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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骨董: 莊氏《明史》案(下)
送交者: 老骨董 2011年01月21日15:29:42 於 [競技沙龍] 發送悄悄話

李廷樞為這本書的事情,去找他的親家吳之榮商量。這位吳之榮是江西撫州人,順治七年的時候還是歸安縣的縣太爺,曾經是李廷樞的下級。有一年吳縣長往上邊送禮,給李廷樞的一位同級的禮物厚了點,給李廷樞那份薄了點,有人知道之後就跟李廷樞說了(唉,許多事情就是壞在這些撥弄是非的小人身上了)。李大人一點也沒點兒大量,就為這個,專門指使人搜羅了些吳之榮的罪過,然後以群眾來信的方式告了上去。吳之榮聽到消息後也不含糊,如法炮製也告了李廷樞。您想啊,這體制內的掐起來,那還不是一掐一個準兒啊。上邊來人一調查,“群眾”反映的情況都屬實。嘚,那您二位就都騰地方吧。結果兩人雙雙入獄。入獄之後,真應了那句“不打不成交”的老話,兩人反而稱兄道弟了,後來還結了親家。李廷樞心裡對這位親家的手腕是真心佩服的,找他商量肯定能有所收穫。

 

吳之榮知道了事情的原委,當天夜裡拿着親家買的《明史輯略》,造訪莊府。吳之榮是前縣太爺,名氣還是有一些的。莊允城親自接待了他。吳之榮搞了個先禮後兵,大概就是要莊家為這本書中的“違礙”之處破財消災的意思,至於那點意思嘛,千把兩銀子的事兒。莊允城呢?也許是經過了前面趙君宋和李廷樞的告訴風波,覺得自己的實力足夠,不必再對這個有歷史污點的過了氣兒的人物太客氣了,於是就嚴詞拒絕了吳之榮的訛詐(金庸版的說法是莊送給吳一些金葉子,不靠譜)。吳之榮在莊家那裡沒有得手,轉過天又奔了莊允城的親家朱佑明家。他以為朱佑明是個商人,拿些法律上的名詞嚇唬嚇唬他,就能使其就範。沒想到,朱佑明也不吃這一套,派家眷女僕把吳之榮轟了出來。

 

吳之榮的“禮”用完了,那就該用“兵”了。

 

於是他南下杭州,把莊家告到了杭州將軍柯奎(金庸版寫的是松奎)那兒。清朝的時候除了行政機構以外,還在設立了十幾個“將軍”的職位,比如廣州將軍,福州將軍,杭州將軍等等,(這裡邊可沒有上海將軍,那時候上海還是鄉下呢)。將軍一職有點軍區司令的意思,比巡撫的官還要大。吳之榮對這個很熟,他告莊家就不走一般的路數,而是直接到將軍府告狀。其實他還有另外的盤算,因為“將軍”都是由滿族人擔任的,《明史輯略》涉及的問題是反滿問題,他們滿人要是一看見這個,還不得跳起來,那樣告下來的把握就很大了。

 

算盤打得很如意,可實際結果卻是令吳之榮非常失望。狀子遞上去好幾天之後,將軍府的門房跟吳之榮交待說:將軍說了,這種涉及文化人的事情得去找當地政府,我們這兒不受理。吳之榮想不明白,開始的時候柯奎將軍還親自接見呢,怎麼過了幾天就全不是味兒了。托人一打聽,原來又是莊家活動的結果。莊家聽說吳之榮上杭州告狀,就輾轉託人到浙江軍分區司令梁化鳳那裡做工作,擺事實,講道理,說是現在吳之榮告狀的問題已經不光是針對莊允城一家一人了,這是向整個體制挑戰啊,如果讓他掀起什麼風波的話,對整個浙江的官聲都不利。話都說到這兒了,梁提督深有同感,於是提筆給柯奎將軍寫了封短信,說明了自己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柯奎深以為然,接着就駁回了吳之榮。

 

吳之榮很喪氣,也很無奈。官官相護的陋習,自己在這個圈子裡的時候也都知道,可沒想到現在浙江的上上下下對莊家居然能“護”到了這個地步,他們家的路子夠野的呀。下一步怎麼辦呢?以後鄉里鄉親的還得在一塊兒混啊,回去托人給莊家遞個話兒,服個軟。。。。。。唉。。。。。。當小人也是有難度的。

 

吳之榮回到歸安時,更大的打擊又來了。南潯鎮的“一些鄉紳”向官府告發吳之榮“無端興訟,禍害鄉里,請求政府將其驅逐出境”。

 

政府還就准了。

 

這不就跟上網被封了IP一樣啊,絕對是沒活路了。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吳之榮的那點流氓本性就被激發出來了。他決定:上訪,告京狀!俺就不信了,你莊允城一手遮了浙江省,難不成還遮了咱們大清國嗎?!

