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一说说打架事件
阿泰:
说阿泰先从他的犯规说起。他的犯规看起来动作不大,其实有点黑。他是在大本跳起来
的时候,从背后轻轻的推了大本一下。打过篮球的人都知道,跳起来的时候就没有重心了。夸张
一点来说,一个指头就可以让其飞出去。(当然,如果是肥O就另说了)所以说,阿泰的犯规
在技术上讲并不严重,但确实有点黑。因为当时阿泰已经不可能阻止大本进球了,这个动作有点
多余。
再说阿泰躺在台子上,确有挑衅的感觉。这一点,可能个人的看法不同。
倒是我觉得阿泰被水砸后的反应是正常的。换任何一个人都会做的事情。嘴上说,不该这,不该哪
底线啥啥的。真的换了你,你能做到吗?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如果你是阿泰,你会怎样做?”
退场吗?当时裁判可还没有判定比赛结束,退场可是罢赛哟!所以你只能看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
白砸?
大本:
大本就不用说他什么了,大家都看的清楚。只有一点:两年之内,在印地安那的比赛,他最好
不要去。
SJ:
要我看最赚的就是他了。打也打了,也风光了。现在Pacers和阿泰的球迷,一定都特饭他。
被罚的程度也不高。
JO:
到现在也想不明白,他上去打那一拳干什么?是不是脑子里进水了?
扔水球迷:
最最最该被谴责的就是他!所有的人,做所有的事,都还能有一定的道理。只有他,完全的无理!
球员场上打架,本是常事,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而他做的事是不可容忍的!真正的导火索就是
这一杯水!
Pacers 球员和教练:
犯了个最大的错误,出事之后,应至少派三个大个行影不离阿泰。要知道,没有三个大个是拉不
住阿泰的!
斯特恩:
处罚明显有不公的地方。如果说阿泰被禁赛73场,是因为上观众席打人。那么同样上观众席
打人的SJ,为什么只有30场?如果以阿泰的标准,那么SJ至少应该有60场。如果以
SJ的标准,那么阿泰不应该超过40场。
这次的处罚给人两种感觉:
1。轻罚SJ,是给Pacers网开一面。
2。重罚阿泰,有对人不对事之嫌。众所周知阿泰是坏小子,NBA的头疼小子。对阿泰的重罚
有杀一警百的意思。
而这两点都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