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有一些“國家利益”必須放棄(ZT) |
| 送交者: golf99 2003年06月03日08:27:24 於 [競技沙龍]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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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圍繞着籃球比賽的事,掀起了一股討論“國家利益”的熱潮。 有人認為:國家利益絕對不能放棄,而為國效力應該是無條件的。 聽起來理直氣壯、義正詞嚴、好威風、好殺氣。 然而,只消把眼光放廣一點、遠一點,就會對這種說法的正確性產生疑問。 亞運會的成績算不算是“國家利益”? 從籃協處理王治郅一事的態度來看,他們顯然認為亞運會的男籃金牌是很重大的“國家利益”,值得用三個人在NBA的前景去換,而且盡遣傷痕累累、早就想退役的老將們去爭奪。 但體育總局對亞運會的態度是“亞運是中考,奧運是大考”,明確提出“亞運練兵”的口號。袁偉民在賽前即提出“亞運大練兵,着眼2004和2008奧運”,李富榮賽前談到這次派出的年輕選手多時說“必須讓這些年輕人到大賽上去鍛煉,即使付出一些代價也是值得的”,在賽後的總結中又提到“爭奪亞運會金牌第一不是目的,而是為2004年奧運會、2008年奧運會全面練兵、練兵到位。”(參見亞運會期間的《中國體育報》) 在此思想的指導下,中國派出的684名運動員中只有104人參加過奧運會,而且平均年齡較輕,比賽經驗不豐,不代表中國競技體育的最高水平。由於亞運只是“練兵”,所以有些好手沒有參賽,有些人儘管去了,卻沒有把自己的狀態調到最佳。雖然中國代表隊最終拿了150枚金牌,但如果全力以赴的話,完全應該可以再多拿十幾二十塊的。 中國男排在2001年亞錦賽時棄當打之年的選手不用,而以年輕人參賽,連獎牌都沒拿到,2002年亞運會時讓國家隊主力去打無望進前八的世界大賽,用烏合之眾打亞運,又連獎牌都沒拿到。如果兩次比賽均以最強陣容出戰,雖然奪金希望不大,但獎牌總還是有的。“打不過就逃”總不能算是有“職業道德”。男排為了爭取進奧運(即使衝進去了也就拿個第十名左右吧)而放棄亞洲比賽獎牌的爭奪是不是損害“國家利益”?也許這又只是男排的“自作主張”? 如果一個運動員不參賽使得一塊亞運金牌由“穩拿”變為“很有可能拿”便該被打入冷宮,那麼“亞運練兵”的口號使中國代表隊損失幾十枚金牌又該怎麼算?體育總局的領導們是不是該被扔到南極給企鵝看窩去?他們為什麼不道歉? 籃協對待亞運會的態度與體育總局所提出的口號相矛盾。如果籃協是在維護“國家利益”,那麼體育總局呢? 但是兩者在維護“領導的權威”方面卻是一致的。 即使中國派出全部強手去參加亞運會,仍然有關於“國家利益”的疑問。 如果亞運男籃金牌算“國家利益”,那麼馬拉松金牌算不算“國家利益”?百米呢?卡巴迪呢? 亞運會共設了約四百枚金牌。中國隊即使全力以赴,也只在大約二百個項目上有奪金希望。剩下的近二百塊金牌算不算“國家利益”?為什麼由“穩拿金牌”變為“很有可能拿金牌”便是不可饒恕的過錯,而“毫無奪金希望”卻可以安然無恙?