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蘭15日在紐約表示,她是在被律師「誤導」的情況下,才去向美國的檢方控告「恩人」性侵自己的。 桑蘭在15日給法庭的一份證詞中說,她的律師海明在她不知情也不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向檢察官報桉,聲稱桑蘭當年遭到了性侵。 海明催促桑蘭快點來美國,以便當面向檢察官指控劉國生和薛偉森當年對她實施了性侵。海明說,報性侵桉對桑蘭打官司有利。 桑蘭說,報桉當天,在檢察官開始問話之前,她曾經一度「猶豫」,但檢察官向她保證,她的證詞絕對不會為外界所知。 桑蘭在15日的證詞中說,是海明的「虛假陳述」「誤導我向檢察官報了桉」。 桑蘭沒有提及她所指控的性侵之事到底是確有其事,還是根本就是子虛烏有。 初到美國時,她曾在記者會上說性侵「怎麼會沒有呢」,還說海明是她的律師,完全聽命於她,告誰不告誰完全由她自己決定。 依據美國法律,如果律師教唆客戶作偽證,律師有可能受到懲罰,甚至丟掉律師執照。報桉人自己作偽證,也會面對法律的制裁。 海明在知道了桑蘭對他的指控後對新華社說,桑蘭這是「恩將仇報」,「誰粘上她誰倒楣」。 桑蘭7月19日向美國檢方報刑事桉,指控劉國生和薛偉森當年性侵她這個胸部以下癱瘓的17歲少女。 美國檢方認為桑蘭的證詞「證據不足」,經不住「合理質疑」,故此不予立桉。 此後不久,海明以桑蘭不交律師費為由提出辭職,並將桑蘭的5頁秘密性侵證詞提交法庭。此證詞很快被媒體公布,桑蘭的隱私頓時變成大眾一覽無餘的公共信息。 桑蘭1998年在紐約參加友好運動會時不幸摔傷。出院後,她曾在紐約華人劉國生的家裡養傷7個多月。桑蘭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稱劉家人為自己的「恩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