 

從這兒可以看出來,歷朝歷代進京上訪的從不間斷,為什麼?就是因為當地政府不能解決問題嘛。

 

吳之榮進北京的過程,什麼風餐露宿,遇強盜、住黑店之類的,放下不提。他這回進京告狀,採取了幾頭並進的辦法:信訪辦那裡掛了號,不時地去查問一下。平時呢,就在街頭熱鬧的地段貼傳單,遇到有官轎過來,再試圖攔轎告狀喊冤。攔轎子這事兒,吳之榮以前也遇到過,不過那時候他是坐轎子裡邊的,攔轎子的人都是他認定的“潑婦、刁民”,現在風水轉了,自己也干起這個了。此情此景更讓他感觸良多啊。

 

在北京的幾個月裡,吳之榮就是這麼奔波着。。。唯一支撐吳之榮的就是他的信念------報復、報復、報復、、、

 

從康熙元年元月吳之榮開始進京告狀到當年十月朝廷派出欽差,這中間的曲折太多了,不提也罷。朋友們會問,搞這麼大的動靜告這個狀,究竟都告了些什麼內容?

 

後來的資料顯示,《明史輯略》的主要罪狀是:( 一)直呼清朝皇帝先祖的名諱,不加尊稱。比如,努爾哈赤的祖父清政府曾將他追認為景祖翼皇帝,而《明史輯略》中直呼其名“黨昌安”。對於努爾哈赤的父親,清政府曾將他追認為顯祖宣皇帝,而《明史輯略》中卻直呼其名——“塔克什”。僅此一項,已經構成了大不敬的死罪!(順便說一句,這條法律還是從漢人這裡學的呢。讀書人不光要避諱皇帝家的名字,就連至聖先師的“丘”字都不能寫,如果在考試的時候不小心寫了這個字,任你的文章再好也不能考取)。

  (二)對於滿族人崛起於白山黑水,清政府官方文字均稱為“龍興”,而
《明史輯略》里卻說成是“滋患”,還稱清朝的先祖和清朝的官兵為“賊”、為“夷”。

  (三)書中崇禎之後不使用滿清的年號。

 

(四)在描寫前明與當時尚在關外的後金之間的戰爭時,文字傾向性非常明顯。對於前明的戰敗,從惋惜到悲悽,淋漓盡致,躍然紙上;而對後金的失敗則喜形於色,幸災樂禍。

 

就這些了?

 

就這些。這就是那個時候的反標。當時的背景是,康熙皇帝登基,但政權掌握在顧命四大臣手中,而四大臣中又以鰲拜最為跋扈。鰲拜的思路是:這麼一件明顯的逆案,一是說明江南還有反清的勢力,二是說明當地官府的腐敗,官紳一體,針插不進,水潑不進。所以啊,正好要藉此機會,殺人立威,清除異己。在這種形勢下,案子就搞大了。

 

刑部立了案之後,派出了欽差羅多到浙江去拿人。羅多到了浙江,按照吳之榮狀子上列的先把莊允城和朱佑明拿下,首告趙君宋需要配合辦案,停職待命。羅多到湖州府去要收繳來的《明史輯略》書版,原來那個知府陳永命已經調離了,新知府叫譚希閔,剛上任才半個月。這個人比較清正,也有些耿介,不知道他以前和滿人共事不愉快還是有什麼其它原因,就這個書版的事情和欽差頂了起來,說是前任知府根本就沒交待過這回事。欽差說把管庫房的叫來,結果叫來的正好是那個周國泰。周國泰為了掩飾他和陳永命的那些勾當,一口咬定陳知府已經把書版交給了譚希閔,而且手裡還是有單據的。譚希閔真是百口莫辯啊,後來結案之時,譚希閔被判死刑,那是後話了。一個知府的命就這麼毀在一個小辦事員那兒了,唉,所以說嘛,大人小人都得罪不得。