是訓練水平不高、是投入不足、還是重視不夠?為什麼關繫到“國家利益”的事還會訓練水平不高、投入不足、重視不夠? 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的成績算不算“國家利益”? 2001年的北京大運會上,中國讓專業運動員們掛上各個高校的招牌,盡遣好手出戰,同時又高懸賞金,最終奪得一百二十枚金牌,極其風光。如果說大運會的成績不算“國家利益”,那麼這些行為不僅沒有堂皇的理由,而且純屬浪費國家財產,壓根兒就不應該由國家出錢派選手去,哪個大學生想去就自己掏錢得了。甚至自己掏錢參賽也應該受到嚴厲譴責:國家有那麼多事需要人去效力,那些傢伙居然只顧自己去出風頭! 但是,如果大運會的成績算“國家利益”,那又有新的問題產生。 在以往的幾次大運會上,中國並沒有派出全部最好的適齡專業選手參賽,所以每次比賽得到的金牌只在二十枚左右。93年大運會,中國派出國家男籃主力參賽,獲得第三名,2001年大運會,中國男籃又以主力參賽,獲得第二名。但1995年大運會時,則只派出一些沒見過世面的年輕選手,慘敗,1999年時,乾脆派出一個大學的校隊去比賽,當然球衣上仍然印着“中國”字樣,再慘敗,(1997年的情況忘了),當其它國家的隊伍看到中國隊時,想來不會有什麼敬意,也許把如此弱不禁風的球隊看作時一塊熟透了的大牛排吧,(嚴正聲明:本貼主題為體育,謝絕討論牛排的生熟度與各國飲食習慣的問題)。 今年又有大運會了,領導們準備派什麼樣的選手參賽呢?男籃似乎又是由一些沒見過世面的年輕選手去玩。如果大運會的成績算“國家利益”,而“國家利益”又不可放棄,那麼巴特爾和姚明等都應該參賽,2001年時王治郅就是打過NBA之後又參加大運會的。現在程萬琦是國際籃聯主席,信蘭成是亞籃聯主席,既然中國能在承辦了2001的亞錦賽而且隊員跟對手打了架的情況下仍能搶到今年亞錦賽的主辦權,那他們只要稍稍為國效點力,讓亞錦賽的舉辦時間與大運會的賽事錯開自是輕而易舉。 由於國家體委(體育總局)在多次大運會時決定不派中國最好的選手參賽,導致中國共損失了數以百計的大運會金牌,數以千計的大運會獎牌/名次。如果大運會的成績算“國家利益”,而“國家利益”又不可放棄,那中國體育的大領導們無疑個個_該萬_,直應千_萬_,哪有資格_高_揚地批評別人? 世界錦標賽的成績算不算“國家利益”? 在世界武術錦標賽、世界象棋錦標賽上,中國從來不以最強陣容出戰,也因此損失了若干“世界冠軍”稱號。乒乓球項目上,中國提出“增大乒乓球的直徑”來增加回合數,減弱了中國隊的優勢。這些“國家利益”都該怎麼算? 青年比賽的成績算不算“國家利益”? 國內的青年賽事中常有虛報年齡、以大打小的情況。而中國在參加國際青年比賽時,卻經常不以適齡最強陣容出戰,並多次因此而失利,如2000年男籃亞青賽時未進決賽,失去進軍2001年男籃世青賽的資格,2003年男排亞青賽僅獲第四,失去進軍男排世青賽的資格。在男籃世青賽上,不以適齡最強陣容出戰的中國隊時常被別的隊扁得慘不忍睹,不止一次全場比賽只拿三十幾分,1997年對波多黎各隊時打出47:126這種恥辱的比分。今年的男籃世青賽中國隊又不準備以適齡最強陣容出戰,也沒有派出除國家隊以外的適齡最強陣容,又讓一個在地方隊當了四五年教練不僅連一個新人都沒有培養出來,而且把亞軍隊帶到降級區的傢伙來擔任主教練。 