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是个二流球手,福气是效力球队中从来都有超级巨星吸引火力。他唯一一次效力没有超级球星的球队凤凰城太阳队时,便什么也不是了。FRUSTRATED把毛巾扔到教练DANNY AINGE的脸上。要是他自己能独挡一面的话,当年火箭不会把他交易到底特律活塞,后来太阳也不会把他甩给湖人。
但这个人绝对是冠军队需要的人物。第一、他经验丰富,职业生涯中从来没缺过季后赛,打过多次总决赛。第二、他打球认真,知道自己该干啥不该干啥。第三、团队意识很足,总是规规矩矩完成自己的任务,并不计较个人统计数字。1995年火箭队夺冠,主力当然是大梦和崔斯勒,但若是没有HORRY、MARIO ELLI、SAM CASSELL三人每晚总有一个轮流开壶,火箭恐怕没戏。HORRY在火箭打下了良好的心理素质基础,以至于后来常在关键时刻得分。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一点,他其实武艺一般,在哪个队教练都不会以他为核心来指定战术打最后一球。
昨晚的比赛,有人提出RASHEED放掉HORRY夹击MANU是巨大错误。胜者王侯败者寇,我也不好说什么。我只能告诉列位,在马刺最后一攻前,我心里为活塞计划的防守战术就是放掉HORRY。我的理由是:HORRY已经三分球5射4中,按命中率计算也该不中了。更何况邓肯是大牌球星,进了三秒区几乎和奥尼尔一般有效而且中投也很准,万万放不得。马刺的战术,决不会围绕HORRY进行,即使他OPEN, 球也未必传得到他手上。后来HORRY神勇,证明我这么干肯定也是完蛋,但我还是坚持下一次再遇这种情况还这么干。
现场形势很明显,MANU是几乎在山穷水尽的情况下才把球传给HORRY的。说起来,MANU的威胁比HORRY大多了,假如那球是被MANU投中,我估计一片人会大骂RASHEED不参与协防。
事后诸葛亮是很容易当的。