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是一個八,九歲的女孩,穿着帶着細白條紋的淺藍色連衣裙,伸出的右手拿着一支莆公英。她臉上是燦爛的微笑,波浪般的金色的頭髮披在肩上,藍眼睛裡充滿着天真爛漫。這就是史密斯家的三女兒
(。我印象中的她,跟這個照片中的不同。腦海中總是她六,七歲時候的樣子。
我們多年不見了。最近的一次跟史密斯家的人通電話,已是幾年前了。是史三姑娘打來電話,說沒什麼事,想隨便聊聊。那時她剛大學畢業,當上了中學教師。聊聊的內容,從廣泛關心問候,轉到對時光流逝的感嘆,最後集中於美好的回憶。一同想過去的事情,感到特別的輕鬆愉快。我印象最深的是和他們一家去他們朋友家的牧場共度七四。吃肉喝酒,游泳抓魚,在曠野中騎馬。藍天下巍峨的灰色山峰,馬蹄揚起的塵土,至今歷歷在目。我問她還記得嗎?她說記得你們大人去騎馬的事。她記的最清的是跟小狗賽跑,跟姐姐們玩遊戲,等。最讓她開心的是晚上放的焰火。她印象最深的是在她家裡的一次爬梯。我們輪流抱她剛幾個月大的妹妹,她們姐妹幾個輪流抱我的女兒。幾個大人輪流說笑話,小孩子們跑來跑去,大笑大叫。那個時候真好,她說。我說我們回那個城市訪友,還去看了你們家的那座大房子。她說很高興你們還惦記着那房子,我一生最好的記憶,是和這個房子在一起的。我說童年的回憶,當然是最好的。她嘆了口氣,說:要是能回到那個時候多好。
放下電話,不禁感慨。完全理解為什麼她老想着那次的爬梯,為什麼那座大房子裡有她最美好的記憶。那座落在優美風景區的大房子是史密斯先生親手設計的,是他們家的驕傲。那次的爬梯,是他們家最後一次在那座房子裡辦的。不久之後,他們家生意上出了問題,財務告急,房子被銀行收去,只好租住公寓。又不久,史密斯先生太太離婚,各奔東西,美好家庭不再。
再看到史三姑娘的照片,總會想起她那一聲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