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霍華德:我的江湖生涯 |
| 送交者: 豆丁 2004年07月16日13:17:14 於 [競技沙龍]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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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這裡,一切都是新的。從豐田中心球館,到更衣櫃。以前也來過這裡,卻從來沒到過這個更衣室,那個客隊更衣室比這個差遠了。從今天起,我就是這裡的一員了。 我叫朱萬,那是我在華盛頓的時候,他們這麼叫我;後來到丹佛、奧蘭多,就管我叫老霍。到這裡來打球,我也忘了以前,我是否想過來這裡打球。我剛出道的時候,他們沒要我,我去了華盛頓。那時候,這裡很火,那個叫什麼大夢的,滑翔機的,連拿了兩個NBA冠軍。後來巴克利也來過,想傍大款傍上一個冠軍,最後沒成。你想,喬丹又回來打球了,他們怎麼有戲呢?我痛恨這種傍大款的,現在也有,那個叫馬龍的,不也想抱奧尼爾大腿嗎?不也是沒拿成冠軍?!不過說歸說,他們那時候要是讓我去,我也會幹的。戒指?誰不想要啊?打籃球,就是一為了錢,二為了那枚戒指。 我在華盛頓那幾年,過的很快樂。那年我剛替他們打球,平均每場就能拿17、18分,還能搶8、9個籃板,比別的新秀都多。我年輕,有的是勁。打完球,還能出去泡泡酒吧,至於吸毒,有沒有?忘掉了。我師兄韋伯那時候也很出風頭。密歇根五虎,那可不是吹的。不過,他們都沒有從大學畢業。我是唯一一個能提前畢業拿到學士學位的NBA運動員,雖然比你們這些博士啊,什麼博士後啊差一些。可比那些高中生好多了,他們剛開始簽名都不知道往哪裡簽。 說到這個五虎,想起來了。我和5還真有緣分。我先是和老韋他們被稱為密歇根五虎。後來又被華盛頓子彈隊第五個選秀選上。又穿5號球衣。我知道,在中國,5號是很厲害的。那個電影,就叫什么女籃5號?不過我沒看過。我也是到了火箭,聽這裡的中國球迷說的。還有,我離籃板五米左右的地方,跳投很準;當然,離籃板五個INCHES的地方,勾手也很準。而且,我一般每場能搶到5個左右的防守籃板。我第一年打NBA的時候搶籃板最多,後來再也沒超過過。搶籃板很危險的,為了再多打幾年,我得保護我自己。 斯特恩是有本事。張羅着球隊給大家開高工資。老實說,我以前從來沒敢想自己能拿那麼多錢。幾百萬啊?那得數多少時間?我上大學的時候,就那麼幾千塊錢。雖然那個叫馬丁的人幫助過我,那也沒多少。到底多少?我忘了。就算沒忘,我也不會告訴你的。韋師兄就因為這個事情,上了好幾次法庭,還差點打不成球。在華盛頓,那時候還叫子彈隊,俺慢慢就成了老大。團結就是力量,我太相信這句話了。我們那時候就團結起來和老闆斗,還罷過一次工。我的工資就是那時候漲的。我簽了7年上億的合同。上億哎,你知道1千個MILLION是多少個零吧?10個!哦,不對?是9個?唉,我數學不大好。不過這不能怪我。誰都知道,我那學士學位是混到手的。 我在華盛頓待了7年,他們把我換走了。原因是不能拿冠軍。這能怨我嗎?我一個幫手都沒有,我們隊就我一個人進過全明星,你說我怎麼打?你當我是老喬啊。 我從華盛頓來到小牛,我不喜歡小牛這個地方,原因是我不喜歡我們老闆。我們老闆叫馬克。你不知道?哦,對了。他還有個姓,叫庫班。他也是搞計算機出身,和你們一樣。不過他掙的錢比你們多多了,誰讓你們沒趕上好時候呢?馬克就認為錢就是一切。他找了好多個人,都很牛。可你要知道,球是五個人一起打的。在這裡,我就沒撈到幾次投籃機會。我們在場上的時候,是大夥一窩蜂一樣衝到前場。手裡拿到球的,就把球往籃框裡砸。砸中了,就算進了。沒中,誰運氣好搶到籃板了,再繼續砸,一直到球丟了,大夥再一窩蜂跑回來。所以,在小牛打球,體力要好。前幾個月,說奧尼爾要去小牛。打死我也不信。他要這樣跑兩個來回,就坐地上動不了了。我在小牛也沒待長,就三年。他們把我換到了丹佛。 科羅拉多這地方,山多,石頭多,除此以外,還是山。所以,我們這個隊叫掘金隊。不過從來沒掘到過金子,除了俺以外。我是掘金隊最厲害的,當之無愧的老大。不過掘金隊買了我以後,也沒錢了。和在華盛頓一樣,我還是光杆司令。這樣,我又當了三年光杆司令,每年打完常規賽,我就開始打包出去渡假。 去年,我的合同到期了。掘金選秀選到了探花,那個叫安東尼的,他打球也很沖。掘金想把我留下來,讓我再當幾年老大。我想了想,算了。錢,我已經掙夠了。我這一輩子只有一個人需要孝敬:就是當年把我養大的奶奶。別人,我管他幹嗎?我現在就缺一個戒指。在掘金,是沒有希望的,老的老,小的小,能不能進季後賽都是問題。拿冠軍,恐怕得下輩子。我得挪個地方,一個有希望拿冠軍的地方。我沒想去湖人,因為馬龍已經先去了;馬刺,位置又重合了;我又不願意去國王當老韋的替補;於是我到了奧蘭多,以老將身份簽了6年的合同。 以前打球,都是別人挑我,那是沒辦法。這一次,我自己做主了,結果又犯了大錯。我原來以為希爾這傢伙的傷會好的,最多年底就可以出來打球。這樣一來,加上我和麥迪,我們三個一場說啥也能拿7、80分。沒想到,這個千年病夫,到十月份的時候,說還得接着治。隊裡就我和小麥兩個挑大梁。到後來,小麥也受傷。隊裡就我一個人撐着。那些時候,每次打完球,我就回家。晚上睡不着,躺在院子裡,喝着啤酒,我就想,這人的命運恐怕是又上天決定的,戒指是甭指望了。有人跟我說森林狼有可能要買我。我動了心思,森林狼挺好的,加內特這小子身體素質好的一蹋糊塗,卡塞爾又能傳球,別的幾個也不錯。可我知道,這只是傳聞而已。他們沒有籌碼可以和魔術隊交換我。 前幾個月,湖人輸給活塞。小麥問我,想不想去火箭?他說,奧尼爾老了,一年不如一年;姚明這傢伙是一年比一年強。不如大家一起去那裡闖一闖?我知道,上天還沒對我關上最後一道門,戒指還有希望。後來的故事,你們都知道了。 好了,到十月份的時候,再和你們敘敘。對了,下次來,別忘了替我帶套小學語文課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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