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早年游泳,夏天都參加一游泳隊訓練比賽。該隊成員按人數排,有墨,白,黃,黑四種族。多年來隊員家長等大家都相處融洽。
某次前往某隊泳池參加對抗賽。到了地方,只見綠草茵茵,鳥語花香,乃高尚白人社區也。我們去的較早。我就找個椅子坐下,複習裁判手冊,太座則直奔辦公室,準備數據處理設備等。小小的手冊還沒看完,太座來喚,說是有重大事件,隊裡要緊急磋商。於是趕緊跟去。重大事件,是我隊大隊人馬開到時,對方多名白人隊員以種族歧視性肢體語言迎接我隊。他們的父母見狀不僅不上前制止,反而參與起鬨,又大放針對墨西哥人的種族歧視厥詞,甚是猖狂。我隊墨,白,黃,黑人員一致大怒。我們當時商定由我隊代表(一白女)
向對方口頭抗議,然後向地方游泳聯合會提出書面控告。不退賽。向我隊隊員說明:最好的反擊,是在比賽中殺敗他們。這次比賽我隊隊員均超水平發揮,徹底擊敗“高尚”白人隊。該隊頭號選手大個子白女在自由泳比賽中落敗,當場大哭。哈哈,我軍揚眉吐氣。比賽結束後我全隊人馬奔赴墨西哥餐館米西慶祝,其樂融融,好像一家人一樣。
後來那個游泳隊受到地方游泳聯合會警告。種族歧視份子不思悔改,尋機報復我隊。在分區賽上找碴控告比賽副總裁判,我隊資深裁判(隊代表的老公),致使其不能在比賽中執法。那次分區賽上我是發令員,深感緊張。我可是泳區史上第一個華人發令員。當時打起精神,放大嗓門發令,為我們非白人爭光,也有我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