說是有先例的。這幾天我又跟其他隊員核實過,那不是女子參加男子比賽,而是過去比賽不分男女,男女合在一起比賽。大概是1994、1995年之後,才有女子參加男子個人賽。在芮乃偉寫的那個文章說的那個時間之前,我了解了,還問過其他的女子隊員,她們說沒有的事,沒有這個先例。

  導致芮乃偉離隊的最終原因是1988年富士通預選賽的落選?

  這個事情我是這麼看的:富士通落選,致使她早一點走這是可能的。如果她選上了,可能當時她不會走。但是,芮乃偉的走是早晚的事,因為那時她已經和江鑄久談戀愛了,江鑄久為去美國已經準備了好幾年了。既然她談戀愛了,夫唱婦隨,天經地義嘛,我想這是主要原因,因為江鑄久要走她只能跟着走。

  芮乃偉提出離隊申請,隊裡是什麼態度?

  她在書裡提到,得知她要出國,華以剛跟她談過,陳祖德跟她談過,唯獨沒提到我跟她談過。我找她談,因為芮乃偉那個時候的水平明顯是比其他的女棋手好一些,連續拿了好幾屆全國女子冠軍。別的女棋手參加中日擂台賽是以女棋手的身份參加的,而芮乃偉是跟其他男棋手一樣正式入選的,這就說明她有一定的水平。所以我們曾經考慮過要給女子一個參加富士通的名額。在她離隊的時候,我跟她談話,已經把這個意思透露給她了,我想通過能參加富士通挽留她,但最終也沒有留住她。

  芮乃偉離隊後的參賽問題

  《天涯棋客》中說,芮乃偉離隊後,國家圍棋隊不同意她參加除團體、個人和天元賽之外的其它杯賽,是這樣的嗎?關於為了參加名人賽而與您發生爭執又是怎麼一回事?

  她回上海以後不是國家隊隊員了,但她是地方隊隊員。地方隊隊員一樣可以參加一些杯賽,她當然也有權利參加。像她說的,除了團體賽、個人賽、天元賽不能參加別的,我覺得情況不是這樣。她說的名人賽是有這麼回事。是在1990年。因為當時的名人賽和別的比賽不一樣,分預選賽、循環圈,接近年底才下決賽。先不說芮乃偉能不能打進決賽,她完全有進循環圈的可能。循環圈賽程很長,從2、3月份一直要打到8、9月份。當時我從上海方面聽說她要走,要申請去日本,那如果你進了循環圈,又走了,你說我這個比賽怎麼辦?所以我就說,你不能保證參加完整個賽程,那你整個比賽就不能參加。

  《天涯棋客》裡提到,1995年為了參加一項杯賽,芮乃偉遵從陳祖德老師的建議,給您打電話,結果被您一口拒絕,芮乃偉認為您不應該刁難她這樣的學生和晚輩。

  我覺得這根本談不上刁難她。棋手不光享有權利,還要履行義務。什麼叫義務?舉個例子:像聶衛平、馬曉春、劉小光、曹大元他們帶學生。當然中間有的是學生出成績了給老師交一點獎金,但還有很多,像劉小光帶的孔傑、胡耀宇,曹大元帶的鄒俊傑、謝赫,帶到現在,據我所知還沒給他們交過獎金,他完全是在盡義務。芮乃偉給我打電話的時候我就跟她這麼說的:我說你參賽是權利,但是棋手還要盡義務。我說你能盡義務嗎?她說不能,她電話里跟我這麼說的。我想作為一個棋手,留在國內的棋手,享受權利之後尚且要盡義務,為什麼出了國之後就光享受權利不盡義務?

  在第二屆應氏杯賽前,關於江鑄久、芮乃偉的參賽資格問題,中國圍棋協會曾經與應昌期圍棋教育基金會有過爭執,您能否談談?

  第二屆應氏杯沒談攏的因素,一個當然是對主辦權的問題有些爭執。但是對於江鑄久、芮乃偉參加應氏杯這個事,現在有些書寫得不準確。因為當時江鑄久、芮乃偉還是中國圍棋協會的棋手,還沒入美國圍棋協會,也沒去韓國。我們認為,應氏杯比賽要邀請芮乃偉、江鑄久參加可以,同意不同意他們參加要由中國圍棋協會決定,這是國際比賽的慣例。富士通杯、東洋證券杯所有的名單都是這樣,人家沒有指定,誰參賽要由你協會來決定。但是當時他們那邊就說:我出錢我願意請誰就請誰。如果你願意請誰就請誰那就等於是一個邀請賽了。應氏杯也是世界大賽,世界錦標賽,那這就不符合世界錦標賽的慣例。因為當時芮乃偉是唯一的一個女子九段,後來我們就同意她參加了。而對江鑄久我們當時的意見是,你可以回來選拔。

  還有一個事:去年您和聶衛平拒絕參加“日立杯”雙人賽,許多媒體都報道說是因為有芮乃偉參賽,所以您二位拒絕參加。

  說因為芮乃偉參加比賽,所以我們不去,我覺得這話說得不準確。過去芮乃偉來參加的時候她還沒有進入哪個協會,還沒到韓國,所以過去也還一直在一塊比賽。後來我聽馬曉春說,芮乃偉現在已經代表韓國參加世界比賽了,這種國內比賽有必要請她嗎?這樣,馬曉春提出來的,說是芮乃偉參加我就不參加。現在馬曉春是代表中國比賽的,而芮乃偉現在是代表韓國和中國比賽的,但是主辦者在馬曉春和芮乃偉這兩個人之間進行選擇時,他們選擇了芮乃偉。我和聶衛平不參加就是對主辦者這一選擇不滿。

  結束語

  最後,想請您就《天涯棋客》這本書以及書的兩位作者說幾句話,作為這次採訪的結尾。

  現在寫回憶錄的風很盛,圍棋界第一本回憶錄是祖德寫的《超越自我》,祖德當時是在1980年,患癌症,他不知道自己還能活幾天,所以趁着自己還能動動筆就想寫一本回憶錄留給後人,如果當時祖德不生病,他是不是會寫這本書恐怕不見得,我想寫回憶錄是一個很難的事情,首先你要有勇氣,我說應該要有寫《懺悔錄》的勇氣,寫這種書不能你自己覺得有用的、有利的你就寫,這樣不行,甚至還編一些小故事,我想這樣的回憶錄不寫也罷。另外一個我想,他們在世界各地轉了一圈,現在在韓國下棋,成績也不錯,生活也不錯,祝賀他們吧。這些年中間我們也發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可我一直這麼說:現在國內下棋的環境也不錯,什麼時候在國外感到不順心了,歡迎他們回來,中國圍棋協會的大門永遠向他們敞開着。《圍棋報道》曲江

  羅建文 福建人,1943年5月18日生。中國圍棋協會副主席兼技術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圍棋隊副總教練、《中國圍棋年鑑》編委。13歲學棋,14歲進集訓隊。獲1964年、1966年、1974年全國個人賽第六、第三、第五和1975年全運會個人賽第五名。獲1992年百樂杯元老賽冠軍。1982年被授予七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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