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TIMVP:你的證據不足以說明觀點 |
送交者: 糊人 2003年04月28日20:55:45 於 [競技沙龍] 發送悄悄話 |
1)"鄧肯每年都幾乎要被對手送上罰球線600次以上,這個水平在NBA絕對是前5的" 以02-03看, FREE THROW ATTEMPTED, 依次是PIERCE, AI, TMAC, SHAQ, KB, TD, 把 包夾也好,犯規也好,如果你是一個隊裡的NO1, 肯定就多. 2)蓋帽也不能說明你的觀點. 蓋帽是防守, TD防守的時候當然站在罰球區裡頭. 而 你喜歡用幾場的例子來說明觀點, 這樣說服力較差. 俺舉個例子你就知道為什麼了 游泳肌肉類型說, 很難同意. 請你先問一問自己, 如果練游泳有用,為什麼NBA選手 你要證明TD打內線, 最有說服力的數據,是他投籃的80%-90%是IN PAINT(俺認為鯊魚 至於體重數據, 一個選手一季波動10PB是正常. 由於不能一一去考證別人(除TD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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