 

莊允城一行被關進了北京的刑部大牢,原本他還打算到刑部大堂上揭露吳之榮的醜惡嘴臉呢,可刑部的辦案跟老家那邊根本就不一樣,就問你“是”還是“不是”,沒別的話。老莊連累帶氣,加之還受了刑,在大牢裡關了一個多月就瘐死獄中(意思就是病死了)。朱佑明呢,他的罪名是吳之榮搞了個小動作給整出來的,吳之榮在書裡“朱史氏”後面加印了“即朱佑明XX”等字樣。朱佑明當然是喊冤啊,“俺文化水平不高啊,怎麼可能是朱史氏呢”。。。可白紙黑字在那裡明明白白印着呢。朱佑明急了,有一天遇到趙君宋的時候就跟小趙商量,如果小趙能作證原書沒有那幾個字,他情願分一半家產出來。要不說這個小趙的能力不行呢,沒怎麼想清楚可能的後續發展就答應了。他出庭作證,說他家裡有一套正宗的原版,上面確實沒有那幾個字。

 

此時,案件的審理到了極為關鍵的時刻!如果小趙的原版里沒那幾個字,那吳之榮就是偽造誣告,整個案件有可能就完全翻過來了。

 

也不知道這個吳之榮是個什麼轉世的,他眼見自己的把戲要被戳穿,立刻以攻為守,又提出了“清美堂”的說法。說是不論哪個版本,該書裡都印有“清美堂”,而“清美堂”就是朱佑明家的堂匾,不信你們去看!

 

那還用看嗎。

 

不光是朱佑明懵了,趙君宋也懵了。假的成了真的,真的成了假的,還是自己做下的。到這個時候,沒人再願意聽你解釋什麼來龍去脈了,先交差再說了。至於冤假錯案嘛,以後再給你辦平反,不用着急。到這個時候,吳之榮本性中魔鬼的那部分也都出來了,他連整個浙江的上上下下都要打倒,這與中央的精神正好是一致的。

 

整個案件的順序大概是:康熙元年十月派羅多到杭州,十二月在北京審訊莊允城、朱佑明等。次年春節過後,二度派員下杭州,大肆搜捕與《明史輯略》有關的所有人員,包括寫書的,刻版的,印書的,發行的,,,所有的人,及其家屬。當時被捕的男女老少多達二千餘人,我想這裡邊一定會有那種公報私仇的情況。到了五月份結案的時候,共殺了八十餘人,其他被打板子、流放的就更多了。在這兒我只提幾個主要的:

 

首犯莊廷鑨死了都不能放過,開棺戮屍,那個“才高班馬”的牌坊被砸爛。在砍屍體的時候,不知是塊什麼東西濺到了一個士兵的嘴裡,導致該士兵當場死亡,算是因公殉職。

 

莊允城已死,亦被磔屍,家產沒收。

 

朱佑明被凌遲處死,家產沒收。

 

趙君宋原來有首告之功,但因私藏禁書,長期隱匿不報亦被處死。

 

十八名“參訂”者除有一人已經去世,陸、查、范三人經過一番周折免死之外,其餘一律凌遲處死。

 

刻字匠湯達甫被處死。

 

刷匠李祥甫處死。

 

當初莊允城專門花重金請曾當過南明小朝廷的禮部侍郎李令皙作序,無奈此時李令皙已經雙目失明,只得把這件事情委託給一個叫陶鑄的同鄉,請陶鑄代為撰寫。陶鑄不知深淺,一揮而就,寫出了漂亮的序言,交給李令皙。如今“作序者”李令皙處死,其子年屆十六歲,旁人勸他少報一歲即可免死,他聲明“不願獨活”,亦被處死

 

那個收受賄賂的陳永命知府,在外地聽到吳之榮進京告狀之後居然畏罪自殺了,他的屍體被運回杭州,大卸三十六塊。他弟弟也被處死。

 

莊允城被捕進京時,莊廷鑨的弟弟莊廷鉞向歸安學裡訓導王兆楨請求陪父親進京,一路照料。王訓導找了六個人為其作保,屬於徇私枉法,處死。莊廷鉞及六名保人全部處死。

。。。。。。

我們現在敲幾個字,一個人的性命就交待完了。可當時呢?當事人的家庭、親友呢?