稅收是國家利益,但也會有各種各樣的政策減免稅收。是政府不以國家利益為重嗎? “國家利益”本身仍包含了主要與次要、長期與短期等互相矛盾的內容,不可能全面兼顧,必然有所取捨,所以,總有一些“國家利益”必須放棄。 體育,或者單說競技體育,所代表的“國家利益”有多重要?有多大價值? 蘇聯、東德的競技體育強不強?現在怎樣? 蘇聯、前南斯拉夫的籃球、排球、手球在世界上均屬一流,國家卻散了。去年南斯拉夫男籃在美國本土擊敗美國隊,並最終拿了世錦賽冠軍,他們的國家卻改了名稱。 在強硬的政治和現實的經濟面前,體育無足輕重。 愛國是無條件的,但為國效力當然應該是有條件的。 先明確:愛國與為國效力是兩件事。愛國並不一定意味着要為國效力,而正在為國效力的人並不一定就是愛國的。對運動員來說,參加國家隊去比賽是為國效力,對於普通人來說,做自己的本職工作也是為國效力。對於稚氣未脫的少年、頤養天年的老人、處境困窘的待業者,多數未在為國效力,但不能說他們不愛國,很多海外遊子未在為國效力,但仍關心祖國,為祖國取得的成績喝彩,也是愛國的。而又有許多人雖然在做着自己的工作,在為國效力,但暗地裡卻在做着有損國家利益、甚至出賣國家的事,實在與“愛國”扯不上。 那麼,為國效力是不是可以有條件? 當然是的! 首先,如果有一份長期的工作需要花去你的主要精力,但卻不給你報酬,你會不會去做?這裡的工作,不是指業餘的,或者是臨時的志願者之類,而是指如果你不從這份工作中掙到錢,你就要去喝西北風的,(如果你家境富裕,不必再掙錢,則不在此例)。這種工作,你願不願意去做? 認為為國效力應該無條件的人,把自己的家產、工錢都捐給慈善事業吧。我們一個月以後再來討論這個問題好嗎? 所以,為國效力有一個條件是:工作得有報酬,可以讓自己生存下去。(一些極端情況除外,例如戰爭。) 第二,如果這份工作的一般工資水平是每個月兩千塊,但你的老闆或是領導給你的做同樣工作的同事兩千,只給你五百塊,把剩下的一千五都放自己口袋裡了,你願不願意干? 五百塊錢(或者此一等級的價錢),不影響你的生存了吧?你是否對這價錢滿意了呢? 認為為國效力的條件是只要不影響生存就可以的人,請去查一查當地的最低生活標準,留下這一份錢,把剩下的都捐出去吧。沒有計算機、不上網不影響生存吧?請您把計算機捐出去,準備用來上網的錢也捐出去,別上網,可以嗎? 你在找工作時會說“錢的事無所謂,隨便給點就行”嗎? 所以,為國效力有一個條件是工作得有合理的報酬。 第三,如果你拿的報酬與你的工作相符,但是這份工作所需的素質遠遠低於你的能力,你願不願意去做? 比方說,讓一個博士或教授去掃大街,一個月給五百塊錢,你是否認為這是合理的?你會不會對他們說:“掃大街是為國效力。如果大家都不掃大街,就沒有人掃了。所以你必須去掃!” 如果每一個人都不去做某件事,那這件事就會沒人做。這當然是對的。 但這並不意味着對於每一個特定的人,你都可以要求他去做任何一件事。 每個人的能力不同,也就有不同的工作可以去做。 博士、教授不去掃大街,還會有許多待業者、民工來爭這份工作。博士、教授們可以去做他們擅長的、而別人做不了的工作去。 認為為國效力應該無條件的人,請先把您所在城市的大街都掃乾淨好嗎?還有到處可見的垃圾也給清理了吧。什麼?