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的最後一個月叫臘月,傳統來講,這不是中國人工作的時間,而是坐下來,靜下心,認真檢討即將過去一年的得失,為來年的生產作準備。
姚明在美國工作,按照陽曆年作息,現在忙得很,抽不出時間作總結。我比較閒一點,於是自告奮勇,替他寫2003的收成報告。
俗話講“真金白銀”,錢這個東西來不得半點虛假,本次報告所有數據均收集自權威正規媒介,並且經過老王認真篩選甄別,儘可能實事求是,準確計算出姚明2003年的收入。
一、 使用數據的依據
姚明是在美國休斯頓火箭公司上班,這是一家體育類公司。所以,老王認為姚明收入數據的權威性排列如下:
1、 經姚明授權的代表
2、 休斯頓本地有影響的大報
3、 權威的美國體育傳媒/財經傳媒
4、 國內權威的體育傳媒/大眾傳媒
老王將會列出每份數據的出處,供大家查閱,同時也展示撰寫本報告的認真態度。
二、 2003年姚明的工資收入
工資是姚明總收入最容易計算的部分。參見鏈接:http://www.chron.com/cs/CDA/story.hts/special/yao/1609784
《休斯頓紀事報》是休斯頓本地最大的報社,其在休斯頓本地的權威性自然不言而喻。該文談到:“姚(明)已經其團隊上月同樣簽署下賽季(這裡指2002賽季)3,858,240美元,四賽季共值一千七百八十萬美元的合同。”
ESPN是美國最權威的體育傳媒,在http://espn.go.com/nba/news/2002/1020/1448627.html中也確認:“他同休斯頓四年合同價值一千七百八十萬美元。”
該合同金額逐年遞增,因為2003賽季是姚明第二賽季,簡單計算178除4,所以姚明的工資收入大約四百四十萬美元。
三、 2003年姚明認可的廣告收入
和大多數NBA明星不同,姚明的廣告收入並不透明,任何一條廣告都沒有姚明或者其授權代表公布的價格。
www.yaoming.net是姚明的官方網站,姚明的代言人之一。它以轉載文章的方式間接承認2003年姚明的廣告總收入介於四百萬到一千萬美金之間。鏈接在此:http://www.yaoming.net/newsfulltext.aspx?nid=112
文章談到:“確認2003年他(姚明)會掙多少錢(指廣告收入)是件難事,但是一千萬美金可能多了點,而四百萬美金或許少了點。”
另外一個旁證見於鏈接:http://www.usatoday.com/money/advertising/2003-01-23-2003-01-23-sb03-yao-visa_x.htm
《今日美國》是全美發行量最大的報刊,該文說:“業界估計姚(明)2003年全球廣告收入大約一千萬美元。”
四、 2003年姚明廣告收入及其構成
《休斯頓紀事報》報道了姚明到達美國後第一份廣告合約:http://www.chron.com/cs/CDA/story.hts/special/yao/1727878
這是姚明和美國身高80公分的侏儒明星Verne Troyer合作在一架客機上展示蘋果公司的筆記本電腦。文章中寫到:“姚(明)與蘋果公司的合同條款沒有公布。”
這為姚明後來的廣告合約定了調,不公布合同條款,包括金額。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經過老王仔細搜索,還是發現蛛絲馬跡。CNN是美國最大新聞傳媒之一,風格比較嚴肅。在http://money.cnn.com/2003/02/28/commentary/column_sportsbiz/sportsbiz/
題為“姚!玉樹臨風”的報道列舉了姚明在2003年的廣告合同:蘋果電腦、維薩信用卡、耐克球鞋、佳得樂運動飲料,然後說:“他將大約獲取四百萬美金。”
其中,與耐克的合同是姚明邁出國門前簽署的價值二十萬美金四年合同的最後一年,僅五萬美金,所以從這篇報道可以得出,姚明憑藉與蘋果、維薩、佳得樂的合約大約收入四百萬美金,每份合同大約一百三十萬美金。
除了以上三大廠商,2003年姚明另外簽約中國聯通,美國遊戲軟件商Sorrent,見連接:http://espn.go.com/sportsbusiness/s/2003/0423/1543627.html
中國聯通是世界知名大公司,出價不會低於他人。Sorrent是熱衷燒錢的高科技新貴,所以可以認為姚明又有另外兩份一百三十萬美金入袋。
www.yaoming.net是搜狐公司與姚明聯辦的網站,一般來講,也會付錢給姚明,考慮到搜狐出了力,老王沒有將這部分算入姚明的收入。
那麼,2003年姚明廣告收入不會少於四百萬加二百六十萬,共約六百六十萬美金。
注意,我還沒有計算姚明在2003年得到的最大一塊奶酪:與銳步公司的合同。我無法從國外任何傳媒查找出姚明與銳步公司的合同究竟價值幾何。唯一得到的答案是眾口一詞說,那是個大傢伙。如:http://sports.espn.go.com/nba/news/story?id=1623304,ESPN說:“合同條款沒有公布,但是可以相信這個合同將使姚明成為NBA頂尖鞋類廣告明星中的一員。”
但是,從國內媒體,老王得到了相當詳細的內部消息。http://sports.sina.com.cn/k/2003-11-21/2119667674.shtml,這是新浪網摘自《全體育》的報道,是一位叫楊毅的記者以姚明老朋友口氣所寫,比較可信。他沒有透露姚明與銳步合同的具體金額,但是說:“第二次報價之高令你難以想象。耐克現在手裡有勒布朗·詹姆斯和科比·布萊恩特兩位明星,但給姚明的報價相當於一個勒布朗·詹姆斯再加上三分之二個科比·布萊恩特。 這個報價世所罕見。事實上,銳步最終簽下姚明的價錢只有耐克第二次報價的40%左右。”
所以,只要知道詹姆斯以及布萊恩特合同金額,不難算出姚明入帳多少。通過ESPN的報道:http://espn.go.com/nba/s/2003/0707/1577650.html,老王知道:詹姆斯七年合同價值九千萬美元,即每年約一千三百萬美金,而布萊恩特每年比詹姆斯少五百萬美元,即八百萬美元。那麼,簡單的數學計算:詹與2/3個布的總收入乘上40%,姚明與銳步合同大約每年七百二十萬美元。
楊毅在《北京青年報》http://hongtashan.sohu.com/2003/12/19/04/news217110431.shtml
進一步確認了這個數據:“但姚明最終仍然選擇了開價前7年5000萬美元,然後有條件延續到終身的銳步。”
好了,2003年姚明廣告總收入大約是六百六十萬加七百二十萬,合一千三百七十萬美元。
四、 2003年姚明的其他收入
姚明代表中國隊出征亞錦賽,打表演賽等等,這部分總收入又會是上萬人民幣,比起前面的收入實在太少,忽略不記。
五、 總結
所以,2003年,姚明年總收入為:
工資+廣告=4.4M+13.7M=18.1百萬美元。
取個吉利數字,共一千八百萬美元,約合一億五千萬人民幣。
活雷鋒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