 

在這一片刀光血影中,居然還有漏網之魚。一個叫陸璘,他原來是《明史輯略》的總裁,負責總務協調之類的工作。書成之後,蘇州一戶徐姓人家慕其大名,請陸先生到徐府做西席。徐府的學生中有個徐家小姐,明艷動人,聰慧異常,着實考驗着陸先生的慎獨功夫。後來,日久天長,兩人終於暗通款曲,做下了苟且之事。徐家發現之後(是否因為徐小姐珠胎暗結,不得而知),將陸璘告上官府。以前對讀書人的道德標準要求還比較高,出了這種事,當事人是要被革去功名的(也就是以前考上的秀才、舉人之類的都不算數了)。

 

就為這個,莊允城把陸璘的名字從編輯人員中刪掉了。

 

就為這個,陸璘撿了一條命。禍兮福兮、、、、、、

 

另外一個逃過一劫的就是浙江提督梁化鳳。杭州將軍柯奎被雙規之後,供出來梁化鳳寫給他的信,那麼欽差就要傳梁化鳳來問話了。梁化鳳火急火燎,跟他的師爺商量對策。這裡稍微費些筆墨交待一下師爺這個行當。師爺不是政府編制里的位子,是官老爺私自聘請的智囊,簡單說來師爺就是給官員出主意的。他不但要精通法律知識,要有機智,文字的功夫更是了得,還有很多不足為外人道的手段,只在師爺的圈子裡邊流傳。記得前幾年杭州有個闊少開寶馬撞了人的案子,官方的處理很不妥,搞得民怨沸騰,這就是沒遇到個高明的師爺。清朝的時候,同樣是在杭州,同樣是闊少騎馬踩死了人,當時的師爺是怎麼辦的?他只是把交警報告的“某某馳馬鬧市”改成“某某馬馳鬧市”,草菅人命一下子就成了過失傷人,從輕發落。

 

刀筆殺人啊,殺人於無形!像開寶馬那個案子,在師爺的筆下那就是個“暴沖”的問題嘛。

 

回頭再說梁化鳳。梁化鳳的師爺給他出的主意是死不認賬,就是做筆跡鑑定也不能鬆口。後來還真比對了字跡,“專家”鑑定,那封信確是偽造的。別的官員都撤職查辦,唯獨梁化鳳毫髮無傷。朝廷後來還專門有一道聖旨,說明梁化鳳的問題,原文是:“梁化鳳忠心為國,戰功卓著,以致招致奸徒中傷陷害,設計誣攀,如今海疆多事,正需良將鎮攝。着即令梁化鳳回衙供職,欽此”

 

“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的一個絕好例證,哈哈

 

最後再說幾句陸圻,查繼佐,范驤。這三個人被抓之後,據說是廣東提督吳六奇大力營救,還有就是多虧了原先的那份聲明,而且還能找出來,沒被什麼人隨手給丟掉,真是謝天謝地謝祖宗謝政府。。。金庸版本裡大費周章講了許多查繼佐和吳六奇的交往,還有什麼要策反吳六奇的情節,那就是發揮了。這三人無罪開釋之後,反而還分得了部分莊、朱兩家的財產,這就使人產生聯想了。陸圻出獄後獨自出家了,雲遊四方,不知所終。查繼佐在家裡養了十二個女優,詩酒流連,日夜笙歌。

 

至於那個吳之榮,因為告發有功,不僅升了官,而且還分得了莊家的一半財產和朱佑明家的一半財產,據說是康熙二十八年才死的。當時的法律是罪犯的家產一半充公,一半賞給告發者。這個概念現在也在用,美國也在用。國稅局就明確鼓勵告發偷稅漏稅,將追回的一半稅款獎勵給告發者。美中不足的是,獎賞有個上限,十個米林。

 

讀到這類資料,每每掩卷沉思:文字獄這個東西從古到今不絕於縷,以文賈禍,因言獲罪也並非只是中國特色,在不同時期不同國家,禍害的方式與程度不同罷了。這些現象僅僅是統治階級的高壓手段嗎?就像文革的發生有多少社會基礎呢?文人整文人時候又有多少文人在推波助瀾?看到那麼多高尚正直的讀書人被戕害的時候,樸素善良的勞動人民又都在幹什麼呢?

 

今天總在控訴昨天是什麼萬惡的。。。,那麼對今天的,周圍的事情都能講真話嗎?如果我在此案中是某個角色,我會怎麼表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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