不掃?掃大街是為國效力呀。如果您不掃,別人也不掃,那城市會髒成什麼樣?掃吧!要領導發布命令你才去掃?你是為國效力還是為領導效力?為國效力的話就應該是自覺去做,而不管是什麼人的要求。 所以,為國效力有一個條件是:去做的事是適合自己能力的工作。 第四,當你找工作的時候,你是選馬上就可以去上班為國效力的工作,還是會先等一等、挑一挑,寧可先歇着,也要等找到一份好工作再說?如果你的工作與你的能力相符,並且拿到了合適的工錢,但你的領導卻總發布一些愚蠢的命令,或是無視你的人格尊嚴,你是否願意忍受,還是辭職另謀他就,寧可中間有一段時間失業,沒有“為國效力”?如果領導給你的工作與你的志趣不同,你是否會無條件服從,還是會希望領導考慮一下你的意願?為人民服務、為國效力都是無窮無盡的,你是否可以不休息每天工作二十四小時? 所以,為國效力還有許許多多別的條件,如充分的個人尊嚴、足夠的休息之類。 絕大部分人(如果不是每一個人的話)其實在為國效力時都有自己的條件,只不過絕大多數時候這種條件能得到滿足、或者是部分得到滿足,沒有低於心理承受能力的底線,所以感覺不到自己的條件。有時則是儘管自己的條件沒得到滿足,但自己的能力、地位等不足以向管理者爭取利益,也就默認了事實。 現在具體到王治郅的事上來。 籃協宣布王治郅的“罪狀”中,說他“做出了不回國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比賽的錯誤選擇”。 但王治郅從來沒有說過不想參加世錦賽,他只是不想參加亞運會而已。籃協以前公布的所謂“真相”中,也說到王治郅想在美國與國家隊會合,也準備過在加拿大就與國家隊會合(而王治郅確實也在國家隊到美國之後趕到國家隊的駐地)。 那麼,王治郅的“罪過”有三條:不長期集訓,不回國,不參加亞運會。 下面逐條分析此三條“罪過”。 集訓 集體項目可不可以有運動員平時不跟大家一起集訓,臨比賽前才跟全隊會合? 迪瓦茨是直到南斯拉夫隊到美國之後才報到,而加索爾也因傷直到開賽前四天才與西班牙隊合練。八月初的土耳其邀請賽上南斯拉夫隊的幾個主力仍在休假中,只斯托賈科維奇趕到了。俄羅斯和巴西隊都有主力球員直到八月初才歸隊。集體項目是需要一定的集訓時間,但為什麼有的隊集訓一個或半個月就能拿世界冠軍,而中國隊集訓了四個月還抱怨“時間太短”,還被別人打得落花流水?為什麼中國隊就不能象別的隊那樣集訓個把月就能衝冠軍? 集體項目中,個人的能力限制了整體配合的範圍和所能達到的水平。高超的個人能力可以縮短整體磨合所需的時間。如果集訓的目的中不包含大幅提高個人能力的因素,那麼根本沒有必要持續幾個月。 豆腐渣之間無論怎麼配合都無法造出高樓,破三輪磨合多少年都不會變成跑車。 打世界大賽時只集訓半個月可能是有些短,美國隊的失利和南斯拉夫隊開賽初的狼狽不堪與他們的集訓時間太短不無關係。如果一個球員只是為了休假而直到開賽前才歸隊確實有些不合適,但如果是為了提高自己的水平而選擇單獨訓練則並不是不可接受。儘管歐洲、南美等重視整體戰術配合的籃球強隊認為美國籃球過於強調個人的單打獨鬥,但美國的訓練方法對提高個人體能與技術水平顯然有其獨到之處。 呃,有人要說“國情”,那就只舉中國體育的事例好了。 王治郅2001年東亞運動會時就是比賽前一天才趕到並在比賽中有很好表現。以他的水平,他在任何時候歸隊都可以立即提升中國男籃的整體實力。世錦賽替補他入隊的帶傷的劉玉棟也只與全隊一起練了幾天。至於選他入隊是否會有配合上的問題,8月22日的中美之戰讓他上場一試不就知道了嗎?籃協選劉玉棟入隊已經說明了他們所謂的“短期內無法配合默契”的藉口純屬胡扯。況且當時隊裡張成因傷不能上場,不僅缺席了8月22日的中美之戰,而且整個世錦賽也只上了兩場,共十分鐘,亞運會也很少上場。 世錦賽劉玉棟開始一直沒跟全隊練,養傷,陪家人,臨時被拉入隊,已經從以往的世錦賽、奧運會上知道他不可能有大的作為,卻還被當作救星,不再提“短時間內無法磨合”。當然,如果王治郅歸隊,劉玉棟就不必去。但王治郅不歸隊後,籃協已經把目標定為“練兵”,“為2004年奧運會做準備”,從合練時間、鍛煉新人、補大前鋒的位置幾方面來說,都不該讓劉玉棟去,而是莫克或薛玉洋。 中國女壘前幾年都是平時讓一批年輕球員先練着,臨大賽前把閻芳、王麗紅等老將從日本、美國召回來,還是打主力。 中國女手前幾年都是平時讓一批年輕球員先練着,臨大賽前把翟超、石偉等老將從丹麥等國召回來,還是打主力。 這次中國男排參加亞運會時,讓一批年輕選手在秦皇島先練着,臨比賽前一兩個月召回已經退役的張翔、謝國臣等,還是打主力。 86年亞運會時把從國家隊退役三四年的汪嘉偉從日本臨時召回。 90年亞運會時把從國家隊退役三四年的郎平從美國(還是意大利?)臨時召回。 所以,集體項目可不可以有運動員平時不跟大家一起長期集訓,臨比賽前才跟全隊會合? 可以! 只要領導同意,那不叫“搞特殊”,不叫“違背項目規律”,那叫“救駕”,叫“捨棄個人利益,以國家利益為重”! 回國 既然一起長期集訓不是必須的,那麼從籃球技術的方面王治郅沒有回國的必要。籃協以前公布的所謂“真相”中說起自己直到8月10日還要求王治郅回國(而國家隊8月14日就要赴加拿大比賽!),意欲何為? 亞運會 那麼籃協說得出口的王治郅的“罪過”就只是不想參加亞運會。但這真的就不可饒恕嗎? 確實,有兩個原因使得王治郅的這個要求顯得強硬: 一、這次亞運會在中國男籃的主要對手韓國隊的家裡進行; 二、姚明和巴特爾也同樣需要到NBA與球隊磨合。如果只允許王治郅不參加亞運會,則對姚明和巴特爾顯得不公平。如果三個人都不參加亞運會,則很可能會失去冠軍。 讓我們仔細看看這個對手: 韓國的面積為9.9萬平方公里,人口約四千七百萬,無論面積還是人口均與浙江省相當。韓國男籃的平均身高才約1.93米,低於浙江男籃的1.96米,只與CUBA男籃隊伍的身高相當。 問:如果國家男籃與浙江男籃(或是CUBA的球隊)要打一場比賽,國家隊的大小頭頭們在比賽前卻在那裡哀聲嘆氣:“我們的訓練水平很高,但是……缺了個主力,這比賽……很困難………”你會怎麼評價這些人?謹慎?或是窩囊?如果少了一名主力的國家男籃輸給浙江隊,你會認為敗因在哪裡?怪裁判的兩三個誤判?怪缺陣的隊員? 中國的面積是韓國的一百倍,人口是韓國的三十倍,如果體育運行機制順暢,有好的管理人員、好的教練,在籃球這個天賦條件極重要的項目上,別說缺一個主力,就是最好的二三十個球員都不去,也該輕輕鬆鬆把亞洲冠軍拿回來,就象十幾年前美國用大學生照樣拿世界冠軍一樣。 對中國男籃來說,在亞洲還“需要重視對手”本來便該是一種恥辱! 用全部主力去對付韓國隊,到底是能爭取榮譽還是僅能遮羞? 在身體條件占據絕對優勢的情況下對韓國隊仍如此小心翼翼,面對身體條件與我們相當或者比我們更好的球隊時又該以何種心態對敵? 儘管中國競技體育的實力遠遠強於韓國,但在集體項目上,韓國人的成績卻足以讓中國的同行們感到恥辱。不是由於2000年奧運會上韓國有六支球隊參賽,而中國只有五支,而是這個人口只有中國三十分之一的國家就有男女手球隊、男女曲棍球隊、男子棒球等項目是(至少曾是)世界一流強隊。 而中國除了二十年前的男排曾拿過世界第五外,幾十年來只能靠些小丫頭撐門面。 不僅爛,而且爛得理直氣壯: 因為人種不行,先天不如黑人敏捷、白人強壯!(所以在亞洲都拿不到冠軍?) 因為沒有職業化或是職業化時間太短!(所以常被一些業餘球隊纏住不放?) 因為隊伍太年輕,沒有經驗!(所以可以輸給更年輕、更沒有經驗的對手?) 中國的男子集體項目應不應該有爭雄天下的勇氣? 中國男籃自從上世紀七十年代中期重返國際體育舞台以來,在亞洲的比賽成績大約是一百五十餘勝,五或六負,但在世界大賽上只拿了兩次第八,就這兩次還有些僥倖。 中國男籃應該把自己的目標定在守住亞洲冠軍即可,還是衝擊世界前列? 對於中國競技體育來說,“奧運戰略”是最高的指導思想。從這一戰略來考慮問題的話,中國男籃應該用全部主力參加亞運嗎? 一支運動隊不以全部主力出戰某項賽事有兩個理由:一是給年輕選手機會和壓力,讓他們儘快成長,二是讓主力選手得到足夠的休息,使他們可以集中精力打更重要的比賽。 2001年亞錦賽,王非盡用老將,大勝對手,結果是2002年世錦賽時“有許多年輕選手第一次入選國家隊”,不得不用世錦賽的失利來為年輕選手交學費。 2002年亞運會上中國男籃還用老隊員打。亞運的成敗不影響參加世錦賽或奧運會,本是個鍛煉年輕球員的最好機會。今年的亞錦賽決出唯一的奧運會參賽名額,比亞運更加不允許失敗。幸虧中國籃協借國際風雲變幻之機,憑自己臉皮厚手段狠後台硬,連莊成功,搶得主場之利,否則亞錦賽也還得靠老人打,沒有新人的機會。等到亞錦賽後,中國隊又有幾個老將該退役,2004年奧運會上中國隊又要說“隊伍年輕,缺少大賽經驗。” 即使“三高”都不參加亞運會,由莫克、薛玉洋等人參賽,中國男籃在身體條件方面對韓國隊仍有絕對優勢。如果“三高”不參加亞運會,鞏曉彬、劉玉棟不參加亞運會,把機會給薛玉洋、莫克、王博等人,這些年輕人有哪個不會踴躍前往?為什麼非得要求巴、王、姚歸隊,卻不想想邊緣人無緣國家隊的黯然神傷?“如果每一個選手都不想參加國家隊”的假設荒謬而絕情。 為了2001年的東亞運、2002年的亞運會、2003年亞錦賽的“國家利益”,三個人損失了在美國單獨訓練提高自己水平的機會,到2004年的奧運會上用什麼去和強隊拼? 七十年前的井岡山上有一群自稱“百分之百”的蠢貨嚷嚷着“不讓蘇維埃利益受到一絲一毫損失”,連一個村莊都捨不得讓給敵人,最終結果是失去整個根據地。 戰爭的最終目標要攻城掠地,但在戰爭過程中卻必須不在意一城一地的得失,而要注意消滅敵人的有生力量。 競技體育的目的是爭金奪銀,但又必須不在意一金一銀的得失,而要注意培養自己的有生力量。 為什麼要以犧牲自己最優秀選手前途的方法來謀求“國家利益”,而不是去努力提升其他隊員的水平來爭取比賽勝利? “犧牲”的最終結果是削弱隊伍的實力,而“提升”的結果卻是增強隊伍的實力。 總是要求中國最優秀的人才為了“國家利益”犧牲自己的發展機會,等到參加最高水平的競爭時,會發現已經沒有人可用了。 如果中國籃球界對亞洲冠軍捨不得放棄,可以採用主力選手輪流押陣的方法,再加上年輕選手和邊緣人,混合組隊。 如果有一堆問題擺在面前,不能一起解決的話,那麼一個一個來解決也是可以的,總比乾脆全部不去處理要好。幾個人都需要強化訓練,如果不能一起去練的話,那麼一個一個去練也行。 正是由於姚明和巴特爾參加了亞運會,王治郅提出不參賽才合理:在不影響國家隊參加世界大賽的機會、不影響拿亞洲冠軍的情況下(但不幸的是碰上了具有化神奇為__的能力的王非先生帶隊),先讓正面臨職業生涯路口的他單獨留美訓練,開了這條路之後,巴特爾和姚明以後就也可以照着走了。 所以我希望今年夏天由王治郅和姚明打亞錦賽,巴特爾能留在美國好好訓練,提高水平,掙一份好合同,下個賽季能有較多的上場機會,別再總穿着西裝在板凳席上。中國男籃要想在奧運會上取得好成績,中鋒位置上除了姚明的高度外,也少不了巴特爾的強壯。而姚明則可以在2005年亞錦賽時放假,留着力氣打世錦賽,由巴、唐打中鋒,王、易打大前鋒的陣容該能拿下亞洲冠軍。 本來最好的方法是2001年東亞運時讓王治郅留美單練,2002年讓巴特爾單練,2003年讓姚明單練,這樣2004年的奧運會上的中國男籃應該有點好戲可唱。可惜已經錯過機會了。 為了鍛煉新人,中國乒乓球隊、跳水隊、羽毛球隊在參加一些不太重要的比賽時,常常不以全部主力出戰,並也因此而損失了一些成績。如:2003年2月份的亞洲乒乓球錦標賽上,中國隊沒有派出主力,而是主要由年輕選手出戰,男隊讓狀態不佳的劉國正帶着一群半大孩子,女隊由牛劍鋒領軍。結果是男雙未進決賽(5月份的世乒賽上中國兩對主力選手拿下了男雙冠亞軍),另外有幾塊金牌拿得極驚險。2001年的亞乒賽上,中國隊在男單和男雙兩個項目上均未進決賽。 不以全部主力出戰的另一個理由是讓主力選手得到足夠的休息。 如果“國家利益”不可放棄,那麼姚明從2004年10月到2006年6月的六百天時間裡,需要打NBA04~05賽季季前賽、常規賽、季後賽、2005年東亞運動會(也要升國旗奏國歌、韓國人贏了之後也會高興得跳起來,所以,即使與NBA季後賽衝突,姚明也應該回來,對嗎?)、大運會、亞錦賽及國家隊隊內訓練賽、熱身賽(為了配合默契)、(十運會?(以顯示“愛市心”?))、NBA 05~06賽季季前賽、常規賽、季後賽等總共超過250場比賽,他將以什麼樣的狀態參加2006年世錦賽?他要不要參加2006年的亞運會? 那些嚷嚷着“國家利益”、“為國效力”的人,不僅要封殺王治郅,還要悶壞巴特爾、累殘姚明。 有人叫喊着“永遠”,但“永遠”是什麼? 曾經運動員入場時必須整齊統一地矯健地邁着步伐、有力地揮動手臂,曾經冠亞軍決賽的勝負要預先由領導決定,曾經對運動員談戀愛有嚴厲的限制。現在呢? 回顧過去的二十年、五十年,我們改變了多少? 多少莊重成為笑柄?多少神聖成為荒謬?多少叛經離道成為理所當然?多少不可思議成為習以為常? 二十年、五十年後呢? 寫得太亂了,大家將就着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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